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衔接的主要类型、共性问题与实现路径

2024-12-26 00:00:00李乐虎王姗姗刘玉财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4年6期
关键词:政策体系政策执行政策工具

关键词: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衔接;政策体系:政策执行;政策工具

政策衔接是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是不同政策之间为了达成统一的目标而进行的政策连接、政策协调的过程。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制定的青少年体育政策超过600件,涵盖体育教育、管理、考试、监督考核等各个方面,整个政策体系呈现出以教育部为主导、权威政策为保障、重点内容为抓手、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显著特征。一项政策的出台往往伴随着多个其他相关政策的配套实施,不仅表现在同一政策之间的相互配合,也表现在下级政府部门对上级政府部门的政策转译、政府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以及新旧政策交替之际的政策延续。政策名称或者政策内容之间也经常会出现“衔接”的表述,例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7号文件”)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号文件”)等深刻揭示了青少年体育教育过程中的政策衔接现象,该现象旨在强调同类政策或者相关政策的连贯性、互补性以及协同性。目前,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围绕政策衔接的运行基础和运行机制展开讨论。运行基础主要聚焦于两种视角:共时性视角,强化不同类型政策间的协作与联动,通过“政策合力”提升政策效力:历时性视角,所有政策都会根据政策对象以及政策环境的变化而进行适时的调整,新旧政策的转换是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的常态。运行机制方面以主体协同机制、试点机制为主,其他机制共存。显然,上述研究已经完全注意到政策的关联性、衔接性对青少年体育教育发展的作用,但是研究成果相对松散,相关的研究成果也仅是嵌入其他成果之中,呈现出显著的碎片化现象。这不仅忽视了政策衔接如何实现政策有效性的逻辑推演,也遗漏了对政策衔接过程的具体揭示以及对政策衔接路径的系统探讨。基于此,本文遵循“类型与目标一过程与问题一结构与路径”的分析思路,首先,从政策有效性的视角理解政策的衔接,揭示政策衔接的主要类型;其次,对政策衔接的类型进行划分,演绎不同政策衔接类型的具体过程,并提出政策衔接的相关问题及影响因素;最后,根据政策衔接的具体问题,探究政策衔接的结构性基础,同时提出相关的衔接路径。

1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衔接的主要类型

政策衔接是结果与行动的统一,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的衔接是政策目标与政策执行的统一,即体现不同政策间相互连接和协调的结果状态,也强调政策主体在执行过程中互相配合、积极行动的能动性。在我国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下,青少年体育教育呈现出政府主导、多元协同的治理特征,并强调体育教育的“特色化、多元化、多样化”。根据不同的教育场域和政策主体,青少年体育教育的政策衔接可以归纳为跨层政策衔接、跨域政策衔接、跨时政策衔接3种类型。

1.1跨层政策衔接,延展政策情境适用性

我国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决定了政策要旨层级传递的信息链条,该链条旨在将国家意志自上而下地传递到基层。在行动主体上,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与自下而上的服从体制要求下级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必须遵循上级的政策基调,如7号文件发布之后,很多地区进行了政策跟进,县级政策中有82%在半年内跟进,上海市徐汇区、普陀区、青浦区半年内不仅相继出台了跟进政策,还进行了局部创新。在行动情境上,政策制定主体的上级政府制定的政策内容一般具有很强的宏观性、统筹性、导向性。如果地方政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仅充当“政策传递者”的角色,可能会导致基层政府“无所适从”,造成政策失效或者执行偏差。通过查阅地方政府的网站不难发现,我国高级别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发布之后,地方政府往往直接转发整个政策,缺乏相关的政策解读或者政策创新,政策执行存在较长的不应期,以至于政策效果的时效不足。在行动要素上,尤其在政策目标、工具、资源等方面,需要上下级政府间实现纵向衔接,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需要配套的政策支持,如各地方政府在“体教融合”政策的基础上形成的地区政策目标、政策支撑、政策工具和特色化的政策资源。在政策的行动指向上,自下而上的政策执行需要基层政府对上级政策进行转译与创新,实现地方政策与上级政策在治理目标、价值取向上的有效衔接,避免上下级政策在治理实践中的“失联”。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本身具有一定复杂性,是由多种不同政策组成的集合体,每一类型政策的有效落地需要实现地方体育、教育系统与上级体育、教育系统的政策衔接,进而提升政策在现实场景中的适用性。

