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玄怪录》中的“非人故事”分为仙人、精怪、鬼魂三类,且都反映出作者不同的写作观念。仙人类故事多描写仙人在思想、行为、居住环境等方面高于凡人的超越性,同时暗含着作者对自身困境的观照与超越;精怪类故事注重思考精怪与人类的和谐型与对立型关系,其中二者的和谐型关系主要涉及报恩与偶遇主题,而对立型关系又分为精怪得到处罚、人类受到报复两种结局,体现出作者在生命平等观念下对自然万物的认知与尊重;鬼魂类故事则在阴间世界的建构下,寄寓着作者对世人的劝诫以及对社会现实的揭露与批判。
关键词:《玄怪录》;牛僧孺;非人故事;写作观念;唐传奇
中图分类号:I207.41文献标志码:A
鲁迅曾说:“造传奇之文,会萃为一集者,在唐代多有,而煊赫莫如牛僧孺之《玄怪录》。” [1]64《玄怪录》是中唐宰相牛僧孺以志怪为主题撰写的著名文言传奇小说集,因其玄虚诡谲的故事、幽深秀丽的语言而为世人所称道,在志怪小说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后世诸多作品有深刻影响。在具有正常生命状态的人的视角对照下,书中那些“拥有人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但却不具有人的正常生命状态”的“非人之物”及其故事,可分为仙人、精怪、鬼魂三类,它们各具特色且都体现出作者的深层写作观念。
一、仙人类故事——对自身困境的观照与超越
《玄怪录》中的“仙人故事”是作者着墨较多的,其主人公主要有两类:仙人临凡者和修仙者。相较于常人的生命活动和思想状态,他们的生命状态是高于人的,因此这类仙人的特殊之处不在于他们的变化或法术,而在于他们的“超越性”。他们的前身是人,但如今的身份、思想、行为等已远超人之境界,他们的生命活动不受拘束,或杂陈于人迹,或隐居于云烟,但总之已有能力超离于人类世界。仙人对人的“超越性”主要表现在其思想、行为、居住环境三个方面。
(一)思想上的超越性
《玄怪录》中涉笔许多流传后世的仙人故事,仙人形象如《张老》中的张老、《裴谌》中的裴谌、《杜子春》中的华山老人、《叶天师》中的叶天师等,他们都显示出对人生清醒洞察的思想共性。如张老说“人世劳苦,若在火中。身未清凉,愁焰又炽,固无斯须泰时” [2]22,他认为,人处在世界中,无端产生的欲望就像熊熊燃烧的烈火且无有停歇,只要人的生命存续着,就一直备受煎熬。又如《杜子春》中的华山老人对即将进入虚境考验的杜子春的告诫,他说“万苦皆非真实” [2]9,认为人世中各种各样的苦都是虚幻的,应用一种超然物外的态度来面对,即使泰山崩于前也不应引起内心秩序的改变。再如《裴谌》中的裴谌,面对修仙未半而中道舍去的王敬伯对人世间官职名利的夸耀,则给出了更多不同凡俗的高见,“吾乃梦醒者,不复低迷” [2]29“吾侪野人,心近云鹤,未可以腐鼠吓也。吾沉子浮,鱼鸟各适,何必矜炫也。夫人世之所须者,吾当给尔,子何以赠我?” [2]31“尘界仕官,久食腥膻,愁欲之火焰于心中,负之而行,固甚劳困” [2]34“吾昔与王为方外之交,怜其为俗所迷,自投汤火,以智自烧,以明自贼,将浮沉于生死海中,求岸不得,故命于此,一以醒之” [2]37……他觉知人生如梦,凡于人世所尽力苦求、挣扎得之者,到头来无非依旧两手空空,正因有了这份彻悟和通透,裴谌之类的修仙者对人世中俗物早已无甚所求,梦醒之后便断然不肯再入梦,既已认知生死轮回如苦海,且已上岸,便不再漂泊其中。
《玄怪录》中描写的此类仙人对于人世中的俗事俗物虽早已摆脱眷恋,但他们并非是一无所愿的,他们仍有所求,那正是在自渡得脱之后,进而想要帮助他人解脱,且会以各种方式予人指引或提点。如《裴谌》中裴谌对王敬伯的良苦用心,设下计谋使其醒悟;又如《杜子春》中的华山老人屡次资助杜子春,任由其放纵性情、挥霍钱财而不加以劝止,然后使其自悟真理,进而邀其进入华山求道修仙;又如《王煌》中的道士任玄言见王煌为鬼色所迷,欲救其性命便多番好言相劝等。正因这些仙人所剩的唯一念求仍带有高尚的利他性,所以更凸显出他们思想品德上具有高于凡人的无私性与超越性。
(二)行为上的超越性
