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实现路径与制约因素研究

2024-11-14 00:00:00陈伟宏唐子翔梁文亮周鑫雪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24年5期
关键词:市场环境制度环境专精特新

摘要: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与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虽然各地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鉴于此,系统地构建了解释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包括新企业创立、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析框架。综合定性比较分析(QCA)与必要条件分析(NCA)方法,分别考察了地区培育不同层次中小企业的具体实现路径与关键制约因素。研究发现:产生高水平新企业创立的组态路径有5条,即“制度优越—数字服务协同型”“制度市场—数字全面驱动型”“制度市场—金融支撑互补型”“市场统一—金融人才助力型”以及“数字驱动—创新人才弥补型”;在上述组态路径中,存在“制度优越—数字服务协同型”和“制度市场—数字全面驱动型”这2条组态路径能够同时产生高水平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甚至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度环境、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力资本、数字创新水平以及数字金融发展均是制约新企业创立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发展的必要条件。推动市场一体化建设是帮助地区进一步实现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突破的瓶颈因素。研究结论为地区政策制定者与企业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专精特新;梯度培育;制度环境;市场环境;数字化要素

中图分类号:F270;F202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何时出奇能制胜?绩效期望落差维度拓展、战略独特性与企业绩效达标”(7230206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外循环赋能:后发企业资源扩充型海外进入模式研究”(2023KY008);广西大学应用经济学学科交叉科研项目“中国—东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路径研究”(2023JJJXC17)。

0 引言

我国经济正由“粗放式”发展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换挡”期过渡。为了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11年的《“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提出了“专精特新”企业概念,强调将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根据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4个方面的不同程度,“专精特新”企业呈现出不同层次的发展。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累计培育了10.3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1.2万家“小巨人”企业①。作为产业链核心的专精特新企业,其培育和发展有助于提升产业链的韧性,实现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1]。然而,各地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成效不一,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整体上呈“东密西疏、南多北少”的集聚型分布格局[2]。因此,值得思考的是:各地区高质量实现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路径有哪些?存在哪些瓶颈因素制约了上述梯度培育路径?回答这两个问题,对于各地区根据自身条件优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环境以及突破梯度培育瓶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有研究探讨了产业政策[3]、创新政策[4]等因素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驱动作用,并从营商环境等视角揭示了不同环境要素间的复杂互动与协同驱动效应[5-7]。这些研究普遍认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此外,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技术赋能推动了企业转型升级。例如,前期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促进了“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8]。然而,关于环境要素与其他要素(尤其是数字化要素)间的互动与协同作用仍有待进一步探讨[6]。此外,前期研究主要关注驱动结果产生的充分性条件,忽视了阻碍结果产生的必要条件[9],对于阻碍“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瓶颈因素的关注不足。

基于以上现实背景与现有文献,本文从制度与市场环境、数字服务与支撑两个层面系统构建了解释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分析框架。进一步地,以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定性比较分析与必要条件分析方法探讨各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实现路径与关键制约因素。为了展示各地区在培育不同层次中小企业过程中的异同之处,本文同时对新创立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类企业展开研究。

1 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提出

1.1 “专精特新”企业的内涵与发展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专注于特定细分市场、注重创新并供应高品质产品与服务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领域,它们通过深入研究产业链的中间环节,突破关键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以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所谓的“专精特新”,涵盖了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4大特点。专业化表现为企业在关键产业链的某一环节具备核心竞争力,专注于核心业务;精细化体现在企业拥有精细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模式;特色化则表现为企业拥有独特的资源和工艺,提供特色化的产品与服务;新颖化则强调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根据四大特点的不同组合,可以将“专精特新”企业划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三个层次。这三者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一个梯度培育体系。此外,与“专精特新”紧密相关的概念包括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11-12],相关研究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尽管这些企业在认定条件、发展模式及发展阶段上存在差异,但他们均在专注执着、质量为本、工匠精神及持续创新等方面展现出相似之处。

1.2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驱动因素与制约因素

现有研究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成长的驱动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部分学者关注了创新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政策环境等单一环境因素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净效应”。例如,曹虹剑等[4]研究发现,创新基金政策可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质量。曹梦弋和夏青[3]探讨了产业政策(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和关税)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结果表明,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的产业政策能够提高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此外,数字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和动能结构的转换,有助于实现“专精特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使其成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关键因素。例如,董志勇和李成明[1]认为,数字赋能是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之一,应通过“内外合力”推动中小企业升级改造,走向“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任缙等[8]发现了数字普惠金融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强调了不同区域和行业的差异性。

