江林昌 孙 进
2002年下半年,从导师李学勤先生处获知一个令人振奋的喜讯,北京保利艺术博物馆从香港购藏一件失盖的有铭铜器,曰“公”。就器形与铭文的字体等方面考察,该器时代可定在西周中期偏晚。□公□铭文对于我们认识夏代历史、研究先秦学术史、思想史、神话学、文献学、文体学等,都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因此,器铭出现之后,立即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在这里,我们先将铭文作隶定标点,并略作解释,文字尽量用通行体。
天命禹敷土,山川,乃畴方设正,降民监德;乃自作配飨,民成父母,生我王作臣。厥贵唯德,民好明德,顾在天下。用厥邵好,益求懿德,康亡不懋。孝友明,经斋好祀无废。心好德,婚媾亦唯协。天用考,神复用祓禄,永定于宁。公曰:民唯克用兹德,亡悔。
“天命禹敷土,山川”讲的是大禹平土治水事。“敷土”即“布土”。《山海经》:“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尚书·吕刑》:“(帝乃命)禹平水土。”《诗·商颂·长发》:“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山”的“”字,铭文由“阜”和“两手”“两土”组成,是个会意字,指用两手将山阜上的土剥落,意思是高堙卑,自然与大禹的敷土治水有关。“”通“浚”,指疏通河道。“山川”即《尚书·禹贡》所言“奠高山大川”之意。
“畴方设正”一句的解释,我们遵从裘锡圭先生的意见。“畴方”意即《尚书·洪范》:“天锡禹洪范九畴”之意。“畴”义为类,“方”可训为“法”、“道”、“术”。“洪范九畴”意即“天道大法九类”。“设正”意指设立掌管五行之官。古代称五行之官为“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蔡墨语:“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故有五行之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可见这五行之官原是管理万物的神灵。
“降民监德”意即天降下民并观其德。这是古代常有的宗教思想观念。《诗·商颂·殷武》:“天命降监,下民有严。”《诗·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尚书·高宗肜日》:“天监下民,典厥父。”等等。
“乃自作配飨,民成父母,生我王作臣。”这里的“乃”与前句的“乃畴方设正”之“乃”,均承开头“天命禹敷土”而来,其主语仍为天。因为天帝命令禹为人间下民之王,而下民之王是与天上的“帝”相配的。天神称“天帝”,人王称“天子”(即天帝之子),所以铭文说:“自作配飨(享)。”“民成父母”即“成民父母”之倒。《左传》襄公十四年说:“天生民而立之君。”《孟子·梁惠王下》:“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大戴礼·五帝德》:“(禹)为民父母……平九州……治天下。”均可用来印证“自作配飨,民成父母,生我王作臣。”
从“厥贵唯德”至“康亡不懋”指大禹在人间以“德”治民,勤勉工作。“益求懿德,康亡不懋。”这里的“懿德”指美德。“康”,安宁。“懋”为勤勉的意思。“亡不懋”,没有不勤勉的,正面说即十分勤勉之意。整句意为更加追求美德,虽然社会安康,但仍然十分勤勉。
“孝友明,经斋好祀无废。心好德,婚媾亦唯协。”指在孝敬父母、友悌兄弟、祭祀祖先、喜结婚姻等方面,都要以“德”贯之。“孝友”指孝于父母,友于兄弟。此词常见于古文献。如《诗·小雅·六月》:“张仲孝友。”史墙盘:“惟辟孝友。”“明”指大明。“经斋好祀无废”指及时斋戒而祭祀,永无废弃。《礼记·祭统》:“及时将祭,君子乃斋。”
“天用考,神复用祓禄,永定于宁。”李零先生解释说:“‘天与‘神复互文,‘考与‘祓禄互文。这是指天以寿考为赐,神以福禄为报。”“永定于宁”之“于”为连词,读作“与”,“永定与宁”即永远安定与康宁。这里通过因果关系,说明用“德”的重要性,天神是根据人间行德的情况而降赐寿考与福禄的。
“公曰:民唯克用兹德,亡悔。”“公”为器主之名。据李学勤先生考证,“”字当读为遂,是姚姓的遂国之遂,乃虞舜之后,历史悠久。器铭以遂公的话而结束,说只要民间能坚持好的德行,那么就不会有差错或灾难。“亡悔”即没有差错。《诗·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顺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
现在我们再把铭文的大意串讲一下:
