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习型社会作为衡量社会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已经成为国际共识。我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但其建设进程中仍需要跨越从少数人到大多数人的认知障碍,从时空距离到触手可及的时空障碍,从浅层学习到深度学习的程度障碍。通过以数字化统合思维设计牵引机制,以系统性结构思维设计支撑机制和以考核性评价思维设计约束机制等加速跨越障碍。构建稳定制度“保障墙”,明确主体责任意识;建设学习资源“共享库”,提供集成学习场域;打造学分银行“交换机”,营造持续学习文化;建立评价考核“助推器”,推进机制高效运行等路径。
[关键词]教育强国;学习型社会;障碍;优化路径
[作者简介]张爱芹(1984- ),女,山东德州人,上海市闵行区社区学院(上海开放大学闵行分校),讲师。(上海 "200240)刘磊(1985- ),男,安徽亳州人,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职成教评估所所长,副研究员。(上海 "200031)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开放大学科研基地2023年招标课题“成人终身学习监测的国际追踪研究(2022-2023年)”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D2305)
[中图分类号]G720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4-3985(2024)24-0077-08
学习型社会作为衡量社会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在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自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愿景以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均提出了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这一系列论述充分展示了我国对建设学习型社会这一目标的坚定信念与持续努力。当前我国正致力于建设教育强国,而学习型社会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途径,它以整个人类生活系统的学习为起点,通过人类的整体学习推动和谐社会的最终实现[1]。在当前关键阶段,需要立足中国实际,深入剖析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挑战,构建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有效机制,在此基础上设计优化路径。
回顾已有研究,学习型社会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完善我国教育体系内涵层面出发,学者们试图打破学校教育的时空限制,强调学习不应局限于学校环境,教育也不应专属于特定群体或年龄阶段。学习型社会倡导“人人、时时、处处”的学习理念,即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全面发展的机会。这一理念已将学习型社会的愿景提升至理想境界,后续研究应更多聚焦于如何高质量实现这一目标。第二,从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具体路径来看,学者们围绕政府统筹、多元主体参与、学习成果互认平台建设以及数字化资源建设等维度,探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有效策略,为政府政策制定以及终身教育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第三,部分学者聚焦微组织层面的研究,将其视为推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的有力抓手,如推进学习型城区、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家庭的建设,将研究视角延伸至更微观的领域。
尽管这些研究在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诸多理论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例如,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当前学习型社会建设中面临哪些主要障碍?如何创新设计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在构建运行机制时,应采用分解逻辑还是整体逻辑来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发展?如何设计相应的优化路径?本文旨在围绕上述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一、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障碍跨越
尽管国家层面将学习型社会建设作为国家重要战略推进,并促使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然而,为了更有效地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需要立足于我国发展实际,深入剖析在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从而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于学习型社会建设,目前我国的发展现状主要体现为:首先,人口规模庞大且结构复杂。这一实际状况对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提出了严峻要求,即如何使对学习型社会的认识、理解从少数群体扩展至广大民众。其次,我国地域辽阔、东西部地区之间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均衡。这一实际对实现“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目标构成了巨大挑战,如何克服由此产生的时空距离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在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学习是否真实发生也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最后,当前社会中存在大量的表面化、形式化的浅层学习,这些学习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还可能对学习者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如何从浅层学习转变到深度学习,也是亟待跨越的障碍。