与人类相比,《玄怪录》中的仙人形象在行为上也有其超越性,而这种行为上的超越性本质上仍来源于其思想的超越性。在思想上对人世规则和本相的了悟,促使仙人们在行为动作上更具体地显现出神性对人性的升华,包括但不限于对人类的宽容、忍让、慈爱等。他们自身早已舍弃了人性中的不良情绪,凡人因七情六欲而苦,在面对尘事时难免受到情绪拖累,而修仙之人却极为淡泊。他们始终情绪稳定平和,心胸宽大坦荡,无怨恨贪嗔痴之心,能忍常人所不能忍,能受凡人所不愿受。这种基于对人性的根本参透的行为超越性,使得仙人们对尘世中凡人的言与行都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即使这些凡人对他们做出了过分的伤害性举动,他们也能秉持着宽和体谅的态度不予计较。
正如《张老》这个故事,得道成仙的张老隐居人间时只能以园叟身份示人,在求亲过程中因穷困、老迈被世人耻笑攻讦,然而张老对“只知皮相、不知骨相”的世人的轻蔑和谩骂不以为意,只一笑置之,坚定求娶心中之人,成亲后不仅对妻子家人之前的无礼与侮辱既往不咎,还多番照拂,显现出一个生命状态高于常人的得道者的心境和度量。《杜子春》中的华山老人也是如此,在杜子春屡教不改地散尽家财后,仍不厌其烦地予以资助,只为让杜子春彻底顿悟,且在因杜子春的失误而导致炼丹失败后,也只是将他放下山去,并未给予任何惩罚。又如《崔书生》中的玉卮娘子,本是王母娘娘的女儿临凡,身份极其尊贵,但与崔书生成婚之后对待崔母却是“新妇之礼甚具” [2]93,在遭受了崔母的质疑和诽谤后,没有任何愤恨,依然对崔书生以礼相待,只是自请离家,为彼此保全了夫妻之间的体面和尊重……这都体现出修仙之人在行为上对人性的包容和超越。
(三)居住环境上的超越性
《玄怪录》中的这类仙人在居住环境的选择上同样体现出超越性,而这种超越性又兼具以下两点:一是仙人们的居住环境相比于凡人居所更具有审美上的超越性,也就是清雅脱俗;二是仙人们的府第往往设在隔绝人世的山峰崖谷中,凡人不能寻,非机缘巧合不能至。仙人们都处于隐居状态,摆脱了人世的喧闹嘈杂,是一种地理上的超越性。如《杜子春》中对华山老人修道之处的描写,“遂与登华山云台峰,入四十里余,见一居处,室屋严洁,非常人居。彩云遥覆,鸾鹤飞翔” [2]9;又如《张老》中对世外仙人张老居处的描写,“忽下一山,见水北朱户甲第,楼阁参差,花木繁荣,烟云鲜媚,鸾鹤孔雀,徊翔其间,歌管嘹亮耳目……异香氛氲,遍满崖谷” [2]21;又如《裴谌》中对修仙者裴谌府邸的描写,“初尚荒凉,移步愈佳。行数百步,方及大门,楼阁重复,花木鲜秀,似非人境。烟翠葱茏,景色妍媚,不可形状。香风飒来,神清气爽,飘飘然有凌云之意,不复以使车为重,视其身若腐鼠,视其徒若蝼蚁” [2]34。这些仙人们所居之胜境都远在人世之外、凡人无法到达的尘烟断绝处,远离了所有喧嚣纷扰,且不以华丽耀眼为美,不以凡间的金玉俗物为装饰,而是处处显示出与天地自然的亲近,展现出各种生命和谐相处的状态,这样的居所遥远宁静、清新怡人,相比于人世间的居住环境而极具审美品位和地理距离上的超越性,颇有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之感。
(四)“仙人类故事”反映的作者写作观念——对自身困境的观照与超越
梳理《玄怪录》中这类修仙故事及其中一系列生命状态高于常人的仙人形象可知,作者牛僧孺在字里行间极大程度地流露出对仙人形象的尊崇和喜爱,对修仙者隐居生活的羡慕,以及对人世的批判和厌倦,尤其是作者对修仙者的生命状态持显著的赞同欣赏态度,正是其心理具象化的表现。
“《玄怪录》的创作是作者超脱现实世界之外,排遣愁绪、释放苦闷的一种手段……通过对这些奇闻异事、仙界灵境的描写,表达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也是僧孺小说的应有之义。” [3]17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写道:“牛僧孺在朝,与李德裕各立门户,为党争,以其好作小说,李之门客韦瓘遂托僧孺名撰《周秦行纪》以诬之。” [1]65宪宗元和九年(814),也就是唐朝统治中后期,“以李德裕、郑覃、李绅为首的门阀势力与以牛僧孺、李宗闵、杨嗣复、杨虞卿为首的新官僚集团之间便展开了长达四十年的党派斗争” [4]14,这就是“唐代历史最长、斗争最烈、范围最广的……‘牛李党争’” [4]14。斗争从唐宪宗时期开始,到唐宣宗时期才结束。唐武宗时,李党达到鼎盛,牛党纷纷被罢免,唐宣宗前期,李党则又纷纷被贬谪到地方为官。事件最终以牛党苟延残喘、李党离开中央而结束,以致唐文宗有“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 [5]7899之叹。可见,牛僧孺几乎一生都受困于官场险恶的党争旋涡之中。牛僧孺本“出身胥吏,‘少孤贫’,玄宗时虽贵为宰相,但连庶族出身的张九龄也瞧不起他” [4]14,他并非世家子弟,备尝同僚之轻视排挤,仕途进阶无人扶持本就相对困难,而又要与大都出身世家大族的李党作斗争,可想其仕途之艰辛。如此费心周旋、大起大落的生活自然使他精疲力尽,所以《玄怪录》中描写修仙者隔绝人世后平静美好的生活也就隐含着他个人的精神向往,作者以此来排解和缓冲现实对自己在精神层面的打击,这是他的心灵归属。而其中的仙人形象也正是作者心中的人格范式,仙人对人性的包容与超越,正是牛僧孺在现实残酷的党争生活当中最渴望的。《玄怪录》中仙人类故事的创作,为其提供了可超出现实困境的精神正解。