1.2跨域政策衔接,提高政策系统整合度

组织社会学认为跨域治理本质上是通过构建合理的制度体系将不同的治理主体组织化,而实现跨域治理的前提是区域政策的协同化和系统化。随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强化,青少年体育教育治理也逐渐突破了单一的治理模式,形成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多种治理形式。在行动主体方面,跨域治理的政策主体往往以同级政府部门为主,如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部门之间处于平等关系,体教融合主要强调体育与教育部门的关系,体医融合强调体育与卫生医疗部门的关系。在行动场景方面,如果以地域为主场景,地方政府则根据辖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实际,制定具有地域特点的政策。满足属地内青少年体育教育的需要,这类问题往往是较为单一、简单的问题;面对跨地域、跨部门的复杂性问题,则需要提高政策的系统性,强调不同部门、不同地域间联动政策的协同性、同质政策的衔接性,如“京津冀”“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区域战略下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政策、体育服务政策、体育资源共享政策等。在行动要素方面,跨域治理的基础是“政策协同”,需要不同主体根据治理的特定问题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协同治理政策条款,提高治理的精准度和政策的指向性,如面对“补齐补强”体育教师的要求,很多地区出台了“体育教师共享”政策,该政策不仅需要不同行政区教育、体育、财政、人事部门同意,还需要学校之间达成共识。在行动指向方面,实现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的系统整合是提升跨域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将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嵌入各个相关部门政策体系之中,做到关键政策有连接;将地方性政策进行跨行政区对接,做到核心内容有重叠、政策执行有抓手。

1.3跨时政策衔接,强化政策更迭的稳定性

政策更迭是公共决策不断发生变化的外在表现,主要集中在政策内容、政策执行周期以及政策执行尺度3个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一直处于不断更迭中,如从“体育教学大纲”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经历了8次不同程度的政策调整,其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也连续经历了多次修订。由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的变迁过程不难发现,政策更迭主要分为渐进性更迭和间断性更迭两种,主要以渐进性更迭为主。在行动主体方面,政府部门是政策更迭的绝对主体,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是制定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的绝对主体,政策更迭的程度、速度均与其有着直接关系。在行动场景方面,政策更迭的时效性与政策效力有着直接关系,时间越短,时效性越强,反之则越弱。例如: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2013年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到目前为止已经落实超过10年,之前的政策适用性以及政策效力值得考量。在行动要素方面,同类型政策内容的更迭需要确保关键内容的与时俱进,如关于体育教师配置的描述,不同政策多次强调“配齐配全、配齐配足、配齐配强”,促使体育教师逐渐与高质量体育教育相匹配。执行周期要适应新时期青少年体育教育的发展需要,避免急功近利和反应迟钝,造成政策失配。例如:“双减”政策实施之后,很多地区第一时间出台了鼓励课外体育培训的意见,但是随着问题的频发又紧急出台了一系列补救性、规范性意见、通知等。在行动指向方面,政策更迭的目的在于确保青少年体育教育的先进性,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弥补新旧政策之间的裂隙,通过政策接续实现政策更迭的稳定性,避免出现政策的断崖式更替,造成政策体系混乱,影响青少年体育教育的治理实践。

2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衔接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2.1政策体系的目标离散,政策衔接导向性不足

