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中创新:文化科技的作用机制探析

2024-11-21 00:00:00郭全中王映骅
新闻爱好者 2024年11期

【摘要】从创新扩散理论出发,分析了“Cultech”的扩散机制。研究发现,在“Cultech”的扩散机制中,社会系统是所有其他要素产生作用的宏观背景,采用者作为机制作用产生的起点共同推动了创新产品和传播渠道的形成。在理论和实践发展的过程中,“文化”与“科技”的互动关系与地位逐步得到了符合现实情况的阐释,由此对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反哺。此外,“Cultech”的扩散机制在文化产业中的具体体现包括新效率、新场景、新业态和新理念。

【关键词】“cultech”;文化科技;作用机制;创新扩散

一、引语

2024年伊始,一股新生的革新力量以前所未有之姿态重塑科技与各行各业的边界:苹果公司发售首款MR头显设备VisionPro、OpenAI发布首个文生视频模型Sora、英伟达推出本地AI聊天机器人ChatwithRTX、谷歌推出轻量级的开源大模型Gemma……作为创意密集型产业,文化产业首先受到影响,新兴文化科技带来的强大算力和多模态模型深刻地影响并改变着产业环境和格局,衍生出无限想象空间和不确定性。[1]当文化产业和科技融合发展至新阶段并产生本质变革时,既有观点和概念已无法全面解释现下情况,由“Culture”和“Technology”结合到一起的文化科技概念(以下简称“Cultech”)便应运而生。“Cultech”并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而是基于技术的新理念和新哲学,它以用户为核心,以技术为基础,以信息和数据为载体,通过信息和数据的流动实现价值传递和增值,最终帮助社会拓宽文化传播广度和深度。[2]

按照文化产品生产效用进行分类,“Cultech”可分为支撑性技术和应用技术两类;按照文化产业模块为标准划分,“Cultech”可以分为新生产、新传播、新场景、新消费四类。新生产包括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虚拟制作、3D建模、传感器等;新传播包括5G技术、移动终端、算法推荐等;新场景包括4K/8K超高清视频、RTC(实时音视频技术)、AR/VR、元宇宙、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消费包括NFT、数字营销、直播电商、游戏引擎、知识付费等。

根据威廉·麦克高希关于“文化技术”的分类,社会文化与简单技术的融合萌芽于表意文字时代,而后得到丰富与发展。作为一个具有历史渊源、时代底色和创新意涵的概念,“Cultech”目前正处于扩散早期,现有研究对“Cultech”的定义、特征和关键问题作出了界定,但并未对其扩散过程和作用机制进行系统阐释。基于此,本文聚焦两个问题:第一,“Cultech”扩散的发展趋势和驱动因素是什么?第二,“Cultech”的扩散机制在文化产业中的具体体现是什么?

二、“Cultech”的扩散趋势与驱动因素

在数字化转型和社会变迁中,创新扩散是创新研究的关键问题。[3]从创新扩散的理论视角出发,将文化科技视为中国文化产业在面对技术变革时所采取的理论创新,考察其被从业者和消费者采纳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将为理解我国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提供认识工具。

(一)创新扩散理论:创新研究的经典范式

创新扩散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埃弗雷特·罗杰斯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旨在解释新技术、新产品或新思想在社会系统中的传播和采纳过程。罗杰斯通过对多个领域,特别是农业领域的案例研究,归纳出创新扩散的基本规律和框架,他认为创新以一定的渠道和速率在社会系统内传播和扩散,这种扩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受到创新本身特征、传播渠道、社会系统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社会系统中,创新的传播过程通常遵循“S”形曲线模式。最初阶段,传播速度较慢,随着逐渐积累采用者,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最终随着潜在采用者减少而趋于饱和。[4]

尽管该理论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仍为研究创新在社会系统中的传播扩散过程提供了经典理论框架和分析范式[5],并逐渐被应用于市场营销、教育、健康宣传、社会政策、科技等多个领域。新兴文化科技促使文化产业的发展格局和传播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但“Cultech”在学界和业界的概念推广和辐射至应用层面的作用机制仍面临诸多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创新扩散理论可以提供有价值的指导。