二、精怪类故事——对自然万物的认知与尊重
《玄怪录》中占据最多篇幅的“非人之物”,历来被通称为“精怪”,主要分为“动物类精怪”和“器物类精怪”两种。它们往往由各种动物或器物幻化而成,生命状态趋于人,具有人的七情六欲,把幻化后的“人形”作为在人世间行走的基本面貌;同时,由于受到人的价值观和审美因素的影响,热衷于享受人的各种权利、模仿并施行各种人类的活动、遵守人世中的各种人情规则等。从这一层面来讲,精怪们在《玄怪录》的诸类“非人之物”中是最试图靠近人的属性的,是最“人化”的一类“非人之物”。因此,“《玄怪录》的浪漫主义手法对自然之物人格化的文学书写也为后世志怪小说提供了创作范式” [6]71。精怪在以“人”的身份与人类进行交往时产生了各种复杂的关系,但最终仍显示出并回归于它们本身物种的自然属性。它们是世间万物生灵的代表,与人的关系正等同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它们和人的关系属性大致上都可归结为和谐型与对立型两种。
(一)人与精怪的和谐型关系
《玄怪录》中的大多数精怪是十分可爱的,即使生命种类与人截然不同,但仍有很强的人类属性,可谓“人化的非人”。它们渴望成为人,也有类似于人的秉性、思想、审美、价值观等,自觉遵守着人类世界中的规则,以幻化后的“人形”出现在人类世界的活动中并积极与人交游,与人构建起了一种和谐型的关系。在这种和谐型关系中,人与精怪的故事又可分为“报恩”和“偶遇”两种主题。
1.“报恩”主题。在人与精怪和谐型关系的“报恩”主题中,故事都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一是精怪有向人类求助的行为,二是精怪在受到人的恩惠之后知恩图报,且此二者构成了这类和谐型关系的逻辑顺序。
这类故事如《华山客》,其主人公是一只在华山修仙的狐狸,已修化为女身,在修行途中得知自己的劫数后,选择向居住在华山中的隐士党超元求助,希望他帮助自己渡过此劫得证大道,而党超元在成功地助其完成心愿后,得到了重谢。狐女向人求助的这种行为,源于对人的信任,而人的不负所托,又使这种信任形成了一种难能可贵的良性循环,体现了人与这类“非人之物”的和谐共生。又如《刁俊朝》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得道的猿猴精,因躲避太一天神的诛杀而藏匿于一妇人之项上几年之久,它在脱离危险后破出妇人之项瘤,又于凤凰山神处求得神药以减轻恩人项上之疤的痛苦,其后妇人之夫刁俊朝还设宴款待了它。又如《卢顼表姨》中的小花狗,它生前受到卢顼表姨的恩惠,死后成为了阴间判官的侧室,而它在主人卢氏死后恳求判官为其主增加阳寿,还说出“平生蒙不以兽畜之贱,常加育养……以报存育之恩……妾平生受恩,以此申报,万不获一” [2]334等肺腑之言,其后又将自己的遗体托付给还生的主人。它与其主之间的温情互动令人动容,此时的小花狗实与世人无异,这种有情有义的行为体现了这类“非人之物”极其“似人”的一面。这种精怪和人之间的“和谐性”,消除了异类与人类在生物属性上的“异”,弥补了精怪本身作为“非人之物”在物种类别上和人之间的差距,体现出一种平等的观念。
2.“偶遇”主题。在人与精怪的和谐型关系中,除恩缘相报类型外,作者还描写了一类“偶遇”主题,有以下特点:一是故事多写人在机缘巧合下误入精怪的活动场所,与精怪们展开一场简单的“异遇”后又回归正常生活;二是两者虽只是短暂相会,但也营造出了一种融洽和谐的氛围,精怪们多展示出对人类的主动接纳与亲近,还在此过程中表现出了与人相似的特点和品质;三是故事多以精怪回归其自然属性,人与精怪相安无事为结局;四是作者多在这种主题中借精怪之口表达个人情志观点,或吐露科举登途之难、或倾诉宦游路远之苦、或评论诗文之缺、或批判战争之罪,属“借精怪之酒杯,浇胸中之块垒”之举。
