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数字化治理面临的行政伦理困境

2024-09-30 00:00:00张星宇
国际公关 2024年15期

摘要: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应用,数字化治理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组织推进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分析了数字化治理中涉及的行政伦理问题,发现其中存在的伦理隐患,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行政伦理;服务型政府;数字化治理;算法决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以及大数据等的迅猛发展为我国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要在多领域推进 “互联网+”的发展,强调了 “互联网+”的重要意义,坚持包括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1]数字化技术与治理理论融合的数字治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利用数字化技术优化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正在成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调了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提出要 “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2]为我国数字化转型提供了较为明确的路线图,也意味着数字化治理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模式,促进了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正在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

现阶段互联网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3]互联网普及率位居世界前列。随着我国民主化程度不断增强,人们参与政治、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意愿日益增长。这要求政府在推动数字治理的过程中,既要在技术上注重数字化平台的构建,更要深刻理解数字治理的伦理取向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的效率以及民众对党和国家的认同。随着科学和技术的持续发展,多种信息技术工具和技术平台在政府和各类组织的管理、决策制定中得到了广泛使用。比如,云计算技术在数据存储和计算方面赋予人们既灵活又高效的能力;人工智能技术在决策制定和问题解决等多个领域提供有力支持。传统的治理方式由于不够透明,人们很难获得关于政府行为和决策的详尽资料,但数字化治理技术可以为公众提供更为透明和公开的信息以及决策流程。政府通过建立一个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各项活动和政策有关的信息,从而使公众能更明确地了解政府的决策。在数字化治理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其带来的广阔机遇与深刻变革备受瞩目。[4]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其中所蕴含的多重挑战,如数据隐私、透明度、数字官僚、公平性等问题。在深化数字化治理的进程中,如何平衡这些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亟待深入探讨并寻求解决方案的重要课题。

一、行政伦理的相关概述

行政伦理涉及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有学者认为,伦理规则介入行政领域就产生了行政伦理,作为 “行政”与 “伦理”的结合,由推崇 “效率至上”发展为追求 “公平正义”。行政伦理从最初强调行政效率和效能,逐渐向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和透明度发展。国内学者认为,行政伦理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以及道德行为的总和,既是政府和公共管理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也是政府和公共管理工作者应该遵守的基本规范。行政伦理的根本原则是将公共利益置于首位,这要求行政人员必须将人民的利益视为首要考虑的事,同时,必须保持严格的道德自律,不能为一己私利使用权力。行政伦理的核心理念涵盖公正、清廉、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等方面。在处理各种事务的过程中,行政人员必须展现出公正和中立的立场;应当遵循 “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实现社会公正为目标。[5]做到不通过级别权力来获取个人的不正当利益,把人民的需求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自己的职责,全力以赴地工作。

二、数字化治理的现状与发展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制定政策的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政府采用数字工具平台以提高效率、透明度和多元主体的参与度,数字治理的道德维度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智能决策系统作为数字化治理的关键技术之一,其在行政决策和服务领域的应用已经成为政府机构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6]智能决策系统在各类政府机构中的应用呈现出多样化,如在公共安全领域,智能决策系统通常被用于优化警务资源配置,以提高警务效率;在城市交通管理、环境监测、社会福利等领域,智能决策系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智能支持。

政府部门通过建立数字化平台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成功地将行政管理推向了一个信息化、智能化的新阶段。随着电子政务系统的不断完善,政府各部门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变得更加流畅透明。通过在线服务平台,人们可以更加便捷地使用公共服务资源,如在线办事和电子证件申领,这极大地提升了人们参与政府服务的效率。电子治理和在线服务不仅优化了政府的治理结构与工作流程,还加强了政府与社会各领域之间的互动合作。

大数据分析技术被视为政府绩效评价、资源最优配置和风险预警等关键环节的核心工具。政府各部门可以利用这项技术更全面地了解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公众的需求,它可以帮助政府部门更加高效地进行目标导向管理。[7]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智能客服服务和舆论监控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灾害应对等多个方面也发挥了它的力量,进一步推动了数字化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三、数字化治理中的行政伦理困境

(一)数据隐私保护与信息透明度的冲突

数字治理模式诞生后,如何平衡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的矛盾、消除公众对数据安全的疑虑,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保护数据隐私的核心任务是确保个人数据的隐私和安全性,其最终追求的是确保每个人的隐私权和信息的完整安全;而信息的透明化则意味着信息能够被高效地分享和传播。数字治理不仅仅是简单地获取信息,它更强调公众可以通过数字服务平台来处理各种事务,尤其是个人信息的交流、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电子支付等方面。数字服务系统在为民众带来便捷服务的同时,也会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如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大数据分析出了一些 “黑客工具”;“刷脸”技术背后潜藏着不应被忽视的道德和伦理问题等。因此,地方政府有必要在数字治理过程中加强安全意识,完善数字治理的安全和隐私机制,找到数据隐私与信息公开的平衡点,以确保个人隐私得到全面的保障。