随着“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成长的研究愈发深入,学者们不仅关注单一驱动因素的影响,还着重探讨了不同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协同驱动作用。例如,敦帅和毛军权[6]分析了5个营商环境要素(包括法律、政务、市场、创新、人文环境)及其相互间的复杂互动对“专精特新”企业高效培育的影响,识别出了“市场—人文环境驱动型”和“人文—创新环境驱动型”两条实现路径。同样,夏清华和朱清[5]基于上述营商环境要素,提出了“法律政策支持下市场—政务驱动型”和“人文支持下市场—政务驱动型”两条实现路径。此外,安家骥和刘国亮[7]综合考虑了政府效率、创新环境、市场环境、公共服务、金融服务、人力资源等6种要素组态的影响,揭示了“政府—环境联动型”“服务—环境补充型”和“服务—环境协同型”3条“专精特新”企业创新驱动路径。

而对于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制约因素,前期研究发现营商环境涵盖的5个条件(同样包括法律、政务、市场、创新、人文环境)均不是“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必要非充分条件[6],这一结论得到了类似研究的进一步支持[5]。此外,安家骥和刘国亮[7]发现6种营商环境的资源能力(包括政府效率、创新环境、市场环境、公共服务、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均不是“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的必要条件,即使创新环境发挥了较为普适的作用。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政策驱动因素方面,从不同角度探讨了环境因素、产业政策、数字普惠金融等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影响。然而,关于经济转型时期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特殊情境(如市场分割等)以及数字化要素如何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问题,仍有待深入研究。前期研究认为,各要素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并非孤立发挥作用,而是可能存在协同效应[2]。虽然有学者从组态视角揭示了营商环境要素中各要素的协同驱动效应[6],但此类研究主要局限于环境要素之间,对环境要素与其他要素(尤其是数字化要素)之间的协同作用探讨不足。

此外,前期研究普遍认为营商环境的各个要素都无法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供足够的解释力[6],这些因素都不是“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过程中必须具备的条件[5,7]。然而,基于定性比较分析的必要性分析只能确定基于INUS逻辑的条件,即在充分非必要组态配置中的必要非充分因素[13]。上述分析无法挖掘真正意义上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即制约因素),更无法细致分析该条件在何种程度上(即必要性水平)是阻碍结果产生的必要条件。因此,需要基于必要条件分析的逻辑[9],重新分析阻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必要条件及其必要性水平。

1.3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分析框架的提出

基于前述文献回顾,综合制度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与资源基础理论,本文从制度与市场环境、数字服务与支撑两个层面构建了一个与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背景相契合的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分析框架(见图1)。在制度与市场环境层面,本文着重关注制度环境和市场一体化两大要素。而在数字服务与支撑层面,则重点关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力资本、数字创新水平和数字金融发展等关键数字化要素。接下来,本文将详细叙述将上述因素纳入分析框架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首先,制度理论认为,制度环境通过规则、规范和文化认知等方面深刻影响企业的行为和成长轨迹[14]。与其他经济转型国家相比较,我国所实施的经济转型在内容和方式上具有特殊性。在内容上既包括经济发展转型,也包括经济体制转型,而在方式上也是渐进的、放权的以及试验式的[15]。因此,制度环境在推动我国新型企业崛起、产业转型升级及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显著作用[2]。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转型时期我国各地区制度环境存在显著差异,包括市场化进程、政府放权程度、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建设等方面,这些差异深刻影响“专精特新”企业的战略布局、资源配置和发展速度[14]。因此,在分析经济转型时期我国地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时,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制度环境的多样性,以便更全面地理解其成长路径,并提供更精准的支持和引导。

