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校教师评价:政策变迁与现实困境

2024-11-02 00:00:00张曦琳
留学 2024年21期

高校教师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改进教师工作质量、促进学术振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教师评价在日本高校组织和人事管理等全新的语境中发展起来,呈现出多样化、多层化的趋势。特别是在国立高校,教师个人研究活动的评价与高校、研究机构等的整体评价及预算分配密切相关。与此同时,高校教师评价也面临着学术身份认同、学科领域差异以及学术成果传播等现实挑战,引发了日本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与关注。以此为切入点,本文系统考察了日本高校教师评价的政策变迁及具体举措。

日本高校教师评价的政策变迁

知识经济时代,在应对社会面临的各类问题、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学术研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不再局限于单一的高校场域,而是致力于解决社会、产业等更广泛领域的问题。为此,高校教师评价不仅要追求学术领域的真理,而且应关注融合了广泛领域的综合性知识所产生的实际效益。

在此理念指导下,1986年,日本科学技术会议政策委员会制定了《关于研究评价的基本想法》《研究评价指南》等政策文件。1995年,日本颁布《科学技术基本法》,明确了教师评价应“尊重高校自主性,充分考虑学术研究的特性”。根据该法,日本每5年制定一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以下简称“基本计划”)以及《国家研究开发通用评价方法实施大纲指南》,为推进高校教师评价发展提供了基础指导。高校教师评价的目标逐渐细化为:鼓励、培育优秀研究人员;创造灵活且具有竞争性的研究环境;提升政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增强研究工作的透明度;适当反映评价结果,实现重点、高效的预算和人才等资源分配。现行的第6期“基本计划”(2021—2025)进一步强调:政府应加强对高校教师研究的风险管理,并且开展新型学术外交。

日本高校教师评价政策的变迁,呈现出两方面的特征。一方面,国家学术研究资金的集中程度dc+u1tQg4k+84xj1PglHUySjThX7xXql/t91We0ybL0=和政府支持竞争性资金的分配模式对教师评价产生了重大影响。近年来,政府遵循“选择和集中”原则向高校教师提供研究补助经费,但只支持在学术生产力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这导致学术生产力不同的学校与教师之间的社会差异日渐扩大。自2019年开始,高校被要求提供各系部教师发表论文的数量以评价其研究水平,以此作为政府分配研究经费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注重政府宏观引导与高校教师评价政策的合作互动。高校教师评价不仅是对教师个体的论文、项目等的评价,还应从宏观的角度重新构建评价生态,例如:加强年轻教师的培养、提升学术活力,加强创新性的学术研究和基础研究的推进,创造开放创新的机制,构建面向创新创造的人才、知识、资金的良性循环体系,等等。与此同时,教师评价作为制定政策、组织管理的重要根据,其应用范围和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

日本高校教师评价的具体举措

自2003年起,教师评价开始成为日本高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根据文部科学省制定的《关于研究及开发的评价指南》自主制订教师评价标准,通常涵盖学术研究、教学活动、社会贡献以及校内管理贡献等四个方面。其中,对教授、准教授、助理教授有不同的评价要求,评价内容包括学术发表、研究发明、成果获奖、科研经费、项目情况等,评价方法不但有传统的分值计算法、等级区分法、目标考核法,还引入了第三方评价机构,从而有效避免了教师自我评价的偏差以及管理层教师以权力干涉评价结果的现象。

随着国立高校法人化的推进,日本高校结合各自的办学目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师评价制度。例如,筑波大学规定,对教师工作应从教学、研究、社会服务、校内管理等角度进行综合考察,评价类型主要包括目标完成度评价和业绩评价两种。评价主要以教师的自我评价为基础,加上专业负责人的评价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评价,形成三级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将广泛应用于全校资源的分配、教师个人的待遇保障、教育研究组织的机构调整等,并给予能力、业绩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教师相应的奖励。

与此同时,文部科学省颁布的《国立大学法人等人事工资管理改革相关指南》明确规定,要“考虑专业特性”,即出于对所有的教师进行平等评价的需要,希望高校统一地导入教师评价及待遇改革制度,与此同时,需要在考虑到各研究领域的特性的基础上适当地设定评价标准及其实施。例如,通过实施由多个领域的评价者进行的评价来应对被评价者研究领域的多样性。

此外,基于学术研究的多样化特性,教师评价不仅需要关注研究成果的即时社会效益,还须考虑研究活动与社会和产业界等利益相关者的合作、研究成果的公布方式,以及通过网络发布的新成果等。为了学术研究的持续发展,在设计教师评价制度时,须以同行的定性评价为中心,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科学、恰当地评价其学术意义。定量指标作为特定领域的评价方法虽然是有效的,但应起到灵活性的辅助效用。

日本高校教师评价的现实挑战

在教师评价已经成为日本政府和高校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的情况下,有学者指出:过度依赖定量指标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已经成为重新审视当前教师评价制度的契机。从世界范围来看,《莱顿宣言》《科研评价的旧金山宣言》《度量指标潮流报告书》《关于学术交流中多语言使用的赫尔辛基建议》均提出“不能过度依赖定量指标”。特别是在与预算联动的高校教师评价中,很有可能造成追求短期研究成果、论文粗制滥造等问题。另外,这些文件在要求重新审视定量评价方法的同时,还要求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以确保教师评价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学科差异造成的评价标准与内容的不同,在现行的高校教师评价制度中并未受到充分关注。一方面,学术共同体和学术协会等没有正式讨论过的学科领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由于学科领域的进一步分化、细化,也难以设定统一的评价标准。特别是在著作和语言使用方面,人文社会科学系和生命科学系及理学、工学科学系存在很大的差别。在文科方面,著作所占的评价比重很高,独著相当于多篇论文,研究的集大成倾向很强。与之相较,生命科学系和理学、工学科学系以论文为中心。同样是在论文发表中,文科几乎都是单独执笔,理科一般是共同执笔。关于语言使用,也存在理科重视英语、文科重视日语的倾向。

关于日本政府如何传播研究成果以使其更具社会利用价值的问题,在现行的教师评价制度中可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回答。以学术为中心的高校教师评价政策通过学术生产力,包括研究生产力和教学生产力,促进经济、文化等发展。日本政府以研究型高校为重点,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通过积极绩效奖励和消极绩效惩罚的方式促进研究成果传播,使研究成果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但从结果来看,高校教师的学术生产力和竞争力仍无法满足日本社会对于未来发展形态的预设。这意味着,无论是在理念层面,还是在制度、技术层面,日本高校教师评价制度都需进一步调整与变革,并始终保有动态性。

片面强调学术生产力导致日本高校教师的身份认同困境。自从德国高校注重科研的模式被引进日本学术界以来,高校教师的自我形象便更倾向于研究者而非教师,即认为学术研究比教学更加重要。然而,教师评价对教学、社会服务等多元化内容的关注,使高校教师的工作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随着高校与政府、私营部门的界限越来越不明确,高校“象牙塔”的特征越来越不明显,高校教师流动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大,这引发了教师的身份认同困境。

此外,日本高校还存在由于研究资源和研究人员短缺造成高校整体研究生产力下降、近亲繁殖导致的学术封闭氛围使国内外高校之间缺乏学术交流、奖励系统功能失调从而引发青年学者供应不足等问题,这迫使高校教师评价开启新一轮的变革与重构。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质量导向的高校教师学术增值评价变革研究”(B/2022/01/66)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