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取与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探索路径

2024-10-16 00:00:00李雅谦
公关世界 2024年17期

摘要:本文从实施情况、体系现状、探索路径分析了地方性师范类本科高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认为高校要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应根据院校的实际情况落地执行,才能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去,实现学生的自我价值,并推进地方经济发展。

关键词: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现状;探索路径

引言

创新创业学分由现代学分制发展而来,具体指的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通过参加相应课程、各类实践项目、学科竞赛、文体活动、国(境)外研修等,或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发明创造、学术论文等),经认定后获得的学分[1]。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此意见一出,吹响了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号角,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高度[2]。于是各高校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了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并作为必修环节。2017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第二节第17条提出:“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为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了政策支持。由此可见,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是创新创业教育中的重要部分,是落实和激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参加创新创业课程的有效措施。

一、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实施情况

淮阴师范学院在2010年起就把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类课程融入了新修订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纳入学校必修课程管理范围,这就明确了获得创新创业学分是本科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学校要求各类专业按照深入融合创新创业的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充分挖掘各类专业课程中的电子商务教育资源,加强电子商务教育开放课程建设,明确本科创新创业目标要求,将“电商运营、视觉营销、移动电商、跨境电商”等电商类创业课程模块纳入教学培养计划。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的过程中,构建了以专业教育为基础、创新创业实践为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为指向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体系,为社会培养符合现代产业结构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综合性人才[3]。

根据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在素质拓展环节增加了4学分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学生只有获得4学分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才能顺利毕业,这一规定明确了创新创业学分的重要性,是本科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历经几次修改,最新一版是2020年修订的淮师办〔2020〕186号。淮阴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包含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记载和管理4个部分。

(一)认定范围

(1)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2)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活动。

(3)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文艺作品、专著、编著、专利。

(4)参加创业培训或者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5)代表学校参加群众性体育竞赛、文艺比赛。

(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二)认定标准

每个全日制本科学生必修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淮阴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为方便统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情况,与校团委第二课堂统计数据相一致,学生申请与认定均采用实践学时的形式,在学生毕业前按每32个实践学时兑换1学分的标准进行转换。各学院可根据《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WM/Y3W25n3qp35jdOm6DdkkkClMg0pCzVAwK+hyH9Gk=学时认定表(参照执行)》(见附件)制定本学院具体的创新创业实践学时的认定实施细则,并按照执行。

(三)认定程序

(1)学校每年集中受理创新创业实践学时认定申请。

(2)每年3—4月,学生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申请上一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并提交证明材料。

(3)二级学院依据学校文件要求组成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记录,并对资料存档备案。

(4)学校于每年5月汇总并公布学生实践学时认定情况。三年级学生如未完成规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需从大四学年开始“补参加”活动,按照“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在补足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记载和管理

(1)通过审核认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在学生毕业前,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课程名称记载为“创新创业实践”。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者,成绩记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不同项目的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据实记载,同一项目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时不累加,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

(3)除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完成的创新创业类学分外,通过本认定办法中获得学分可以冲抵相应的通识选修、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可替代选修课学分的上限为4学分。各学院具体认定时可以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内涵决定可冲抵的课程和学分。

(4)本文件中规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时与团委PU平台中第一、二、四类实践学时与第三类实践学时之间通过申请可以相互抵扣,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学分,抵扣申请在实践学分录入教务系统时统一由学院负责处理。相关规定可参考校团委发布的《淮阴师范学院关于在PU平台推进本科生“第二课堂”建设实施方案》。

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现状

根据笔者所在学院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商学院2019、2020级学生为例,共737人次,申请创新创业学分材料共计3155条。根据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学分材料认定大类分析,各具体项目申请人次数的统计为:GYB证书人次占比为33.2%,各级创新创业项目人次占比为11%,创业实践项目(在校期间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人次占比为3%,专利发明人次占比为1.4%,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人次占比为2%,各种资格证书人次占比为49.3%,专业、技能、双创竞赛人次占比为5%,比赛、演出、展演人次占比为5%,PU学分认定人次占比为4%,见图1。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含金量高的竞赛证书少,多是用普通资格证书、文体证书来认定