如《张宠奴》中,写进士王泰为避白日战事只得夜行于险绝之地,途中偶遇一黄狗自求跟从保护,后黄狗化为人形护佑王泰躲开了夜路上出现的两个怪物,又带领王泰来到一所宅邸喝酒休息。天亮之后,王泰发现自己处在一座大墓中,黄狗也不知去向。二者有了一夜的主仆之谊,黄狗也尽到了仆人护主之责。故事除了表面写精怪对人的保护外,背后也隐喻着作者对战争的批判。又如《元无有》,写元无有夜行,“时兵荒后,人户逃窜,入路旁空庄” [2]114,遇见故杵、烛台、水桶、破铛等物吟诗作对,它们“相咏谈谐,吟咏甚畅” [2]114,还有“今夕如秋,风月若此,吾党岂不为文,以展平生之事” [2]114-115的雅兴,这正是唐代文人意趣风雅的聚会的再现,在这些“非人之物”身上体现的是人的特征。此文中亦有对战后之景的唏嘘,可见作者在文字背后的隐语。又如《来君绰》中,来君绰夜宿污蠖之门,被污蠖、蜗牛、田螺等物相邀饮宴,污蠖言谈举止之间尽是读书人的教养与风范,与来君绰等人喝酒行令,潇洒不俗,才学甚至在常人之上。而污蠖更是有“仆久从宾贡,多为主司见屈,以仆后于群士,何异尺蠖于污池乎” [2]99之叹。隋唐时期,寒门子弟因科举取士而有了进身之阶,科举制度使得“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可能,但即便是在科举被大力推行的盛唐时期,其竞争也异常激烈,“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 [7]499。而“在唐代,若要科举考中,必须有当权官僚向主考官推荐,考生才有及第的希望,一些士子为了能够通过科举获得官职,也纷纷投靠达官贵人” [4]11。据牛僧孺生平可知其出身不高,这分明就是作者借污蠖之言为自己乃至当时仕途艰难的士子们发出的感慨。
在此类“偶遇”主题中,处处可见人在“异遇”中与精怪们的和谐相处,这种“相识虽短、情意却真”的人与“非人之物”间的友谊,使读者领略到作者笔下世界的广阔性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多样性。同时,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说:“传奇者流……托讽喻以纾牢愁。” [1]49-50由上所述,亦可知作者也正是通过这种自设玄幻的方式抒发自己心中所感所怨。
(二)人与精怪的对立型关系
《玄怪录》中也不乏一些为祸作恶的精怪,它们似乎更符合大众心目中对异类的想象,因为与人相比,这类“非人之物”的存在正体现出一种源于物种自身不同属性之间的隔离性,但这却不是形成人与精怪对立型关系的决定因素,真正原因在于其中一方的正常利益被另一方破坏,所以才导致了双方关系的破裂,而故事结局也都是做错的一方受到惩罚,体现出作者在这种人与精怪对立型关系下对道德自律的强调和对天理法则的尊重。这类故事描写人与精怪间失败的交往,按照不同结局可将此类故事分为两种,一是为害的精怪被捉拿或处罚,二是德行有亏的人被精怪报复而得到应有的下场。
1.精怪得到处罚。《玄怪录》中,写精怪为害一方最终受到惩处的故事当以《郭代公》为最佳代表。其中的“乌将军”本是公猪成精,在一乡祠中伪装作神明许多年,奸淫残害了众多无辜少女,为天理所不容。后郭代公路过此地,解救了正被献祭的少女,并斥责了愚昧的乡民,使其清醒,还带领他们杀死了为祸的公猪精,从此乡里恢复了安定与祥和,此后的少女们也永远摆脱了被献祭的悲惨命运。这个故事以精怪的好色淫乱、残害人命为基础批驳点,突出了郭代公的英勇正直,也展现出了动物精怪原本的劣根性,这种对欲望不加节制的放纵,正是动物自身不受人伦道德及规矩法度约束的天性使然,这与人世社会中受法纪和道德规约的人性形成了鲜明对比。这类精怪只想享受作为“人”的权利,却不愿遵守人世中的规约,因此这类“非人之物”对人本身的迫害以及对道德天理的破坏也就构成了两者关系上的对立性。又如《韦协律兄》中的铁鼎精,在深夜时分爬上韦协律兄的身体,使人不仅可感身体上的冷意,更多的则是一种精神上的冷意。这种“非人之物”对人精神上造成的恐吓,其实就是对人的正常生存空间的一种侵占,对身处其中的人造成生存困境。人必须突破或战胜这种困境才能够生存,所以韦协律兄的大胆勇猛使其战胜了恐惧,成功地将幻化成人的铁鼎精制服,从此宅院恢复了正常。还如《岑顺》中,写岑顺在多个深夜目睹房子底下古墓中棋盘上的两派象棋人马交战,起初象戏子对岑顺的态度恭敬倾慕,双方交往也无他事,但久而久之,岑顺还是被鬼气所伤,导致身体每况愈下,最终在家人的帮助下挖出并烧毁了古墓中掩藏之物才得以康复。二者关系是由好转坏,岑顺对这件事的认识也是由糊涂转为清醒,最终明白人怪殊途、异物不可靠近,才得以安然脱身。这类故事中精怪被制服的结局,不仅给人一种人类与异类之间的距离感,同时也使读者强烈地感受到人类在这种对立型关系中的正向力量。
