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之下,互联网消费金融应运而生,它以创新的方式赋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在深化金融发展、提升消费水平和推动消费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互联网消费金融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旨在提升消费总量、升级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结构,不断发挥互联网消费金融与市场的内外联动效应,全面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良性互动。基于此,本文旨在了解新发展格局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作用机制,梳理在实际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逐步剖析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现状与需求,进而更好地理解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新发展格局中的价值,从而为政策制定和行业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新发展格局;互联网消费金融;作用分析;优化路径
消费金融作为消费增长的“主引擎”,有助于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在以“双循环”为核心的新发展格局下,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发挥经济促进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潜在问题亟待解决,包括挤占实体资源、产品过度集中、潜在风险攀升、行业自律缺位等,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向好发展造成阻碍。因此,必须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为指引,深入解读其在推动金融市场发展中的具体作用,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优化路径,旨在确保消费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最大化地发挥其在促进消费、支持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与传统的消费金融服务相比,互联网消费金融借助了互联网技术,使其产品和服务更加多元化,同时也实现了风险控制的数据化、智能化和精准化。同时,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特性,使贷款产品具有小额、分散、无须担保和抵押等特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通过线上、实时、自动化的审核和审批流程,大幅提高消费金融的服务效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服务成本,使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能够享受到高质量、极便捷的金融服务。两种金融服务差异如表1所示。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截至2023年末,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为12087亿元,同比增速36.7%,贷款余额为11534亿元,同比增速38.2%,双双突破万亿元大关。随着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持续渗透,以其高效、便捷、多样等特点,逐步塑造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新业态,未来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二、新发展格局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作用
1.全面推进国内大循环的作用
我国提出的“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旨在更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应对国内外所形成的复杂挑战,保障经济社会行稳致远。其中,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我国市场经济已经由单一依赖于国际贸易,逐步开始挖掘国内庞大市场,如外贸依赖由2006年的67%下降至2020年的30%左右,并且仍具备较大的下降空间。此外,面对西方国家所构筑的贸易壁垒以及相关技术领域的“卡脖子”制裁手段,我国也全面开始了对国内大市场的培育。特别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为消费者带来了便捷化的消费体验与服务,借助“电子化”“小屏化”购物场景,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实现线上消费,在降低购物出行成本的同时,也持续激发着消费者的购物欲望,打通了互联网与消费金融之间的“最后一公里”。通过线下与线上消费市场的相互叠加,在扩大消费市场规模的同时,国内大循环能够实现市场之间的结构重组,避免在经济发展方面受制于人,在开放的条件下实现独立自主创新。
2.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的作用
就互联网消费金融而言,其价值并非单纯地体现于消费环节,而是能够贯穿经济市场的方方面面,通过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的衔接,从而服务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从生产环节看,互联网消费金融促进了要素市场的双向流动,一方面能够更好地面向消费者群体,通过资金配置的引导优化,及时响应消费金融市场的偏好,使国内外市场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打通两类市场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持续发展,不仅能够实现消费金融领域的升级,还能实现吸引外部投资的效果,即加快市场资本的流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从分配环节看,互联网消费金融虽然侧重于消费市场,但同样也在无形推动着社会分工的优化,其在推动新型消费及产品创新的过程中,也实现了社会岗位的增量目标。从流通环节看,国际贸易及国内市场发展过程中,受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推动和影响,其在规模和成本方面均有所优化,确保了消费产品在价格领域的优势地位,不仅有效增强了国际贸易竞争力,也形成了“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
3.具备国民经济消费拉动作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适应发展的新需求和应对复杂的新挑战,中央多次强调了“扩大内需”的重要性。特别是面对全新的经济形势及特点,扩大内需无疑是撬动整个市场的核心力量,而消费需求的研判则是保持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简单来说,由于扩大投资需求面临较多制约因素,因此扩大消费需求成为推动内需增长的主要途径,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则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为了加速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需要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互联网消费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其在各方面的优势也与生俱来,如低门槛、高效性、便捷性等特点,使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场景更加丰富,保持了与广大消费群体之间的契合性。另外,互联网消费金融具备良好的拓展能力,可以针对消费者需求提供个性化产品,不仅完善了金融服务体系,也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对于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三、新发展格局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驱动因素