其次,市场一体化也是本文分析的另一个重点。从理论层面分析,市场一体化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手段,这一观点与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市场结构优化思想相呼应[15]。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市场的分割特征对于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成长产生了深远影响[16]。然而,市场一体化的推进,通过促进生产要素价格的均衡与自由流通,有望提升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有助于培育出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企业[17]。从现实角度来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我国要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化解外部危机,构建统一大市场便是依此国情下提出的重大决策[18]。在优渥的营商环境下建立的统一大市场,政府只需“一臂之力”便能推动地区的高质量发展[19]。因此,将市场一体化纳入分析框架,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数字化已成为当今全球经济发展的核心趋势,这一趋势与资源基础理论紧密相连。资源基础理论强调企业资源和能力的重要性,认为独特且有价值的资源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在数字经济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通过数字化各生产要素来激活并优化自身资源配置[1,20]。例如,地区数字基础设施不仅汇集了海量的数据资源,更促进了这些资源的流通与应用,从而加快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21]。数字人力资本的储备也是企业宝贵、独特的资源之一,它不仅保障了人才与其他技术、制度资源的匹配,还为企业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数字创新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区的科技力量,它通过帮助企业有效整合和利用内部资源,改善自身经营效率、提高市场获利能力,从而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22]。而被数字技术赋能的金融科技,如数字普惠金融产品,能够高效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8]。从现实层面来看,数字化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小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紧跟数字化潮流,充分利用这些数字化要素来提升自身实力。因此,将数字化要素融入分析框架对于指导和助推“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本文构建了一个融合制度、市场和数字化等多方面要素的分析框架,旨在全面、系统地解读“专精特新”企业在经济转型和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成长轨迹。尽管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且不同梯度企业的发展重点和挑战各异,但在宏观层面上,它们的成长都受相同或相似因素的影响,其中制度支持、市场环境和数字化能力是核心要素[1-2]。这些要素在不同阶段以不同方式和强度推动企业跨量级发展[10]。因此,在解释这些企业的培育条件时,本文采用一致性框架,但这并不否认企业实践中的差异,而是强调宏观上影响因素的共通性。这种共通性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环境和发展趋势,从而更准确地把握其成长路径。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9—2023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研究对象,探讨制度、市场以及数字化等要素对于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协同驱动影响与制约作用。各地区新企业创立的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SRDI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的数据分别来源于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官方文件。考虑定性比较分析方法更适用于分析截面数据[23],本文将2019—2023年各省份的新企业创立数量、SRDI企业认定数量以及小巨人企业认定数量进行求和,分别作为本文的3个结果(限于篇幅未列示数据,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各条件的代理指标数据分别来源于中国市场化指数数据库、国泰安数据库以及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等。

2.2 前因条件测量

基于本文所构建的分析框架,本文探讨制度、市场以及数字化等要素对各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影响。考虑前因条件对于结果产生影响的时间滞后性,并且排除潜在的反向因果问题,本文使用各个前因条件代理指标在前5年(2014—2018年)的均值测量条件。表1列示了本文所选取代理指标及其测量方式,均已转为正向指标。

与前期研究保持一致,本文采用市场化指数来衡量各地区的制度环境(IE)[14]。该指数围绕政府、市场以及企业等主体在5个方面以指数形式综合反映了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对市场化进程的程度[24]。市场一体化(MI)采用市场分割指数的倒数进行衡量,而市场分割指数通过相邻省份的21个商品种类相对价格变动部分的方差平均值进行计算[25]。借鉴前期研究,本文采用地区信息技术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26]、信息技术行业服务人数[27],分别衡量数字基础设施(DI)和数字人力资本(DH)。此外,数字创新水平(DK)采用地区数字经济发明专利的数量进行衡量[22],而数字金融发展(DF)则采用地区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的数量进行衡量[28]。

2.3 研究方法

定性比较分析(QCA)是RAGIN[23]于1987年提出的一种以定性研究为导向的集合论研究方法。该方法本质上是一种整体视角的思维方式,用于深入研究多个条件之间多重并发的因果关系,具有因果非对称性,因而区别于定量分析中简单线性回归的对称性分析。QCA的独特之处在于关注多个条件如何相互叠加、共同作用,而非单一条件的显著性和对结果的“净效应”。QCA有助于寻找“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实现路径,通过对这些路径的解读、分类和命名[29],可以归纳各地区在培育不同层次中小企业方面的差异化实现路径。

必要条件分析(NCA)由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鹿特丹管理学院教授DUL[9]在2016年提出,是一种新兴的数据分析方法。该方法重点关注条件对于结果产生的必要非充分关系,即如果条件不存在,那么结果就不会发生。NCA是寻找和检验必要非充分关系的直接和有效的工具,既可以作为独立的研究工具,也可以作为其他研究方法的有益补充。相较QCA中的必要性分析,NCA不仅可以更细致地识别必要条件,还可以精确地识别必要性程度的大小。因此,将NCA与QCA相结合能够通过必要性分析补充QCA的充分性结论[30],进而获得更为完整的因果结论。

