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型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区治理

2024-09-30 00:00:00董一帆蔡雪
国际公关 2024年15期

摘要: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下,多元主体参与是解决社区治理困境、促进交流的有效方式。支持型社会组织作为新型社区治理主体,其资源链接和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的能力为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动力。本文以南京市A中心为研究对象,探究不同阶段支持型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内容,以为建设多元共治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社区治理的协同态势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支持型社会组织;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互动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协同治理越来越被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型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区治理的新型主体,依靠自身的丰富资源以及与政府对话的渠道,促成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形成自上而下的联结互动,[1]为完善社区治理带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本文以南京市A中心为研究个案,基于多主体互动视角,探究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以期为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理论研究和路径探讨提供借鉴。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兴起

当前,我国社区治理模式逐渐由居民委员会单一治理转向政府、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是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学界对于支持型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如何发挥作用也有大量探究。一方面,从社会组织的功能视角出发,支持型社会组织比政府组织为居民提供服务更为便利,比企业更能发挥公益组织的特长,[2]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能够实现组织与自身发展双赢的局面;[3]另一方面,支持型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已经形成专业性与对话性相结合的互动逻辑,[4]主要集中在新型社会治理方式、居民自主性培育、社区居委会正确定位、社区治理方案探索以及政社协同共治五个方面。[5]从已有研究来看,关于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研究多集中在其参与社区治理的作用方面,结合实践动态的解释性研究较少,尤其缺乏从多主体互动视角进行动态剖析。本文将从该角度出发,分析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与多元主体间的互动过程及其互动机制。

本文采用个案研究法,以南京市A中心为研究对象。为推进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A中心近年来下沉到南京市各个社区参与社区治理,不断激发自身活力,为社区提供丰富多样化的资源及能力支撑,成为新的治理主体。为获得丰富的案例数据,笔者团队于2023年8月至10月共前往A中心实地走访13次,深度访谈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居民代表。本文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1)对8名A中心工作人员的访谈,涵盖该社会组织本部和分部区域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心主任、项目主管和项目助理;(2)对3名社区工作人员和5名社区居民的访谈,其中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副书记和一线社工;(3)二手数据,包括A中心项目计划、活动手册、G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季刊、G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计划、督导提升计划、江北新区社创汇季刊等。

三、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分析

(一)初始阶段:政社合作,政府购买服务

我国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大致经历了高度依附、政府主导以及政社合作三个时期。[6]党的十八大以后,支持型社会组织逐步嵌入社区治理。A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获取进入社区的合法性,将自身专业技能与知识最大化利用,为社区提供多样化服务。“政府是我们的业务指导单位,给予业务指导、政策、资金,协同关系是政社互动的关系。”(访谈资料:20230807LY)

第一,政府结合社区需求购买社会组织精准化服务项目。A中心与南京市多个社区均有合作,政府为不同社区购买的服务项目并不相同,A中心结合社区特点及实际需求提供不同服务并开展社区品牌能力建设。“像物业微联盟、商户联盟,都算特色活动。我觉得最大的优势是A中心的‘在地化’工作。”(访谈资料:20230807LF)

第二,政府以“项目制”方式承担监督角色。不同于传统全能型政府对绝大多数社区事务全面管理与分配,支持型社会组织嵌入下的基层政府大多主动放权,与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协商方式达到共同目的,使社会组织自主性大大提高。政府与某一社会组织所购项目周期通常为一年,社会组织需要不断完善优化社区项目,才能在下一年度更好地吸引政府购买服务,这也进一步激活了社会组织的内生动力。“政府会管理、督导我们的工作。政府的选择是比较多的,我们会把成效进行梳理,争取下一年与政府继续合作。”(访谈资料:20230809CM)

(二)上升阶段:能力提升,多元主体培育

社会组织如果满足于与政府的初步合作,那么社区协同治理难以发挥实效。为进一步促进社区治理成效改善,A中心在初步了解社区基础情况后选择进入社区,通过“人员吸纳”与“项目干预”对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进行能力提升,促进协同局面形成。

一是通过“人员吸纳”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只有居民成为社会结构中的一部分,并对这个社会结构产生依赖时,才能形成社会认同。[7]A中心实施“谷粒计划”“谷穗行动”“谷仓学院”,鼓励和培育部分社区居民成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把居民骨干吸收进管理队伍,变成管理的主体力量,然后由骨干自己宣传、引导和带动更多居民加入队伍。“谷粒计划是一个志愿者体系的搭建。路径是从居民到谷粒、达人、领袖、议事员。”(访谈资料:20230817AYL)“谷粒计划”“谷穗行动”“谷仓学院”的实施,增强了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能力,拓展了社区居民参政议政渠道,让居民可以充分表达意见需求,监督和决策社区事务,形成了多元主体的密切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二是通过“项目干预”提升基层社会组织综合能力。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灵活性和敏锐性使它能够快速响应政府需求和做出变化,推动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促进资源合理分配和利用。“像马台街有一个党建的活动,它希望有社会组织帮它策划运营,就主动找到我们,然后落地开展了这场活动。”(访谈资料:20230807TS)落实政府政策过程中,A中心对社区社工站、社会组织等主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和培训活动。这些培训活动有助于多元主体紧密联系在一起,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提高治理效能,实现协同治理的目标。

