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这儿增加了许多流动人口,其中青少年占的比例相当多。他们跟着家长给别人做木工、修雨伞、换锅底、包沙发、做泥工之类。我遇到过一个不足10岁的男孩,背着破铝锅到处叫喊着换铝锅。人们问他为什么不上学,他低声说了一句:“父母不让。”
还有一次,我在一家建筑工地碰上两个男孩,一个15岁,一个13岁,便和他们聊了起来。他们告诉我,他们是浙江的,跟父母一起来到壶关瓦厂做泥工。父母也不打算让他们上学。我问他们想上学吗,他们一时答不上来。这样的青少年我见过许多,在北京出差时也见到过沿街叫喊“弹棉花、打网套”的南方小孩,直到今天我还在门外见到两个大约13岁的少年在叫喊修雨伞。
10几岁正是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好时机,而这些孩子小小年纪就步入了社会,他们的未来在哪里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这些孩子的父母是否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了呢?我们希望社会各界都来关心这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山西壶关县水利水保局马振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