(二)“文化科技”相关研究扩散传播的两个不同阶段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亦能反作用于实践。[6]根据研究主题、来源类别和文献类型,本文对知网相关中英文文献进行了筛选和统计,将“文化科技”相关研究的扩散传播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2010 —2018年和2019年至今。2010年前,以“文化科技”作为关键词的文献相对较少;2011年至2012年,趋势曲线开始上升,于2015年达到峰值,后逐步下降;自2018年开始又呈现上升趋势,直到2021年趋于稳定,2024年数据仅统计至7月,但已过纵坐标半数,可见对“文化科技”的讨论仍保持着一定的热度。由于知网所收录外文文献有限,无法从数量层面对中外传播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但从波动分段来看,其爆发期和饱和期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可通过重要时间节点和实践进一步划分传播阶段。

2010年,苹果发布了被誉为史上最精致、也最经典的一部手机——iPhone4,同年,小米、美团、微信、爱奇艺正式成立。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的观点,这一观点标志着党中央对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重视,为后续的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同年,IBM的沃森知识问答系统在电视智力竞赛节目《危险边缘》(Jeopardy!)中战胜了两位人类冠军选手,促使学术界开始重新评估人工智能的潜力及其在未来社会中的角色,预示着智能化转型可能成为众多行业未来发展的关键驱动力。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了“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的重要性,这表明了国家在战略层面对于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认识和推动。2014年,生成对抗网络(GANs)正式推出,为计算机生成逼真图像和数据提供了新的方法。2016年,DeepMind开发的AlphaGo在围棋对决中首次超越韩国传奇棋手李世石,直接引发人们对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孰优孰劣的思考和讨论。2017年,《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向纵深发展的目标,并具体化了相关的任务和措施。在这一时期,文化科技融合的理念和实践主要以政策为导向,学术界关注到文化科技融合将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并以此进行优秀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主题关键词为“文化科技融合”“科技创新”“文化与科技”。同时,根据同时期文献数量趋势可以看出其扩散也遵循着“S”形曲线模式,经历了扩散“早期”“爆发期”和“饱和期”。

2018年10月,BERT(BidirectionalEncoderRepresentationsfromTransformers)模型正式发布,迅速引领了自然语言处理领域。2019年,AlphaStar击败人类顶尖玩家,成为智能技术在多个方面持续进步的里程碑。2020年,全球范围内5G技术的商用化进程显著加速,标志着通信技术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GANs技术在图像生成、风格转换等领域的应用日益成熟,生成了许多高度逼真的图像和视频内容。2022年,以ChatGPT、DALL-E、StableDiffusion等为代表的生成式AI模型逐渐兴起,这些模型能够根据用户输入的文本描述生成相应的图像或视频内容,使创作与生产的边界逐渐模糊,传统的分发方式受到算法推荐的冲击。2024年,VisionPro、Sora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文化产业价值链,使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科技的关系变得密不可分;同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新方向,将构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新生态视为改革的重要目标。在这一阶段,文化科技的定义有了全新发展,它被视为一种数字化工具,可服务于行业内各种业务,包括内容生成、场景搭建、算法分发、智能储存、数字营销等,文献的主题关键词也变为“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文化科技”“数字文化产业”。此外,还有不少学者关注到了特定领域与交叉学科研究,如文化经济学、文化社会学、文化心理学等。就目前的趋势看,第二阶段的研究和理论创新仍属于扩散“早期”。“Cultech”正是在总结目前内容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概述性专有名词。

创新扩散研究中的“S”形曲线刻画的是随时间累计的采用数量变化过程,在本研究中是随时间累计“文化科技”概念被采用频率的变化过程。因为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应用连贯性和断裂性并存,所以该曲线呈现出两个截然不同的分区,但这并不意味着后者是对前者的全盘抛弃。相反,科技之“器”与文化之“道”都同根于人类实践,“文化科技”相关研究扩散传播的两个阶段中,“文化”与“科技”的互动关系与地位逐步得到了符合现实情况的阐释,这是一种非线性、递进式的扩散。

