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急呈
申请人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乐某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服务期。2023年5月,因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乐某支付违约金,被拒绝后遂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诉人】
我方严格遵守与被申请人乐某签订的5年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鉴于乐某因个人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合同条款,我们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被诉人】
我确实与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服务期。对于公司依据合同要求我支付违约金,我深深理解公司立场,但考虑到我当前的经济状况及法律责任的双重压力,恳请仲裁委员会能够酌情裁决。
【仲裁庭】
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述规定看出,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