(一)跨越认知障碍:从少数人理解到多数人熟知
尽管我国二十年前便提出学习型社会的理念,然而,对于其目的与意义,仅有少数人群能够理解。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学习型社会多被视为一种相对抽象、宏观且长远的构想,而非一个具体可感、触手可及的社会形态。
一是在政府管理层面,对学习型社会的认知存在不足。多数管理者虽口头肯定其建设的重要性,但在实际资源调配时,却鲜有将其视为需要重点投入的领域。此种态度虽有其缘由,毕竟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任务,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目标宏远等特点,难以通过两三年内的资源与时间集中投入便迅速显现成效。然而,学习型社会的使命就在于应对人类社会步入工业社会后,尤其是第四次科技革命后逐渐出现的日益复杂的问题。顾明远先生指出,学习型社会的概念不仅仅是一种美好的学术理念,而成为指导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和主要发展中国家推动社会教育变革的根本指导思想之一[2]。
二是以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为标志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变革,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就业结构变化、贫富差距拉大、伦理道德挑战等。科学知识量在近几十年呈几何倍速增长,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过去三十年间所累积的科学知识,占据了人类有史以来知识总量的90%左右,这一趋势迫使人们不得不加速学习进程并提高学习能力。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正是为应对这一挑战而提出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唯有通过学习才能解决人类发展问题,唯有通过全民学习才能解决个体全面发展问题。学习不仅是应对生产技术高科技化、经济发展知识化以及社会快速发展等趋势的有效策略,也是自我发展、自我超越的需要[3]。
在建设教育强国背景下,中国式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与运行,其主体是广大民众而非少数精英。因此,必须跨越认知层面的鸿沟,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学习型社会中受益,从而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二)跨越时空障碍:解决阻碍学习的信息差和物理空间
近年来,我国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从中央至地方层面均开展了深入的实践探索,提出并实施了诸多策略与方法,逐步形成了体系化与网络化的发展格局。例如,积极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多种类型的公共学习空间,以及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等多种形式的学校机构,同时还尝试构建各类网络学习资源平台和学分银行系统等,这些举措均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当前我国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水平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以及“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保障”等目标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一差距主要体现在影响学习发生的时空障碍上,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信息差问题。由于政府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导致各类学习资源也呈现出相应的条块分割状态,未能实现有效整合。这就导致学习资源供给与学习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难以精准调节供需平衡。我国的管理体制在强化条线工作方面总体上是高效的,这种管理方式的优点是专门化和专业化,即由专人负责某一条线的工作,但客观上也形成了条线之间互不沟通的割裂状态,加之各条线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上的差异,使得提供的学习资源也相对集中在特定领域,社会学习者难以全面掌握并获取所有信息。
二是距离远问题。鉴于我国地域辽阔且地区间差异显著的实际国情,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和精力相对有限,难以承受长途跋涉所带来的额外负担。近年来,虽然通过资源下沉的策略,在多地建立了一系列学习场所和提供了相应资源,但距离实现“随时随地皆可学习”的愿景仍存在一定差距。在此背景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保障”战略,为解决学习距离的时空障碍提供了有效路径。通过教育数字化手段,可以跨越物理空间的限制,使学习资源触手可及,从根本上解决了学习的时效性和便捷性问题,为构建更加开放、灵活、包容的学习型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跨越程度障碍:助力学习者从浅层学习到深度学习
如果说“跨越认知障碍”致力于“人人皆学”,“跨越时空障碍”致力于“时时能学、处处可学”,那么“跨越程度障碍”则致力于使学习者的每一次学习活动都具备明确的目标与显著的成效,学习者每次学习都有收获,享受每一次的学习,并使“持续学习”成为学习者的日常习惯。在此过程中,浅层学习作为阻碍这一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需予以深入剖析。浅层学习是一种被动的、表面化、形式化的,对学习者已有知识和经验影响较少的学习状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深度学习,它强调主动思考、深入理解,蕴含批判性思维和迁移应用能力,对学习者既有知识体系和经验产生较大影响的学习状态。深度学习能激发学习本身的乐趣和正向反馈,从而催生持续学习的冲动和愿望。要实现从浅层学习到深度学习的跨越,首要任务是明确浅层学习的主要表现形式。具体而言,浅层学习可归结为两类:
一是“运动式学习”。诸如全国及省级层面定期举办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大型活动,虽在提升社会关注度与激发学习热情方面成效显著,但不宜作为行政推广的常规手段。学习的本质在于常态化、潜移默化的过程,不应以不定期的活动代替真实的学习实践。当前,各级地方政府频繁举办的各类学习节、读书节、阅读节等活动,往往耗资巨大且偏离了学习的本质,更多表现为一种“表演性”活动,难以促进学习者的真实学习。