《中国大百科全书》将政策目标界定为政策所欲达到的目标或者目标体系的集合,是国家、政党、团体组织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要求达到的预期目的或预期结果。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目标是国家为了解决青少年体育教育问题而颁布的各种政策的预期结果。系统梳理我国青少年体育政策体系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体系目标离散性较强,政策衔接的导向性不足。(1)政策目标的漂浮性影响政策的稳定性。以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53号文件”)、《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27号文件”)、20号文件为例,各个政策的目标表述均不一样,如7号文件提出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浓厚体育氛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要求,形成“家一校一社”结合的体育网络等目标。一些目标直到现今也并未完全实现,但是随后的53号、27号、20号等政策文件中关于健康生活方式、浓厚体育氛围、学生体质测试标准等目标不再重点提及,而是增加了中国特色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中国特色的体育教育体系等。宏观政策目标的离散性导致政策执行的方向性模糊,基层教育部门、体育部门面对新的政策持观望态度。有研究显示,与7号文件不同,53号、27号政策文件发布之后,3年后能够跟进的省级政府不足33.3%,政策目标的离散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基层政府政策的稳定性。(2)政策目标的模糊性影响政策的可执行性。美国政策学者格雷厄姆·艾利森认为,在达成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在其余90%取决于有效执行。而在我国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中存在大量的主观性、不可量化的政策目标即价值性目标,如在政策目标中多次提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等,在实践性目标中多次提出“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配齐配全”体育设施。如何清晰地评估政策目标的完成情况,尤其是实践性、保障性目标的实现,需要有明确的、可量化的标准。否则,在政策传递、转译以及执行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地域以及不同执行环境下政策目标很可能被弱化、虚化甚至被置换,导致政策的导向性缺失。(3)不同类型政策目标的差异性影响政策的权威性。上级政策与下级政策的连贯性以及相关政策关键指标的衔接性是影响政策权威性的重要方面。目前,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体系中不同级别、不同地域之间的关键指标存在差异性,如青少年运动技能目标方面,7号文件要求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53号文件要求学生学会至少2项运动项目,27号文件没有提及相关内容,20号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熟练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其他地方政策对运动技能的要求也各有差异,“熟练掌握”“掌握”“学会”的含义也完全不同。另外,关键性指标的差异性容易削弱政策文本的权威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容易将指标差异性作为选择性执行或者变相执行的影响因素。

2.2政策体系的内容割裂,政策衔接联结性不足

政策内容是政策衔接的基础,政策内容越清晰,联结效果越好。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政策体系,政策内容在不同场景中存在明显的割裂性,导致跨域、跨层、跨时的政策效能较弱。(1)政策内容的部分衔接掩盖原本政策的完整性。政策内容的衔接是政策联结的重要部分,是实现不同主体协同参与青少年体育教育的政策保障和行动遵循,但是其他关联政策对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内容的重点“摘录”掩盖了其他政策内容的完整性,如《“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青少年应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体育场地配置达标率100%、每周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体质健康达标优秀率25%以上,对比中央7号、53号、27号以及20号文件,运动技能数量、运动时间不相匹配,运动强度和体质测试标准也无法找到相关依据。同时,在战略性政策中摘录部分内容,也容易误导基层政府部门将摘录内容作为青少年体育教育的核心,从而忽视其他任务。(2)政策内容宏观有余、微观不足影响政策衔接的准确性。新时代以来,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内容表现出显著的宏观有余、针对性不足的问题,内容体系基本处于“指导意见”层面,在教育过程、建设保障、资源投入等方面还留有很多的“空白”。以最新的20号文件为例,“各地要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国家层面并未出台相关体育教师配置标准,也无法界定何为“配齐”,其他高级别青少年体育政策也存在类似问题,政策内容“可视化”不足,政策衔接的准确性难以保证。(3)政策内容的选择性衔接导致基层政策的内容“虚化”。政策的“在地化”是政策衔接的重要环节,也是基层政府落实上级政策意图的实践创新。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也同样存在“在地化”创新问题,如《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高级别政策多次提出学生体质测试的要求后,各地市开始探索适合本地区的体质测试标准,但是测试标准及目标的设定与上级政策要求存在显著的差异。2021年12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推进健康校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2022年7月,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康中国行动实施以来的进展与成效,提出当前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优良率达到33%,北京市标准远高于国家标准,对基层学校的体育教育会产生较大压力,很可能导致政策内容难以完成,相关任务被搁置,形成政策“虚化”。