2.人类受到报复。在人与精怪的对立型关系中,作者也写到了另一种结局的故事,就是人在与精怪的相处中亏欠或是伤害了精怪,从而导致了精怪的报复,下场惨烈,这类故事则更多凸显出一种对人道德自律的强调。如《尹纵之》中的尹纵之,深夜与一自荐枕席的女子相遇,一夜极尽男女之欢后,女子请求离开,尹纵之要留下女子的一只鞋以期来日相会,女子深切恳求尹纵之为自己保全名节,而尹纵之却执意不肯,最终还是留下了女子的绣鞋。其后他发现这只鞋是一只猪蹄壳,于是随着血迹寻访到猪的主人家中并告知了主人真相,主人一箭射死了母猪。后来尹纵之请求做官,然而终其一生都籍籍无名,被认为是亏欠了母猪的缘故。作者通过母猪精之口这样表述:“郎之用心,神理所殛,修文求名,终无成矣!” [2]275正是为了向世人说明“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世人所做一切之事都必然瞒不过上天,天理昭彰,善恶皆有果报,此处含有明显的道德规劝之意。又如《周静帝》中,写居延部落主高傲残暴,遇到十几个伶人因想要求得食物而为其表演“大小相成,终始相生” [2]123的术法,后因部落主腻烦于此术,于是伶人就用部落主的家人进行表演示范而触怒了部落主。其后部落主觉察伶人都是由装粮食的皮袋幻化而成的异类精怪,就不顾皮袋精的忏悔哀求而把它们全部烧毁了,最终残忍凶暴的部落主遭到了皮袋精的报复而导致全家人都相继死去。此在告诫世人应宽和包容,不可凭己高势就妄动杀念。
总而言之,无论是何种结局,这类描写人与精怪对立型关系的故事都显示出了一种法则之下的平等性,不管是人类还是精怪,当自身一旦触犯了天理法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因此,为了避免惩罚,不论是人还是不同于人的异类都必须澡身浴德、修炼品性,才能在天地间生存。作者意在通过此类故事引起世人在道德上的反躬与自省,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传奇者流,源盖出于志怪,然施之藻绘,扩其波澜,故所成就乃特异……而大归则究在文采与意想,与昔之传鬼神明因果而外无他意者,甚异其趣矣。” [1]49-50
(三)“精怪类故事”反映的作者写作观念——对自然万物的认知与尊重
“生态哲学的开拓者及奠基人霍尔姆斯·罗尔斯顿Ⅲ说:‘人类是自然最丰富的成就,但并不是自然唯一的成就。我们与自己高贵的地位之间一直存在着一种紧张,我们必须做出这样的判断:多样化的生命比单有人类组成的世界更为丰富。’” [8]222世界本就是多元而非单一的,人与其他生灵共存于世,并非只有人才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自然万物与人拥有着同样的生存权利,它们也是世界的主人,而不是被支配者。《玄怪录》中所描写的这类生命状态趋于人的“精怪类故事”,不仅使读者看到了人与自然万物关系的多样性,人与异类和谐型关系的可塑性,同时也显现出作者在生命观念上的进步性。生命有物种之别,却没有高下之分,作者对这类精怪故事中的每种生命都表现出了高度的接纳和尊重。在作者的观念中,允许任何事物存在,人与异类在生命权利上并没有本质差别,而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中,这无疑具有巨大超前性。无论是在人与精怪构建的和谐型关系中,还是在人与精怪形成的对立型关系中,人始终都与精怪代表的自然万物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人和精怪们可以用朋友的身份来往交游,这是和谐型关系下的平等;同时,不管是人还是精怪伤害了对方,犯错一方也必定会遭受天理法则的处罚,这是对立型关系中的平等。作者在其中寄寓的对自然生命和天理法则的敬畏与尊重,赋予文章深刻的思想价值。
三、鬼魂类故事——对社会现实的揭露与批判