在理论内涵和扩散阶段梳理之后,本文以新扩散阶段为背景,着重分析“Cultech”及其相关内容得以快速扩散的机制。

(三)扩散因素:创新产品、传播渠道、采纳者和社会系统

在创新扩散理论中,创新指的是任何被认为是新的想法、实践或物品。这些创新可以是新发明、新产品、新服务、新方法,甚至是新的社会实践或理念。扩散是指创新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特定的渠道,在某个社会团体成员之间进行传播的过程,它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传播。扩散研究关注的是社会中的创新成果如何被人们了解,并如何在社会体系中得到推广,通常涉及四个核心要素:创新特质、传播渠道、时间和社会系统。结合文化产业及其产品的相关特点,我们在这里从创新产品、传播渠道、各阶段采用者态度和社会系统四个方面来分析“Cultech”扩散过程中的影响因素。

1.创新产品

创新产品的属性包括相对优势、兼容性、复杂性、可试性和可观察性,它们共同影响着创新被采纳的速度。具体而言,相对优势指的是该创新相较其他产品对于社会个体的价值;兼容性则是指该创新与社会系统和个体原有价值观、消费习惯的契合程度;复杂性涉及社会个体理解和使用该项创新的难易程度;可试性是指该创新能让消费者进行体验和试用的条件;而可观察性则是指该创新能够为其他社会个体所察觉或观察到的程度。[7]在相对优势上,“Cultech”涵盖新生产、新传播、新场景、新消费环节所需的最优技术手段,推动着生产要素的更优配置,比如虚拟游戏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沉浸感和即时交互体验,这种独特的体验是传统游戏无法比拟的。“Cultech”的兼容性体现在多平台支持、多媒体格式支持和多语言支持上,无论是何种设备和操作系统,无论是文字、图像、音频还是视频,“Cultech”都能够提供相应的兼容性。此外,“Cultech”注重平台和服务间的整合和协作,通过开放的接口和API,第三方文化机构、社交媒体平台、在线市场等能够被去中心化的端口链接,用户可以随机访问和使用来自不同机构或平台的文化内容和服务。在复杂性和可试性上,“Cultech”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了与现有社会习惯、技术平台以及用户需求,采用低技术门槛的用户界面和操作流程,配合免费试用、体验版或演示视频等方式降低用户试错成本并增强其采纳意愿,从而加速其扩散过程。在可观察性上,“Cultech”通常以直观、生动的方式呈现功用,比如文物修复技术的可观察性体现在其修复前后的对比展示上,直播的实时互动功能则让用户能够感受到参与和共鸣的乐趣等,而这些产品通过用户的使用和分享还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和传播效应。

2.传播渠道

传播渠道是传播过程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涵盖了信息从传播者流向受传者的所有路径和方式。[8]这些路径和方式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旨在确保信息能够准确、有效地传达给目标受众。在创新产品的扩散过程中,个体的采纳决策往往会受到大众媒体、社交媒体、算法推荐技术、人际关系的影响。这些传播渠道相互交织、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Cultech”快速扩散的立体网络。

大众传播渠道是“Cultech”快速扩散的重要推手。无论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还是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大众都能接触到关于“Cultech”的最新动态、应用场景和成果展示。这种广泛的传播不仅提升了公众对“Cultech”的认知度,还消除了公众对技术的疑虑和担忧,提高技术的社会接受度。此外,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宣传,企业、机构和个人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到“Cultech”在不同领域的应用价值,进一步拓展其市场潜力。

社交媒体作为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结合体,在“Cultech”的扩散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专家”“科技迷”等意见领袖在社交媒体上分享技术测评、使用体验,通过点赞、评论、转发等互动方式,平台再通过用户行为数据,实现内容的个性化推送,使得文化科技产品的资讯和功能介绍能够更高效地触达目标受众,形成多级传播。苹果公司在VisionPro预售前首次拍视频带货,用25分钟的演示视频讲解设备的佩戴方式和应用程序,还设置线上预约系统,让消费者可以线下体验符合自身面部特质、眼镜视力的个性化设备,鼓励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优质的使用体验。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强化了产品的市场渗透力,还激发了用户的参与热情与口碑传播。

3.采用者

在创新扩散理论的框架下,根据接受新事物的快慢程度可将采用者划分为创新者、早期采用者、中期采用者、晚期采用者以及落后者五个类别。当前,“Cultech”的扩散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创新者与早期采用者的积极推动和贡献。

