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产学研深度融合是助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由之路, 然而产学研融合的相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且较为零散, 亟待构建有效的系统性理论框架。本文基于现有文献与实践对产学研融合进行研究。首先, 梳理并辨析产学研融合的概念内涵, 提炼出主要特征并廓清其内涵与外延; 其次, 从企业层面和环境层面总结产学研融合的影响因素, 从微观企业层面、 中观产业及区域层面归纳产学研融合的影响结果; 再次, 基于主导组织的视角, 归结出以政府为主导、 以高校研究院为主导、 以新型研发机构为主导、 以企业为主导四类典型的产学研融合组织模式; 最后, 构建产学研融合的整合研究框架, 提出六个方面的未来展望。本研究旨在引起学者们对产学研融合重大新现象的理论关注, 并为推进产学研融合的后续理论研究提供一定的方向。
【关键词】产学研融合;概念辨析;影响因素;影响结果;组织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6.3"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4-0994(2024)24-0122-8
一、 引言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 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后, 我国产学研实践历经产学研结合、 协同创新两个阶段, 正式迈入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阶段(张羽飞等,2024), 从而开辟了中国式产学研创新的独特道路。产学研各个创新主体深度交融, 创新链和产业链各环节链接日趋紧密, 产学研各类创新要素逐步整合(熊鸿儒,202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再一次强调了产学研融合这一创新战略的重要性。相比于传统的产学研实践, 产学研融合不仅促进了研发与市场的紧密对接, 消除了科技与产业之间的隔阂, 还畅通了基础研究到产品上市的通道(张羽飞等,2022), 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引领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有力的支撑和可行路径(熊鸿儒,2021)。在此背景下, 习近平总书记对产学研深度融合给予高度关注, 明确指出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实现科技同产业无缝对接”, 要求各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释放创新活力, 并强调要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从而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由此, 如何推动产学研融合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理论与现实挑战, 承载着重要的战略价值。
然而, 已有研究对当前产学研融合的理解尚显不足, 缺乏全面深入的探讨。具体而言: 第一, 尚未厘清产学研融合的内涵与概念, 尚未构建成熟的定量指标进行准确测度与评价。仅有少量研究从宏观(邵进,2015; 彭干三,2017)与微观(张羽飞等,2022)两个层面界定了产学研融合的内涵, 但多聚焦于产学研协同创新概念的延伸, 未考虑到产学研融合在创新要素融汇、 创新主体融合、 创新链路融通等多个方面的差异性。第二, 对产学研融合影响因素的探讨尚不充分, 且多为基于定性的初步理论探讨。主要集中在政府支持与引导、 市场机制驱动、 科技服务体系等宏观层面(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张羽飞等,2020;熊鸿儒,2021), 对企业层面影响因素的探讨有限。第三, 对产学研融合影响结果的关注严重不足, 亟待定量研究的进一步探讨。仅有少量文献使用案例研究等方法初步指出了产学研融合在中观产业及区域层面上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推进区域产业发展、 突破行业共性与“卡脖子”技术(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刘戒骄等,2021)具有一定影响, 在微观企业层面上对企业提升创新绩效、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张羽飞等,2021;张羽飞和原长弘,2022)具有一定影响, 仍缺乏定量大样本的实证分析。第四, 对产学研融合的组织模式缺乏足够理解。现有相关文献对以新型研发机构为主导(章芬等,2021)、 以高校研究院为主导(张羽飞等,2020)、 以政府为主导(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 以企业为主导(张羽飞和原长弘,2022)的产学研融合典型组织模式进行了归纳性总结与描述, 但大多停留在传统产学研合作组织模式上, 需要进一步加强产学研融合背景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等最新组织模式的相关研究。由此可见, 产学研融合的相关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亟待廓清与探究其基本理论, 以形成系统性理论框架。
鉴于此, 本文拟廓清产学研融合的内涵特征, 归纳其影响因素与影响结果, 总结出一般的和最新的两种组织模式, 构建起整合研究框架, 并提出未来研究展望, 旨在为产学研融合的后续理论研究奠定一定基础, 为我国企业不断推进产学研融合的实践活动提供一定启示。
二、 产学研融合的内涵与特征
(一) 从协同创新到深度融合的产学研政策演变
