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现状研究

2024-12-31 00:00:00唐海辉何鑫赖茂银仇玮玮
中国标准化 2024年8期
关键词:标准化

摘 要:本文对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简要介绍了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建设现状,详细介绍了川渝区域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的做法与实践,并提出了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的方向和建议,以期为全国其他地区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8.017

0 引 言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1]。《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将区域发展标准化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区域协调发展为地方机关事务管理提供了重要战略支撑与保障。为统筹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2021年,国管局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等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探索建立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2]。因此,以标准化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区域一体化,对新时代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转型和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梳理了在区域协同发展背景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川渝区域(以下简称“四大区域”)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工作发展现状和推进情况,并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川渝区域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的建设模式、路径和方法,提出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的展望和建议。

1 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工作现状

1.1 京津冀区域

2015年4月,京津冀区域三地标准化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依托“3+X”工作模式,建立了三地分别立项、统一研制、同时发布的地方标准区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3]。至此,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布地方标准共75项,主要涉及人力资源、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通过制定区域协同标准,三地真正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解决了管理服务尺度不一的问题,也提升了协同治理的效能。

在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方面,2017年12月,以京津冀沪渝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为契机,初步建立了机关事务协同合作、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并联合发布了《京津冀沪渝机关事务工作倡议》。此后,京津冀地区在公共机构节能、节水领域等先后进行了联动。2023年9月14日至15日,京津冀三地省(市)直机关工委签订《深化机关党建服务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明确三地将通过持续举办京津冀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青年论坛、职工技能比武、党务干部共育、“联学共建”活动等,深化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人才培养,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服务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1.2 长江三角洲区域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具体规划范围涵盖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全域(以下简称“三省一市”)。为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三省一市”先后发布《长三角地区标准一体化工作制度》《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轮值制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形成了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为满足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需要,2021年9月,“三省一市”出台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提出在基础设施、科创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制定示范区标准,包括示范区统一地方标准和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

在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方面,三省一市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坚持统一谋划、协同联动,按照“共享、共建、共用”的思路,持续推进机关事务协同发展[4]。2019年6月,首届“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在沪举行期间,“三省一市”机关管理部门联合签署多项区域合作备忘录,内容涵盖公共机构节能组织架构、标准合作研究、节能技术产品交流等方面,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节能领域多方协同联动机制。而后,长三角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通过举办区域机关事务协同发展座谈会、青年论坛、餐饮展示交流会等活动,持续丰富区域机关事务协作内涵、深化合作模式。

例如,2022年,浙江、江苏、安徽分别制定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和评价规范》《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监控系统技术导则》《公共机构绿色厨房节能技术导则》等长三角地方标准,为区域性机关事务工作资源整合提供了示范参考。2023年3月,“三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召开2023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发布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2023年工作事项清单,宣布成立“长三角公共机构绿色发展开发者联盟。同年4月,“三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共同制定了公共机构节能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联合发布《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定规范》,助推了长三角区域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一体化。

1.3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

2011年,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港澳相关政府部门分别成立粤港、粤澳标准专责小组,积极探索三地标准化发展实践路径。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范围,将围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为区域标准化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3年4月,粤港澳三地共同签订了《关于共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的合作备忘录》,以标准化推动粤港澳高质量发展。目前,三地已发布协同地方标准共110项,涉及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养老、物流等25个领域。但在机关事务标准化方面,粤港澳三地开展合作较少。2023年8月,广东省启动首个机关事务(食堂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

2 川渝区域机关事务标准化协同建设实践

近年来,川渝两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率先建立跨省域机关事务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携手推进两地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9月,川渝两地在渝签订《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明确了两地机关事务协作发展的领域和目标。2021年5月,两地机关事务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印发《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共同推动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机制,构建了完善的标准体系,凝聚了高度的战略共识,川渝区域机关事务标准化协同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2.1 聚焦机制保障,优化健全统筹合作机制

为协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两地联合印发《川渝地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协同联动工作方案》《川渝地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协同联动指导意见》等8个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跨省域机关事务标准化统筹调度、联席会议和交流互鉴等工作机制,将两地68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划分成5个区域协作组,围绕资源共享、体系共建和标准共用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协同推进区域标准研制、业务标准衔接和重点标准实施等工作。联合印发《川渝地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协同联动激励办法》,细化7个方面14项激励措施,每季度对标准化协同联动过程中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与社会化服务单位履行服务合同的绩效考核挂钩,激发联动工作热情。

2.2 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动标准迭代升级

目前,川渝地区已制定机关事务领域省级地方标准36项、地市级地方标准11项、区域地方标准2项、区域团体标准4项,以标准先行探索推动区域机关运行保障一体化。聚焦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机关会议、机关食堂等重点领域,制定《川渝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编制规范》等区域地方标准,以及《川渝地区机关会议服务评价规范》《川渝地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评价规范》《川渝地区机关健康食堂餐饮服务评价规范》等区域团体标准,以标准规范区域联动方向、边界。常态化对《川渝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编制规范》等区域地方标准、区域团体标准开展可执行性检验,不断优化完善、改进提升相关标准,确保标准更符合实际、更具执行性。