1.国家金融政策驱动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针对金融市场特点,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促进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的繁荣,并推动互联网金融走向规范化。自2013年起,随着经济市场的振兴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持续变革,“互联网+”模式日益成为主流概念,通过“互联网+金融”的独特形式,互联网消费金融在经济市场中脱颖而出,保持了与社会消费需求的高度适应性。2024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强化金融公司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其中重点提出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高准入标准,强调了出资人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以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和强化业务分级管理;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以规范金融服务机构的经营形式;四是强化风险管理,通过有效监管降低各类风险因素;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压实消费金融公司消费保障主体责任。由此可见,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逐步完善,以及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支持,将继续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健康成长。
2.年轻消费群体驱动
截至2023年底,人民币贷款余额约237.6万亿元,较2022年增长了10.6%,年度新增贷款额22.7万亿元,较2022年增加了1.3万亿元。其中,消费金融贷款余额也达到了1.15万亿元,同比增长38.2%,有力促进了消费市场的发展,对于扩大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新发展格局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之所以能够实现持续向好发展,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年轻消费者群体的支撑。例如,根据《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4)》显示,20~49岁左右的中青年群体,已经成为推动社会消费的主要力量,也是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其中,“80后”和“90后”年轻群体,不仅是劳动力市场的新生力量,更是消费市场的中流砥柱,他们对于在线购物的需求更高,加之其消费观念的多元化,使社会主流消费模式朝着“预支消费”和“信用消费”转变,这种变化也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宝贵的契机和驱动力。
3.金融科技升级驱动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为金融行业的运营与创新提供了便利,特别是金融行业服务效率、透明度的提高以及网络信用评估体系的完善,进一步解决了传统消费金融领域长期以来面临的难题。目前,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支撑下,互联网消费金融能够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第三方支付和大数据分析,使消费金融的接入点得到了极大的扩展。例如,金融科技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场景,如NFC近场支付、二维码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以及人脸识别和虹膜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等,均被广泛应用于消费金融服务场景,在优化消费者支付体验的同时,也增加了用户的消费欲望和黏性。另外,基于金融科技视角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能够依托大数据对海量数据的分析,更全面地处理用户信用信息,实现消费信用风险方面管理效能的提升,从而推动了消费金融市场的持续高速增长。例如,互联网消费金融不仅积累了海量的用户行为数据,还通过用户画像技术精准把握个人用户的需求,并围绕其提供更加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实现个体需求向外延展,确保多元化的服务能够获得认可,从而促进个人消费的增长,使之成为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发展的关键力量。
四、新发展格局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问题
1.挤占实体资源,偏离服务重心
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的出现,全面颠覆了传统消费金融服务模式,即凭借其理念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快速抢占了传统消费金融服务市场,并且呈现巨大的拓展潜力。例如,互联网消费金融推出了大量支持更广泛场景的消费金融产品,使消费金融增速持续加快。根据人民银行统计,2023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78.09万亿元,同比增长9.5%,而相较于2020年35.5%的增长率,其增速呈现持续降低的态势,但其仍然是金融领域的重要支撑之一。目前,金融体系对消费金融支持保持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在减少,这种变化也增加了市场投资的不确定性,即实体经济若持续呈现下降趋势,则势必会改变市场投资的取向,导致大量资金注入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金融的风险,最终造成对实体经济的挤压,这将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过度集中,创新能力孱弱
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在实践中,通常会形成两种类型的产品:一种是普通消费金融产品,即没有特定的应用场景限制,主要依赖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一些小微贷款公司,通过贷款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资金,从而获得贷款利息实现盈利。虽然普通消费金融产品在利率上并不完全统一,但在模式上均保持着相似性。另一种则属于“场景分期”产品,它主要服务的消费类型比较丰富,按照场景可划分为教育、家装、旅游、3C数码等,这也是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重点领域。然而,由于该领域属于竞争的焦点,因而导致相关的产品也比较集中,随着竞争参与方的不断增加,市场饱和度也在持续上升,产品同质化、竞争恶性化特征凸显。长此以往,将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体系造成严重冲击,特别是一味追逐短期效益,极易使行业陷入创新与发展困境。
3.发展比较迅速,潜在风险攀升
目前,我国在互联网应用领域持续深耕,尤其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一众前沿科技的支撑下,给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及服务也在持续完善,不仅适应了居民日常的消费需求,更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任何事物快速增长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系列潜在的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也是如此。一是资金流动性风险。由于过去几年外部环境的突出影响,资金流动供需两端都深受影响,金融市场中的不可控因素持续增加,无形之中增加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风险。二是用户信用风险。目前我国在用户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仍然处于深度的探索与验证阶段,而互联网消费金融作为一种创新业态,主要客群以“90后”、“00后”等年轻人为主。虽然这会增加消费金融市场的活力,但在其中也潜藏诸多风险因素,如青年人收入不够稳定并且信用意识尚未完全确立,一旦出现过度超前消费,将出现大量“以贷养贷”的现象,甚至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4.行业自律缺位,干扰市场优化