产学研政策是指政府为促进企业、 高校与科研院所间深度合作与交流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 经济与科技“两张皮”问题日益凸显, 产学研各创新主体相互分离的状态使创新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限制了各方创新能力的提升。在此背景下,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指出了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的战略方向, 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概念应运而生, 开始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学研创新体系。2017年,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 站在新的历史发展方位, 党的十九大首次正式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 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开辟了中国式产学研创新的独特道路, 为我国的产学研实践指明了新时代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方向。由此可见, 我国产学研政策实践从协同创新到深度融合呈现出阶段性演化路径。
1. 产学研协同创新阶段(2011 ~ 2016年)。2011年, 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 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2013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 正式开启了以协同创新谱写产学研合作的新篇章。然而, 当时的产学研合作仍然存在合作程度不深、 各方联系不紧密等问题, 导致协同创新程度不足(熊鸿儒,2021)。随后,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江苏省时提出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实现科技同产业无缝对接”; 2015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要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规划提出了要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网络, 在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战略的过程中, 应以实体化、 紧密型的合作模式实现。本阶段的相关政策明显体现了政府的引领作用, 旨在促使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携手, 共同攻克技术研发、 成果转化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难题。然而, 高质量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还有待构建, 产学研各方的协作尚显松散, 亟须探索更为紧密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路径及治理模式。
2. 产学研深度融合阶段(2017年至今)。2017年,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发展方位, 正式提出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标志着我国产学研实践迈入了深度融合阶段。2020年5月, 习近平总书记给科技工作者的回信中提到了要“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勇于攀登科技高峰”, 为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出了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明确战略目标。2020年10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从而提出了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明确工作方向。2022年, 党的二十大明确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强化目标导向,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指明了“谁来做”“怎么做”的正确路径。本阶段的政策重心已从政府主导转向企业主导, 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 建立多元且深层次的协作关系, 并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和共同发展, 同时提出了共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这一实体化利益共同体模式的系统性解决方案。由此可见, 产学研深度融合已逐渐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要素。
(二) 产学研融合的内涵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 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后, 产学研融合这一政策衍生新概念成为学术界新近研究热点与重大现实难题。截至目前, 由于学术界的研究时间较短, 产学研融合相关研究仍然十分有限, 暂未给出明确而统一的定义, 仅有少量研究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进行了初步概念界定, 详见表1。
本文发现不同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出发, 对产学研融合的内涵进行了各具特色的阐释, 但多聚焦于产学研协同创新概念的延伸, 并未针对产学研融合的独特特征进行概念界定, 放大或缩小了产学研融合的内涵与外延。为此, 本文在对比产学研融合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概念差异后, 发现它们在创新要素、 主体和链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 本文进一步从创新要素、 主体、 链路三个维度辨析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产学研融合概念的异同, 详见表2。
