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结合供应链管理理论及农商互联的内涵,构建了基于农商互联的农畜产品供应链结构模型;其次,采用多案例研究法深入剖析了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典型案例,系统凝练出六种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模式及其先进经验;最后,提出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相关政策建议,包括构建农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优化农牧业营商环境,为农牧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产地预冷体系;引导农牧户加入合作社,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构建全渠道农畜产品供应链体系;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核心企业,带动农畜产品供应链持续健康发展等。
关键词:农商互联;利益联结;农畜产品供应链;典型案例;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志码:A DOI:10.13714/j.cnki.1002-3100.2024.19.027
Abstract: Combining th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theory and the connotation of agribusiness interconnection, the article constructs a supply chain structure model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based on agribusiness interconnection, adopts the case study method to analyze the typical cases of improving the supply chain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based on agribusiness interconnection, and systematically sorts out six models of improving the supply chain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based on agribusiness interconnection and their advanced experiences. Finally, the 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improving the supply chain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based on agribusiness interconnection are proposed, includes building a standardized system for the whole industry chain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optimizing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of the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industry and creating a good policy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enterprises;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pre-cooling system for the origin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actively guiding farmers and herdsmen to join cooperatives and growing the strength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expanding online sales channels and building an omni-channel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supply chain system; improving the interest linkage mechanism of the supply chain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cultivating and growing core enterprises to drive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supply chain of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etc.
Key words: agribusiness interconnection; linkage of interest;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supply chain; typical case; policy recommendation
0 引 言
农商互联是指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1]。农商互联可有效延伸农畜产品流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创新供应链。2018年5月,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正式提出了农商互联的概念及推动农商互联的意义;2019年5月,财政部办公厅等印发《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提出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深入对接,构建利益紧密联结的农产品现代供应链体系;2021年9月,商务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要畅通农产品物流运输通道、健全农产品流通企业产销衔接机制等。由此可见,农商互联已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农商互联已经成为推动农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农商互联并构建基于农商互联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有利于提高农畜产品流通效率,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合,已成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1 文献综述
国内相关学者对农商互联模式等进行了初步研究,如崔忠付[2]阐明了通过加强农商互联,实现产销互链对于提升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价值的重要意义;金阳[3]提出在构建“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要大力推动农商互联,丰富产销对接形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在此基础上,吴晶晶等[4]系统梳理了农商互联模式的形成路径和运作机制,并进一步提出了优化“农商互联”模式的政策建议;丁宝成等[5]围绕生产、业务流程、物流服务、消费者等四个方面构建了基于农商互联的农产品供应链绩效评价指标;余波等[6]研究提出了提升农商互联不同主体之间互动服务能力的具体对策;王磊等[7]以“农超对接”为例,分析了新零售驱动下农超对接的运作模式;紧接着,周涛等[8]进一步分析了农超对接下双渠道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机制。
