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14年起,国家层面正式提出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其列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后,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更加凸显育人价值,服务科学选才。北京市不断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努力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的改革目标。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涵的新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北京市始终坚持把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手段,遵循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理念,基于学生发展规律、第四代教育评价和教育激励等基本理论,坚持育人为本、客观记录、有效应用,提出发展性、过程性、多主体、激励性和自主性等原则,要求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观察、记录和分析,通过评价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培育学生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北京市在实践推进中不断发展并深化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新内涵。综合素质评价强化对学生个体的评价,注重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和改进作用;成为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发展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转变育人方式的重要制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形成性评价以育人为本,终结性评价服务科学选才。北京市强调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育人价值,以形成性评价结果促进发展功能为主,在学生学习诊断与反馈、教师教学改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氛围构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北京实践
北京市探索形成了“六结合六为主”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式。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以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引领,以第四代教育评价理论为基础,确定了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育人的内涵和作为育人手段的定位,总结提炼了“六结合六为主”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北京模式,即育人功能与选拔功能相结合,以育人功能为主;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以过程性评价为主;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以自我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激励性与鉴定性相结合,以激励性为主;引导性和自主性相结合,以自主性为主。这些核心理念渗透在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三个学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在实践中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并逐步得到广泛认同。例如,强调人的全面发展,重视人的个性发展;评价内容体系以学生发展为导向,融入立德树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上增加了个性发展;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凸显具有家国情怀、北京气派、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的首都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强调学生成长是一个自我教育的过程,认为学生评价是一个多主体不断协商、共同建构的过程。
北京市建立并完善了行政主导、专业引领、学校实施、技术支撑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市、区、校三级职责更加明确,确保评价上下联动、做细做实、由点及面地深度推进。市级层面,市教委负责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科研部门提供专业支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适应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持续深化专题研究、案例评审、调研指导、典型引路等专业服务;技术部门负责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区级层面,通过行政引领、业务指导、规划课题、树立典型、及时推广等方式加强研究和推进。区教委负责区域内工作的统筹协调,科研机构负责培训、调研、指导,学校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提升教师评价素养,指导学科教师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做好学生学业述评工作,通过校本化实践提升师生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改进作用。
北京市在强调着重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过程育人价值的同时,还把初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的参考和依据。其中,形成性评价结果为学生认识自我、不断进步,进行初步生涯规划,确立长远发展目标提供参考;指导教育教学改进,帮助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为家长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学生提供依据;引导学校转变育人方式,形成办学特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初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已经成为中高考升学的重要参考,切实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助力。
3.北京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改革方向
首先,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牵引作用。综合素质评价不仅是育人模式整体结构中的一个环节,更要在目的任务、机制保障、实践操作、文化氛围等育人模式的全要素上,引导和促进全面培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紧紧抓住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教学的重要特征,深入落实课程教学改革要求,用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改革、办学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改革。以综合素质评价引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评价素养的提升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引领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以综合素质评价引领科学选才和过程育人,让综合素质评价的牵引作用在区、校、年级组、教研组等各个层面都有体现,让“评价改革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持续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评价与课堂教学融合已经成为新时期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特征和重要任务。新课改背景下,学校将更加关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五育”融合,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思维方式优化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教学目标聚焦核心素养,适当融入“五育”并举的要求,融入跨学科能力或综合能力,小学学段增加学习习惯的养成。课堂教学以单元为单位,设计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评价方法上侧重表现性评价,增加评价量规的使用。学习过程中,教师不仅及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反馈,还要组织学生自评和互评,这些多主体评价都是以对学习目标形成共识和深入理解为基础。探索以教学目标为核心的教、学、评一体化,更侧重形成性评价,让评价为教学服务。
最后,不断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经过近20年的实践推进,北京市所有中小学校都在实施面向每一名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对育人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调控作用,新阶段要全面提升评价的质量,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把“五育”并举、综合素质、核心素养、综合素养、关键能力等汇聚成一股合力,从实践角度落实德智体美劳培养目标要求;二是对现有评价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策略等进行批判性优化,进一步以学生发展理论、学习理论、评价理论对实践探索进行审视,确保新的理念和做法科学有效;三是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探索,规范和创新多元评价办法,加强校家社协同育人,提升评价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多方合力,实现高质量评价对教育强国建设的支撑和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