具体而言: 第一, 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产学研融合在创新要素方面存在不同。产学研协同创新强调各类创新要素在不同产学研创新主体之间的充分流动与共享(Su等,2018); 而产学研融合则强调创新要素在不同产学研创新主体间以及创新链和产业链内充分共享(陈劲和阳镇,2021), 真正实现创新要素在产学研不同主体与环节之间的高效流通与深度转化(张羽飞等,2020)。第二, 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产学研融合在创新主体方面存在差异。产学研协同创新强调产学研各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Li等,2018), 实现组织创新层面的战略协同、 组织结构与组织运作机制协同以及创新过程中的知识协同(何郁冰,2012), 最终产生“1+1gt;2”的协同效应; 而产学研融合则强调产学研各创新主体之间组织边界的融合渗透作用(张羽飞等,2020), 各创新主体在逐步增强组织职能的同时, 持续优化组织架构, 进一步拓宽组织边界, 相互融合形成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张羽飞和原长弘,2022)。第三, 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产学研融合在创新链路方面存在不同。产学研协同创新仅提到协同创新过程中需要创新链和产业链创新主体的有效对接(何郁冰,2012); 而产学研融合则强调在深度融合过程中创新链和产业链各环节的融会贯通(张羽飞等,2020), 最终实现创新链、 产业链、 人才链、 资金链、 服务链的深度融合(陈劲和阳镇,2021)。综上所述, 本文发现产学研融合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进一步发展(张羽飞等,2024;张羽飞等,2022), 在强调“1+1gt;2”的基础上, 强调在创新链和产业链各个环节中实现产学研各类创新要素及创新主体的有效融合。
本文在整合现有相关研究、 辨析相关概念内涵的基础上, 进一步将产学研融合界定为企业与大学或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与高度融合(张羽飞等,2020;张羽飞等,2022), 表现为企业打破外部组织隔阂, 积极寻求与各类学研伙伴的深入合作, 共同实现高质量、 深层次的创新资源与能力共享, 构建强大的创新合力(张羽飞等,2022), 在创新链和产业链各个环节实现产学研各类创新要素及创新主体的有效融合(陈劲和阳镇,2021), 推动创新要素的交流共享, 促进创新主体间的融合渗透, 畅通创新链和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协同路径, 最终实现创新链、 产业链、 资金链、 人才链、 政策链的深度融合(张羽飞和原长弘,2022)。
(三) 产学研融合的特征
虽然产学研融合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特征(熊鸿儒,2021), 但目前学术界对这种特质的探讨并不深入, 尚未形成广泛而统一的观点。通过对现有研究与实际案例的综合分析, 本文发现产学研融合在创新要素、 主体、 链路、 融合机制四个方面区别于传统的产学研合作或产学研协同创新, 具体分析如下:
1. 产学研融合具有创新要素互补性与共享性。产学研融合的本质是不同创新主体通过充分交流和转化各自创新要素, 实现跨主体、 跨环节的融合创新(张羽飞和原长弘,2022)。产学研融合过程中, 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的互补创新要素不仅能在组织内部高效流通与共享(彭干三,2017), 还能在创新链和产业链的上下游、 不同的创新网络节点以及更广的创新环境中实现交互(陈劲和阳镇,2021)。
2. 产学研融合具有创新主体多样性与融合性。参与主体不仅包括了传统的产学研创新主体, 还加入了科技金融、 中介服务等新型机构, 共同构筑了一个高度多元且相互交融的创新生态(邵进,2015), 具有较高的创新主体多样性。产学研融合一方面促使各主体拓展自身边界, 承载起多样的创新职能(张羽飞等,2020); 另一方面促使各主体的组织边界渗透融合, 整合各自的优势要素, 相互融合形成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张羽飞等,2022), 从而打破组织壁垒, 促进科技、 经济、 金融深度融合发展。
3. 产学研融合具有创新链路融通性。产学研融合过程中, 企业在人才链、 资金链与政策链的支持下, 与学研机构在创新链和产业链各环节开展深度合作; 此时, 产业链反馈创新链、 反哺资金链、 推进政策链、 丰富人才链, 形成了链路间融会贯通机制(张羽飞等,2022)。产学研融合在创新链和产业链各个环节实现了产学研各类创新要素及创新主体的有效融合, 可以消除学研机构偏重基础研究与企业倾向于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之间的长期隔阂(陈劲和阳镇,2021), 进而缩短科技成果从研发到生产的过程。
4. 产学研融合具有融合机制复杂性。产学研融合的机制存在诸多不足, 具体体现在协调、 运行、 利益分配及保障机制尚需完善, 这些不足会降低产学研各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融合的积极性以及产学研融合效率(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熊鸿儒,2021)。产学研融合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在运行机制、 协调机制、 利益分配机制、 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制度保障(章芬等,2021), 而且需要在研发体系、 孵化转化体系、 投融资体系等环境建设方面进行一系列制度设计(张羽飞等,2022), 从而为融合机制带来较高的复杂性。
综上, 产学研融合特征如图1所示。