由此可见,相关学者站在宏观视角,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方法分析了农商互联的重要性,并构建了基于农商互联的农产品供应链绩效评估体系,提出了农商互联的优化对策和协调契约等,这为本项目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但现有研究主要围绕农商互联本身进行研究,缺乏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尤其是多案例研究方法,站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视角对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模式进行深度探析。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内蒙古为例,采用多案例研究法,深入剖析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典型案例,凝练出六种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模式及其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相关政策建议。
2 基于农商互联的农畜产品供应链结构模型
结合供应链管理理论、农商互联的内涵及农畜产品的特点和流通现状等,构建了农畜产品供应链结构图,如图1所示。即农畜产品供应链由上游的种养殖环节、中游的加工和流通环节以及下游的终端销售环节组成。同时,为确保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运营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末端消费者对农畜产品时效性和品质的要求,在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中也涉及物流服务提供商乃至提供全链条服务的供应链服务提供商的参与,特别是冷链物流服务商的参与。
在图1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基于农商互联的农畜产品供应链结构模型,如图2所示。基于农商互联的农畜产品供应链具有多种农商互联主体和农商互联形式。这里的“农”主要包括农牧户、农牧户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等;而“商”主要包括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大型批发企业(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线下零售终端(大型生鲜店、超市以及农贸市场等)和线上零售终端(B2C电商企业、O2O电商企业)等。
从图2中可得,农商互联的形式既包括农牧户、农牧户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等与农畜产品供应链末端(线下零售终端、线上零售终端)所形成的农商互联形式,也包括其与农畜产品供应链中间商(农产品品牌商、大型批发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形成的农商互联形式,且在不同形式的农商互联中,均有冷链物流服务商的参与。
3 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模式及先进经验
为详细深入了解农商互联的形式、基于农商互联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及先进经验,课题组以内蒙古为例(2022年,内蒙古粮食产量排名全国第六、牛羊肉产量全国第一、牛奶产量全国第一,因此,以内蒙古为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拟选取内蒙古西部的巴彦淖尔市(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区)、中部的呼和浩特市(农产品流通枢纽区)、乌兰察布市(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区)以及东部的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规模化农畜产品产区)等地区作为调研样本地区,采用案例研究法系统深入研究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模式。巴彦淖尔市农牧业总产值在内蒙古西部地区排在首位;呼和浩特市和乌兰察布市农牧业总产值在呼包鄂乌地区具有领先地位;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农牧业总产值位居内蒙古东部地区前两位;以上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相关调研数据和案例资料可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情况。
3.1 种养结合的全产业链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
3.1.1 典型案例:内蒙古金草原公司的全产业链案例
内蒙古金草原生态科技集团公司(简称金草原)是集订单种植、饲料加工、种畜繁育、牛羊谷饲、屠宰加工、销售、冷链物流、有机肥生产于一体的科技型全产业链企业。其通过流转农户土地来自行种植玉米等,同时和周边的农户签订玉米种植协议,之后加工成饲料;而羊的粪便通过有机肥的生产加工,然后进行还田,有效的实现了种养结合以及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了农牧业的循环经济链条,同时与农牧户形成了较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金草原始终坚持利用科技成果的研发及转化为促进畜产品生产、优化品质持续输送新鲜血液,形成了“整合科研+独立科研+基层科研”的三层级全民全产业链科研架构。
3.1.2 先进经验
以科技创新支撑农牧业全产业链运营,更好凸显产业可持续发展优势。经调研发现,科技是金草原企业的核心能力,以科技为核心动力,金草原企业稳步推动肉羊产业向标准化、智能化、品牌化、健康化的方向发展,持续打造“羊产业科技型育、繁、养一体化服务平台”,这正是金草原企业能够成功实施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关键。
3.2 品牌商与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的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
3.2.1 典型案例:“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与农牧企业合作案例
“天赋河套”是巴彦淖尔市首个由政府背书的农牧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于2018年7月完成商标注册。天赋河套品牌目前授权19家企业,与食药监所共同成立“天赋河套”标准化检测检验机构,目标是要遵循自然生态的生产法则,按照精深细分的加工流程,通过智能化仓储物流体系,将巴彦淖尔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精准供应到一线高端市场,实现以“天赋河套”品牌为引擎的优质农产品溢价增值。
在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流通成本方面,“天赋河套”品牌建立了仓、干、支、配一体化物流体系,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被授权企业的流通成本。同时,政府吸引了盒马生鲜、京东物流、民营快递等企业入驻,这些企业基于大数据、移动互联、智能物联网、自动化等先进技术构建了相对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在农畜产品销售方面,构建了自身的线上销售平台,积极支持被授权企业开展线上销售业务、促进了“天赋河套”品牌授权产品的线上推广和农畜产品销售量的快速增长,进一步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3.2.2 先进经验
“天赋河套”品牌最大的优势就是由政府主导、国有企业运营,其能够调动大量的行政和市场资源。同时,通过市场的有效运作,延长区域公用品牌的价值链,提升地域农畜产品的整体形象。通过严格的质量标准和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可以进一步带动区域公用品牌的全面升级。另外,“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实现线上营销与线下营销相结合,促进了品牌的成长和企业销售量的增长,节省了企业的宣传成本和物流成本,带动了合作企业相关产品销量的增长。
3.3 基于电商产业园带动的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
3.3.1 典型案例:A电子商务产业园案例
A电子商务产业园成立于2016年,是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众创空间于一体的国家级电子商务产业园。现累计入驻孵化企业48家,入驻办公企业18家,农牧业企业达80%,孵化成功率达90%。A电子商务产业园主要帮助企业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农畜产品,同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源头可追溯、真伪可查询的实施监控画面。另外,其可为入驻农牧企业提供金融、保险、快递、摄影摄像、美工编辑、信息咨询、代运营、商标注册、软件注册等配套服务。
