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基层治理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引领我国开创了“中国之治”新局面,书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寄予厚望,赋予江苏“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重大任务。我们必须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奋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坚强保障。
一、牢牢把握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更好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坚强保证;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机制,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党员中心户(楼栋长)”四级基层党组织架构,把党的领导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要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能够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领头羊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党组织书记处在各项工作第一线、联系服务群众最前沿,是群众心声最直接的倾听者、群众困难的解决者,是巩固基层战斗堡垒的关键。要深化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发挥“百名示范”村(社区)书记的引领作用,落实村书记后备人才培育十条措施,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领头羊”作用。
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基层治理中充分发挥每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能汇聚起强大力量。要深化“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行动,持续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建言献策等活动,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制度,推行“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栋栋党员包、户户党员联”等模式,常态化组织机关党员参与帮扶解困、矛盾化解、宣传教育、民意收集等工作,推动广大党员主动深入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组织发动群众。
二、牢牢把握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些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大党大国领袖深厚的人民情怀,郑重宣示了基层治理的根本立场,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必须深刻认识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切实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在发展中稳步提升民生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共同富裕的核心是在做大“蛋糕”基础上分好“蛋糕”,关键是对效率和公平的兼顾,制定并落实合理的分配政策,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推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注重保护劳动所得,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合理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劳动者工资收入随着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加强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逐步将高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负。同时,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全方位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精准化兜底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长效化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深化医保领域重点改革,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一老一幼”服务供给,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强化残疾人关爱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保障。完善兜底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质量,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
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有了更高要求和期待。要构建“五好”教育模式,着力优化教育资源,持续提升师德师能,持续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学生校园生活归属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夯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医保便民药店”建设,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医保用药的便捷性。
三、牢牢把握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地位。必须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厉行法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完善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厉行法治,直接影响着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决定着法治体系运行的质效。要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理,必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壮大守法普法队伍,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和法治薄弱村(社区)整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注重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在全社会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广泛宣传道德典型事迹,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积极选树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等典型,创新应用家庭积分制、道德红黑榜、孝善基金等方法,推动营造崇法尚德社会新风尚。
四、牢牢把握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必须深刻认识到,基层治理平台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网格化管理有利于推动权力下沉、资源整合,精细化服务有利于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信息化支撑有利于打破基层治理的时间限制和空间局限。
完善网格化管理。基层治理范围广、事项庞杂,粗线条管理易形成治理盲区。江苏创新实施“精网微格”工程,将全省8.9万个综合网格精细划分为41.7万个“微网格”,并配备41.5万名“微网格”联络员,打通了基层治理“神经末梢”。要深化“精网微格”提升工程,优化城8wLzLkbOU9fiCCMnjy2Q4iiT/ItwiEsVvcEfNDU7jGc=乡社区综合网格、专属网格、微网格设置,全面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微网格—户”工作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健全网格员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能力,完善以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民警、网格员为主体,“微网格”联络员为辅助,多方协同的网格治理力量体系。
完善精细化服务。精细化是衡量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应整尽整、应驻尽驻”标准,整合各类治理服务力量资源。全面整合政务服务办事入口,统一“苏服办”对外服务,加快推进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和窗口端“四端融合”。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和线下村(社区)服务站点有效融合,推行政务服务“街社同办”、网格员和代办员“两员融合”。
完善信息化支撑。数字赋能应用场景已成为优化基层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的突破口。要完善基层治理平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加大系统内部整合力度,落实信息共享机制,打通基层治理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壁垒,实现整合共享、系统对接、综合集成,有效构建起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统一规划、多部门协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强化智慧社区建设支持保障,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广泛建设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
五、牢牢把握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宝贵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些重要论述,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金钥匙”,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信和依靠群众,顺应广大群众日益增强的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和要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使群众更好地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健全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居社区议事协调制度,做到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
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样。要深入研究诱发各类矛盾纠纷的深层次原因,加强源头治理和关口把控,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依照“三定”履职、依照法律办事、依照岗位职责落实,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矛盾风险。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全面动态排查掌握矛盾纠纷,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传导链条的梳理和主要风险指标的监测,实现精确预测、精准预警、精密预防。
做好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始终不变的目标导向。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规范化建设,推动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力量协同,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主体衔接、制度衔接、程序衔接、效力衔接。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强化诉与非诉的对接,探索开展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前置试点,进一步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和成功率。
六、牢牢把握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力量保障,大力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抓基层、强基层、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必须深刻认识到,社会治理的根基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要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为基层单位减负赋能,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建强基层干部队伍。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要结合机构改革,推动各地通过“减上补下”方式,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力度,集中整治随意借调乡镇(街道)、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机构人员问题。深化基层干部专业化体系建设,推进村书记专业化管理、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严控职数、定级入岗、精准培训、考核管理、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健全政法干警、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到村(社区)报到参与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专业力量。大力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提高发展经济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带领群众能力。
用好社会力量。社会力量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要健全优化以社区为主体、社会组织为枢纽、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重点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在初创培育、能力提升、规范运行等方面业务指导,增强承接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充分运用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五老”乡贤作用,通过吸收其担任微网格联络员、楼栋长,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等方式,发挥其熟悉邻里情况、热心社区事务、具备经验与威望的优势,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模式,壮大基层治理力量。
推动减负赋能。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是当前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一项紧迫任务。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着力编制基本权责清单、配合权责清单和收回上级部门的权责事项。健全“镇街吹哨、部门报到”,赋予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行政执法调度、多部门协调解决的综合事项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等权限。健全网格工作准入机制,编制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微网格辅助工作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强制下载推广、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问题。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推动提高江苏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N].人民日报,2024-1-12(006).
[3]陈文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J].民主与法制,2023(11).
[4]吴汉圣.基层强则国家强 基层安则天下安[J]. 求是,2024(10).
[5]郭根,梁豪.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历史逻辑、制度密码与实践样态——超越“国家—社会”范式的分析[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73-84.
[6]徐汉明.论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J].中国法学,2023(6):5-22.
[7]徐勇.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方位与路向[J].政治学研究,2023(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