三、 产学研融合的理论框架
产学研融合是我国产学研实践历经产学研结合、 协同创新后迈入的新阶段(张羽飞等,2024), 已成为学术界新近研究重点与热点议题, 但相关文献仍较为有限。本文进一步探讨中国式现代化情境下产学研融合的影响因素、 影响结果及其组织模式, 构建出产学研融合的整合理论框架。
(一) 产学研融合的影响因素
尽管实践中的产学研融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但是仅有少量研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 并且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本文总结发现, 现有相关研究主要从环境与企业两个层面对产学研融合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索。
1. 环境层面的影响因素, 主要包括政府支持与引导、 市场机制驱动、 政策法律保障体系、 科技服务体系等方面。对于政府支持与引导, 有研究指出, 政府支持与引导, 统筹创新链和产业链进行深度融合是产学研融合的前提与基础(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张羽飞等,2020)。对于市场机制驱动, 有研究指出, 只有健全市场规则主导的产学研融合运行机制, 才能有效协调产学研各创新主体的行为、 目标及资源, 充分释放产学研融合的潜力, 以实现效能最大化(章芬等,2021)。对于政策法律保障体系, 有研究发现, 健全利益分配、 知识产权归属、 科研人员管理、 科研项目评价等各种法律保障机制, 落实财政补助、 税收减免、 人才激励等政府支持措施, 是推进产学研融合的重要手段(吴中超,2020)。对于科技服务体系, 有研究发现, 完善的科研服务体系可以打通科技金融、 科技中介等关键环节, 保障创新要素在不同创新主体与不同环节中的流动和共享, 进而促进产学研融合(熊鸿儒,2021)。
2. 企业层面的影响因素, 主要包括企业类型、 企业主体作用、 研发投入、 融合机制、 融合积极性等方面。对于企业类型, 有研究指出, 相较于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的资源禀赋较好且受到更多制度保护与政府支持, 更倾向于开展多样化的产学研融合(王钰莹和原长弘,2023a)。对于企业主体作用, 有研究指出, 企业能否发挥主体作用是解决科研和经济“两张皮”问题的关键, 是产学研融合效应能否发挥的关键(熊鸿儒,2021)。对于研发投入, 有研究指出, 充足的研发投入是企业持续开展产学研融合的重要保障(张羽飞和原长弘,2022)。对于融合机制, 有研究指出, 顺畅的产学研融合机制保障, 如运行机制、 协调机制、 利益分配机制、 激励机制等, 可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章芬等,2021)。对于融合积极性, 有研究指出, 企业的积极性不足是制约产学研融合的重要因素(熊鸿儒,2021), 而开展产学研融合会带来较高的交易成本和较长的建设周期, 这可能会削弱企业的积极性。
总体来说, 现有研究对产学研融合影响因素的探讨不足, 主要集中于宏观层面, 对企业层面产学研融合影响因素的探讨有限。事实上, 区别于传统产学研实践模式, 产学研融合强调由企业主导, 积极寻求与各类学研伙伴的深入合作, 共同实现高质量、 深层次的创新资源与能力共享, 形成强大的创新合力。因此, 在进行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时, 若忽视企业层面因素的重要影响, 将无法揭示推进产学研融合的微观路径, 就无法指导企业的产学研融合实践。同时, 产学研融合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多为基于定性的初步理论探讨, 亟待定量研究的进一步分析与验证, 最终形成系统性的理论框架。
(二) 产学研融合的影响结果
尽管实践中产学研融合的影响较为广泛, 但目前仅有少量研究使用定性研究方法探讨了产学研融合效应发挥的作用机制, 极个别研究使用定量研究方法实证分析了产学研融合程度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本文总结发现, 现有相关研究主要从微观企业、 中观产业及区域两个层面对产学研融合的影响结果进行了探索。
1. 微观企业层面。现有少量研究初步指出了企业产学研融合对其自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张羽飞和原长弘,2022)、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 提升创新绩效(张羽飞等,2022)具有一定影响, 但产学研融合与企业绩效间的关系尚未形成一致性结论。一些研究指出, 开展产学研融合有利于企业进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如胡旭博和原长弘(2022)在分析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因素时指出, 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攻关可以弥补单一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储备不足的劣势, 形成创新合力以共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也有研究指出, 企业的产学研融合活动会对其自身创新绩效产生影响, 如张羽飞等(2022)在厘清产学研融合内涵的基础上, 使用创业板制造业上市企业数据实证检验了产学研融合程度对科技中小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
2. 中观产业及区域层面。现有少量研究初步指出了产学研融合活动对提高高校成果转化能力(邵进,2015)、 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 推进区域产业发展(张羽飞和原长弘,2022)、 突破行业共性与“卡脖子”技术具有一定影响, 但尚未形成一致性结论。例如, 刘戒骄等(2021)在分析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时提出, 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可以形成融通互动、 紧密协同、 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使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紧密衔接, 提升多个创新主体协同的科技攻关能力, 共同突破“卡脖子”技术。