3 实证分析

3.1 QCA结果分析

3.1.1 数据校准 在数据校准采取锚点时,将5%、50%、95%分别设为各前因条件和结果的完全不隶属点、交叉点以及完全隶属点,校准后的取修范围为0~1。表2展示了各前因条件的校准锚点。

3.1.2 QCA中的必要性分析 表3列示了基于QCA方法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分析结果。由表3可知,多数条件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均不构成“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对于“小巨人企业”,本文发现制度环境和数字金融发展的存在总是随着结果的出现而存在(consistency > 0.9),因此将在充分性分析部分将其主动设置为存在[29]。

3.1.3 QCA中的充分性分析 使用fsQCA软件进行分析。在进行定性比较分析之前,需要设置一致性阈值以及频数阈值。一致性指前因条件组合对结果的解释程度,需要高于可接受的经验标准,类似于传统回归分析中的显著性。参考FISS[31]的建议,本文将原始一致性和PRI一致性的阈值分别设置为0.80和0.70。由于本文的研究样本总数较少,频数阈值设置为1[29]。与现有研究保持一致,本文主要汇报“中间解”[31],而不是“简约解”和“复杂解”。其中,核心条件是指“中间解”和“简约解”同时包括的条件;而边缘条件是指“中间解”包括,而“简约解”不包括的条件[29]。表4列示了基于定性比较分析的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路径分析结果。由表4可知,本文一共获得了9条组态路径。在根据核心条件与边缘条件的特征进行归类后,得出了5类不同的组态路径,下面依次介绍每一类组态路径。

第一类组态路径被命名为“制度优越—数字服务协同型”(IE × DH × DK × DF),对应组态N1、S1和G1。这些组态以优越的制度环境和特定的数字服务与支撑要素为核心条件(或辅助条件),构建了一个协同共生的创业生态系统。该类组态路径深刻地展现了制度环境与数字服务要素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良好的制度环境为万众创业提供了沃土,而地方丰富的数字化人才与技术积累则为创新注入了动力,辅以便捷的数字普惠金融推动,新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崭露头角(对应组态N1)。若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制度环境与数字技术人才的核心主导作用,那么有望加速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实现转型升级,不仅有望跻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行列,更有可能脱颖而出,成为国家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应组态S1和G1)。

第二类组态路径被命名为“制度市场—数字全面驱动型”(IE × MI × DI × DH × DK),对应组态N2、S2和G2。这些组态的核心是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以及多数数字服务与支撑要素,几乎涵盖了本文所构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框架的全部因素(数字金融发展除外)。这类路径显示,友好的制度环境与地方较低的贸易保护壁垒使得要素在较为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的辅佐下能够高效率地流动,本地良好的数字化人才和知识储备对于当地企业“信手拈来”,同样能够激发大众的创业热情(对应组态N2)。与前一种类型相似,若能进一步突出制度环境和数字技术人才的核心主导作用,同样能在较高市场一体化程度、良好数字基础设施及丰富数字化创新水平的辅助下,推动企业成长为省级甚至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企业(对应组态S2和G2)。此外,比较第一类和第二类组态路径可以发现,制度环境、数字人力资本以及数字创新水平这3个条件均存在,而剩余3个条件则体现出一定的替代性,即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替代市场一体化与数字基础设施。换言之,推进市场一体化与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企业成长的重要手段。而当区域市场存在分割现象以及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时,发达的数字金融信息服务产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上述不足,进而促进企业成长。例如,前期研究发现金融发展有助于降低国内市场分割程度[18]、改善供需配置[32]以及提升资本要素配置效率[33],从而替代市场一体化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提升商品、要素匹配与流通效率的作用。

第三类组态路径被命名为“制度市场—金融支撑互补型”(IE × MI × ~DI × ~DH × ~DK × DF),对应组态N3。该组态的核心条件聚焦于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数字金融发展。结果显示,在良好制度环境以及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背景下,即便创业者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人才储备或数字化知识水平方面受到限制,只要地方政府能够积极争取并提供有利的数字普惠金融条件,显著降低创业者的融资难度,依然可以有效地推动新企业的创立与发展。

