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理论中的文学描写与书法研讨

2024-10-31 00:00王颖李旭颖
海外文摘·学术 2024年8期

中国古代书法论述著作中,针对书法艺术问题的研究都存在文学的印记,在语言的表达方面具有比较明显的文体特点。古代文论中的文体包括“赞”“铭”“赋”等不同的文体形式,其中“书评”,即书法艺术批评是文学描述中的重要内容。书评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形式,而且语言结构稳定、风格独特、文学韵味丰富。本文针对书评的文学描述与书法特点进行分析。

1 文学是书法艺术表达的重要艺术内涵

书法艺术概念的提出是漫长艺术发展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艺术实践探索的体验总结。在概念的界定中,书法艺术不仅涵盖书法的特点,同时也融入书法的艺术性解析,且艺术性解析所用的文字描述具有特有的意趣性。要了解书法艺术,首先要了解书法家。书法家指的是书法艺术领域具有比较高的造诣,同时文学上也有所建树和成就的人。比如,苏轼是我国著名的书法家,黄庭坚在对苏轼的书法评价中,称赞他“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意思是他的文字具有文章之气,字体兴于笔墨。这句话指出了一个事实,即书法家可以不通其他学术,但是必须在文学方面具有比较深的造诣。如果书法家缺乏文学素养,很难在书法领域取得一定的成就。通过对书法艺术的层次分析,可以发现书法并非仅仅是文字记录和信息传递的工具,更是艺术审美和情感表达的重要媒介[1]。当前书法艺术的研究中,对书法的文学描述研究出现边缘化的特点,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现代的诗书画印与传统文人对此的认知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古代文人在文学艺术写作中会将悲秋乐春、歌风诵月作为日常生活内容和情感宣泄的途径,并通过书法的方式将这些内容以碑铭或者拓印的形式保留下来,将书法也上升到艺术的高度。

2 中国书法理论的发展

我国的书法理论在秦代初步形成,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了不同特征,可按照古代、近代以及现代的时间分段对书法理论进行划分。古代书法中,唐代书法最为典型。颜真卿、欧阳询等书法家的书法作品备受推崇,同时也有很多书法名家撰写了与书法理论相关的大量书籍,其中包括书法文学以及书法审美理论。近代书法中,包世臣的《艺舟双楫》是最典型的一部理论著作,该理论不仅对作书和作文等产生了显著影响,同时也深刻影响了现代书法理论的形成及其发展。现代书法中,很多专家和学者都提出了多样化的书法理论和内容,其中包括书法的定义以及书法艺术等多个方面。这些理论具有非常丰富的研究角度,包括审美角度、文学角度和逻辑角度等,为书法艺术在现代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2]。

早期的书法理论主要是将书法本身和书法所具有的艺术性联系起来,对其进行歌颂和赞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歌颂和赞美使得书法与文学之间建立起了紧密联系。因为其中的歌颂和赞美大多都通过语言文字的形式加以表达,各种的书法评价中都包含着大量的文学描写,这对于书法的发展以及书法和文学的融合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基于此,在现代书法理论研究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书法本身以及其理论里的文学描写进行结合研究。通过这样的研究方法,不仅可以让研究者对书法艺术有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可以让我国的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的传承。这对于书法艺术与文学描写的共同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3 中国书法理论里的文学描写和书法本身的主要关系

中国书法理论中的文学描写与书法本身具有一定的交互性,书法家在文学描述与书法之间架起桥梁,同时也是书法评价的主体。书法艺术作为传统艺术,自身的结构和意趣为文学描写提供素材,二者间存在明显的互动关系。此外,书法的评价中书评不仅讲解书法的特点,更注重文字应用的精准性和优美性,实现文学描写与书法的融合。

3.1 以书法家为基础的结构关系

在我国+MroFVYLZkXAstV7kFNYbA==古代,文人墨客的知识结构可以简单划分为四个部分,其一是诗,其二是书,其三是画,其四是印。若一个文人可以同时掌握这四种要素,古人便会将其称为“四绝”,肯定其拥有的四种高超的技艺。书法从诞生就一直处在一种不停变化、发展与演进的过程中。在各个发展时期里,很多的书法家都表达了自身对于书法的一些看法,书法理论便由此形成,并随着书法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扩展。每一种书法理论中都包含着书法家和相关研究者对于书法的独特诠释,但是这些诠释又会体现出鲜明的时间性和地域性。如,就魏晋时期而言,很多书法家提出的书法理论中,都表达出了安逸、恬淡的文人精神。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书法对于古代文人而言属于一项必须具备的技能,它相当于现代教育里的小学教育,是文人雅玩的基础,被视为文学的一个附属品,它依托于文学存在。就总体而言,书法和文学描写之间的结构关系是,书法被包含在文学描写之中,属于文学里的一个附庸。这个观念在古代社会中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同时也对很多文人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因为这一观念的存在,古代很多书法家不具备书法方面的本体意识,书法也不能获得独立的发展。而在后续的书法理论研究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们开始对书法本身进行研究,站在哲学角度上来分析书法的定义及其概念,这才使书法逐渐脱离了文学的附庸,并逐渐与文学达到了同等地位,其艺术价值和艺术内涵也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彰显。