二是“资源不适需”。我国教育已步入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型期,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学习者对学习资源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与个性化。众多学习者不愿参与社区学校或邻近教育机构的学习活动,因为现有学习资源无法满足其需求。低质量、重复性、缺乏特色的课程难以契合学习者追求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导致学习停留于表面化与被动状态,难以对既有知识体系与经验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跨越浅层学习至深度学习的核心在于解决学习的实效性与效率问题,确保学习资源的精准匹配与学习过程的深度参与。
二、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机制设计
依据教育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为了有效克服学习型社会构建过程中面临的诸多挑战,必须系统性地规划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运作机制。在此之前,需明确两大核心议题:一是推进策略的选择,即选择整体推进还是分解推进。前文所述推进学习型城区、学习型乡村、学习型社区建设就是典型的分解推进策略,此策略将学习型社会分解为若干子系统,便于局部成效的快速显现。然而,此策略忽略了整体系统的不可分割性以及各子系统间潜在的交叉重叠。因此,本文主张应首先采取整体推进的策略,或至少遵循先整体后分解的路径。二是核心机制的选择。深入探究学习的本质,从生物学视角出发,学习不仅是新信息的接收过程,更是新信息与个体既有的知识体系、经验在大脑内部建立联系,形成新神经网络连接的复杂过程。尽管无法直接观测到脑内知识生成过程,但可以通过学习者的学习行为来间接判断学习是否真正发生。据此,学习型社会建设机制设计的关键环节在于激发并促进每位学习者学习行为的实际发生。
(一)以数字化统合思维设计牵引机制
在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进程中,为有效跨越当前所面临的诸多障碍,并加速其建设步伐,应深入贯彻“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战略指导思想,积极运用数字化统合思维,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架构进行系统性、前瞻性的设计,从而构建出一个高效、协同的牵引机制。数字化统合思维的核心在于,将教育数字化视为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根本动力和底层逻辑框架。通过构建统一、标准的数字基础设施,包括数字标准、数字基座和数字应用等,打破当前社会上各条块间相对独立、封闭的“资源孤岛”现象,实现各类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与互联互通。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拓宽学习者的资源获取渠道,使其能够便捷地共享到线上线下的丰富学习资源,并根据自身需求进行个性化选择。具体而言,数字化统合思维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牵引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优化资源供给。通过数字化统合,可以聚集各类资源提供方,如教育机构、出版方、科技公司等,积极提供高质量的学习资源,并将其纳入统一的数字网络。这不仅丰富了学习资源的种类和数量,还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资源获取途径。同时,这一机制也促使资源提供方不断提高资源质量,以满足学习者的多元化需求。
二是发展学习行为。数字化统合思维还强调通过网络平台,引导学习者主动筛选适合自己的学习资源。这一过程中,学习者不仅能够根据自身兴趣和需求进行学习,还能够通过网络平台提出自己的需求和建议,从而与资源供给方形成有效的互动。这种双向互动不仅促进了学习行为的深入发展,还推动了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三是深化社会参与。通过数字化统合思维,倡导“能者为师”的理念,鼓励各行各业优秀人士积极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通过建立良性的、规范化的兼职教师选用通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育行列,构建起“学习者”和“教育者”之间双向奔赴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不仅有助于提升教育质量,还能够激发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注和投入,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是兼顾技术素养的包容性。学者们也逐渐意识到数字技术会对隐私和安全性构成威胁,同时还可能会排斥那些未联网或未能习得互联网学习技能的人[4],因此,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技术素养差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为此,可以设计数字素养支持方案,并开设专门的培训课程,以提升学习者的技术素养和数字化学习能力,确保每个学习者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到数字化教育带来的便利和优势,不让任何一个人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掉队。
(二)以系统性结构思维设计支撑机制
所谓系统性结构,是根据终身学习理念来设计学习机制,以充分支撑学习行为的发生与发展。具体而言,该设计包含以下三个核心维度:
一是提供适切的内容。学习行为的发生是基于学习需求而产生的,安德烈·焦尔当(André Giordan)认为,学习动力源自个体在面临知识或技能“空缺”时的补偿性渴望[5]。当然,这里强调的学习内容不再局限为一般性知识,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信息、理解、技能、价值观和态度[6]”,因此,针对不同学习群体的特性,实施需求调研,提供高度契合其需求的学习内容,是机制设计的首要任务。它能够确保学习内容的普适性与吸引力,促进学习行为的有效发生。
二是提供便捷的学习方式。为实现随时学习,需加强数字化学习平台的整合和优化,打造一个集便捷、一站式服务、个性化、智慧化于一体的学习平台。此外,建立严格的数字化学习资源的质量评估标准和监控体系,保障个体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无障碍地获取高质量、高效率的资源。