第四类组态路径被命名为“市场统一—金融人才助力型”(~IE × MI × DI × DH × ~DK × DF),对应组态N4。该组态的核心条件主要集中在市场环境、数字金融和数字人才。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环境相对不足、地方创新产出较弱的情境下,只要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利用统一的市场环境、数字化人才储备以及数字金融服务的支持,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并且辅之相对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条件,依然能有效地推动新企业的创立与发展。

第五类组态路径被命名为“数字驱动—创新人才弥补型”(~IE × ~MI × DI × DH × DK × ~DF),对应组态N5。该组态的核心条件包括数字创新和数字人才。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数字金融发展并不理想的情境下,地方政府若能着重关注数字化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激励新兴数字技术创新发展,并且辅之相对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条件,便可通过人才集聚和技术创新的联合推动力,有效地弥补制度、市场和金融支持的不足,从而成功孵化出更多的新创企业。

为便于理解比较,本文结合代表性地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路径进行了定性分析,对应的定性证据如表5所示。定性证据相关资料源自各省政府工作报告。

3.2 NCA结果分析

本文使用Stata软件通过NCA命令进行必要条件分析(NCA)。表6列示了关于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单一条件的必要条件分析结果,包括各条件的效应值(d)及其显著性水平(p值),得到以下研究结论。第一,除了市场一体化(MI)之外,制度环境(IE)、数字基础设施(DI)、数字人力资本(DH)、数字创新水平(DK)以及数字金融发展(DF)均是制约“新企业创立”的必要非充分条件(p < 0.05),且均达到高效应水平(d ≥ 0.3)。前期研究表明,单个营商环境要素(包括政府效率、市场环境、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创新环境、金融服务6个要素)并不构成地区高创业活跃度产生的必要非充分条件[34]。与这一研究不同,本文不仅发现地区整体制度环境(相较于单一要素)对于高水平“新企业创立”的制约作用,还发现了数字化要素(相较于非数字情境下的一般要素)对于高水平“新企业创立”的制约作用。

第二,制约“SRDI企业”发展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与“新企业创立”基本一致,但“SRDI企业”发展要求具有更高的效应值。这可能是因为“SRDI企业”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理念,注重细分市场、产业韧性和创新驱动,因此相较于“新企业创立”需要更为优化的体制保障、数字平台赋能与创新生态环境[1]。针对“SRDI企业”培育的必要条件,前期研究普遍认为营商环境的各个要素均无法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供足够的解释力[5-7]。与前期基于INUS逻辑的必要条件分析(即基于QCA的必要条件分析)不同,本文基于必要条件分析(NCA)不仅在逻辑和方法上具有更高的适配性[13],也能够进行更为细致和深入的分析(如进行条件水平分析)。

第三,相较于“新企业创立”和“SRDI企业”的发展情况,市场一体化(MI)被视为制约“小巨人企业”发展的一个独特的必要非充分条件(d ≥ 0.3,p < 0.05)。这一现象背后的动因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小巨人企业”作为行业内的佼佼者,通常以其强大的创新能力、高市场占有率、对核心技术的掌握,以及卓越的质量效益而著称。这类企业通常采用市场聚焦策略,深耕于某一特定的细分市场,与所谓的“单项冠军”企业在战略定位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处[11]。正因如此,“小巨人企业”对于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拓展怀有更为迫切的期待。然而,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导致地方政策更倾向于扶持本土企业或经营不善的企业,这无疑会对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造成干扰,进而影响到市场的整体活力[35]。对于“小巨人企业”而言,这种偏向性的地方政策犹如一堵无形的墙,可能阻挡其前进的步伐[17]。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数字服务与支撑层面,其影响因素的效应值已从原本的高效应水平(d ≥ 0.3)降低至中等效应水平(0.1 ≤d < 0.3)。这一变化可能归因于“小巨人企业”基于市场环境和自身成长需求的考量,更加重视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的培育[10],从而减少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同时,随着企业规模和业务版图的不断扩大,它们能够跨越地域界限,整合各地的数字服务与支撑要素,促进一体化地区内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17],进而降低对单一地区环境和数字化要素的依赖程度。

表7详尽地展示了影响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诸多瓶颈与条件水平分析。该表格以百分比形式精确地呈现了各地区为达到特定产出水平所需条件的最低投入水平[9]。