创新者是那些对新事物充满好奇,愿意冒险尝试并引领潮流的个体或群体。他们通常凭借对未来趋势的准确判断,率先研发并推广文化科技产品,从而成为将产品打入市场的先锋力量。比如率先搭建国内独立门户的新浪、网易、搜狐;率先推出全世界第一个即时通信平台Mirabilis公司;提前布局文化创意产业,推出跨界文创产品的腾讯集团;领跑通用人工智能全球化发展的OpenAI。创新者的开发和使用行为对其他人群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激发了更多人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推动观念和产品的进一步扩散。此外,创新者不断地接受反馈、优化产品能提升用户体验,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吸引力,这也是科技公司不断迭代产品的原因。

早期采用者通常是社会中的意见领袖或科技领域的学者专家,他们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对新技术、新产品持开放态度,通过社交媒体、专业论坛等渠道分享自己对技术和技术影响下各类社会问题的见解,以自身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增强潜在用户对产品的信任感。中国学者彭兰认为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将带来人机协同新闻报道的常态化、知识产品的丰富以及定制化新闻资讯生产的可能,形成全民参与的智能化内容生产模式[9];牛津大学教授DonnaKurtz则致力于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全球各大博物馆的数字藏品关联在一起,以更多元、立体的方式呈现在公众面前[10];中国学者喻国明等认为Sora作为“世界模拟器”将进一步带来媒介连接力的价值升维与场域重塑。[11]这些早期采用者的见解与实践,不仅预示着技术发展的新趋势,也展现了文化科技在重塑社会结构与文化生态中的巨大潜力与可能性。

随着“Cultech”的不断扩散,也出现了部分对文化科技抱有怀疑态度的中期采用者和落后者。这部分采用者通常较为保守和谨慎,在看到足够多的正面反馈后仍然缺乏对新技术、新产品的信赖,或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如年龄、经济条件等)而无法及时采纳新事物。2021年元宇宙概念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它是集5G、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数字孪生、数字货币、物联网、人机交互等技术于一体的集成技术,可实现虚拟与现实交互的功能,而正是这一特点让其被冠以“泡沫”“炒作”“投机”的标签。无独有偶,2024年高盛全球宏观研究部的高级策略师AllisonNathan在最新的《TopofMind》报告中认为炙手可热的AIGC还无法解决非常复杂的问题,而且可能永远都做不到。[12]创新之路本就充满挑战与质疑,这是技术成长与认知迭代的必经阶X+KEolchm5Ei2ml0jgx+i7IGclEUsevOCkPccBlHwGM=段,事实上,持续对话、理性探讨与实践验证也是推动“Cultech”良性发展的重要步骤。

4.社会系统

创新扩散理论指出,创新之所以可以得到扩散,依赖的是大环境的存在。“Cultech”的社会扩散系统可以从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资源可得性方面进行分析。

从政策环境出发,近年来各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来鼓励和支持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如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创新基金等,为文化科技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些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还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加速了文化科技产品的市场化进程。同时,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文化科技产品的创作者和投资者提供了稳定的法律环境,增强了他们对市场的信心和投入意愿,进一步推动了文化科技产品的扩散,如我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欧盟修订的《欧盟知识产权战略》。再者,政府通过参与国际展览、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使文化科技产品得以跨越国界,进入更广阔的市场,这些国际合作不仅扩大了文化科技产品的受众范围,还促进了技术、人才和资源的跨国流动,加速了文化科技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从经济环境出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文化科技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这种旺盛的市场需求为文化科技产品的扩散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在此供求关系下,资本市场也为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金融机构积极投资文化科技领域。《2023年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报告》显示,2023年资本要素持续流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元宇宙/数字资产等领域,2022年至2023年以沉浸式、数字化和信息化为代表的赛道投资事件数量占比从15.5%提升至27.3%。[13]资本的支持不仅加速了文化科技产品的研发和推广,还促进了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增强了整个产业的竞争力。