A电子商务产业园于2019年末开始运营仓储物流分拨中心,分拨中心通过冷冻库、冷藏库等设施可为农牧企业提供完善的冷链物流服务,且已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城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解决电商发展“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问题。
3.3.2 先进经验
地区特色农副产品供应链可采取基于电商产业园主导的模式来运营。通过电商来带动特色农畜产品的销售,从而带动上游农牧户的种植和养殖,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模式。对于地区的特色农畜产品来讲,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地域优势和不可替代性。因此,地区的特色农畜产品具有规模化外销的比较优势,可依托地区电商产业园区提供的配套硬设施(如创客工位、路演大厅、美工摄影棚、网红直播间、洽谈室、会议室、孵化中心等)和软服务(如电商人才培训、O2O展示体验服务、品牌营销服务、物流服务、农产品质量追溯服务等),通过线上电商渠道进行销售,同时配合与上游农牧户的订单协议、和下游快递冷链物流企业的深度合作,则可很好的实现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一体化运营。
3.4 基于“互联网+”农批市场的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
3.4.1 典型案例:C生鲜电商平台公司的“互联网+”农批案例
C生鲜电商平台公司于2014年成立,依托农贸市场和种养殖基地,应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研发了生鲜电商平台和供应链管理系统(ERP),并建立了配套的分拣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目前,平台上线的农副产品达6 000余种,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品、米面粮油、调味品、厨房用品等。市内12小时配送到家。目前,与公司合作的农畜产品商家、农副产品基地和大棚种植户约200余家,合作餐饮企业4 000多家。
公司通过打造绿色生鲜电商平台,实现农副产品从田头到舌头产业链的网络交易,公司采取“基地+农贸市场+互联网信息化平台+B端客户+冷链配送+产品品牌化”的一站式运营模式,冷链配送体系保证生鲜农副产品的品质,同时,通过与上游农批市场和下游大型B端客户的合作,实现大型B端客户的生鲜农副产品采购成本降低15%以上的目标。
3.4.2 先进经验
此种模式围绕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包装和集约化运输,解决了生鲜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满载率不足和迂回运输等问题,降低了整个运输过程中的能耗;同时,实现了基于订单农业的产销高效衔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由于供需之间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大量社会库存;另外,通过供、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运作,实现农副产品的半加工和深加工,大大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进而实现生鲜农畜产品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3.5 基于大型龙头企业带动的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
3.5.1 典型案例:巨龙太淀粉厂案例
巨龙太淀粉厂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马铃薯的加工业务,加工能力为900吨/天,其于2021年通过与农户合作的方式从山西引进优质种薯600多吨,其中企业垫资80%,其余20%由当地村民出资,共带动当地18个行政村约800户农户种植加工薯,总种植面积为4 000亩。企业设定了0.4元/斤的保护价,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保障农民的收益。加工薯的产量约为
8 000斤/亩,种植成本约为1 000元/亩,当地农民的收入约为2 000元/亩。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3.5.2 先进经验
大型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可更好实现农商互联和产销对接。通过大型龙头企业的带动可有效实现农商互联和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若农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户缺乏大型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带动,导致其很难与下游的销售企业、销售渠道进行对接,也很难保证农牧户的收入。因此,整体来看,农畜产品供应链上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将很难构建一个紧密的、可持续的农商互联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也很难促进当地农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牧户的持续增收。
3.6 基于政府主导的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
3.6.1 典型案例: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贫832电商平台)
2019年,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联合推出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贫832电商平台),即涵盖了832家贫困旗县农副产品的网络销售平台,该平台于2020年1月正式开通运营,其通过政策引导,对口帮扶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等,运用市场化机制,逐步引导政府类采购单位与贫困地区进行有效对接,通过连接贫困地区具有较强带贫能力的农牧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与中央预算单位、各级预算单位和非政府采购领域单位,来促进贫困地区特色农畜产品的销售。
3.6.2 先进经验
此种模式基于政府主导、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实现了农商互联和产销对接,促进了贫困地区农畜产品的销售。其通过上级政府主导,地方政府背书的方式来确保贫困旗县农畜产品的质量;同时,通过政府主导,实现贫困地区农牧企业等供应商与对口支援政府类采购单位的农商互联,促进了贫困地区特色农畜产品的销售,进而通过地区农牧企业带动农牧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另外,在此种模式下,平台对物流服务商进行遴选和监管,通过冷链物流外包解决了农畜产品的流通问题,提高了物流服务质量,促进了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快速发展。
4 基于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政策建议
调研发现,不同类型的农商互联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尽管有一些成熟的做法和可借鉴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实现农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优化。
4.1 构建农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
在农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要以产品为主线,紧紧围绕农畜产品的特点,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分行业、分链条、分区域来构建结构合理、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
同时,要重点围绕流通环节,持续深入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进程。即要围绕农畜产品的特点,对农畜产品实现标准化分类、单元化包装,制定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的标准;同时实现农畜产品物流全过程的单元化作业,包括分拣、装卸搬运、入库、上架保管、出库、配送等作业环节,使农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再发生挤压、拆分、倒箱等作业,这样既可保证生鲜农畜产品的品相和品质,同时,又可大幅降低生鲜农畜产品的损耗。