《玄怪录》中还有一类不容忽视的生命状态低于人的“非人之物”,包括人的魂魄、阴间官吏、恶鬼等。这类“非人之物”的前身是人,但已离开人世、不具备正常人的生命状态。作者在这类故事中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异世界”及其中形态各异的角色,这类形象虽生活在另一维度的世界,他们的思想却仍时时体现出人的印记,其行为也暗合着曾经身处的人情社会的规则,对阴间概念的运用只是作者行文的艺术手段,作者所描写的阴间实际上是对社会现实的影射。而在鬼魂类故事中,作者也寄托了劝诫与批判两种较为明显的寓意。
(一)对世人的劝诫之意
古语有云:“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下山猛虎,气是惹祸根苗。”因此,历史上各种讽谏诗文的主题多出其中,对人生和社会充满关切的作家们都不乏此类对世人规劝告诫的创作,《玄怪录》也属其一。如《王煌》篇,写王煌因贪欢爱欲而为鬼色所迷,经高人多次提醒劝解仍深陷其中,最终死于非命。由此可见,色令智昏,戒色才能保全身心。又如《卢公涣》篇,写盗墓贼的故事,盗墓本就是伤尽阴骘的行为,为了钱财而扰人身后清净、使死者埋入地下仍不得安宁,实是一己私欲,而本篇中的盗墓贼们在得到守墓精魂的两次好言相劝后仍一意孤行,最终遭到报复,导致他们几乎所有人都被淹死。再如《王国良》篇,写低级官吏王国良从小凶狠顽劣、不分善恶,又借助宦官的势力,常常恃强凌弱,用语言羞辱他人。一次重病垂危之时,他被阴间官吏带到了“泰山府君院”,被杖责二十,然因其阳寿未尽,在遭到处罚之后得以还阳,而背上却是“满背黯黑,若将溃烂然,四际微紫,欲从外散” [2]249。从此,他改过从善、性情大变,可见阴间处罚对人产生的威慑作用。又如《崔环》篇,讲的是崔环因生病身体虚弱而魂魄被带去阴间,游历一番之后又返回阳间的故事。这番游历着实骇人听闻,尤其是“人矿院”中对受罚的人“椎之”,并将人身压成肉泥后丢给石磨地狱、烈火地狱、镬汤地狱的形象细致的描写,无疑让人毛骨悚然。
人死后究竟会去什么地方?古人幻想人死后会去往另一个世界,两汉以前人们认为人死之后魂魄归于泰山脚下的蒿里山,由“泰山府君”管理。汉末小乘佛教进入中国,其所宣扬的地狱、轮回等观念深入人心,有功有德者进入上界,作恶多端者堕入地狱受到惩罚,而无功无过者将进入往生轮回,可见果报不爽。故多有书文劝人行善、勿作恶事。《玄怪录》中《吴全素》篇也有此类表述:“凡人有善功清德,合生天堂者,仙乐、彩云、霓旌、鹤驾来迎也……若有重罪及秽恶,合堕地狱者,牛头、奇鬼、铁叉、枷杻来取……” [2]223-224作者对这类阴间和鬼魂故事的描写,目的就在于劝诫世人,然而劝诫时良言善语不足以引起世人重视,唯有以惊骇的重惩和凄惨的下场警示众人,方能大动人心、达到忧虑惊惧之后的震慑和警醒。
(二)对阴间的批判之意
《聊斋志异》“刺贪刺虐”的批判精神也是有其创作传统的,从《玄怪录》的创作中就可见一斑,尤其是在描绘阴间的故事中。对当时的人们来说,阴间是否存在、是什么样的,其实并无从得知,但在作者笔下,阴间俨然就是另一个维度的阳间世界。阴间作为折射阳间生活的一面镜子,作者对阴间各种丑陋现象的批判,实际也就是对现实生活中不堪的揭露。
如《齐饶州》中的女子,在生产时因为被阴间恶鬼陈将军认为是玷污了他的地盘而被陈将军击杀,后女子的丈夫韦会千辛万苦请得高人田先生相助,才使得恶鬼受到了惩处,女子也得以复活。这篇故事不仅赞扬了韦会对妻子的爱护,更是对当时种种陋习的批判和讽刺。女子作为母亲孕育新生命本就辛苦,生产之时更是性命攸关,这一切都为了人类的种族繁衍,世人本应对此怀有敬意。然恶鬼陈将军却憎恶女子生产弄污了住处,于是一再驱赶她,女子本想保全性命搬离出去,但其父素日不信鬼神,她多番苦求仍未得到父亲准许,最后导致陈将军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她杀害。如陈将军一般霸道残忍的恶人在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存在,如齐饶州一般独断专行的父亲也不为少数,可见封建时代男权话语下的女子处境有多艰难,同时受到神权、父权的压迫,基本的生存权利都无从保证,更遑论其他。且文中女子复活也由其夫完成,尽管其夫人品奇佳,但女子的性命完全掌握在其夫手中,终究又是夫权高于古代女子人权的另一种体现。有学者认为,“这个故事……深刻地揭露了封建时代权豪势要欺凌妇女的黑暗事实……反映了高高在上者对卑下可怜者的欺侮和凌辱” [9]24。但笔者认为,作者之意不仅于此,还有更深层次的批判,既批判世人对女子生产过程的污名化,也批判了封建时代女性遭受的由男性权利生发出来的各种第二层次的权利压制。