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深入探讨了新质生产力视角下农业文化遗产的现代价值及其在推进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阐述了农业文化遗产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多重价值,包括传统与多样性、可持续性与适应性、包容性与交流性以及教育性与参与性。通过分析当前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具体优化路径:加强本底调查与保护、增强生态保护措施、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激励社区参与和构建利益共享机制,旨在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的创新性转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和谐共生。
关键词:农业文化遗产 新质生产力 现代价值 保护与发展
* 基金项目:2024年山东省乡村振兴专项课题研究项目“山东省农业文化遗产多元价值挖掘及发展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一、导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但作为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农业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以及劳动力方面有着其产业特殊性,发展新质生产力并不意味着对传统农耕文明的颠覆和否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要体现中国特色”,要“赓续农耕文明”,要“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农业文化遗产是见证和传承发展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作为世界上重要的农业古国和农业大国,中国是最早响应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倡议的国家之一。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22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位居世界首位。2022年7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的贺信中强调,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农业文化遗产与其他的世界遗产不同,农业文化遗产更强调对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农业知识、技术和农业景观的综合保护和活态利用,具有活态性、动态性、复合性、多功能性、可持续性、濒危性和战略性等特点(闵庆文,2020)。按照粮农组织(FAO)的定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是农耕文明发展的见证,更是兼具科技、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重价值的活态系统,它不仅来自过去,更通往未来(闵庆文等,2022)。
二、文献综述
目前有关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研究主要呈现三条脉络:
(一)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的相关研究
已有研究大都认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一个跨学科、多维度的领域,它不仅需要学术界的深入研究,还需要政府、社区和公众的共同参与(李明等,2012;顾军等,2021;张灿强和吴良,2021),需要采取人文和自然相融合的保护价值观(石鼎,2022),构建完善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张灿强和龙文军,2020;崔峰等,2023),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伽红凯和卢勇,2023;吴灿,2024)。
(二)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经济文化价值挖掘利用的研究
已有研究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在推动区域发展,尤其是乡村振兴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张灿强等,2016;刘某承等,2022;王超等,2023)。旅游被认为是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途径之一,也是其经济价值得以发挥的重要手段(闵庆文,2022)。有相当一部分文献关注了农业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方面的价值挖掘和实现路径(王欣等,2006;闵庆文等,2007;孙业红等,2009;苏明明等,2022),并实证检验了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显著正相关关系(刘进等,2021)。此外,农业文化遗产对构建营养健康、绿色可持续的农食系统也具有重要意义(陈俞全,2022)。正因为农业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经济价值,因此在推动农民增收、实现遗产地居民生计可持续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张灿强等,2017;何小荣等,2023)。近年来部分文献开始关注农业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的挖掘和阐释(李澜等,2023)。包艳杰和孟晓(2023)从文化接续性的视角出发,认为农业文化遗产是实现文化接续性的一种努力成果,对维护文化连续性具有重要作用。郑莉等(2024)通过对山东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的梳理指出,擦亮农业文化遗产金字招牌,在复兴与传承农耕文化、推动多功能农业发展与产业融合等多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农业文化遗产地打造成为文化引领示范片区建设的典型代表,既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也能为乡村全面振兴开辟新路径。
(三)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和科技价值的研究
除了经济文化价值之外,农业文化遗产在增强农业生产系统的适应性,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对农业的庇护作用等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刘旭等,2022)。目前,已有部分文献从技术和生物多样性等角度关注了农业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和生态价值。这些文献大都散见于对典型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个案分析。例如,朱有勇(2009)对元阳梯田红米稻作文化的研究,揭示了农业文化遗产在农业科学价值方面的潜力;赵文娟等(2011)则通过对澜沧江流域野生稻资源的实地考察指出,野生稻对我国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及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顾兴国等(2018)认为基塘系统是具有独特创造性的低洼土地利用方式,具有循环生态服务功能;张海超等(2018)则通过对傣族传统稻作农业生产体系的生态人类学考察发现,傣族传统稻作是一种高效、理性的生产方式,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陈茜和罗康隆(2021)对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的生态价值进行了研究,强调了复兴传统农业系统在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作用。廖会娟等(2023)基于气候变化响应特征,讨论了红河哈尼梯田文化遗产区的气候韧性及影响因素。