从文化环境出发,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逐渐从物质消费转向精神消费和体验消费。这种消费观念的转变使得文化科技产品成为消费者追求高品质生活的重要选择之一。消费者愿意为高质量的文化科技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比如智能家电、在线教育、VR旅游、博物馆IP文创、在线展览、虚拟演出,为能够顺应文化科技趋势的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和盈利机会。

从资源可得性出发,先进的数字技术和人才储备为文化科技产品的创作、制作和扩散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这些资源的应用不仅为文化科技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保障,还降低了生产成本和推广难度,加速了产品的市场化进程。此外,信息资源也是推动文化科技产品扩散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企业可以更加精准地了解市场需求和消费者行为特征,为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提供更加科学的数据支持。同时,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流也促进了产业内部的合作与共赢,推动了整个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繁荣。

三、“Cultech”扩散机制的具体体现

在“Cultech”的扩散机制中,社会系统不仅是基石,也是所有其他要素产生作用的宏观背景,在这个系统中,技术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深深嵌入到技术采用、传播、研发等各领域,共同推动产业乃至社会的进步。采用者作为机制作用产生的起点,既包括创新产品的接受者和创造者,也包括晚期的使用者甚至落后者,他们共同推动了文化科技赋能下创新产品的新效率和新场景。当然,在理论和实践发展的过程中涌现了许多问题,随即引发新的哲学思辨,在此过程中“文化”与“科技”的互动关系与地位逐步得到了符合现实情况的阐释,由此更好地反哺于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Cultech”带来新效率

“Cultech”的迅猛发展正深刻推动着内容生产的革新,内容智能化生产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人工智能在传播活动中已经跨越了“工具属性”的边界,不再只是传播的手段、方式或载体,而是成为内容创作的新主体,可以低成本、规模化、即时性地生产个性化、场景化的各类内容并直接发布。[14]同时,不掌握内容制作技能的普通人也可以从事音乐、游戏、视频的生产工作,人们只要具备文字表达能力,就能借助大模型将自己的想法以具象化效果呈现,这意味着文化内容生产的大众化和生产工具的开放化趋势。

“Cultech”为基础服务的提升带来了新机遇,它通过数字化、网络化等先进手段,极大地改变了文化产业的服务模式,使得基础服务能够更加便捷、高效地提供给广大消费者。例如LED立体沉浸式影院技术通过多面LED屏组成的立方体形状沉浸式全景虚拟体验空间,让观众仿佛置身于电影场景之中,感受强烈的临场感和空间沉浸感。再如高校智慧图书馆通过RFID技术实现了图书的快速识别、智能查找和精准盘点,读者可以通过自助借还机轻松完成图书的借阅和归还,无需排队等待,极大地提升了图书的流通效率和借阅体验。

“Cultech”增强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具体来说,新技术和新设备能够为企业自主研发更具效率的生产流程和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使得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不仅如此,“Cultech”还为企业带来了全新的利润点和消费者画像,增加商业模式创新的可能性。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Cultech”也推动了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文化产业得以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提高整体竞争力。以数字媒体技术为例,其发展使得电影、音乐等文化产品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快速传播和复制,极大地推动了这些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此外,“Cultech”还促进了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如文化旅游、文化教育等,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链和生态体系。

在文化产业的交易处理方面,“Cultech”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区块链技术通过其独特的分布式账本和加密算法,使得交易处理过程更加透明、安全,有效防止了欺诈和篡改行为,为文化产业交易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例如,在音乐产业中,区块链技术可以被用于确保音乐作品的版权归属和交易记录的准确性,有效防止版权侵权和盗版行为的发生。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则提高了交易处理的效率和速度,通过其强大的计算能力和数据存储能力,使得大量交易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处理,满足了文化产业市场高频次、大容量的交易需求。

(二)“Cultech”建构新体验

文化科技使得“沉浸化”传播成为可能。在Web3.0元宇宙时代,由于虚拟现实等技术的迭代及其应用的升级,人类早已开始借助虚拟技术,实现对“真身”的虚拟复制,或者说对“真身”的“数据躯体”的再造,然后借助通信基础设施,将“虚拟具身”传输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与混合现实的虚拟空间。这些“虚拟化身”可以自由穿梭于各种空间进行不同时空场景的交流与体验,甚至与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一起生活、工作和娱乐。[15]