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过分注重客户数量的增加,而忽视了在竞争格局下的行业自律。特别是伴随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增加,参与行业竞争的主体越来越多,一些金融服务机构急于扩大贷款规模,自动降低了对消费者的审查门槛,大幅增加了消费金融市场的风险因子。此外,一些参与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以“低息、快速、无抵押、无担保、无需审查征信”等诱人条件,广泛吸引消费者进行贷款,在提升消费金融活力的同时,也在无形之中对市场产生了干扰,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互联网消费金融尚处于探索期,行业自律能力亟待提高,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注重行业发展的标准与路径统一,避免诱发严重的社会金融风险。
五、新发展格局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优化路径
1.加大金融强实抑虚管理力度
在新发展格局下,消费金融领域应做好衔接与过渡,无论是传统消费金融还是互联网消费金融,都应围绕新发展格局的特点与要求,注重对自身发展的宏观调控,保持与国家经济发展脉络的紧密契合。据此,在金融市场的规划与管理设计方面,应当遵循“强实抑虚”的基本理念,即在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优化发展的同时,也要确保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实现二者之间的协同发展,规避潜在的资金资源及市场矛盾。
首先,政府应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作为市场宏观调控的推手,政府在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中应发挥引导作用,鼓励行业在服务范围上积极拓展,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下,要注重对农村地区消费场景的支持,加大对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康养、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金融倾斜,通过开辟新的消费金融市场,增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可拓展能力,打造金融服务与市场拓展的双赢局面。其次,金融机构应积极进行内在调节。针对现阶段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问题,要注重加强对市场需求及特征的研判,通过重组、优化、动能转换等方式,提升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渗透能力和服务效率。同时,要注重构建用户消费链条,深刻认识盈利当期性与风险滞后性之间的矛盾,从而借助对内部的优化实现科学调节。
2.拓宽金融服务的深度与广度
在新发展格局下,应注重加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创新,特别是要覆盖更加丰富的消费场景,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便捷化的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同时,要保持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协同性,以适应国内外“双循环”的格局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新目标的实现。
首先,实现横向扩张,创造新生场景。除了在传统的日常消费领域的产品布局外,也可以向第三产业方向消费转移,如健身领域的消费金融产品、康养领域消费金融产品、教育领域消费金融产品等。同时,要紧跟市场发展热点趋势,致力于孵化农村新兴消费热点,如家庭服务、中药材市场、体验型消费等,并且要针对不同消费金融需求,为其量身定制消费金融服务,构建包容性、健康、环保的消费新范式。其次,进行纵向挖掘,深化现有场景。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新发展格局下,必须保持服务供给的前瞻性,即在消费金融服务场景上有所创新,能够切实保持与消费者之间的契合和互动,为之提供个性化的消费金融服务方案,以培育具有高度黏性和忠诚度的消费者基础。最后,深入开发资源,扩展应用场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市场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要积极盘活自身的相关资源,不仅要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发力,也要在服务层面加大资源投入,实现获客与选客并举,并探索更多细分市场,打造独具特色、个性化的消费金融产品,促进消费市场的长效增长。
3.依托科技金融加强金融创新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属于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尤其要基于数字技术优势与金融行业融合,提升金融服务的创新性和覆盖面,推动智能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充分展现其在技术、服务、产品等维度的潜力,积极融合前沿技术,增强服务水平,有效完成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的转型升级。
一方面,加速数字赋能,创新消费模式。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手段,构建全面的数据信息库,深入分析客户的消费习惯和偏好,提供更加个性化、定制化的金融服务,从而增强用户体验。另一方面,提供有效供给,创新供给路径。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的通知》,形成更具针对性、独特性、精准性的产品,切实把好消费金融产品的质量关。例如,在产品设计阶段要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消费额度、消费频率,精准定位目标用户和强化风险防控,保证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平稳运行。
4.突出规则建设引导行业发展
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应遵循政策要求,适应新发展格局下的市场特点及行业特征,以行业发展为导向建立健全规范性机制,要注重提升行业准入门槛,确保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健康和规范运营。同时,要规范行业内机构的营销手段,防止含有夸大或诱导性质的广告出现,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机构所推出的消费金融产品,均应符合法律政策规范及行业发展要求,减少金融市场中的不良竞争,塑造良好的金融服务及合作共赢氛围。此外,要与行业管理部门一道,加大消费者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非法集资、“套路贷”、资金“跑路”等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行业自身也应从自律角度,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消费金融服务环境,推动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进程,提升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六、结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技术的加持之下,互联网消费金融迎来创新发展的“黄金期”,各类创新性的消费金融产品及场景陆续出现,实现了金融服务的个性化和场景化,有效适应了不同消费群体的实际需求,也推动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持续繁荣。然而,面对全新的发展阶段,互联网消费金融必须发挥积极作用,继续发挥其在促进消费增长、优化消费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以实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少静.浅议新发展格局下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作用、问题与对策[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 (6):20-24.
[2]沈艳兵,贾艳慧.“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对中国消费金融发展的思考[J].江苏商论,2022(3):16-19.
[3]陈泓林.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金融发展新趋势[J].全国流通经济,2022(2):154-156.
[4]郑剑辉.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逻辑机理、实践成效与创新建议[J].西南金融,2023(2):44-56.
[5]程雪军,范云朋.金融科技深度介入消费金融产业的发展挑战与克服进路[J].兰州学刊,2022(11):34-49.
作者简介:李海燕(1987.12— ),女,汉族,山东武城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