又如《吴全素》中,昏庸的判官将吴全素错拿入阴间,还妄言“人世三年,才同瞬息,且无荣禄,何必却回!既去即来,徒烦案牍” [2]218,完全就是现实中不负责任却又偏偏仗势垄断话语权的昏聩官员的缩影。而送吴全素返回阳间的两个阴间小吏,竟然还直接以吴全素的性命为要挟公然对其进行勒索,说:“君命甚薄,天明即归不得……我皆贫,各惠钱五十万,即无虑矣。” [2]220而在吴全素奉上贿赂之后,他们又即刻改口“君之还生必矣” [2]223。这样丑恶多变的嘴脸全在一个“利”字之上,正是对阳间的小官小吏借着手上仅有的些微权势欺上瞒下,对平民百姓行压榨搜刮之实的辛辣讽刺。还如《崔环》中,崔环在阴间的际遇,也让读者见识到了阴间种种徇私舞弊的现象。崔环误入人矿院遭到刑罚,本来严厉傲慢的军吏得知他乃判官之子后立马变了脸色,而救了崔环的濮阳霞也并非义举,他也如商贾做生意般向崔环索取了三十万钱,而后来阴间小吏送崔环回阳间时的举动更能说明问题,“二吏以私行有矿环之过,恐宣之怒环而召也,谓环曰:‘彼见若问,但言欲观地狱之法,以为儆戒,故在此耳。’” [2]80这种官吏对上级的愚弄、脱责,对下级平民的教唆、掩饰,阳间又岂不比比皆是。
(三)“鬼魂类故事”反映的作者写作观念——对社会现实的揭露与批判
两汉之际,地狱观念随着佛经的翻译进入中国本土后逐渐流传开来,在文学方面随之产生的是入冥小说,此后各个时期的文学创作中都涉及此类题材。到了“始有意为小说”的唐人手中,这类作品更是大量涌现,最有名的当属《唐太宗入冥记》,学者卞孝萱认为,这“是一篇在佛教果报掩护下、谴责唐太宗的政治小说” [10]5。唐代小说中的入冥情节多描绘地狱酷刑以及宣扬善恶果报,文学家写此并非想要使文学沦为宗教的附庸,而是多借此情节表达寄托,除了劝告世人向善除恶外,更深刻反映出对社会现实的不满与批判。
自“安史之乱”后,唐朝国祚就逐渐式微,经济日益下滑,百姓流离失所,吏治愈发腐败,各方面都散发出唐王朝正在逐步走向灭亡的气息。《玄怪录》的作者牛僧孺正生活在这样的中晚唐时期,位至宰相的他对政治的敏感度自然超出常人,“由于其不少题材取自隋唐甚至当世,小说在志怪述异的同时反映了晚唐现实和人情世态” [11]76,在他笔下,这些描绘入冥情节的故事中,流露出一种文人士子的末世之忧。“在人们善良天真的想象中,幽冥阴间应是一个公正无私、赏善罚恶的地方,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世俗之人对于这个幻想世界寄予着很大希望。” [11]76在《玄怪录》诸多鬼魂类故事中,读者看到了一个吏治混乱、徇私枉法的阴间世界,阴间也需要打点关系、人情往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并非只是一句戏谑,而是对黑暗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因为阴间只是人们构想出来的一个虚无空间,真正存在这些问题的是人间世界。在这类描写阴间和鬼魂的故事当中,作者所批判的问题涉及范围较广,从个人的品德问题,到女性的生存问题,再到官吏的腐败问题等,当时社会多个层面的弊端都被作者一一揭露,读者从中除了感受到稀奇古怪的鬼魂形象和曲折多变的入冥情节带来的阅读快感之外,还能领会作者藏于故事背后的弦外之音,从而生发出对作家的崇敬与对作品的感慨。
结语
我国古代志怪小说的发展,从魏晋时期干宝的《搜神记》类,到唐宋时期牛僧孺的《玄怪录》类,再到明清时期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类,一路演化,愈发灿烂精彩。而《玄怪录》之于此,可称得上是里程碑式的存在。其奇谲幽丽的文辞、曲折有致的笔法,以及对现实人生的高度关切、对丑恶现象的尖锐批判,都使其高度超出同时代的其他作品,也为后世树立了典范。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2][唐]牛僧孺,[唐]李复言.玄怪录·续玄怪录[M].林宪亮,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9.
[3]张宏伟.陇右唐人小说作家创作心理探微[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5).
[4]朱子彦.唐代科举制度和牛李党争[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