现有为数不多的产学研融合影响结果的相关研究多为基于案例研究等定性方法的理论探讨, 初步从实践中归结并指出: 产学研融合在中观产业及区域层面上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推进区域产业发展、 突破行业共性与“卡脖子”技术具有影响; 在微观企业层面上对企业提升创新绩效、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影响。但是, 至今未见进一步的理论构建与定量实证检验, 特别是对产学研融合程度与企业绩效间关系的定量探讨严重不足。科学理论构建与定量实证检验的缺失致使学者们无法深入剖析产学研融合效应发挥的具体微观机制, 无法充分探究推进产学研融合的经济后果, 亟待进一步的理论构建与定量实证检验。
(三) 产学研融合的组织模式
相较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传统组织模式, 产学研融合的组织模式对参与主体、 构成要素、 组织结构及互动模式进行了重新配置(张嘉毅和原长弘,2022)。恰当的组织模式能够集聚相关领域科研、 产业、 市场等优势资源充分释放组织内各要素潜力, 实现效能最大化, 因此为了实现产学研融合的深入推进, 创新的组织模式至关重要(章芬等,2021)。从国内现有的产学研融合实践来看, 产学研融合的组织模式可以划分为一般组织模式与最新组织模式两大类。
1. 产学研融合的一般组织模式。该模式多由政府、 高校研究院、 新型研发机构主导开展(张嘉毅和原长弘,2022)。以政府为主导的产学研融合模式是政府部门突破威胁国家科技与产业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选择(胡旭博和原长弘,2022)。此模式中, 政府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 充分发挥统筹与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陈劲等,2021), 充分调动企业、 高校、 科研院所等各方资源, 高效整合国家重点科研体系, 组织跨学科、 跨领域的领军科研团队集中力量、 快速突破(陈劲等,2021), 同时通过提供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与良好的制度环境, 全力保障攻关所需的资源投入以及合作机制的顺利运行(沙其富和任媛媛,2019), 全面打通创新链和产业链各环节, 确保创新资源在全链条间的有序流动, 推动产学研各创新主体深度融合, 共同完成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与突破(张杰,2020)。
以高校研究院为主导的产学研融合组织模式是实现高校优质创新资源与区域内产业、 经济、 社会深度融合, 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服务区域内企业创新、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张羽飞等,2020)。高校研究院通过打造“满足不同技术与市场需求的多层级研发体系、 面向不同阶段科研成果与研发项目的多层级孵化转化体系、 覆盖投资全链条的多层级投融资体系”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张羽飞等,2020), 促使各类创新要素在创新链全链条之间的充分流动与共享(张羽飞等,2022), 各类创新主体不断沿着创新链和产业链进行纵向链路间融合(张羽飞等,2020), 最终形成以高校研究院为主导、 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全链条打通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模式, 实现创新链、 产业链、 人才链、 资金链、 服务链的有效融合与循环互动。
以新型研发机构为主导的产学研融合组织模式通过在顶层设计、 运行机制、 管理机制、 激励机制、 用人机制等方面的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 打破了传统政府资助下的科层运作模式, 集聚并发挥多类创新主体的优势(张光宇等,2021), 采用一所两制、 合同科研、 股权激励等创新举措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章芬等,2021)。具体而言, 新型研发机构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引导与支持下, 通过有限公司制的顶层设计定位于“市场化导向、 公益性职能、 企业化运作”(章芬等,2021), 通过一所两制的制度设计同时集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人员以及通过市场机制聘用应用研究人员, 通过合同科研的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通过项目经理制的运行机制引进领军人才与团队, 通过股权激励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章芬等,2021), 最终实现多元主体在新型研发机构这一制度框架下的深度融合, 实现各类创新要素在新型研发机构内的充分融通。
总体而言, 尽管产学研融合的一般组织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产学研三方中的组织与制度壁垒, 但是市场隐性壁垒依旧存在, 仍需进一步探究以企业为主导的创新型组织模式, 以期能有效解决体制机制不足并打破市场的隐性壁垒, 实现产学研的实质性融合。
