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的实现路径探索

2024-12-31 00:00:00商旎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8期
关键词:智慧养老社会组织老龄化

摘 要:社会组织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是治理重心下沉背景下政府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优解。社会组织能够发挥自身灵活性、创新性的优势,弥补政府缺陷,提供优质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本文认为实现社会组织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政府需要进行信息平台的基础建设,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并进行适度监管。社会组织也应完善人员构成,优化服务内容,多渠道筹措资金,以实现可持续的服务供给。

关键词:社会组织;智慧养老;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9052(2024)08-0097-03

引言

我国自21世纪初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长,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有学者预测迅猛的老龄化趋势将持续到本世纪中叶。受益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如今老年人的教育水平相较之前有了大幅度提升,接受新兴事物成为可能[1]。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各国都发现了养老服务事业的新机遇到来,不断推进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融合。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进一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2]。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政府需要承担的职能是广泛的,但是政府并不是唯一可以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社会组织开始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来,并且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同时也取得了优质的服务成效。社会组织灵活性强、服务效率高,在满足公民的差异化服务需求方面,比政府更有优势。相较于传统的居家养老,智慧养老除了需要信息技术作为支撑,更需要专业化组织的参与,社会组织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在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中发挥作用备受关注[3]。因此,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的实现路径对于应对我国严峻的老龄化问题,解决这一社会治理的难题具有重大意义。

一、概念界定

根据王名教授的相关著作,从中可以了解到“社会组织”的概念,那就是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各个阶级的公民自愿成立的、具有非营利性特点的各种形式的组织,社会组织与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是同位概念[4]。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社会组织”首次被官方使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公共服务和政治民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且赋予明确定义:为除政府和市场之外的“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第三部门与非政府组织”的统称,不包括各类的营利性企业组织、政党组织、宗教组织和家庭组织,“社会组织”开始成为政府文件及规章制度中的用语。本文定义参与智慧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为除政府与营利企业外,面向社会提供智慧养老服务的民办组织机构[5]。

智慧养老在学界未有统一的界定,通过一些学者研究的概括,智慧养老是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生物医学等先进科学技术,通过家庭、社会、政府等多元主体的参与,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需求,为老人打造健康舒适、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6]。

二、社会组织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的实现路径

(一)政府进行基础建设、引导和监管

由于公共服务的非排他性,政府必须运用权力,通过国家预算开支,担负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的主要责任。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智慧养老相较传统养老服务具有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独特功能,没有政府资金、政策等的支持很难实现。因此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首先需要政府主导进行相关设备的基础建设。

1.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是对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和养老服务系统的整合,是后续提供智能养老服务的基础。目前我国网络用户规模居全球第一,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市场庞大,我们已经处于大数据时代。为了后续智慧养老服务的开展,首先应明确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规划,明确基础数据库应包含哪些数据,养老服务系统应提供哪些服务。综合目前各地的探索经验,基础数据库应包含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信息数据库。养老服务系统中以服务项目、服务单位链接的形式接入养老服务供给单位的基本信息、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养老服务的方式等。可选择的服务内容应包含生活照料、社区医生、社区活动、精神慰藉、紧急呼叫、监督与评价等。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需要开发老年人操作平台,以及服务单位运营平台,具体的运营过程是这样的:老年人通过操作平台提出服务需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接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并将老人的相关信息推送给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服务单位通过运营平台了解老人信息和服务需求,为老人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企业合作开发,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之后还需专人维护更新,与相关部门、机构实现数据互联,建成互通互联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7]。

2.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虽然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趋势较好,但是由于我国还未建立良好的国家-社会关系,社会组织的建立以及参与社会治理仍需要政府进行大力引导和培育。基于基层政府对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的高度重视,一方面社会组织可以从街道和社区内自发组建,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主导引入社区内。其次应保证地方各区建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培育孵化、能力建设、评估指导、登记手续等全方位服务和专业化支持。在为社会组织赋能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1)政策支持,政府部门颁布服务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文件、发展规划扶持社会组织,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社会组织提供智慧养老服务;(2)专业培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协会为初创型、草根型等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提供培训,培训内容应该包括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使用、项目运用和管理、财务管理、可持续发展培训等,孵化出成熟的社会组织来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养老需求;(3)公益创投,社会组织针对智慧养老服务需求设计服务项目,通过竞争获得政府资金、技术、管理等的专项支持,从而提供专项智慧养老服务。

3.实施监管

由于提供智慧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比较新兴,在组织运营、服务质量等方面缺乏规范化的管理标准,而政府又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建立信息平台,扶持社会组织,养老问题又是社会治理中的大事,所以政府需要对社会组织的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管。一方面应构建智慧养老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对社会组织进行考核,设立等级考核标准,从机构资质、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并参考信息平台的服务反馈;考核结果较差的再次进行专业培训,或者提供人才支持。另一方面社区内的社会工作人员应对智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进行工作检查,问询服务对象的感受,从信息平台后台监管各组织运营情况,为社会组织的服务和发展提供指导意见。应注意的是,在政府监管与制约社会组织活力之间,要把握好度,不可因此制约了社会组织的活力、自主性和创新能力[8]。

(二)发展社会组织的服务供给能力

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追求美好生活是每个中国人的向往,迟暮的老人亦是如此。因此,政府大力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期望发挥社会组织的灵活性、创新力,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推进智慧养老,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除了政府建设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引导、培育和监管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自身的人员构成、服务内容和资金来源对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也同样重要[9]。