在文化科技的推动下,“人机协同”成为文化产业的新常态。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经渗透到个体日常生活的结构之中,人与机器的合作越发紧密,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创造力,还推动“人—机”关系的主流观念从以友好、敌对为特征的范式转向更为现代的协同范式。例如新闻工作者可以将PGC与AIGC相融合,创作多元叙事形态、修辞风格、新闻体例、新闻框架的报道,在语言建构和语义表达方面实现差异化改编,同时在海量信息中定位言论或带有错误价值观导向的观点,实现数据跨链接互证和信息多维深度呈现。[16]

(三)“Cultech”打造新业态

“Cultech”推动了技术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使得文化产业得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智能匹配等手段更加精准地把握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实现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和精准匹配。例如,电商平台可以根据消费者的购买历史和浏览行为精准投放合适的文化产品或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的整体效率和满意度。

在“Cultech”的驱动下,文化产业能够实现一站式生态整合服务的宏伟蓝图。相较于传统文化产业生态体系,“Cultech”赋能下的新生态体系展现出了鲜明的差异性,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产业集合,更是一个由相互作用的生产者、用户以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共同构成的价值共同体。这个新生态体系深深植根于数字技术的基础之上,将用户置于核心地位,致力于通过优化文化资源的配置,助力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并实现精准运营。在此过程中,垂类服务商和综合服务商相互合作、相互补充,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文化产业生态圈的示范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为整个产业的创新发展树立了标杆。

“Cultech”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文化产业自身的繁荣和发展,还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通过文化产业的能力外溢效应,其他产业得以借鉴和学习文化产业的创新经验和模式,推动自身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2023年,腾讯凭借其游戏研发中心所积累的深厚技术底蕴,将游戏技术巧妙地应用于民航领域,与南方航空共同打造出了一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全动飞行模拟机视景软件系统,该系统具备地形渲染、天气模拟、环境渲染等多重能力。这一创新之举不仅彰显了游戏技术“脱虚向实”的无限可能,更体现了“Cultech”强大的外溢效应和跨界融合能力。

(四)“Cultech”代表新理念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文化与科技的关系。在自然辩证的视角下,文化与科技各自作为独立的要素,通过结构化的方式相互融合与重组,形成了新的社会生产力;在现代系统思维视域下,新科技文化观不再局限于传统关于自然科学及其技术变化发展的观念,而是自然科技文化与人文社会科技文化差异协同协调系统化的新观念。[17]文化为科技提供了丰富的内涵和创意源泉,使得科技不仅仅是冰冷的工具,而是充满了人文关怀和社会价值。而科技则为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支持,使得传统文化得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焕发新生。这种融合共同促进了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形成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其次是文化产业与文化科技的关系。从宏观层面看,文化科技优化了文化产业的生产流程和产消周期,加速迭代,降本增效,使得文化产业能够更快地适应市场变化,更精准地对接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同时,文化科技还借助技术手段丰富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改变了消费者的感知方式,使得消费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体验和理解文化产品,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复购率。当然,在此过程中,传统文化产业对内容的敏感度与新兴业态的智能、互动特质相辅相成,并无轻重之分。

最后,人与文化科技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技术伦理和科技向善的提出,旨在确保文化科技的发展不会偏离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在研发和应用过程中,必须坚守人权、隐私、公平等核心价值,服务于人类社会的福祉,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而非以牺牲人类利益为代价。当然,在人机共生的社会背景下,人类必须重新审视自主性的定义及其界限。当人类利用自身的偏好与行为数据“培育”出比自己还了解自己的人工智能时,在人机互信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向人工智能让渡部分决策权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倘若人们能够真诚地接纳人机共生的理念,即人类与人工智能体之间存在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关系,那么,在人工智能时代,对于“人的自主性”可能丧失的担忧或许将大幅度减轻。这一理念的接纳,不仅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人机关系,也为人类在未来的技术发展中找到了新的定位和方向。

[本文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重点项目“首都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协同治理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批准号:22XCA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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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全中,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 100020),江苏紫金传媒智库高级研究员(南京 211199);王映骅,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北京 100020)。

编校:王志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