(二)“数字官僚”现象

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由于缺少清晰的方向和数字化的智能思维,导致 “屏幕官僚”现象的产生。在推进数字治理的进程中,地方政府常常只从建设者的角度出发,过分重视 “如何构建数字政府”,过分追求资金投入,而忽视了公民的用户体验。他们高度重视硬件内部的建设,却忽略了与用户直接相关的应用开发,没有重视与用户之间互动的运行系统的建立。[8]从现实来看,许多地方的基层政务信息化平台都存在功能重复、内容雷同等问题,在某些地区,数字政府建设被视为一种 “政绩建设”,完全忽视了民众的真实需求,数字化项目常常难以实施,难以充分发挥数字治理的实际效果。

(三)人工智能决策不公正问题

在推进数字化治理的进程中,人工智能在决策上的公正性面临多重挑战。在人工智能算法的应用中可能存在的某种偏见会导致对某些特定的群体或个体产生不公平的对待。这种偏见可能是由于数据库的不完整,或者是技术人员的个人偏好,由于人工智能在决策过程中呈现 “黑盒”性质,使其决策流程缺乏透明度,从而让受其影响的群体很难准确把握决策的基础和背后的推动因素。这样的不透明可能会使地方政府决策的结果变得不可信并引发社会的不买账,特别是在一些弱势群体中,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可能会因算法的不稳定被 “一刀切”。在数字治理中,如何有力地消除人工智能决策的不公正问题并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行政伦理挑战。

四、行政伦理在数字化治理中的路径选择

(一)强化数据隐私保护机制

在数字化治理过程中,政府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数据隐私的保护。为了确保数据在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中得到合法、安全且隐私无虞的保护,需要建立和完善与数字治理紧密相关的各级法律法规,特别是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共享等领域的法规,并对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权力进行详细的规定和限制。需要加强对数据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技术、访问监控机制以及身份验证流程等。[9]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效保障数据不被非法泄露或篡改,从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公众的个人隐私,可以构建一个独立的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将负责监督数据处理活动的全过程,一旦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能够迅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为公众建构一个更加安全可信的数字化环境。

(二)完善数字化治理问责制度

建立一个完善且透明的管理监督制度能够显著提高公众的信任度,并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更清晰地界定自身的职责和行为规范。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建立一个健全的问责机制,那么它可以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护公众的权益。为了提升数字化治理的透明度,这就需要整个社会都加强监督,更好地检查和评估地方政府的行为,在绩效评估过程中,政府可以把公众对数字政府的满意度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并将数字能力作为选拔和提升公务员的重要标准,这有助于数字服务的质量得到更好的提升。为了对非法、违规和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处罚,仍有必要建立并不断优化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机制,确保政府公信力,使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三)增强行政人员的伦理意识

在推进数字化治理时,行政人员必须具备深厚的数字技术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以适应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浪潮。在履行行政职责时,行政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崇高的伦理和道德标准,还需要始终持有公正、廉洁和审慎的工作态度,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了提升行政部门在数字技术和伦理道德方面的综合认知,可以定期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活动,同时,加强监督和纪律检查的力度,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违纪行为,保护政府部门的公共形象和声誉。

五、结束语

数字化治理作为人类科技进步的成果,在公共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政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改善运作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数字化治理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诸多行政伦理困境。要深入探讨数字伦理框架的构建与落实路径,加强对数字化治理中行政伦理原则的整合与应用,确保其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和社会期待,推动数字化治理迈向更加公正、负责和可持续的方向,实现更高效、更公正的治理目标,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作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国政府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EB/OL].[2024-04-24].https://www.gov.cn/premier/2019-03/16/content_5374314.htm.

[2] 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EB/OL].[2024-04-24].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lh/2021-03/13/c_1127205564_6.htm.

[3] 中国政府网.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EB/OL].[2024-04-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40952.htm.

[4]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情宏,何包钢,廖申白,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105.

[5] 吴凤鸣.中国行政道德论纲[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1.

[6] 高晓红.政府伦理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8(4).

[7] 徐晓林,刘勇.数字治理对城市政府善治的影响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06(1):13-20+107-108.

[8] 黄建伟,陈玲玲.国内数字治理研究进展与未来展望[J].理论与改革,2019(1):86-95.

[9] 倪怀敏,姚建宗.人民政府的良心与法治政府的道德: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道德之维[J].社会科学研究,2014(02):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