由表7的结果可知:首先,若地区想增加“新企业创立”的数量,那么必须在除市场一体化之外的5个关键条件上达到相应的最低投入门槛。这一发现为地区在创业活动方面的资源分配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其次,当地区希望从“新企业创立”升级到“SRDI企业”时,对前述关键条件的最低投入要求会进一步提高,这表示随着企业发展的深入,对支持环境的需求也会变得更加严苛;最后,若地区的目标是从“SRDI企业”跃升至“小巨人企业”,那么关键的突破点在于“市场一体化”。这一研究发现揭示了“市场一体化”在推动“小巨人企业”培育中的关键作用,从而表明构建统一大市场对于地区产业升级,特别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3.3 稳健性检验

基于前期主流实践[29],本文对QCA的实证结果进行如下稳健性测试。首先,通过将案例频数阈值从1提高至2,得到两个组态与现有组态的两个解基本一致。其次,将PRI一致性阈值由0.70降低至0.65,产生的组态基本涵盖了现有组态。再次,通过调整校准锚点,将完全不隶属点和完全隶属点调整为15%和85%,交叉点保持不变,得到的组态与现有组态基本一致。最后,通过将交叉点的锚点从中位数(50%)调整为45%,重新校准后生成的组态与现有组态基本一致。此外,对于NCA的实证结果,本文将天花板线由CE_FDH调整为CR_FDH[36],所得结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限于篇幅,稳健性检验结果未列示,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4 结论与讨论

4.1 主要结论

基于经济转型时期我国中小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的背景,本文以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QCA方法和NCA方法分别从组态视角和必要性视角分析了不同层次中小企业的培育路径与制约因素,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基于组态视角,制度、市场以及数字化等核心要素的不同组合产生了5条组态路径均能显著推动地区新企业创立数量的增长。这一研究发现表明,高水平的地区创业行为具有多重实现方式[34],进而揭示了环境与数字化要素作用于地区创业行为的复杂互动与协同驱动效应。

第二,存在2条组态路径均能够产生高水平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甚至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这一研究发现同样表明,地区高水平“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具有多样化的实现路径[5-7]。而上述2条组态路径同时也是地区实现高水平新企业创立组态路径的子集,表明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离不开活跃的创业氛围,与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息息相关[10]。此外,通过对这2条组态路径的比较,本文发现数字金融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市场一体化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提升商品、要素匹配与流通效率的作用[18,32-33]。

第三,不同层次中小企业培育的必要条件及其必要性水平有所差异。对于新企业创立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除了市场一体化之外,制度环境、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力资本、数字创新水平以及数字金融发展均是制约其培育与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对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本文发现环境与数字化方面的6个要素均是制约其培育与发展的必要条件。相较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不要求更高水平的要素投入,而是需要地区额外突破市场一体化这一关键瓶颈因素。这一研究发现强调了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高水平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必要性,与市场竞争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倡导的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资源自由流动的观点不谋而合[17]。

4.2 研究贡献

本文主要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研究贡献。第一,结合经济转型时期我国中小企业所处情境的独特性以及我国数字经济背景,构建并提出了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分析框架,并采用组态视角综合分析了环境与数字化要素对于不同层次中小企业培育的差异性协同驱动效应。相较于仅关注营商环境各要素协同驱动路径的前期研究[5-7],本文将我国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特殊情境(如市场分割等)以及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数字化要素纳入分析框架[1,17],响应了前期研究对于关注国家战略布局的呼吁[6]。与此同时,本文发现了“专精特新”企业与非“专精特新”企业(即新企业创立)培育之间的相同与不同之处,发现地区实现高水平“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组态路径同时也是地区实现高水平新企业创立组态路径的子集,揭示了新企业创立至“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梯度实现路径,响应了前期研究对于比较上述两类企业培育路径差异的呼吁[5]。