天帝命令禹平土治水;又命令禹把天地万物分成类别,还设立管理五行的长官;然后又命令禹下降人间,以德治民。禹降处民间之后,为了能配享天帝,乃自作万民之父母,称王封臣。大禹治民,以德为贵,使民众能好德明德,并使这种风气遍及天下。由于导民以德,结果万事美好。于是大禹更加追求美德,虽然社会已十分安康,但他仍然勤勉工作。民众在大禹的引导下,在孝敬父母、友悌兄弟、祭祀祖先、喜结婚姻等方面,都能以德贯之。所以上帝也降福赐寿给他们,使社会永远安定与康宁。
遂公因此而总结说:只要民众能以德行事,就不会有什么差错。
□公□铭文帮助我们认识夏代始祖大禹
□公□铭文的史料价值是多方面的,这里着重讨论铭文对我们认识夏代始祖大禹的重要意义。
大禹是夏代的始祖,这在古文献记载中本来是很明确的。在先秦文献中,如《诗经》、《尚书》、《逸周书》、《左传》、《国语》、《礼记》、《论语》、《孟子》、《墨子》、《山海经》、《楚辞》等书中,均盛言夏禹,可谓材料丰富。可是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史学界盛行疑古思潮,这些记载大禹史事的文献典籍,大多遭到怀疑:或疑其成书年代,或疑其所载史事。结果把本来是先秦的书定为秦汉以后之晚作,甚至是伪作,于是这些文献所记载的史事就失去了可信性。夏禹的存在及其与夏代的关系都成了怀疑的对象。1923年5月6日,《努力》杂志的增刊《读书杂志》上发表了顾颉刚的《与钱玄同论古史书》,认为禹的名字来自于夏铸九鼎的传说:“禹或是九鼎上铸的一种动物”,“大约是蜥蜴之类。”在同年8月2日、8月5日的《读书杂志》上,又发表了顾颉刚先生的《讨论古史答刘胡二先生》,认为禹是南方民族的神话人物,起于西周中期,为山川之神,后又为社神,本与夏族没有关系,尧舜禹禅让之说乃是战国学者的假托。顾颉刚先生是疑古学派的主将,他的观点影响很大。于是禹是否真实存在,禹与夏代是否有关系等问题,成了20世纪学术史上争论的焦点。这直接影响到人们对夏代的认识,影响到对上古文明史的研究。
第一个冲破疑古迷雾,站出来证明夏禹真实存在的学者是王国维。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授《古史新证》,对疑古思潮有所评论,他说:
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
那么,如何充分处理古史材料呢?王国维认为应该利用地下文字资料印证纸上文字资料: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
在《古史新证》里,王国维即以“二重证据法”对疑古派颇为怀疑的夏商二代进行了考证。其中考证的第一部分便是禹。王国维用来证明夏禹存在的材料是地下出土的两件青铜器。其中一件为秦公敦,内中有“鼎宅禹”句;另一件是齐侯、钟,内中有“赫赫成唐(汤)”“处禹之堵”句。王国维首先考证这两件青铜器是春秋时器,进而以其铭文与先秦书面文献相印证:
秦敦之“禹”,即《大雅》之“维禹之绩”、《商颂》之“设都于禹之”……齐言……“处禹之堵”,亦犹《鲁颂》言“缵禹之绪”也。
秦公敦即秦公簋,1919年出土于甘肃天水西南乡,其事记西秦事。齐侯、钟于北宋宣和五年(1123年)出土于山东临淄齐国故城内。齐与秦东西遥隔数千里,但他们都说他们的祖先住在大禹活动过的地方,足见大禹传说的古老与广泛,而且这些铭文又都与先秦古籍相印证,更见禹事之可信。因而王国维又说:
夫自《尧典》《皋陶谟》《禹贡》,皆纪禹事,下至《周书·吕刑》,亦以禹为三后之一;《诗》言禹者,尤不可胜数,固不待藉他证据。然近人乃复疑之。故举此二器,知春秋之世,东西二大国,无不信禹为古之帝王,且先汤而有天下也。
限于当时考古材料的不足,王国维在《古史新证》里论夏代史仅仅只有以上论禹一章。而其论商代史,由于有了丰富的甲骨文材料,因而有论“殷之先公先王”、论“商诸臣”、论“商之都邑与诸侯”三章。他还在论殷商先公先王与诸臣之后加了一段案语,对夏代世系和先秦古书的可信度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右商之先公先王及先正见于卜辞者大率如此,而名字之不见于古书者不与焉。由此观之,则《史记》所述商之一代世系,以卜辞证之,虽不免小有舛驳而大致不误。可知《史记》所据之《世本》全是实录。而由殷周世系之确实,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此又当然之事也。
又,虽谬悠缘饰之书,如《山海经》、《楚辞·天问》;成于后世之书,如《晏子春秋》、《墨子》、《吕氏春秋》;晚出之书,如《竹书纪年》。其所言古事亦有一部分之确实性。然则经典所记上古之事,今日虽未有得二重证明,固未可以完全抹杀也。