三是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在物质环境层面,需关注学习资源的丰富性、学校设施的完善度以及各类学习空间的建设与优化程度。在制度环境层面,构建一套完善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如加强教育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的沟通协调机制、终身教育体系的运行机制等。在文化环境层面,促进学习文化与其他领域文化的深度融合与互动,使学习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态度与价值追求,如推动学习文化与社区文化、工作文化的无缝对接与相互滋养。
(三)以考核性思维设计约束机制
前文所阐述的牵引机制和支撑机制,本质上是动力机制,即激发并维系学习行为发生。一个缺乏有效约束的动力机制是不完整的,难以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因此,评价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鉴于学习型社会构建工作涵盖领域广泛、参与主体多元,建议由党委与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引领评价体系的建立,以此提升评价的权威性和各参与部门的重视程度。
一是在评价内容的设定上,应将党委政府的各组成部门、工作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均视为学习资源的供给主体,并针对其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评估各供给主体所提供的学习资源与学习者的实际需求匹配程度,包括学习资源的质量与水平,以及学习者对资源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满足度等关键指标。
二是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应综合运用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两种手段,并积极探索增值评价方法的运用,以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评价体系,实现评价功能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三是在评价结果运用方面,建议将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的考核体系,使之成为政府资源配置决策的重要依据,并建立相应的奖惩与约束机制。
三、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路径优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学习研究所倡导将终身学习视作一项新的人权,并提出终身学习是每个人所拥有的基本权利[7]。然而,要确保这一基本权利得以落实,必须明确和优化实施路径。
(一)构建稳定制度“保障墙”,明确主体责任
学习型社会的深入构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依赖稳定的制度框架来提供坚实保障。这一责任不应局限于教育部门,而应由社会各界,包括各行业、企事业单位、专业领域及公共领域共同承担,形成相互嵌入、紧密联结、优势互补、协同共生的综合力量[8]。为确保制度的稳定性与权威性,建议出台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专项条例或办法,明确界定各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以高级别的法律形式加以固化。在制定法规时,应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与组织架构。除了国家、省市层面设立相应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机构外,区(县)层面也应成立相应的执行机构,由教育部门牵头,整合区(县)内各委办局的力量,依据其职能制定具体的责任制度,确保学习型社会建设任务的落实。这些制度应以文件或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纳入区(县)政府对委办局的绩效考核体系,以避免责任主体仅停留于名义上的参与而缺乏实际作为。
二是构建全国统一的制度框架与行动指南。遵循整体推进的原则,国家层面应制定统一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框架,明确各条线与各地区在建设过程中的“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规定动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或政府主导,协调解决跨部门难以单独处理的问题;建立统一的学习型社会资源平台管理制度,确保学习资源的有效供给与高效管理。“自选动作”则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实施具有地方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举措。提升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社会参与度,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践基础。正如叶澜教授提出的,构建现代教育大格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充分挖掘全社会的教育潜力[9]。为确保教育公平,应从公益性政策角度出发,制定并落实保障弱势群体学习权利的政策措施。
三是确保专项资金的稳定投入。经过科学测算后,应明确规定区(县)学习型社会建设执行机构及其相关委办局每年将学习型社会建设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以保障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二)建设学习资源“共享库”,提供学习场域
学习型社会构建的核心标志是实现学习的普遍可获取性,即构建一个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进行自主学习的环境。这一环境的塑造依赖于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的开发与整合,进而形成一个学习资源“共享生态系统”,为学习者提供一个高度集成且灵活多样的学习空间。为达成此目标,需遵循数字化统合思维,构建全国统一的公共学习平台,该平台的设计应聚焦于以下核心功能:
一是线上与线下资源的综合集成者。遵循统一性与整体性的设计原则,该平台旨在打破传统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资源分布模式,收集来自各部门的学习资源,形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习资源目录库与资源库。线上资源直接面向学习者开放,涵盖各类可直接学习的材料;而线下资源则通过提供资源目录与学习地图(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内容、规模、学习者基本要求等),在平台上统一展示,便于学习者查询与规划,从而跨越时空障碍,为深度学习创造条件。