2. 产学研融合的最新组织模式。即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实践中以政府、 高校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为主导的一般产学研融合组织模式仍面临融合机制不畅、 融合程度不高、 融合效率较低等现实桎梏。在此背景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点明了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关键是由企业主导组建创新主体融合、 创新链路融通、 创新要素耦合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由此可见, 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最新实践不再强调由政府、 高校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主导展开, 而是将问题的提出交给市场, 强化企业的核心主导作用, 在企业的引领下, 产业链上下游学研伙伴及企业与高校、 科研院所共同构建高品质、 深层次的实体化产学研创新平台, 共建将市场需求、 研发设计、 创新资源整合、 金融支持和质量监控等功能融为一体的, 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张羽飞等,2023)。
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是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模式的最新表现形式(张羽飞等,2023), 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需求分析、 科技研发投入、 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关键性作用, 促进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尹西明等,2023)。在产学研创新联合体中, 建立利益融合机制和完善的利益共享机制, 从而合理解决风险分担与利益分配等核心问题, 并有效遏制机会主义行为(Choi和Contractor,2016); 产学研各创新主体间边界隔阂被打破, 知识转移与合作研发转变为组织内活动, 有效解决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应用的难题(张羽飞等,2022), 最终融合成收益共享、 风险共担、 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在组织架构方面, 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包含核心融合层和紧密协作层, 其中: 核心融合层以企业为发展内核, 主导产学研各方开展持续合作; 紧密协作层涵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其他高校、 产业创新联盟、 科技中介等组织, 共同实施产业技术应用研发和集成创新, 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良性循环(张嘉毅和原长弘,2022)。在战略定位方面, 产学研创新联合体致力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积极探索促进科技与经济相互结合的体制机制(张羽飞等,2022)。在目标职能方面, 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具有共同目标, 即以突破产业发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研发产业发展基础前沿技术为共同目标,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培育创新领军人才(张羽飞等,2023)。在组建基础方面, 产学研创新联合体依赖于产学研各方的优势资源互补开展合作, 为确保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的持续稳定运行, 企业需要以利益为桥梁, 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和利益融合机制, 克服短期契约下合作的短期性(Zhang等,2022)。在深度融合方面, 产学研创新联合体能够促进创新主体间的深度融合与渗透, 畅通创新链和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连接与协同(张羽飞等,2022), 消除产学研各创新主体间的隔阂, 最终实现政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尹西明等,2023)。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组织模式如图2所示。
(四) 产学研融合的整合研究框架
根据前文分析, 本文按照“前因—机制—结果”的逻辑进一步构建了产学研融合的整合研究框架, 如图3所示。
四、 研究结论与展望
(一) 研究结论
我国的产学研实践已迈入产学研深度融合新阶段, 产学研各个创新主体不断深度融合与渗透, 创新链和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连接与协同不断畅通, 各类创新要素不断交流与共享。然而, 学术界对于这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尚缺乏全面深入的探索, 也尚未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
本文在现有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 厘清了产学研融合的内涵特征、 影响因素、 影响结果与组织模式, 构建出产学研融合的整合研究框架。具体而言: 第一, 产学研融合是指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与高度融合, 表现为企业消除外部组织隔阂, 积极寻求与各类学研伙伴的深入合作, 共同实现高质量、 深层次的创新资源与能力共享, 形成强大的创新合力, 在创新链和产业链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实现产学研各类创新要素及创新主体的有效融合, 推动创新要素的交流与共享, 促进创新主体间的融合与渗透, 畅通创新链和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连接与协同。