王国维用二重证据法证明了夏禹的存在,推论夏代世系的可信性,并指出先秦古籍不可完全抹杀,正是卓越之见。这对后代学术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这一重大问题作进一步讨论的是郭沫若。1930年2月,郭沫若在读了顾颉刚《古史辨》第一册之后,为其《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写了一条补记《夏禹的问题》。他继承了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同样列举秦公簋和齐侯、钟铭文以讨论夏禹问题,但在考证上有了重大突破。郭沫若的《两周金文辞大系》已在清人刘心源《古文审》的基础上考证齐侯、钟的器主应该为叔夷。而叔夷原是宋国公族,是商王室的后裔,因此其铭文有一段追叙商王成汤功绩:
夷典其先旧,及其高祖。赫赫成唐(汤),有严在帝所,敷受天命,翦伐夏司,败厥灵师,伊小臣惟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
郭沫若《夏禹的问题》一文最大的贡献在于考释出了“翦伐夏司”一句。指出“翦伐”即《鲁颂·宫》“实始翦商”,《召南·甘棠》“勿翦勿伐”之意。“夏”字,自宋以来均误释为“履”,郭老据《说文》古文、新出《三体石经》古文,论证此字应释为“夏”,可谓是凿破混沌。“司”字郭老读为“祀”,并据卜辞“王廿司”即“王廿祀”为证。由于“翦伐夏司”一句的正确考释,所以整段铭文便可通解。原来这是讲夏商交替的重大史事,说成汤受命,以小臣伊尹为辅,伐夏成功,咸有九州,占领了夏禹的版图。正如郭老所说:“‘翦伐夏祀与‘处禹之都相条贯,则历来以禹为夏民族祖先之说,于金文上已得一证。”
秦公簋铭文中有一段追叙秦人先世功绩的话:
秦公曰:丕显朕皇祖受天命,鼎宅禹绩,十有二公,在帝之坏,严恭寅天命,保业厥秦,赫事蛮夏。
郭沫若在王国维考证“禹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蛮夏即华夏,是则春秋中年中国确亦称夏。上言‘禹迹,下言‘夏,则夏与禹确有关系。”在金文上又得一证。
根据上述讨论,郭沫若最后得出结论:“由上可知,在春秋时代一般人之信念中,确承认商之前有夏,而禹为夏之先祖。是夏民族当为中原之先住民族。”李学勤先生指出,郭老的“这个断语,迄今仍是无可动摇的”。
王国维、郭沫若利用两篇金文与先秦文献的对证,证明了禹真实存在,禹与夏有关系,夏是商之前居住在中原地区的一个民族,《史记》所记载的夏代世系也是基本可信的。这个结论今天看来仍是正确的,方法也是科学的。不过,从考证的角度看,支持这个结论的材料尚嫌不够充分。因为用以证明的两件青铜器都是春秋时代的东西,而顾颉刚等正是怀疑西周以前有关夏商的历史传说,许多都是春秋战国以后的伪作。如果我们能找到春秋以前更早的地下文字资料,那么结论的可靠程度就会大大增强。
□公□铭文的出现,正好满足了这种考证需要。公的年代是西周中期略晚,比秦公簋和叔夷、钟要早得多,因此其证明的力度就更大。而且更重要的是,□公□铭文记载夏禹的历史,比秦公簋和叔夷、钟铭文更具体、更古老。铭文不仅记载了夏禹的名字,而且还详记夏禹如何在天帝的命令指导下降生人间,敷土治水,又将天地之道分成类别,还设立沟通天地的五行之官,最终成为了人间百姓之父母,称王设臣,配享天帝,以“德”治理天下。就铭文末尾器主名字“公”之“”即“遂国”之“遂”,并结合《尚书·舜典》、《左传》昭公三年、《史记·陈世家》等文献可知,铭文中命令禹的天帝即帝舜。铭文中有关禹的这一系列历史传说,还与先秦时期保留远古传说较多的书面文献如《尚书》之《洪范》、《禹贡》、《吕刑》,《诗经》之《商颂》、《大雅》,以及《山海经·海内经》、《楚辞·天问》等等,可以相互映证,这就更加充分地证明了夏禹故事在西周以前,早已流传,大禹的存在是真实可信的,而不是春秋战国以后的伪作或假托。
学术发展到今天,有关夏代史的存在,我们已有了丰富的田野考古资料证明。从豫西登封王城岗遗址、禹县瓦店遗址到偃师二里头遗址、晋南夏县东下冯遗址,考古工作者已建立了完整的夏文化发展序列。夏商周断代工程经过多学科相结合,对这些夏文化序列作了综合论证,并选取理想的测年标本,取得了一批碳14测年数据。最近,考古工作者又在登封王城岗东西城址之外发现了更大规模的城址,在二里头遗址内又发现了二里头文化二期、三期、四期大型建筑基址,而且还在郑州荥阳大师姑新发现了二里头城址。这些新材料为夏代历史文化的研究,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当然,田野考古资料只是无字地书,因此,学术界希望有更明确的文字资料的说明。王国维、郭沫若便利用秦公簋、叔夷、钟与先秦文献互证,从文字资料上第一次回答了这一问题。可惜所用材料的时代稍晚了一点。今□公□铭文的出现,使得证明夏代的地下文字资料由春秋时代提前到西周中期,与夏代的田野考古材料的呼应更近了,我们谈论夏代可以更加理直气壮了,中国文明史上第一个王朝的基石奠定得更加坚固了。这就是□公□铭文的重要学术价值。
(题图:大禹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