2.3 聚焦“两化融合”,不断深化标准应用效能

为加快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川渝两地围绕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协同推进“智慧机关事务”建设,以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和业务一网通办为基础,提升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协同保障能力。其中,重庆高新区、四川泸州市等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发了“智慧食堂”,进一步提升了餐饮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借助公务用车监管系统,可实现对川渝两地9.6万余辆公务用车进行动态实时监管;建成的公共机构节能系统,对两地近7万家公共机构能耗数据按季度线上统计、动态分析,促进节能降耗。

2.4 聚焦能力提升,加强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

川渝两地围绕加强标准应用和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创新搭建了标准化技术服务、业务服务和信息化服务三大平台,积极共建机关事务专家库、标准库和资料库,提供标准咨询、技术帮扶和质量把控等服务。同时,发挥集高校、研究院和专业机构为一体的优势,协同推进标准化课题研究,联合培养专业人才,为川渝协同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保障。依托四川绵阳、重庆沙坪坝2个国家级标准化实训基地,围绕标准制修订、宣贯实施、两化融合等开展理论培训、现场实操教学合作,不断夯实川渝标准化人才支撑。每年分批次组织川渝两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到标准化联动先进单位学习、观摩、交流标准化联动工作经验做法,催生联动工作动力。目前,川渝两地已召开典型经验介绍会8场、现场观摩成果展示会9场。

3 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3.1 实施区域协调战略,完善协同体系

步入新时期、新阶段,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主动契合“十四五”规划背景下,机关事务区域协同的新内涵和特征,加强多维度、多领域、多角度的整体协同联动。在适应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整体进程的基础上,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从组织、业务、资源、服务等方面构建区域层面适应于机关事务工作区域协同一体化框架,细化、优化机关事务改革创新体系。将区域机关事务资源配置、资产管理、统筹协调等职能进行统一管理,做好制度、规划、标准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完善机关事务区域协同发展体系。

3.2 建立区域统一标准,缓解协同风险

首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机关事务区域协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机关事务法治研究,强化立法监督工作。其次,基于数据驱动和渠道共联为基础,以机关事务区域协同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为抓手,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机关事务数智化转型,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最后,制定区域机关事务协同标准,要加快推进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标准互认,以及多部门、多主体之间的联动协作。积极动员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不断改革创新标准制修订程序,建立灵活高效的标准制修订机制,构建覆盖全面、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机关事务区域协同发展标准体系。

3.3 创新区域协同机制,助力协同降本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创新机关事务工作区域协同合作机制,比如引入“协作小组”“合作备忘录”等长期性机制,完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协同合作方式;可构建机关事务政策共研、标准共建、信息共享、干部共训等合作机制,联合专业机构、科研院所与经营主体等主体,构筑多元协同机关事务工作新模式。在此基础上,坚持以需求导向,健全机关事务保障机制,重点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积极开展区域内部资源统一确权,并逐级进行数据资源整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区域竞争力,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3.4 优化区域协同路径,增强协同效益

一是要增强区域机关事务协同参与的意愿和积极性,可以通过座谈交流、论坛会议、年度会议等形式共同商议讨论,以协同产生的增值效益与联动效应引导激励相关单位主动参与区域协同的进程中来;二是根据不同的区域经济水平、业务领域和协作基础,采取差异化策略提高区域内工作协同的契合度,以实现公平竞争、供需衔接、业务转化;三是建议从国家层面、区域层面找准定位,聚集资产管理、标准实施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协同助推区域机关运行保障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机关事务工作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潘柯良,綦晓光.长江三角洲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区域标准化发展对比研究[J].中国标准化,2022(13):68-72.

[2]胡关子.中国区域标准化发展的历程,模式与展望[J].区域经济评论,2021(6):7.

[3]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创新发展之路[J].中国标准化,2021(21):2.

[4]锁利铭.面向区域协同发展的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创新[J].中国机关后勤,2021(10):36-39.

作者简介

唐海辉,通信作者,主任科员,研究方向为机关事务标准化。

何鑫,硕士,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

赖茂银,硕士,标准化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

仇玮玮,硕士,标准化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

(责任编辑:张瑞洋)

猜你喜欢
标准化
标准化综合
电器工业(2023年1期)2023-02-13 06:31:42
标准化综合
电器工业(2021年11期)2021-11-16 09:48:32
标准化简述
企业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
标准化是综合交通运输的保障——解读《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
中国公路(2017年9期)2017-07-25 13:26:38
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解读:国家标准委副主任谈标准化法
福建轻纺(2017年12期)2017-04-10 12:56:27
如何创建标准化团队?
以标准化引领科技创新
论汽车维修诊断标准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