[5][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76.
[6]许劲博.《玄怪录》生态美学及志怪文化述论[J].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2022,(194).
[7]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8][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Ⅲ.哲学走向荒野[M].刘耳,叶平,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9]石麟.牛僧孺《玄怪录》中传奇作品臆探[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3,(5).
[10]卞孝萱.《唐太宗入冥记》与“玄武门”之变[J].敦煌学辑刊,2000,(2).
[11]张岗.恨时代恶象 叹人生多艰——从《玄怪录》看晚唐文人的末世情怀[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2,(5).
A study on the“non-human creatures stories”in Xuanguai Lu
and the author’s writing ideas reflected in them
Abstract: The non-human creatures in Xuanguai Lu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categories:the immortals,the monsters,the ghosts,and all of them reflected the author's different writing concepts. The immortals stories mostly described the transcendence of the immortals in thought,behavior,living environment,and at the same time it implied the author's observation and transcendence of his own predicament. The monsters stories focused on the harmonious and the antagonistic relationships between monsters and human beings.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monsters and human beings mainly involved the theme of gratitude and chance encounter,while the antagonistic relationship were divided into two endings:monsters were punished and human beings were retaliated. The monsters stories reflected the author's cognition and respect for everything in nature under the concept of equality. The ghosts stories,unde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therworld,contained the author's admonition to the human beings and the disclosure and criticism of the social reality.
Key words: Xuanguai Lu;Niu Sengru;non-human creatures stories;the writing ideas;the legends of Tang dynas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