第二,基于必要性视角,进一步分析了制约地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瓶颈因素,识别了阻碍不同层次中小企业培育的必要条件及其必要性水平,从而补充了基于定性比较分析方法所获得的充分性结论。前期研究均未发现营商环境的各个要素对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必要条件[5-7]。然而,基于定性比较分析方法的必要性分析只能确定充分非必要组态配置中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即INUS条件)[13],无法真实意义上明确必要非充分条件(即瓶颈因素)。因此,本文基于必要性视角,细致分析了环境与数字化要素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即必要性水平)成为阻碍“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制约因素。本文不仅发现制度环境和数字化各要素均是限制地区高水平实现不同层次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制约因素,还发现市场一体化是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关键瓶颈因素。因此,本文的研究发现为不同层次中小企业的培育路径及瓶颈因素提供了更为完整的因果结论,从而为各地区实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4.3 实践启示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地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具有以下指导意义。第一,对于新企业创立,地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加大环境要素或者数字化要素投入。例如,在具备良好制度环境与市场一体化环境的条件下,地区可以考虑加强数字金融发展,加速金融数字化进程(如组态N3)。而当制度与市场环境条件较差时,地区可以考虑积极构建数字化生态环境,即在完善数字基础设施配套的同时,加强数字化人才的引进与数智化融合创新能力(如组态N5)。

第二,对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地区需要同时加强环境要素和数字化要素投入。例如,提升地区市场化进程的程度,加大对数字化人才的引进与储备,加强地方的数智化融合创新能力等。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优势,既可以考虑加强数字金融的发展(如组态S1、G1),也可以考虑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地方保护,增强市场一体化进程,并建设以5G网络、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国家产业互联网为核心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等(如组态S2、G2)。

第三,为了突破“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瓶颈,地区需要结合自身发展情况,针对性的加强在制度环境、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创新水平,数字人力资本以及数字金融发展等方面的要素投入,重点加强阻碍地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关键要素的投入(见表7),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为了突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瓶颈,地区需要重点提升市场一体化进程,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推进新业态准入的放宽、开展区域一体化建设等。

4.4 局限性与未来展望

本文存在着一些的局限与不足。首先,在前因条件的选取上,受制于样本数量,在构建分析框架时无法纳入对结果具有影响的所有要素。未来研究可以考虑在扩大样本数量的同时,纳入更多重要的影响因素,如非正式制度、企业家精神、媒体报道和公众关注等。其次,囿于研究时段的数据可得性,使用新企业创立替代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事实上,已有不少地区开始公布“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名单,未来研究可以围绕优质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使用最新数据深化和补充本文的结论。最后,目前仅考虑了来自外部驱动的环境与数字化要素,缺乏同时考虑企业内部要素的驱动作用。未来可考虑从生态系统视角,结合外部驱动因素与企业主体资源和能力要素,系统地考虑“专精特新”企业跨量级发展的影响路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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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lementation Path and Constraints of Gradient Cultivation of Regional “SRDI” Enterpris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Digital Economy

CHEN Wei-hong1, TANG Zi-xiang1, LIANG Wen-liang1, ZHOU Xin-xue2

(1. School of Economics, Guangxi University, Nanning 530004, China;2. School of Business, Guangxi University, Nanning 530004, China)

Abstract: The cultivation of (“specialized”,“refinement”,“differential” and “innovation” SRDI) enterprises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achievement of regional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Although various regions have achieved certain results in cultivating SRDI enterprises, there is still a phenomenon of imbalanced and insufficient development. Given this, it systematically constructed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to explain the gradient cultivation of regional SRDI enterprises (including new enterprise establishment, provincial-level SRDI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SMEs), and national-level SRDI “small giant” enterprises). Combining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 (QCA) and necessary conditions analysis (NCA), it examined the specific paths and key constraints of regional SMEs cultivation at different levels. It finds that there are five paths that generate high-level new enterprise establishment, namely,“institutional superiority-digital service synergy”, “institutional market-digital comprehensive drive”, “institutional market-financial support complementarity”, “market unification-financial talent assistance”, and “digital driveinnovation talent compensation”. Among the above paths, there are two paths, “institutional superiority-digital service synergy” and “institutional market-digital comprehensive drive”, which simultaneously produce high-level provinciallevel SRDI SMEs, or even national-level SRDI “small giant” enterprises.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digital infrastructure, digital human capital, digital innovation level, and digit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are all necessary conditions that constrain the establishment of new enterprises and the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RDI enterprises. The promotion of market integration is a bottleneck to help the region further achieve the breakthrough from provinciallevel SRDI SMEs to national-level SRDI “small giant” enterprises. Based on this, it proposed targeted countermeasures for regional policymakers and enterprises.

Keywords: SRDI; gradient cultivation;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market environment; digital element

①资料来源: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12/content_6922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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