2.3政策体系的工具失调,政策衔接执行性不足

政策工具是政策主体为了达成特定的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手段。美国学者奥斯本等在《改革政府》一书中将政策工具比喻为政府的“箭”,强调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重要性。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体系中的政策工具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如供给型、环境型、需求型,多元协同型、创新发展型、本土特色型,权威工具、激励工具、能力建设工具等,无论如何分类,政策工具都需要贯穿于整个政策体系。政策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合理选择政策工具,但是政策衔接过程中,政策工具衔接、协同与组合存在问题。(1)资源供给类工具失衡导致资源供给低效。青少年体育教育资源是其高质量发展的载体,传统的政策工具着重人、财、物三方面的资源供给,并在不同类型的政策之中进行强化,但是随着智能化、智慧化、科技化的不断发展,实现资源创新、智慧赋能成为体育教育资源供给的重要诉求,供给内容创新尚未引起政策主体的重视,各地区依然将粗放式的资源供给作为政策实施的资源保障。(2)环境型政策工具执行场景缺失导致政策工具后期乏力。环境型政策主要是为了实现政策目标而构建的政策场景,与前面的协同政策、激励型政策工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如为了构建特色化的体育教育体制,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的关键政策中多次提出“家一校一社”多元协同、“政一社一企”多方供给以及“三全育人”综合育人等场景。虽然国家重视环境型政策工具的开发,但是对具体的环境场景关注不足,环境型工具难以在具体的场景中发挥作用。例如:处理“家一校一社”协同的这一真实场景问题的政策工具有哪些?“体教融合”场景中维系该场景顺利运转且持续优化的政策工具有哪些?这类问题充分说明了当前政策工具重点突出相关场景构建的元素或者条件,忽视了场景建成之后的工具开发与应用。(3)需求型政策工具机制不完善导致政策执行动力不足。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的绝对主体是学生和教师,在政策体系中需要围绕学生和教师的需求设定政策目标,整个政策系统中体质健康测试是必选内容,但是各类政策对体质测试的结果惩罚工具使用过溢,体教融合、体卫融合等新型治理体系、治理关系中的社会组织、市场组织以及其他外部团体的外部激励工具不足,需求型政策工具内外失衡,导致各行为主体在政策执行中产生路径依赖,行动乏力。

2.4政策体系的资源失衡,政策衔接匹配性不足

政策资源是为了实现政策目标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资源,包括实体的“人财物”资源,虚体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在某种意义上,政策过程就是将输入的政策资源转化为政策效益的过程。青少年体育教育问题难以解决,其中政策资源供给失衡、政策衔接过程的资源匹配性不足便是主要因素之一。(1)实体性政策资源配置不均导致政策执行缺乏支撑。在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体系中,实体性资源主要包括体育教师资源、体育场地设施资源以及体育经费资源,由于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因素,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的实体性资源配置存在显著差异,表现为城市gt;乡镇、发达城市gt;一般城市。由于同样的政策目标在不同场域中的定位不同,如“配齐配强”体育教师的政策要求,体育教育弱势地区对“配齐配强”的达成标准与强势地区定然不同,如若按照同一标准,弱势地区将陷入资源短缺的困境之中。(2)关键事项的政策回应不足导致政策协同乏力。在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资源中,各种制度、条例、意见之间的相互配合是制度保障的重要体现。由于政策体系复杂且旧政策更新较慢、新政策出台频繁,关键问题缺乏系统的制度保障,如针对“体教融合”中资源共享问题,至今并未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如何进行师资共享、场地共享、赛事共享?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何?青少年体育教育经费的投入,除了教育部门的专项拨款外,体育部门的经费投入如何?有何计划或者政策支持?可以看出,关键事项的政策回应性不足致使很多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政策的协同不足也逐渐加重了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隔离,表现出体育教育多部门协同的假象。(3)多个政策对政策客体资源的共同忽视导致政策资源的错配、失配。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资源一般集中在实体性资源以及政策性资源,往往忽视客体性资源以及边缘性资源,如“家一校一社”体育教育体系,政策中提及最多的除学校外就是社会,即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培训市场、购买体育服务等;针对家长则鲜有提及,如家长的体育素养、体育技能状况、体育习惯、体育经历等。可以说,“家一校一社”互动的政策条款忽视了处于最前端的“家”的政策要求,家庭体育教育资源的缺失必然会直接影响该模式的教育效果。

