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旨在分析广东省在“1+6+N”工作体系创新背景下基层综治中心的改革实践与成效。综治中心作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承担着整合资源、协调部门、调解纠纷等关键职能。广东省通过纵横联动、空间联动和线上线下联动等措施,提升了综治中心的实战效能,实现基层治理目标。在矛盾隐患排查预警、系统集成化解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展示了综治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当前综治中心仍存在顶层设计不完善等问题。同步本文提出了分类推进规范化建设等建议,以推动矛盾纠纷的“一站式”化解,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
关键词:枫桥经验;“1+6+N”工作体系;综治中心;改革实践;规范化建设
引言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广东省某报告指出,要构建“综合网格+综治中心+‘粤平安’云平台”的全覆盖立体式智能化工作体系。在省委的统一部署和高位推动下,广东省各地以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整合多方力量,以“1+6+N”工作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1+6+N”工作体系,即“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以及“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N”指其他政法综治和社会力量。其中综治中心,全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由政法委下属的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的实体化平台,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充当桥梁,协调二者关系。综治中心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是社会治理的“实战平台”,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
当前关于基层综治中心的相关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时间普遍较短,能获取的实践材料较为单薄,因此“枫桥经验”60周年之际,广东积极展开调研和探索工作。本文将从社会治理体系组织空间建设的视角出发,以文献研究、案例研究为研究方法,探索广东基层政府在“1+6+N”工作体系创新背景下如何有效推进综治中心体系纵深建设,为国内其他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提供参考,并尝试为推进广东省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一、广东纵深推进综治中心枢纽化建设
为提升综治中心在基层矛盾调处中的实战效能,广东纵深推进综治中心枢纽化建设。枢纽化建设是指镇街一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标准化运作,在联动基层治理主体、整合基层治理要素、实现基层治理目标的过程中扮演“联动枢纽”的角色。具体如下:
(一)纵横联动
广东搭建市、县(区)级、镇(街)、村(社区)级的全覆盖的综治中心工作体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城乡社区的综治工作格局。其中特别强调做实镇(街)一级综治中心。大部分地级市规定镇(街)综治中心主任由镇(街)书记担任;少数地级市略有松动,如镇(街道)书记或者政法委员担任、镇街(园区)副书记担任。
(二)空间联动
综治中心选址倾向于靠近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部门,或靠近行政服务中心,有的地区甚至高度聚集形成“社会治理一条街”,便于各部门在综治中心“常驻、轮驻、随驻”“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提升基层政法力量空间联动的效率。各地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化建设“五室一厅”,即群众接待厅、矛盾纠纷调处室、网格工作室、社会心理服务室、部门进驻工作室、监控研判室,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在设置办事大厅窗口时增加设置群众诉求反映多的窗口,如针对当地医患纠纷较多的情况在办事大厅增设医调委窗口,切实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建成“一站式”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体化平台。
(三)线上线下联动
综治中心大力加强视联网系统、大屏信息显示系统等基础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提高政法资源利用效率和群众办事效率。例如,打造综治视联网系统,搭建覆盖镇村两级综治中心的司法惠民服务网络;推出“码上办”小程序,办事群众扫码登录即可向镇街综治中心填报事项;以及“社区通”小程序方便群众向综治信息化指挥平台爆料、调解、求助等。
二、广东纵深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成效机制分析
广东推进“1+6+N”工作体系建设以来,通过纵深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取得了卓越成效,从机制分析的角度具体体现在:
(一)矛盾隐患排查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
广东做实做细镇村(街道、社区)层面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横向信息排查收集机制、纵向信息核查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做到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助力守牢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
1.横向信息排查收集机制进一步完善
广东各地通过整合网格员、楼栋长、社会工作者等基层社会治理群体,提供职业发展激励、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常态化发挥其基层触角作用。加强走访问询,全面细致排查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听取群众诉求,了解民情民意民愿,对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上报,有序引导群众前往综治中心解决问题、化解纠纷。例如,D市打通职业上升通道,择优选聘专职网格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A市规定优秀的专、兼职网格员可以优先选拔为政府雇员;B市对网格员工作进行星级评定,与薪酬挂钩,优秀网格员担任网格长等;C市在矛盾多发的城中村创新“网格员+楼栋长”协同工作机制,发挥1.9万名网格员、12.8万楼栋长对网格风险隐患摸排作用[2]。
2.纵向信息核查机制进一步完善
广东依托综治中心,形成市县镇村四级纵向信息核查机制。网格员对初步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报同级综治中心筛查,再报上一级综治中心研判,对不涉重大敏感信息的情报线索进行合并去重、梳理分析后,通报属地和有关部门核查,推动各类基层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就地化解。仅2023年8月,全省21个地市在“粤平安”群诉应用板块新增群众诉求6.9万件,其中C市新增4.1万件,占总数的六成,说明C推广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在全市建成四级群众诉求服务站点1359个,由社区直接向区级部门“派单”,要求诉求服务“10分钟告知、30分钟处理、24小时基本完成”,实现了纵向信息核查机制提质增效的良好成效。
(二)坚持系统集成化解机制保障