(三)深入阶段:资源调适,协同机制探索

在支持型社会组织达成与政府合作、培育多元主体、初步实现主体能力提升后,支持型社会组织、政府、社区以及居民等多元主体之间必须自上而下形成长效运转的治理网络,以实现社区治理的高效和民主。

一是从政府角度出发。促进政府与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有效合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顶层制度设计为地方政府支持当地社会组织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地方政府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设计政策路线,由此形成了自上而下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型政策框架。同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与支持型社会组织合作,促进政策进一步有效实施和资源优化配置。“很多资源都在政府手上,通过政府的链接给我们一些资源,我们给予政府资源的融合。这是一个相互的过程。”(访谈资料:20230807CJY)

二是从社区及居民角度出发。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为社区带来资源,为社区开展多样化治理方式提供可行性。与此同时,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也补齐了社区无法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的短板。A中心工作人员进入社区走访调研,通过社工、网格员或楼长收集居民问题,再围绕居民关注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加以集中解决。在这一过程中,支持型社会组织具有基层政府无法比拟的为某一类特殊群体或某一项特殊需求而提供专业化支持的能力,更有效地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

综上所述,支持型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纽带作用。首先,通过“人员吸纳”,帮助志愿者成长为有效协助社区治理的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和共同体意识;其次,加强与社工站、基层社会组织等主体互动,辅以能力提升和品牌建设,以督导、评估、培训形式,实现多元主体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多元主体间的合作与联动;最后,充分了解社区居民需求和期望,整合资源以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治理方案,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四、支持型社会组织与其它主体的互动机制

(一)对话机制

良好对话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化满足,减少冲突,从而形成相互信任的局面。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充分发挥正面引领作用,把握社区治理大方向,同时进行权力下放,使支持型社会组织拥有更多权力,加大孵化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的力度。社区则通过支持型社会组织强大的社区居民培育能力,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资源,切实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当然,对话机制的建立对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颇有成效,但其中仍存在各主体之间对话不平等、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因此,要想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应开展平等的对话活动,提高社区的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当前的协商机制,促进多元主体联动。

(二)信任机制

在传统熟人社会难以维系的前提下,支持型社会组织通过与政府、社区、居民合作形成新的信任机制——由传统型信任机制转向合作型信任机制。不同于传统社会组织高度依附于政府或政府主导社会组织的关系,支持型社会组织与政府的联系更加密切,获取资源的渠道更加通畅,信息和资源通过政府与支持型社会组织搭建的资源共享和链接平台传递到基层社会组织和社区,成为联系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与政府的重要枢纽。[8]此外,居民与支持型社会组织以及政府的信任也不断加强,在治理过程中,居民被赋予信任,通过居民议事会、社区需求调研等多种方式实现居民诉求的上传,对社区治理相关工作的“反哺”意识不断提升,其参与社区治理的活力得到提高,形成良性的双向互动,有利于良好社区治理生态的形成。

五、结束语

在我国社会治理逐步进入现代化的背景下,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成为时代性问题。支持型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体系构建中的上传下达者,其作用不可忽视。研究发现,加强支持型社会组织与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互动是加强社区治理的应有之策。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支持型社会组织采取不同的方式与政府、居民、社会组织等形成良性互动,建构起“政府顶层设计激励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获得社区信任、社会组织进入社区获得能力提升、进一步培育社区居民形成高效高质量自治”的良性互动机制,以达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最终目的。

当前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还存在以下不足:第一,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大多采取项目制,具有一定期限性,结项后的社会组织除了必要的回溯调研很难再次介入社区,因此,社区一些需要持续性治理的难题难以解决。第二,支持型社会组织对于社区治理的参与度仍需加强。当前,社会组织介入社区治理多采取指导型、培育型手段,对于基层社区的了解仍相对匮乏。第三,主体培育工作难度大,主体积极性不高。支持型社会组织目前的培育工作主要针对居民和基层社会组织,然而,基层社会组织日常工作繁琐,体量较大,对于专业培训很难全力投入。此外,针对居民主体的培育也存在主体同质化现象,大多以老年人为主,青年人由于生活压力大等原因难以参与。

基于当前现状与不足提出启示与展望如下:第一,支持型社会组织针对部分社区治理难题需挖掘新的治理手段,实施持续性帮助或加强回溯调研;第二,支持型社会组织加强深入社区,充分做好介入工作开展前的调研工作,深入了解社区主体的切实需求;第三,制定多样化的培育方案,合理安排培育实践,通过培育创新性的提高以达到激发主体参与积极性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王栋.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嵌入、融合与贯通[J].学术界,2022(05):138-150.

[2] 陈洪涛,王名.社会组织在建设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基于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的视角[J].行政论坛,2009,16(01): 67-70.

[3] 黄晓春.中国社会组织成长条件的再思考:一个总体性理论视角[J].社会学研究,2017,32(01):101-124+244.

[4] 王名,张雪.双向嵌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自主性的一个分析框架[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5(02):49-57.

[5] 朱晴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可视化分析[J].社会科学家,2021(06):107-111.

[6] 叶成臣,周丽.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演变历程及其逻辑[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9(01):91-96.

[7] 张会龙.论我国民族互嵌格局的历史流变与当代建构[J].思想战线,2015,41(06):16-20.

[8] 王栋.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嵌入、融合与贯通[J].学术界,2022(05):13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