从已有研究来看,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和挖掘,但在科技价值的挖掘和现代应用方面还存在不足。当前的研究多集中在文化遗产的经济、文化和生态价值上,对于如何将这些传统知识和技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用传统农业的生产智慧助力解决当今农业生产中面临的环境问题和社会挑战的探讨还不够充分。换言之,农业文化遗产作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它们的价值远远超出了传统的认知范畴,未来的研究和实践应当更加注重农业文化遗产的现代价值挖掘,尤其是科技价值的探索,以及如何在保护的同时实现创新发展,让这些宝贵的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古语有云“如将不尽,与古为新”,如何在新质生产力的语境下重新审视千年农耕文明的现代价值,如何在保持对农耕文明的尊重和继承的前提下,将千年农耕智慧为今所用,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赋能,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
三、新质生产力视域下农业文化遗产的现代价值
自2023年9月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系列重要论述,引发了学术界有关新质生产力内涵、理论渊源、重要特征及发展路径的大讨论(周文、许凌云,2023)。农业作为重要的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是由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的,所谓农业新质生产力是指以突破性创新为基础和前提,以重大新技术产业化应用为主要依托,以现代技术要素为引领,以改善要素投入结构和资源利用效率为标志,以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实现转型为主要表现的新型农业生产能力(马晓河等,2024;姜长云,2024)。新质生产力系统具有突出的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开放融合、人本内蕴特性(黄群慧,2024)。在农业强国建设背景下,发展新质生产力,也要从这四大特性着手:一是创新驱动是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义,要突出农业科技的自主性和原创性,系统性重构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体系(林万龙等,2024)。二是绿色生态是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要注重生态保护和生产力的长期稳定发展(罗必良,2024),增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开放融合是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特征,要注重新技术、新业态的拓展,促进技术交流和产业融合。四是人本内蕴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本质特性,要注重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高农村居民在农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农业文化遗产地千百年来积累的种质资源、生产技艺和管理理念对于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具有强大的应用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具体而言,从新质生产力的角度来看,农业文化遗产的现代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业文化遗产的“传统性+多样性”,体现了农业新质生产力创新驱动的核心要义
新质生产力创新驱动的核心要义在于对传统知识和实践的深入挖掘以及与现代科技的有机结合,以此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产力质的飞跃。农业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丰富种质资源、生物多样性维护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以及其独特的生态智慧,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提供了重要借鉴。第一,农业文化遗产的丰富种质资源为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宝贵的遗传多样性。据种质资源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资源超过52万份,但完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可用于育种创新的只有1万多份,优质种源“沉睡现象”较为突出。农业文化遗产地被喻为中国良种活态基因库,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都是在不同的生态环境条件下历经千百年的长期选育而传承下来的,相对于现代种质资源基因库的单品种保护,更具有活态性和可延续性,蕴含着功能育种的珍贵价值。例如,山东省泰安汶阳田农作系统距今已有2600多年历史,是黄河流域麦作文化的典型代表,目前保存有360多份小麦种质资源,年推广汶阳田小麦种1300多万千克;山东“峄城石榴种植系统”栽培历史已有2000余年,种植品种60余个,超过100年以上的石榴古树3万余株,保存国内外石榴种质资源370余个,是世界上最大、最丰富的石榴种质资源圃之一。据研究,这些传统品种的引入可以显著提升作物的适应性和生产力,从而增强农业系统的稳定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农业文化遗产中的生物多样性为新质生产力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实践模式。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通过生物间的自然相互作用,有效控制了病虫害,减少了农药使用。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该系统比单一种植水稻的产量提高了约20%,同时减少了30%的农药使用,有效维护了生态平衡。第三,传统知识与技术的现代转化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起到了桥梁作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山东乐陵枣林复合系统被誉为“全国最大千年原始人工结果林”,以千年枣林为依托,在“枣粮间作”复合耕作模式的基础上,拓展探索间作中草药、油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发展林下养殖,形成“林—果—禽”间作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通过“基上种桑、桑叶喂蚕、蚕沙养鱼、鱼粪肥塘、塘泥雍桑”的独特体系,实现了生态循环链“零排放”。通过借鉴和应用这些传统模式,新质生产力能够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农业环境的可持续性。
