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关系着乡村全面振兴的实现。组织振兴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制度上相互补充、功能上互相支撑、目的上相互契合。因此,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要深化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认识,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拓宽村民自治组织“民主窗口”,组好农村经济组织“传动齿轮”,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组织振兴;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现代化
随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胜利闭幕,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道路更加明确,那就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乡村作为中国的“蓄水池和稳定器”,关系着中国的粮食安全、产业融合、生态治理、基层民主等多维度高质量发展,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战场之一。治理视角下的中国式现代化重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组织振兴作为乡村五大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是乡村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催化剂。
一、组织振兴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耦合关系
(一)制度层面相互补充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多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为此,国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及制度,围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从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不同主体出发,与旨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而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环环相扣,共同完善了乡村振兴的制度体系。一方面,乡村组织振兴的相关法律条款,为乡村治理各个主体各司其职提供支撑;另一方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是对乡村组织振兴相关法律制度在全国各地区实际落实的具体指引。
(二)功能层面互相支撑
组织振兴是指通过加强乡村组织建设,提高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和活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组织振兴不仅要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高质量发展,也要有村民依法自治的社会主义民主,更要有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的基层党组织。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对乡村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方法等多方面现代化转型以实现乡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要有完善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也要有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民主协商治理格局,更要有治理主体在能力和方式上实现现代化转变。乡村组织振兴涉及乡村治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需要乡村各类主体共同发力。
(三)目的层面相互契合
组织振兴的目的在于协同乡村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实现,而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治理体系和实践路径,是落实乡村全面振兴各项任务举措,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有效的关键所在。二者究其根源,皆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举措。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共同努力,筑牢乡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激发乡村经济和社会组织内生动力、提高乡村居民民主自治意识,才能在完善治理制度、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进而推动乡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和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是吸引乡村治理各类主体奔赴乡村建设的巨大磁石,当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走向现代化时,乡村发展存在的许多制度性、结构性的桎梏就能迎刃而解了。
二、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一)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首要保障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指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重视并抓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农村工作一直是党中央的工作重点,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乡村治理走向现代化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二,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党的各项政策和决策在基层的执行者。《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乡村振兴实践证明,“给钱给物不如建一个好支部”,选好“领头羊”、配好村“两委”班子、建强干部队伍、发挥党员先锋作用,能够形成“蝴蝶效应”,促进乡村各主体攻坚克难、团结协作,为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推动力。
第三,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组织振兴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推动乡村治理走向现代化的着力点。结合我国乡村历史形成的“小农”组织形态及伴随城乡差距的拉大产生的诸多错综复杂的新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组织,农村工作好比一盘散沙。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一项系统的,需要发挥组织力的复合型工程,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组织对所有要素资源进行统合。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神经末梢”,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只有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集宣传党的思想、执行党的决定、集结各方资源、团结动员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更好地将党员、群众和各类组织有效地联动起来,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结合的问题,为乡村的共建共治共享提供保障。
(二)建强村民自治组织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第一,乡村自治是社会治理的历史成果,建强村民自治组织关系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村民自治组织作为我国在乡村治理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新型组织形式,是农民实现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传统乡土中国主要依靠乡村自我的力量进行治理,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更需要依托自治加以有效实现。村民自治中内含着民主的要素,同时也是民主的根基。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农村基层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强村民自治组织对加强村民自治、深化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起着关键的作用。
第二,农民群众是乡村社会的主体,建强村民自治组织在激发村民主观能动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农民群众是乡村经济的建设者,是乡村治理的参与者,是乡村文化的传播者,是乡村生态的维护者。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将农民群众引入乡村治理,才能真正激发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生动力。村民自治组织作为农民群众表达意愿诉求的传播纽带,村民自治组织通过组织活动、会议,开展项目等方式,让农民群众更直接参与到乡村治理的各个环节,在增强农民群众主体性意识的同时,有助于村民之间形成共同体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认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农民群众对乡村治理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为乡村实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发展农村经济组织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第一,发展农村经济组织是农村产业升级的关键,产业的集聚效能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人、财、物支撑。农村经济组织通过发展产业,能够带动周边农户就业增收提升综合素质并吸引和培育各类农村人才;整合农村资源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传承与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经济保障及人才支撑,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实现“三治融合”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之路提供聚合之力。
第二,农村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及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其优势的发挥能提高治理能力。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需要发动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奋斗,积极与市场、社会组织对接汲取先进的经验做法和技术成果,不断提高自身活力。农村经济组织联动党和政府、社会组织及广大村民的自身优势,为现代管理理念和技术创新融入乡村治理注入创新动力,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提供强大助力。
三、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需要基层党组织统领全局、协调各方,同时需要村民自治组织发挥自主意识、自强自治,还需要农村经济组织的多方协同、聚合联动。
(一)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是实现乡村治理走向现代化的政治保障。要实现组织振兴,首先要始终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工作的制度体系,突出党的前置领导,为乡村治理决策把好关、领好路;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融合乡村发展需要配置,真正做到乡村发展到哪里,组织建强就到哪里;三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对组织的规章制度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以实现基层组织职能清晰、流程规范、考核明确、便于监督;四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择优培育领头书记,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和能力,通过强化学习教育、党性修炼与乡村治理日常工作相匹配,强化日常考核管理、阳光化监督评价等,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综合能力,为乡村治理走向现代化治理提供政治保障。
(二)拓宽村民自治组织“民主窗口”
增强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是强化农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的关键途径,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需求,同时也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内生动力。一是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按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及时将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行动指南,完善各类村级组织,规范建立各类组织章程,加强党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强化家庭的社会治理基本单元的正向功能。通过订乡规、明村约、立家训、树家风、表彰优良家庭等方式,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提高乡村居民自治意识。三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晰村民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村民依法参与村级自治的意识。四是广泛搭建村民自治平台,借鉴全国典型如“说事制度”“火塘会”“院坝会”“积分制”“家户档案”等,创新村民自治形式,拓宽村民自治渠道,促进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五是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减少沟通交流信息差,利用好“互联网+”、电视广播、公众号、微信群、基层会议等渠道,完善多元化村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三)组好农村经济组织“传动齿轮”
农村经济组织在组织振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同一个传动齿轮,能有效将农村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集聚整合,形成联动效应。要发挥好农村经济组织作用,一是要明确经济组织的定位和功能,针对不同农村地区的实际,针对性地制定目标,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强农村经济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符合高质量发展的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强化组织内部人才引进、选拔与培养,提升内部产业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附加值。三是提升乡村治理主体的参与度,通过与政府绩效关联、与社会资源关联、与村民利益关联等形式,增强政府、农民群众、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四是用好信息化和大数据,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组织管理效率、效能和透明度,为各方参与乡村治理插上“智慧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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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丽]
作者简介:张捷宇(1992—),男,湖南浏阳人,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发展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