通过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同学用各种资格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和GYB证书认定创新创业学分,而专利发明、发表论文、创业实践项目却比较少。

(二)认定材料单一,创业类型有限

大多数学生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考取各类证书或者学工系统的PU学分抵认获得,真正通过创新创业类证书的占比很少。学生认定的材料单一,未能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初衷相契合。

(三)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时存在一定的功利性

学生在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时存在一定的功利性,没有通过此类课程进行创新创业的学习和提升,有些同学对待此类课程是抱着混学分的态度,并没有与创新创业教育出发点相一致,甚至背离了学校设立创新创业类学分的初衷。

(四)缺少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的师资,指导帮扶不到位

高校教师是贯彻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因而建立一支具有创业经历、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尤为重要。但当前高校所面临师资问题——专任教师数量不足、师资结构不合理、教师创业实践经验不丰富、师资培训体系不完备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创新创业的发展。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是当下各高校最为紧迫的事情。

三、创新创业学分工作提升的探索路径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是以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为基础,把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一)加强引导,加大对创新创业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宣传

在学生入学初期,安排专人给学生讲解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相关事宜,让学生了解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意义、目的、认定方法、学分认定系统的操作步骤等,让学生在大学4年有目的地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可创建新创业学分认定公众号或者制作《本科生学习指南》或者《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手册》等,用以发布创新创业学分的相关政策、信息、活动,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最重要的是高校应重点向学生介绍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什么样的证书可以认定多少学时。并且提供多样化学分获取途径,鼓励学生多参加高水平项目,在获得学分同时也可以增强自身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

(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构筑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

应选拔一批专业素质过硬和创新创业经验丰富的老师以及立足校内外组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育,既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指导经验,所以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各行业优秀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和指导团队,为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提供技术上的指导和理论的支持。

并且院校应引导各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学习和案例研究,提高教师在专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定期组织教师通过培训和交流的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研究与指导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4]。

高校还应构筑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协同创新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通过创建创新创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搭建信息互动平台,利用信息互动平台上传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发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通知、分享创新创业优秀成功案例、解答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疑难,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

(三)增强科研氛围,加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

高校应增加良好的科研环境,让学生沉浸在浓郁的科研氛围里。在物质基础方面,提供较充足的科研活动经费,给予学生物质基础支持。并且对有科研能力和科研需求的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实施小班化教学,增加学生参与科研的时间,保障学生的学习需求,长此以往才能在浓厚的学术氛围里结出精彩的科研之果。

除了要增加良好的科研环境氛围,还要在学校中加大创新创业类活动,遴选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把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成为集教育、实践、孵化等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平台,有效推进高校师生科技成果转化,帮助、扶持团队及个人创新创业,促进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

并且鼓励动员师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和电子商务“三创赛”等有代表性的创新创业类竞赛或高教学会竞赛列表中的其他学科专业竞赛,打磨学生项目策划书,锻炼学生路演能力,经过现场的对决,在实际的竞赛中提升学生创业水平。并邀请企业导师参与创业类竞赛指导,对提高学生热情有积极地推动作用。

结语

创新创业教育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的产物,以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为目标,从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是进一步推动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的重要举措。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要以项目为载体,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和产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促进高质量就业。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是创新创业教育量化的标准,高校要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应根据院校的实际情况尽快实施,才能激励更多的学生投身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去,实现学生的自我价值并推进地方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立利.“新文科”背景下应用型本科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现状及分析[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2,(9):115-117.

[2]张利萍,徐斌,高慧.本科生创新型实践学分“多元化”实现路径分析[J].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版),2017,(7):58-61.

[3]段婧婧.基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背景下地方高校创业创新类学分实施路径——以淮阴师范学院为例[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5):47-48.

[4]刘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实施路径探索[J].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8,33(01):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