(二)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适应性”,体现着农业新质生产力绿色生态的内在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质生产力的绿色低碳要求强调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必须兼顾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适应性”正是这一要求的生动体现,它们不仅承载着深厚的农耕智慧,也为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天时地利”“天人合一”等大生态观下,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户因地制宜形成的间作套种、农林复合、农牧结合、稻鱼共生等众多传统农业技术,既能提升有限土地的利用率,又有助于构建多元化的食物供给体系,可以显著增强农业产业韧性。例如,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山东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系统”开创了因地制宜、以桑治沙的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形成水土保持功能的农业生态系统,大大改善了当地小气候和水土环境,在防沙治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资源利用、农业景观维持等方面产生多重价值,成为兼顾生态治理和经济发展的沙地农业系统的重要典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山东平邑金银花—山楂复合系统”,金银花与山楂间作的岱崮地貌土地利用模式,体现土地最大化利用、节物致用、和谐共生的文化理念,形成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系统。云南哈尼梯田的“四度同构”农业模式,则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将梯田、村寨、森林、水源融为一体,创造了独特的生态农业系统。哈尼梯田的生物多样性指数显著高于周边地区,其生态服务价值每年高达数千万美元,凸显了农业文化遗产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重要价值。通过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遗产,可以为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同时为新质生产力的创新驱动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三)农业文化遗产的“包容性+交流性”,体现着农业新质生产力开放融合的重要特性
新质生产力的开放融合特性强调了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这要求通过跨国界的合作,共享知识、技术和资源,以促进农业系统的创新与持续进步。在这样的背景下,农业文化遗产的“包容性+交流性”显得尤为关键,它们不仅体现了文化的多样性,而且通过促进不同文化和经济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土壤。中国作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倡议的早期响应者和积极推动者,已有22项传统农业系统被列入GIAHS名录,数量居世界首位。此外,福州茉莉花茶系统与法国勃艮第葡萄园、江苏兴化垛田农业系统与墨西哥城浮田系统陆续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展“结对子”交流,进一步推动了跨国农耕文明的对话与交流。从包容性来看,很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通过建立社区参与机制,鼓励当地农民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增强了农业文化遗产的社会包容性。例如,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山东临清黄河故道古桑树群系统千百年来积淀形成了“桑林固沙、葚果为生、养蚕缫丝、桑黄养生”为核心的农业文化传承,并将蚕桑文化、黄河文化、寿文化和孝文化注入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培育之中,有效提升了当地乡村治理效果。由此可见,通过增强农业文化遗产的社会包容性,可以更好地实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的良性互动,推动农业农村的高质量发展。
(四)农业文化遗产的“教育性+参与性”,体现着农业新质生产力人本内蕴的根本要求
新质生产力的人本内蕴要求强调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必须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和个体价值的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的“教育性+参与性”在这一要求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传承了传统农耕智慧,还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参与和贡献。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2015年开始通过编印垛田农民画教材、开设垛上少年宫、实施千垛滋根等项目让3000余名孩子了解垛田文化,感受垛田乡情,其中,千垛滋根项目入选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优秀项目。山东省自2024年起开展“四季农遗”系列活动,通过乡村大讲堂等形式,推动农遗文化进村庄、进校园、进社区巡讲,举办农遗短视频、摄影大赛等宣传推广活动,强化各界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识,培养知农爱农惜农助农情怀,增进了农业文化遗产的社会认同感。
四、新质生产力视域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关键问题
当前,很多农业文化遗产地面临着农业现代化发展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之间的权衡问题。有些人提出,农业文化遗产遗留下的技艺相比现代工艺,其效率是低下的;有些古树已经没有生产力了,不结果子,为什么还需要保护它?有些种质资源产量和口感都不如现代品种,还需要继续保护吗?老百姓出于增收、生计的考虑,喜欢用新品种,抛弃老的技艺和品种,在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当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系?要回答以上问题,首先要厘清农业文化遗产的本质和独特性。农业文化遗产被称为是留给未来的遗产,它的独特性在于:一是它是“活态”的,具有生产性,且必须在生产发展中保护。二是它是“遗产”,意味着它有比较久远的历史传承。三是它有“文化”内涵,蕴含着先人历经千百年留下的农耕文明的智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孕育了当地的文化精神。之所以被称为“留给未来的遗产”,是因为它的活态发展以及蕴含其中的历史智慧和文化密码。因此,充分发挥农业文化遗产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还需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需要始终明确活态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属性是多元的
活态的农业文化遗产通过生产发展而延续多年,如果没有了生产,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也无从谈起。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文化遗产只有一种产业属性,只能从生产效率上体现价值。传统的手工技艺可能不如现代技艺生产,古老品种的果实口感不如新品种好,古树已经丧失了结果的能力,等等。但这些都只是从现代特色产业生产效率的角度考察农业文化遗产的生计属性,这种考察角度是片面和有偏的。农业文化遗产的生计价值是多元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评审条件中虽然强调了其经济价值,但同时也强调其景观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后三者的生计属性逐渐变得更为突出。例如,千年梨树、千年桑树本身就是一道风景。通过“卖”景观、“卖”文化实际上也可以给当地农户带来生计收入。此外,农业文化遗产的金字招牌也可以提升农产品自身的价值。像敖汉的小米、青田的稻米、桂河的芹菜,单价都可以数倍于一般的农产品。因此,对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仅从农业生产效率的角度去评价其生计价值,而是要从多元的角度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生计价值。
(二)需要强化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保护意识