另一方面,发展社会组织的服务供给能力还要优化人力资源,要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养老服务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在这个过程中还需注意的是要关注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致力于打造一支高效的养老服务团队[10]。

1.社会组织的人员构成

智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的人员配置必须合理,包括上门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志愿者和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人员要求社会工作专业出身或者接受过专业化的培训,专业知识和服务经验比较丰富,能够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为了体现社会组织在提供智慧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性,上岗前的资格培训、工作中的晋升培训都必不可少。志愿者的招募一方面可以与高校开展合作,为社会工作以及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另一方面可以招募社会人士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在这方面也可以借助政府的资源,寻求人力援助。管理人员通常是社会组织最初的发起人,或是通过社会招聘聘用非技术服务人员参与日常管理工作,可优先录用社区内失业人员,增加与社区的粘性并缓解社区就业压力。在信息平台的使用方面、组织运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管理人员和非技术人员都需要积极参与政府提供的培训,以维持社会组织的顺利运转。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业性提高的基础上,社会组织还应与周边的大型医院进行合作,共享医疗资源或技术,比如邀请专家定期坐诊、使用信息平台反馈老人病情、线上看诊、共享医疗器械等,使智慧养老真正做到医养结合。

2.社会组织的服务内容

社会组织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利用专业性、灵活性的优势,扩大和提高智慧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差异大,为了防止泛而不精,每个社会组织规模不宜过大,明确服务对象和范围,服务定位要精准。社会组织应该在政府的引导下明确市场定位,实现多层次、多类型发展,整体规模合理化。总体来说,社会组织提供的智慧养老服务应包含以下几类:

(1)生活照料类:洗衣、搀扶、保洁、代购代领等服务;有些老年人上了年纪之后,无论是思维能力还是行动能力都有很大程度地下降,一些日常的基本行为对于他们来说都非常的困难。因此,社会组织生活照料类的养老服务,其实就为这部分人群提供了帮助,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解决一些生活困难。然而,洗衣、保洁、搀扶和代购就涵盖了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提供的这些服务其实是有全面性的,考虑得也比较周全。

(2)健康管理类:日常检查、突发病情、康复护理等服务;人一旦上了年纪,身体素质便会每况愈下,各种疾病都会找上门来,然后老年人大多数文化程度并不高,他们对于“健康管理”也不在行,饮食不规律、作息不规律、乱用保健品等行为都会给身体造成不良的负担。这时候,他们就需要有专业人士来指导“健康管理”。社会老年人提供日常检查、突发病情、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实则是为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做了贡献,这一服务也是需要长期坚持的。

(3)精神慰藉类:娱乐、文化、茶话会等活动。老年人在退休之后生活就变得清闲了下来,这时候就急需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在填充老年人的生活,让他们在这些娱乐活动中找到生活的乐趣,让他们对老年生活充满信心。所以,社会组织还应该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类的养老服务,组织娱乐活动,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组织茶话会等,让老年人的生活丰富起来。

3.社会组织的资金筹措

资金永远是做一件事情的首要条件,有时候资金的缺乏就会让这件事情寸步难行。因此,社会组织能够实现顺利运转,提供智慧养老服务,除了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等,作为物质基础的资金也不可忽视。社会组织应该拓展灵活多样的资金渠道,在接受政府资助的同时,从社会捐赠、慈善基金、服务收入等渠道获取运营资金,提高自身资金独立性,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益创投是获得政府资助的主要方式,社会组织通过积极参与,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创新,承接专项养老服务项目,获取更多资金和资源。要想获得更多的公益创投,这项服务也要展现出极强的生命力,要让他人看到这一项目的优势,要让这一项目具备较高的社会价值。

社会捐赠来自个人和企业,国家鼓励捐赠公益事业,在缴纳所得税时对捐赠部分予以税前扣除。社会组织依靠个人的社会关系以及组织的特殊性,寻求社会捐赠用于组织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社会组织在提供智慧养老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拓展收费业务以平衡支出,但必须以老年人服务为先。个人和企业的捐赠具有很强的主观性,社会组织需积极地宣传养老服务,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关心老年人,增加捐赠。

结语

社会组织在智慧养老服务中作用关键,通过志愿者招募、专业人员培训和与医疗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服务。但资金筹措是挑战,需政府资助、社会捐赠、服务收入等筹集资金。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予更多支持和关注,提供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扩大服务范围。未来,智慧养老服务将更加普及和个性化,社会组织需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翟振武,陈佳鞠,李龙.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大趋势、新特点及相应养老政策[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3):27-35.

[2]睢党臣,彭庆超.“互联网+居家养老”: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7(05):128-135.

[3]张泉,李辉.从“何以可能”到“何以可行”——国外智慧养老研究进展与启示[J].学习与实践,2019(02):109-118.

[4]杜春林,臧璐衡.行政吸纳抑或资源俘获:智慧养老服务供给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苏南Y街道智慧养老服务项目的案例分析[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21,23(02):77-85.

[5]王名.走向公民社会——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及趋势[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05):5

[6]陈洪涛.“社会组织”概念的政策与理论考察及使用必要性探析[J].社团管理研究,2009,(06):21-24.

[7]白玫,朱庆华.智慧养老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J].现代管理科学,2016(09):63-65.

[8]张继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9]罗艳,刘杰.政府主导型嵌入: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转变研究——基于H市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经验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9(07):36-41.

[10]邵文娟.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9(07):16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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