第二, 产学研融合与产学研协同创新在创新要素、 主体、 链路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区别, 特别是产学研融合具有创新要素互补性与共享性、 创新主体多样性与融合性、 创新链路融通性、 融合机制复杂性等独特特征。第三, 产学研融合在企业层面上受到企业类型、 企业主体作用、 研发投入、 融合机制、 融合积极性等因素的影响, 在环境层面上受到政府支持与引导、 市场机制驱动、 政策法律保障体系、 科技服务体系等因素的影响。第四, 产学研融合在微观企业层面上对企业提升创新绩效、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一定影响, 在中观产业及区域层面上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推进区域产业发展、 突破行业共性与“卡脖子”技术具有一定影响。第五, 基于主导组织视角, 产学研融合有以政府为主导、 以高校研究院为主导及以新型研发机构为主导三类一般组织模式, 并在深度融合新阶段下形成了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这一最新组织模式, 以在产学研创新联合体中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需求分析、 科技研发投入、 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关键性作用。
(二) 展望
本文从六个方向提出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以进一步推进产学研融合的理论构建。
1. 完善产学研融合的概念内涵与测度指标体系。现有研究尚未清晰界定产学研融合的内涵, 未针对产学研融合的独特特征构建测度指标, 也未考虑产学研融合在创新要素融汇、 创新主体融合、 创新链路融通等多方面的差异性, 仍囿于产学研协同创新概念的延伸。因此, 未来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产学研融合的内涵和特征, 构建合理可行的定量测度指标体系, 从而为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奠定基础。
2. 加强产学研融合的前因变量研究。现有研究对产学研融合影响因素的探讨尚不充分, 缺乏对企业推进产学研融合作用机理的定量实证分析。尽管已有少量研究提到了领军企业、 政府支持与引导、 科技服务体系等对产学研融合的重要影响作用, 但缺乏定量研究对所获结论进行大样本实证分析与验证, 难以形成有效的理论框架和实践建议。因此, 未来研究有必要系统性讨论产学研融合的影响因素。
3. 丰富产学研融合的结果变量研究。虽然实践中产学研融合的影响较为广泛, 但仅有少量文献使用案例研究等方法指出了产学研融合在中观产业及区域层面以及微观企业层面的影响, 对产学研融合效应发挥的微观机制与绩效影响的分析不够完善, 缺乏大样本实证分析与检验的定量研究, 无法形成有效的理论框架和对策建议。因此, 未来研究有必要使用定量方法进一步探究产学研融合的影响结果。
4. 推进产学研融合的组织模式研究。现有研究大多还停留在传统产学研合作组织模式上, 对于产学研融合组织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有限, 缺乏成熟的理论体系, 难以指导实践。仅有少量研究对以新型研发机构、 高校研究院、 政府、 企业等主体为主导的产学研融合典型组织模式进行了归纳性总结与描述, 亟待不同组织模式类型的针对性理论研究。因此, 未来研究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产学研融合背景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等独特组织模式的相关研究。
5. 推进产学研融合的微观机制研究。现有研究对产学研融合的微观机制缺乏足够理解, 仅有少量研究从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研究院的视角定性剖析了产学研融合的微观机制, 尚未见研究探讨企业层面的产学研融合微观机制。此外, 仍未见研究剖析产学研融合各环节如何相互渗透、 各主体边界如何相互融合的微观机制, 特别是对企业如何开展产学研融合缺乏研究。因此, 未来研究有必要深入剖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融合的微观机制。
6. 拓展产学研融合的情境条件研究。现有研究对产学研融合绩效影响的情境条件的探讨严重不足, 仅有学者定量分析了环境不确定性对产学研融合程度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绩效间关系的影响, 尚未探讨具有中国独特制度情境特征的权变因素的作用。单就中国转型经济时期的特有制度情境因素而言, 产学研融合的相关研究忽视了中国特有的“新兴加转型”制度情境, 未能将政府与大市场双元驱动同时纳入现有框架加以理论和实证分析。因此, 未来研究有必要深入剖析产学研融合的情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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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9641/j.cnki.42-1290/f.2024.24.01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科技领军企业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模式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3CGL007);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产业链韧性的模式、机制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G2024207014);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领军企业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提升创新能力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BJS202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