理论上,组织协同、联动作业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工具。通过部门联动、资源整合,有效地将分散的治理力量与资源予以集中,能够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实践证明,系统集成化解矛盾理念是“1+6+N”工作体系得以持续有效运行的机制保障。该理念以维稳促安、服务发展为导向,以多元协同、机制优化为牵引,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搭建平台、力量整合、完善全链条、一站式调解、全要素进驻等多维度实践,为“1+6+N”工作体系成效的彰显奠定基础。广东根据治理力量的分布、矛盾纠纷类型的差异,各地市对原有综治中心进行“扩容”,重点设立群众接待大厅、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办公场所,推动“1+6+N”工作体系中的各职能部门的多元治理力量整体入驻和有机融合。此外,针对城市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复杂性、多元性矛盾纠纷实践,各地市还探索行业力量“轮驻、随驻”进行矛盾调处、法律咨询、政策解释等日常工作,解决退役军人问题、劳动用工问题、婚姻家庭问题,实现了“1+1>2”效果。当前围绕“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工作思路,坚守系统集成思维,优化和整合资源,全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推动广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三、当前广东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综治中心建设的顶层设计有待完善。综治中心的科学建构与有效运行需要制度文本作为政策指引。目前,广东省层面出台的政策更多体现在导向性,面向基层的操作性不强,缺乏从微观的角度规定各职能部门如何进驻综治中心,进驻中心后如何开展工作。实际上,广东省层面亦希望地市政府各自探索,进而形成典型经验,最终形成制度化的政策文件。这就导致了上级期盼与地方诉求之间出现错位。职能部门入驻之后综治中心开展的具体工作仍然需要有标准、有规则、有章程、有流程等,但目前尚不健全。
其次,综治中心建设标准化有待加强。从建设标准来看,广东各地综治中心的场地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支持等具体做法不统一,地区之间建设情况极不平衡、科学化程度不高。有些镇街综治中心仅仅挂了牌子而基本没有实体化运行。从建设进度来看,各地市建设综治中心的进度不一致,珠三角地区如C市的镇街一级综治中心已经五脏俱全,运行机制健全,功能发挥出色,并已经渐渐地建到村居一级;但某些地区,由于财政、编制等资源的限制,一个县就只能集中力量打造一个标杆式综治中心。
四、广东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建议
(一)分类推进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镇街综治中心运行能力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与标准化规范建设并重原则,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制定时间表,实施开展全省镇街综治中心分类规范提质行动。各区县负有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矛盾纠纷量、社会治安复杂度等指标,区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编制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各县镇街综治中心分类规范化建设方案报各地级以上市“1+6+N”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批,报省“1+6+N”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备案,构建全省镇街综治中心分类规范提质行动“一盘棋”格局,并压实监督责任,做到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可操作、见实效。
通过督导考核,进一步强化落实镇街综治中心的组织领导,明确中心主任由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政法委员担任,提升镇街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能力。依托镇街综治中心分类规范提质行动,分类落实部门进驻要求,一类地区镇街综治中心落实综治、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力量进驻,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办公室等1—2名业务受理人员进驻;二类地区镇街综治中心落实综治、司法行政等部门力量进驻,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办公室等1—2名业务受理人员线上进驻;三类地区镇街综治中心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办公室等1—2名业务受理人员和各部门业务受理人员线上进驻。构建清晰高效镇街综治中心部门现场和线上协同流转处置流程,硬化事件办结反馈时效。各地政府进一步推动资源下沉、力量下沉,强化镇街综治中心的人员配备、设施场所等工作保障。
(二)落细八大机制建设,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标准化
以八大机制建设为重点推进标准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建立首问负责制度,各级综治中心办公人员、值班人员等接收群众诉求反映的第一人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第一时间分类办理,按照程序流转处置,并根据信息平台流转时效处理结果、网格员或群众反馈满意度等进行首问追究。完善分流交办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探索“一个窗口”受理,根据矛盾纠纷难易程度、性质、诉求等进行分级分类分流交办、转办。做实吹哨报到机制,强化责任监督,对事权不在本级或本级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相关部门要确保有效承接,配置力量按时办结,形成闭环处置流程。创新群防共治机制,根据矛盾纠纷化解场景,创新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工、乡贤、志愿者和五老人员等重点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制度和机制。细化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固定开展与动态召集相结合的会商研判工作制度,落实“每周一梳理、每月一分析、每季度一研判、每半年一总结”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细化会商内容,及时排查梳理分析辖区内各类社会风险隐患、研究分析各类社会风险隐患和发展趋势,做到风险早发现、问题早解决。用活监测预警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等加强动态监测,对于短期内急剧攀升的矛盾纠纷类型要及时报告、制定化解预案。丰富评价督导机制,发挥好市县平安指数的引导功能,强化综合网格履职表现、成员单位受理流转办理网格事件表现以及各类重点人群、重要场所的走访、巡查任务推送、接收、完成情况表现等的考核通报,对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健全敏感信息快报机制,对命案信息、舆情信息、群体性行为信息等敏感信息,一经接报,镇街综治中心须按规定逐级“快报”市县综治中心。
结语
随着“1+6+N”工作体系的深入实施,广东省基层综治中心的改革实践已取得显著成效,不仅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的实战效能,而且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本文通过深入分析广东省综治中心的改革实践,揭示了其在矛盾隐患排查预警、系统集成化解等方面的创新机制,展现了综治中心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剖析,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规范化建设建议,旨在进一步优化综治中心的运行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的“一站式”化解,推动基层治理向更高水平发展。
参考文献:
[1]邱娇.数字治理视角下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优化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2023.
[2]李桐漁.四川省J县推进综治中心建设运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