3.2 以书法艺术为基础的因果关系

从我国书法理论的研究情况来看,关于笔道的文学描述出现时间比较早,可以追溯到《晋书·王献之传》,其中对骨笔用法进行了描述,“笔之正……无此便矣。”强调在书写用笔的过程中,分为立笔和行笔两种不同的情况,在行笔的过程中仿若游龙。如果行草书,一般要侧笔书写,如果仍然采用正笔书写,难以达到这种效果。骨法用笔即是笔道,并强调骨法创作的重要性,在书写的过程中笔道可以分为长短、粗细等不同的形式,主要取决于书法家书写时的运笔轻重,书写时提按的动作以及顿挫变化等。《晋书》中针对王献之的笔道文学描述内容比较丰富,包括“夫书,散而合……乱而顺。”由此可见,书法理论中文学描述可以更好地体现笔法的艺术。通过具有文学性的描述方式对书法家的思想和书法特点等进行总结和分析,不是采用单纯的论述方式,而是将书法与文学艺术进行结合,将书法上升到艺术的高度。从文学的传承角度分析,当代人在文学思想的传承中,以书法作品为基础,从文学内涵和笔法方面对书法艺术进行弘扬和宣传,保证书法传承的延续性,体现出书法的文学艺术价值以及书法与文学的因果关系。

3.3 以书评为基础的交互关系

在我国的书法理论中,书评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书法和文学描写之间的一种重要交互途径,这也进一步证实了书法和文学描写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就本质而言,书评并不属于一种文体,而是具有与文体定义相似的内涵,它不仅具有稳健、独特的语言风格,也具有浓郁的文学色彩。在书评的语言表达中,可供选择的物象非常多,甚至可以将语言界限打破,将批评者自己的内心想法更加直观地表达出来。在这样的书评模式下,批评者一定要对批评语言和物象之间的协调关系做到良好把握,充分明确书法和文学描写之间的交互关系,以免书评流于形式。这样才可以让书法家和批评者之间达到一种表达和理解上的高度共鸣,让批评者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书法家书法作品中所呈现出的思想和情感,并通过文学描述的形式对其做出更加具体的阐述,从而让书法和文学描述之间达到一种良好的交互关系。为达到这一目标,书法理论研究者不仅要明确书法家和文学家的一致性,还要明确书法和文学描述之间的交互性,这样才可以对书法作品中的文学感受做出准确定位,从更加正确的角度来撰写书评内容,让书法和文学描写之间能够在书评基础上达到一种良好的交互关系。

4 中国书法理论中的文学描写与书法的应用策略

中国书法理论中对书法评价的文学描述对推动书法艺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形象的文学描述,不仅可以实现对书法的艺术性评价,还可以达到以事喻理的作用,创造重要的文学价值,上升审美高度。

《古今书评》中通过形象的方式,以事喻理,形成联想。读者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取文章的褒贬寓意。在喻说提示中,需要突出审美对象的整体内涵,通过传神的书写方式和手法进行概括,或者通过象征的写法进行比喻。这对批评者的艺术思维、文化素养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时移境迁,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导致这部分历史遗产被逐渐忽视、蒙尘。南北朝的袁昂在《古今书评》中评价王献之的书法:“王子敬(王献之的字)书如河洛间少年,虽皆充悦,而举止沓拖,殊不可耐。”意思是王子敬的书法,虽然充满锐利,但是举体拖沓,似乎和河洛少年一样。而河洛少年指的是汉代两京的贵族子弟,喜巡游,不令人喜。袁昂通过这个比喻形容王献之行书和草书的横霸特点,同时指出他由于笔体间的连接过于拖沓,文字书写仍存在瑕疵[3]。该段书评,本身就具有文学性,是很美的文字。

吕总在《续书评》评价唐代隶书四大家之一的韩泽木书法为,“韩择木八分书,如龟开萍叶,鸟散芳洲。”另有米芾评价,“褚遂良如熟驭阵马,举动随人,而别有一种骄色。”其表达出书法的谋划性特点,认为褚遂良书写的笔画各尽其美,表达的含义超出法外。可以看出,书评与其他文体一样,能够表现出书评者本人的语言习惯和审美偏好。

我国文学、文体在书法艺术中的介入,进一步丰富了古代书法艺术的审美价值,彰显了古代书法艺术的魅力,在当代也可以起到文学和艺术审美启蒙的作用。与此同时,书法家和文人们在书论合一的过程中,将书法与文学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了,虽然这对后世的学科研究造成了一定的挑战,但是总体来说,仍然扩展了书法研究的前景,使之变得更为广阔,为后世人们的现代书法批评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不少启8a4c8cf5d36291f9801073920f35f579311c3abbf1ec2232913670f461b869d7示和参考。

在学科研究迈向专业化、细分化的当下,需要重新对书法批评和文学描述进行梳理,建立一定的联系,又给予区分,这对于当代的书法和文学研究来说,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工作。

5 结语

综上所述,文学对书法具有一定的影响和作用。我们要正确认识书法的独立性特点,同时也需要为书法艺术的发展积蓄力量。如果书法练习中过于注重文字内容的价值,可能无法充分表达书法的艺术内涵,但不注重书法的文字内容也并非明智之举。中国古代书法理论研究中的文学描写对书法的解析更准确、活泼、生动,甚至带有一种趣味性的内容。但是文学与书法的结合,在提升书法的审美艺术性的同时,也导致了两者界限的模糊。

引用

[1] 刘博文.论中国书法理论中的文学描写与书法研究[J].黄河.黄土.黄种人,2021(13):12-13.

[2] 王韶华.以文为图 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文图对话 古典文学理论[M].中国文史出版社,2019.

[3] 王天翼.“情动于衷,则形于言”——对书法艺术形式与情感的思考[J].明日风尚,2022(5):77-80.

作者简介:王颖(1998—),女,河北沧州人,硕士研究生,就读于北华大学;李旭颖(1998—),女,河北沧州人,本科,就职于献县十五级乡边马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