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2024-12-29 00:00:00薛国骏
唯实 2024年11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确立”的政治要求转化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实际行动。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做好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监督办案。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谋划、部署、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确保政治方向不偏。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不断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真理力量和实践品格,从中探寻、践行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根本思路、重要方法和具体路径,指引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增强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检察自信,立足司法办案,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理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助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

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理论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法治和检察领域的具体体现。必须牢牢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创新、继承和借鉴的关系。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特点和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实践,推动制度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理论与实践践行“两个维护”。

二、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实施“检护发展、至淮则安”工程,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切实找准履职切入点,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让全社会安全,投资者安心,老百姓安宁。

服务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保障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坚决打好安全维稳主动仗,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立案专项监督,加大安全生产犯罪预防和惩治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参与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责任倒查和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防范风险、化解矛盾贯穿到检察监督办案各个环节,用好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抓实“严”、规范“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稳步探索“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深化醉驾依法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帮信、掩隐、非法捕捞等多发轻罪分层惩治、梯次治理。

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围绕淮安所需、市场所盼、企业所困、检察所能,把上级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助力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长期向好态势。落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对相关侵权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要求,既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又用好用足政策,确保每一件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加强反洗钱工作,精准打击涉房地产领域金融诈骗等犯罪。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积极参与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办案力度,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线索办理,坚持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多管齐下,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行业系统、重点领域“顽瘴痼疾”系统治理,助推形成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保护生态与促进发展相协调的工作大格局。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资源保护等问题,扎实推进专项监督行动,加大办案力度,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助力美丽文明乡村建设。

着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人民群众着急什么、发愁什么、期盼什么,检察工作就应该关注什么、重视什么、解决什么。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改革领域,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履职方式,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在办案中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善于换位思考,做到“如我在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检察获得感。

三、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促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法律监督明确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工作格局,促进完善公正执法司法机制。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全程参与刑事诉讼的优势和跟进式、融入式的监督特点,健全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应立不立”“应撤不撤”“久押不决”和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依法保障当事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诉讼权利。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坚持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深度。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行为,及时梳理、移送刑事案件中涉及的行政违法问题,做实刑事、行政“双向衔接”。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推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完善。加强对“可诉性”审查标准的研究和运用,完善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的衔接机制,坚持“当诉则诉”“应诉尽诉”。加大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力度,加强检校协作,积极为公益诉讼专门立法贡献淮安检察智慧。

健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推动检察职能融合发展。在一体履职方面,整合检察内部力量资源,完善纵向监督指导、横向沟通协作机制,形成“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配合、总体统筹”的一体化法律监督格局。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及时报告制度、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涉政类案件和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案件统一把关制度等机制,杜绝不报告、不请示、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在综合履职方面,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探索金融、信息网络、生态环境等领域一体化、专业化、全程化综合履职模式。

着力深化标本兼治,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引领、引导、弘扬、确立法治精神方面的特殊作用。在办案中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善于从法律条文中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在办案中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法治理念浸润人心。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和规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促进完善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观护帮教和教育矫治工作,以法治进校园、“法话西游”体验馆等为载体,加强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和警示教育。

四、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打铁必须自身硬,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赢得发展主动。坚持自信自立自强,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一体推进政治、业务、作风等检察机关自身现代化,努力夯实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根基。

以改革精神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引导干警落实检察履职“从政治上看”要求,在追求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以改革精神强化素能建设。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深入开展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专业化特色办案团队建设,着力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专项工作中历练青年检察人才,努力培育一批司法办案的“工匠”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大师”。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引导干警争做“受人尊敬的人民检察官”,持续提升干警职业尊崇感。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发挥法学研讨社作用,落实“检学研”一体化机制,积极推进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加大检察英模、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弘扬和培育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

以改革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检察人员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退休人员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对严重违纪违法坚持零容忍,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司法权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检察官办案自主权增大使廉政风险增多的问题,不断完善与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努力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