3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有效衔接的实现路径

3.1促进关联政策的目标弥合,提高政策衔接的方向性

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除自身的专门性政策之外,很多关键任务也镶嵌在其他政策体系之中,在政策目标的制定中,宏观的、权威性的关联政策对体育教育目标的确定有直接影响。因此,提高政策之间的衔接性,前提是实现关联政策目标的弥合。(1)在顶层设计层面明确青少年体育教育的主体目标。例如:《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确保政策主体目标的稳定性,在此基础上设定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的宏观性目标,实现宏观层面不同领域之间目标的有效衔接。在国外,英国体育教育发展呈现出显著的目标一致性、稳定性特征,构建“一流的体育教育和运动体系”是整个发展过程的绝对主线,并在不同阶段根据具体问题提出了靶向性政策,体现出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的一致性。(2)对政策目标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划分出相近目标、相异目标,促进不同目标的相互协调。不同政策之间由于政策主体、政策客体的差异,政策目标必然不同,但是不同政策关于同一事物的目标应该相近或者相同,尤其是同领域的上下级政策、配套性政策以及交叉性政策对青少年体育教育的关键性目标的描述应该统一,不应出现同一时期同一目标的描述性差异。例如:针对体育教师配置的“配齐配强”“配齐配足”“配齐达标”等描述,为了提高体育教师的配置效率,可统一将其命名为“配齐配强”,并在相关配套政策中对其进行阐释。(3)明确政策目标体系的量化性,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政策指标的可量化性。例如:英国“学校体育伙伴关系方案”(“School Sports Partnership Program”)对伙伴关系的数量进行了规定,1所体校和45所普通学校构成一个伙伴关系,同时对每个伙伴关系资助25万英镑,并提出未来的发展计划要完成伙伴关系的数量和相关的组织人员。可以看出,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宏观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围绕其实施的各项配套政策的目标是可量化的,如设定清晰的“生师比”“场地设施标准”“人均经费标准”“体育竞赛的次数标准”等,并将其量化标准贯穿于不同层级的相关政策之中,避免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目标置换、偏离。同时,清晰的量化标准在政策交叉、更迭、协同过程中亦可提升其可执行性。

3.2实现关联政策的内容一致,提高政策衔接的协同性

政策内容是政策衔接的主体,也是不同政策体系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支撑。实现政策内容的有效衔接是提高政策协同性的关键步骤。(1)实现关键任务内容的完整衔接,将不同类型政策中针对体育教育的内容统一化,确保任务衔接的完整性。在跨域政策体系中设定“固定”内容,如教育强国、健康中国等政策关于体育教育的要求需内容一致,避免出现政策内容与专门性政策内容的冲突或者偏差。在跨层政策衔接过程中制定弹性内容和刚性内容,为基层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空间,确保基层政府在政策转译和政策创新中与上级政策内容保持一致。在跨时政策衔接中为规避新旧政策之间的内容冲突,新政策的产生便是旧政策的废止,但是针对涉及利益广泛、社会影响性大、模糊性突出、不确定性突出的问题要设置一个过渡期,如针对“体育进中考”的政策要求,不宜更新频繁,须循序渐进、因地制宜。(2)强化政策衔接过程中的配套性政策体系的构建,提高政策衔接的针对性。配套性政策是围绕上层政策任务而制定的分政策,如针对青少年体育伤害事故出台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针对校内体育活动1小时出台的《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针对“双减”政策发布之后的课外体育培训出台的《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等。除此之外,很多问题仍被搁置,如教育资源的配置、教育教学的评价、治理过程的监督等,可见配套性政策体系还存在较大弥补空间。因此,根据权威政策的任务体系制定相关的配套性政策,是提高政策衔接针对性的必要条件。(3)避免政策的选择性衔接,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政策的选择性衔接往往出现在跨域、跨层治理层面,在政策的“在地化”过程中,需要有效解读上层政策意图,并精准判断政策之间的发力点与关键点,帮助基层体育教育部门实现政策的自主化创新:强化政策系统的内外沟通能力,完善由内而外的信息收集渠道,通过政策解读会、专题调研等设定政策任务;畅通由外而内的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各种信息传递渠道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为基层政策的进一步改进提供依据,通过由内而外的政策制定和由外而内的政策反馈,实现政策任务衔接的稳定性,进而提升政策执行的效果。