二是优质线上学习资源的呈现者。鉴于资源的优质性对于深度学习的关键作用,建议建立严格的资源筛选与动态评估更新机制,确保平台上的资源能够成为支持学习者深度学习的有效内容载体。通过科学筛选与持续优化,确保资源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三是连接学习资源和学习者的纽带。针对信息不对称与资源不适配的问题,平台应充分发挥其连接作用,鼓励学习者通过平台表达学习意愿、需求与建议,由专门机构汇总反馈至资源提供方,并建立常态化的意见跟踪与评价机制,促进学习资源质量的持续提升与供需平衡的实现。
虽然平台上的资源目录与学习地图有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但真实学习的发生仍依赖于线下资源的质量与水平。因此,打造高质量的线下学习资源至关重要,具体可从以下方面推进:第一,围绕各类学习者的实际需求。通过问卷、访谈等调研方式,搜集、精准捕捉学习者的实际需求作为资源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确保资源的适需性。第二,实施融合式资源开发策略。鼓励各资源提供主体之间加强合作与联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设计面向不同群体的学习项目,实现资源的叠加效应与互补优势。第三,以项目为载体整合学习资源。将项目作为基本学习单元,融入相关知识、技能与经验,通过参与式、互动式的学习方式,为学习者提供深度思考与愉悦体验的机会,促进知识的内化与能力的提升。
(三)打造学分银行“交换机”,营造学习文化
学分银行被视为推动学习型社会构建的关键性工具。其核心理念在于,将学习者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知识与技能量化为具有特定“价值”的学分,并存储于一个类似于“银行”的系统中进行管理与运用[10],该系统的运行模式涵盖了学习成果的认证、累积与转换等多个层面。在构建学分银行“交互平台”的过程中,需着重凸显其三大核心功能。
一是学分认证功能。在社会学习环境中,学习者会接触到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因此,学习经历的累积与学习成果的认证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环。当前,学分认定标准的统一性是各学分银行普遍面临的挑战。为解决这一问题,学分认证应遵循统一的标准,该标准应基于单位学分所耗费的平均学习时间进行设定,以确保认证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二是学分存储功能。学分银行应为每位学习者自动开设一个专属账户,原则上,无论是正规学习还是非正规学习,只要其质量符合一定标准,均可纳入学分银行。但是,为了提高学习资源质量,需实施严格的甄别与筛选程序,确保仅优质资源可以入选。学习者在学习达到相应要求后,即可获得学分,这些学分将永久存储在学分银行内,成为其学习成果的永久记录。
三是学分增值功能。类似于银行存款产生利息,学分在学分银行中也具有增值效应。根据学习资源的稀缺性与成本价值,为学分设定明确的价值标准,学习者可以使用学分直接兑换商品或抵扣其他学习项目的学费等,从而实现学分的实际应用与价值转化。
除上述基本功能外,学分银行还应充分发挥其资源黏合功能。通过将各行各业的优质资源、优秀影音媒体资源等遵循统一的认证标准纳入学分银行,实现资源的交换与共享。在终身教育体系中,高水平师资是稀缺资源,学分银行的学分转换机制可以吸引并黏合这些优秀师资。例如,技艺达人若作为学分银行的项目教师,可获得相应的“教分”,并通过“教分”与“学分”的互认机制,如一个“教分”可转换为两个“学分”,从而激励这些教师积极参与学分银行的建设与运营。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全民的学习热情与动力,还能营造持续学习的文化氛围。
此外,学分银行运行质量的保障机制是其发挥作用的关键。需建立统一的学分银行认证标准、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外部审计与评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使学分银行的利益相关方能够共享评估信息,实现专项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以此确保学分银行“交互平台”的作用得以持续、有效地发挥,为学习型社会的深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建立评价考核“助推器”,推进机制高效运行
学习型社会的持续推进需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改进作用。以考核性评价思维设计约束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评价考核的作用。
一是建立周期性评价考核方案。为规避评估活动的临时性与非持续性,应综合采纳结果评估、过程评估及增值评估等多元评价方法,定期(如年度及季度)汇总并反馈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进展与成效,使相关建设主体深刻认识到,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是一项需长期投入与不懈努力的艰巨任务,唯有持续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才能在评估中赢得肯定。
二是推进评估方式的智能化转型。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尽量减少人工填报数据,提倡采用无感式、伴随式或自动导入式智能评估手段,以此减轻评估对象的负担,并提升数据的精确性与客观性。同时,借助可视化技术,确保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及时且便捷地掌握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最新动态。
三是构建全面的评价考核内容。评估指标作为发挥导向作用的核心要素,需经过严谨论证与筛选。建议从制度支撑、资源质量、资源开放性、使用便捷性、经费保障、人员参与度、成果影响等多个维度,挖掘具有高价值且合理的评估内容。在此基础上,开发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发展指数,用以在不同维度上开展区域间发展对比分析及维度间相关性分析,进而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估与发展标准体系。
四是呈现二维的评价结论。传统评估往往仅呈现横向一维的结果,即某区域在特定方面的等级水平,这是基于横向比较得出的。为了更有效地发挥评估的激励与改进作用,应将单一横向评价结论转变为结合横向与纵向的二维评价结论。横向比较揭示评价对象间的相对优劣,而纵向比较则展现评价对象自身的发展轨迹,从而持续推动其进步与发展。这一转变有助于学习型社会建设向更加稳定、高效的方向发展,为加速教育强国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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