当前社会上很多人对文化遗产的认知都停留在博物馆、展览馆等“静态”展示中。因为博物馆的存在以及各种文物的呈现,让人可以体会到人类历史发展的悠久。无论是建筑构件的一砖一瓦,还是日常生活的一瓶一缶,这些文物尽管在现代实用性上不再具有直接功能,但它们所蕴含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价值都是极为宝贵的。同样,五千年的农耕文明历史和千百年的农耕智慧实际上也都蕴含在农业文化遗产之中。这些遗产不仅包括物质形态的古树、遗传资源的种质库和传统技艺的古法,还包括与之相关的农耕文化中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宗教信仰和艺术表达。它们共同构成了农耕文明的实证,是历史与自然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珍贵财富。如果没有留存的古树,没有可以追溯遗传基因的种质资源,没有传世至今的古法技艺,就没有农业发展的历史。农业文化遗产核心区的保护工作,本质上是对历史见证的维护,它不仅关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更涉及对农耕文化精神的传承。因此,地方政府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应当将农业文化遗产的核心要素视作与其他文物同等重要的保护对象,避免因这些遗产的活态生产特性而削弱对其静态保护的重视。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不仅能保存历史,还能确保文化的连续性和多样性,为后代提供持续学习和启发的源泉。
(三)需要尊重农业文化遗产中蕴含的科技智慧
农业文化遗产作为历经漫长岁月而传承至今的知识体系,不仅承载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传统技术,而且体现了一种在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多重风险冲击下的生产韧性。这种韧性构成了农业文化遗产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贡献,是一份珍贵的“活遗产”。解读农业文化遗产中的科研价值,需要深入挖掘和研究其内在的生态机制和文化逻辑。农业文化遗产中蕴含的“天人合一”与“和谐共生”的传统智慧,为现代农业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解决方案。例如,千年桑树的生命力不仅是生物学上的奇迹,更是对环境适应性、遗传稳定性和生态恢复力的深刻体现。探究其背后的生存机制和抗灾策略,对于现代农业在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品种改良和生态农业模式构建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然而,当前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尚显不足,对其生态和文化价值的全面解读仍有待深化。解读农业文化遗产中的科研密码,需要尊重其地方性知识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为系统的研究和探索,以实现其科研价值的现代转化和应用。因此,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是对其历史价值的尊重,更是对其科研价值开发利用的前提,是实现其与现代农业生产有机结合的关键步骤。
五、新质生产力视域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实施路径
(一)加强本底调查与保护力度,确保农业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和传承性
一是摸清农遗家底。以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农业农村部建立的农业文化遗产定义和遴选标准为基础,以省为单位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构建类型全面、标准明确、权责清晰、科学有效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方案。对在种质资源、生产技术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且目前仍有较强生产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农业生产系统进行深度挖掘、登记入册,摸清家底,出台精准政策,加强保护和利用。二是全面普查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传统种质资源情况,查清农业物种资源种类、数量、面积、伴生物种、分布地点和濒危状况,从稀有性、重要性、濒危性等角度开展遗传价值、文化内涵与产业化潜力评估。三是建立健全多元化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建立健全面向遗产地农户的种质资源保护激励机制,加强宣传,建设“农民种子银行”,鼓励遗产地农户参与种质资源保护。
(二)强化生态保护力度,确保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和适应性
一是多样化实现遗产地生态产品价值。鼓励农业文化遗产地核心区采取原生态种养模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遗产地的生态产品价值;依托遗产地“土特产”优势和景观特色,拓宽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发农耕文化体验与休闲康养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促进遗产地生态产品的价值增值。二是构建多方共享的生态保护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政府、社区、企业等多方参与机制;建立健全遗产地生态与文化保护补偿机制和带动小农户分享农业文化遗产发展红利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农户参与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内生动力。
(三)强化科研力度,提升农业文化遗产的教育性和交流性
一是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同步推进,推动构建多层次保护、多元化利用的农遗保护利用格局。对于一些极具地方特色且具备较高利用价值的遗产地进行深入开发利用,使其在促进地方产业发展中大显身手,为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乡村全产业链升级提供助力。二是联合研究力量,加大对遗产地种质资源的研发力度。充分挖掘遗产地种质资源传承千年的生产韧性基因,推动实施“农业文化遗产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专项,将种质资源与遗产地的生产系统关联研究,深入发掘遗产地种源的优异基因,定向培育优质、抗逆、高效利用的新种质并推动产业化利用。三是出台农业文化遗产品牌管理办法,开发有文化内涵的农产品,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标识的设计与推广。利用数字化手段进行立体化宣传,如虚拟现实、3D动画等,保存和再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核心价值,为价值传承和旅游开发提供新的手段。
(四)推动社区参与和利益链接,提升农业文化遗产的包容性和参与性
强化社区参与,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农户“四位一体”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进校园、进社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依托遗产地的“土特产”优势和景观特色,突出农遗的多元价值,强化遗产地农耕文化体验区功能,擦亮农业文化遗产“金字招牌”,将农遗核心区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为乡村全面振兴增亮点、增特色。此外,构建多方共享的生态保护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广大农户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受益,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提高遗产地人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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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1.山东女子学院经济学院;2.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3.山东省农业农村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