4.2 优化农牧业营商环境,为农牧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调研显示,调研地区针对农牧产业链的营商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如种养殖企业的贴息贷款、相关生产经营业务的补贴、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补贴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截留和延迟发放等问题,尤其是财政相对困难的旗县,严重影响了农牧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如部分农牧户的贷款贴息额、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补贴等已由上一级政府财政划拨给地方财政,但地方财政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按时发放。因此,要围绕农畜产品供应链全链条梳理相关政务服务的内容,完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为农牧企业经营松绑,让农牧企业轻装上阵,减轻其制度性成本。另外,地方政府要用好国家围绕农牧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政策,积极联系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政府相关补贴和财政支持项目,为农牧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国家的相关政策用实用好,更好助力地区农畜产品供应链和农牧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4.3 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产地预冷体系
产地仓建设是农畜产品供应链的起点,是农畜产品数字化的源点,更是目前农畜产品供应链的短板。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整体流通环节较多,而各个环节都有物流、仓储等方面的成本支出,并且形成了相对较大的损耗率和加价率。同时,由于缺乏产地冷链仓储设施的建设,导致农畜产品的“最初一公里”无法实现冷链,进而难以实现标准化,也无法很好地建立农畜产品的品牌。
因此,要整合和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必须从源头做起,大力开展农畜产品产地市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预冷库,清洗、分级、包装、烘干等流通加工商品化设施,从源头推进农畜产品的标准化与商品化,减少农畜产品的采后损失,提高农畜产品的附加值。
4.4 积极引导农牧户加入合作社,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
调研显示,在目前的农商互联模式中,作为商户(如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农畜产品品牌商、农畜产品销售企业等)来讲,其主要倾向于与农牧民合作社、大型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合作,这样既能保证采购农畜产品的规模,同时也能降低产品供应不确定性的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因此上游农牧户之间的联盟与合作对形成农商互联的双方来讲均有利。而上游分散的小规模农牧户很难和下游的经销商、销售商、加工企业等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可持续的农商互联关系,也很难保证农牧户的收益。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化、不规范的现象比较严重,综合能力不强,生产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偏低,大部分农牧业资源掌握在散户手中,分散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因此,对于农畜产品供应链上游的农牧户来讲,政府应积极引导其加入合作社[9],并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从而提升农牧户在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中的话语权和讨价还价能力,壮大自身的实力,保证自身的收益。
4.5 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构建全渠道农畜产品供应链体系
调研发现,大部分地区的农畜产品产销信息仍然存在不对称、不透明等问题,造成农畜产品多层次批发,由此使得农畜产品的流通成本高、农牧户利润低,同时也面临农畜产品“卖难、卖贱”等市场风险。
围绕这一问题,可采取“产地仓+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前置仓+全渠道”的农畜产品供应链模式,通过线上电商平台和物流服务实现农畜产品从产地到消费者的全渠道直连。即通过产地仓连接上游农畜产品,通过前置仓或线下零售点连接末端消费者,通过冷链物流体系连接产地仓与前置仓,实现特色农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和线上线下渠道的全覆盖,从而降低流通成本,缩短农畜产品供应链,带动特色农畜产品的销售。
4.6 基于农商互联特点,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
科学合理的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的构建有利于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增强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实现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在利益联结机制的设计方面要充分考虑3PL物流服务商的参与[10],同时要针对不同农商互联模式的特点、运营管理模式以及各参与主体在整个供应链中的主从地位等设计具有针对性的能最大程度保证农畜产品供应链上游农牧户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规模养殖场、育肥场、活畜交易市场、种羊场及加工类企业等的资金扶持力度,辐射带动农牧户发展优质良种产业,与种养殖户签订保护价收购合同。鼓励大型种养殖(育肥、加工)企业与农牧民合作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育肥)场,支持农牧民以草场(耕地)经营权入股或以出租草场(耕地)的方式与企业进行合作,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4.7 培育壮大核心企业,带动农畜产品供应链持续健康发展
调研发现,不论采用哪种农商互联模式亦或是哪种农商互联形式,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的核心在于整个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带动,这里的核心企业可能是品牌方、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冷链物流服务企业、合作社、农畜产品电商平台亦或是政府部门,也即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全过程运营和控制均是由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来主导的。因此,要发挥核心企业的带动作用,使企业与农牧民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联合体;要逐步培育和壮大核心企业,引领配套企业跟进服务,逐步延长农牧业产业链条,提升核心企业农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通过核心企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来带动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快速发展,并向产业链的中高端延伸,由此方可创造更多的收益,从而更好惠及上游的农牧户,实现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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