3.3实现关联政策工具的优化与整合,提高政策系统的治理效能

政策工具优化与整合是提高政策治理效能的关键因素。在政策衔接过程中,不同政策之间的政策工具既可以相互配合,也可以相互抵触。政策工具衔接不合理不仅可能导致政策目标难以实现,也可能导致政策执行主体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因此,在工具意义上提升政策衔接后的治理效能,需要实现关联政策工具的优化与组合。(1)优化与创新资源供给类政策工具,提升资源有效供给效率。在传统的供给类型和供给手段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化改革,在供给类型上,突破传统的人、财、物供给,提升科技元素在资源供给中的份额,如增加可穿戴设备、AI模拟器、多功能教学仪器等;在供给手段上,突破简单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粗放式供给向精细化、精准化转变,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供需平衡。(2)构建真实场景中的政策工具体系,避免执行场景的工具缺失。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育教育的主要场景包括体教融合、新课程标准实施、“家一校一社”协同、课外体育培训等现实场景,在相关的政策场景中应该具备完善的政策工具,如体教融合政策工具体系,包括资源供给工具、协同合作工具、监督考核工具以及其他相关工具等。(3)探索新型的政策工具,提升政策衔接的工具价值。青少年体育教育治理的政策工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根据治理需求提升多元协同工具的数量,强化跨域、跨层治理的参与程度,不断实现青少年体育教育的整体性治理:增加创新型、科技型政策工具的开发与应用,强调数字时代的智慧化治理:鼓励开发本土化政策工具,积极实现基层政策的“在地化”:充分利用地方的特色体育教育资源,提升政策在基层的治理效能:探索公益支持型政策工具的开发与使用,积极吸纳社会资源,提高青少年体育教育的开放性,强化社会对体育教育的认知,提升青少年体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3.4优化政策资源供给,提高政策执行资源的匹配性

政策资源主要是指政策的可执行资源。由于我国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显著的城乡二元结构,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资源在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之间存在显著的资源错配问题,也是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良的主要因素。因此,优化政策资源的供给、提高政策执行资源的匹配性成为提高执行效果的重要措施。(1)优化实体性资源的供给方式,提升区域资源的均衡性。针对人、财、物的供给,采取灵活多样的供给方式,如体育教师的供给,可根据地区差异使用共享模式、流动站模式,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采取购买服务模式等,避免出现体育教师岗位“固化”,有利于实现地区之间的师资均衡。针对供给标准,注重标准的相对性与公平性,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采取“相对性”的资源配置标准,在自身实际条件基础上达到国家要求,而非“一刀切”地全面实现,如农村小学和城市小学无法实现体育场地设施、经费的统一供给,只能做到相对均衡。(2)完善关键任务的政策资源供给,明晰相关的资源配置主体及其责任等。青少年体育教育中的关键政策、关键任务需要有清晰的政策保障或者实施机制,如针对体教融合,提出相关的实施方案,规定关键事项的主体、任务、责任以及考核等,通过清晰的制度、条例、意见促进多主体协同参与。(3)明确政策客体的资源需求,实现资源的精准供给。在青少年体育教育方面,资源供给主要以教育部门为主,但是随着体育特色学校、传统体育学校的不断发展以及体教融合发展的推进,体育部门也逐渐进行资源倾斜,在不同部门政策条款中也会涉及相同的政策客体和内容。因此,应以教育部门为主,其他部门的政策参与或者资源供给须经过教育部门的审核,以免造成基层青少年体育教育管理混乱。(4)细化青少年体育政策的资源配置,避免部分政策资源失配。资源衔接是目标衔接、工具衔接的基础,在重视政策主体需要的基础上,也要关注政策客体、其他主体的需求情况,按照目标的先后顺序、政策工具的运用强度、目标群体的重点分布,将政策资源精准地分配到政策执行的全部过程,充分发挥政策资源的保障功能,提升政策执行资源的匹配性。

4结语

政策不是孤立的,而是置于政策体系之中方可发挥作用,政策之间往往相互关联、相互影响。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复杂性以及教育问题的紧迫性决定了政策体系衔接的稳定性、合理性与科学性。本文从政策衔接的视角,分析了青少年体育教育政策衔接的3种类型,并在此基础上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工具以及政策资源4个方面分析其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实现路径。但是,政策衔接的影响因素复杂,3种政策衔接样态相互交叠,为了进一步挖掘更深层次的问题,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并将其置于动态的演化过程之中.不断完善政策衔接的主体、客体、机制以及过程,进而提高政策衔接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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