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网络平台众多,单纯服务大众的平台难以满足各类兴趣圈层用户的需求,于是精准定位目标用户、专注兴趣圈层的平台诞生。在此背景下,该类平台迅速成为具有共同爱好个体的聚集地,平台用户可基于共同爱好标签,在公共网络空间迅速汇聚,生成兴趣圈层社群。
网易旗下的LOFTER(乐乎)作为以兴趣社区为核心的UGC平台,为同人创作者提供了一个展示和交流的空间,会聚了大量不同IP的同人爱好者和创作者。近年来,UGC同人创作在该平台迅速发展,LOFTER以较低的准入门槛与成体系的平台建构为UGC内容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类内容的生产与传播凭借社交化属性受到广泛关注,平台中的创作者通过和同频的人互动交流,获得群体归属感与身份认同,这种社交互动同时也满足了创作者的社交需求与自我价值认可需求,因此逐渐吸引更多用户加入。但该平台在积极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上线AI功能引起反感、对创作者重视度不足等问题。
文章通过焦点小组访谈、参式观察的研究方法,收集大量同人创作者的资料,了解其在LOFTER平台进行社交化生产的主要动机,深入分析LOFTER平台UGC同人内容的社交化创作特点,根据现有困境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以促进LOFTER平台同人创作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LOFTER;UGC;同人创作;同人作品;创作者;社交化
中图分类号:I207.42;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4)13-0073-04
网易旗下的LOFTER(乐乎)同人创作的繁荣,与互联网的发展密不可分。据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人数增至10.92亿人,较上年新增248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1]。
当前,众多同人爱好者将网络平台作为传播作品和分享观点的场所。“同人”一词起源于日本,意指有共同爱好的朋友,传入国内后主要指ACGN(动画、漫画、游戏、小说)领域的爱好者。同人创作指的是基于这些作品进行的二次创作[2]。
Archive of Our Own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同人创作平台,而国内最受欢迎的同人创作平台则是网易在2011年8月底上线的LOFTER,其宗旨是“专注兴趣,分享创作”,以鼓励UGC内容创作。平台有8000万兴趣标签,聚集了1300万名创作者,拥有游戏、二次元、摄影、影视、娱乐等多个兴趣领域,提供丰富多元的兴趣内容[3]。LOFTER平台上,同人创作活跃,形成了具有社交特色的创作群体。
研究采用焦点小组访谈与参与式观察的方法,深入探索LOFTER平台同人创作者的创作动机。通过LOFTER站内私信、发帖等方式招募访谈对象,确保访谈小组参与者均使用LOFTER参与同人创作,并且有一定经验。经筛选,最终确定8名同人创作者(编号A—H)参与本次研究。受访者使用LOFTER的时长为2~10年,均有同人创作经历,在同人圈子内的身份涵盖作者、画师及视频剪辑师三类。访谈内容包括受访者的基础情况、使用LOFTER的原因、进行同人创作的动机、平台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发展建议等。
(一)可自主定制的功能标签
对同人创作者来说,能够用简单的特殊符号来区分圈子内部和外部至关重要,而LOFTER为其提供了可以自主定制的标签功能,满足了创作者的个性化需求。在LOFTER平台,用户可以使用标签来搜索自己想看的同人作品;创作者在发布UGC内容时,无须经历复杂的审批流程即可自主创建、添加标签,以便用户检索到相应内容。一旦标签成功创建,它就成了一个可供社区内其他创作者发布作品时选用的公共资源。最先申请这个标签的用户并不会成为管理员,标签内的创作者地位平等,后来者可以利用这个标签创作自己的同人作品。
同时,LOFTER并没有限制用户在发表作品时添加的标签数量。因为同人作品的标签大多与原作有关,所以没有标签的限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实现良好的引流。多个标签的使用便于创作者更好地概括文章内容,提高作品的曝光度和影响力,使其垂直细化。
(二)可一键直达的创作场景
同人创作者在LOFTER平台直达创作场景的路径极短,查看作品数据的方式也十分清晰明了。平台在主页下排居中位置设置“+”发布按键,创作者也可点击相应标签,选择需要创作的作品类型,直接发布作品。发布作品后,创作者可以在个人主页查看作品热度、粉丝数、评论等数据,数据中心、作品管理和创作收益则能进一步帮助创作者了解作品的受欢迎程度。
创作者也可在标签内浏览同一个圈子内的作品,LOFTER在标签搜索功能中设置了“最新”和“最热”板块。“最新”又分为最新发布和最新评论,按照帖子或评论发出时间的先后次序来划分;“最热”下设全部、日榜、周榜和月榜,根据某个时间段内所有作品热度和喜欢数排序[4]。受访者表示,相较于微博较为混乱的顺序,LOFTER没有太多其他因素的干扰,创作者可以直观地查看自己作品的排名,用户可以快速检索最新和最受欢迎的作品。
(三)可交互的共通意义空间
郭庆光认为,共通的意义空间是指传受双方对符号意义拥有共通的理解,也包括人们大体一致或接近的生活经验和文化背景[5]。
LOFTER是以兴趣爱好内容为中心的平台,因此大部分用户都了解基本的同人圈子文化,与创作者的交流基本围绕欣赏和解析作品进行。如此形成的共通意义空间作为一种文化滤网,提高了社交效率。
访谈中,受访者称之所以使用LOFTER进行同人创作,是因为LOFTER的环境更为友好。作品受众可以自行解码文中的“设定”与“梗”,创作者无须多余解释便可以和读者对上“脑电波”,无论产出的内容质量如何,一般都可以收获鼓励。一些较为冷门的 IP也可以遇到兴趣相投的读者,这为创作者的继续创作提供了动力。读者与创作者的互动是LOFTER持续保持活力的关键,作品获赞会使创作者产生成就感,而这种感受会激励他们创作更多优质内容,给平台带来更多新鲜内容。
(一)较低的准入门槛与成体系的平台建构
LOFTER中同人创作的繁荣与移动终端技术的普及密不可分,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发展极大地降低了创作的准入门槛,成熟的平台为创作者提供了更大的创作空间。
一方面,互联网的高度发达给创作者提供了便捷的学习途径,他们不仅能在网上轻松学习写作技能,还能在公开课程中学习绘图和剪辑软件的使用技巧。在LOFTER平台,一些创作者也会将自己的创作经验分享给新手,降低创作同人作品的门槛。
另一方面,该平台也为乌托邦式的同人作品提供了新的推动力:LOFTER平台可以很容易地实现同人作品的传播,用户只需通过手机号便可以完成简单的注册。创作者发布内容不像微博一样会受到篇幅限制,并且作品结尾设置了喜欢、评论、推荐和收藏按键,如果代表喜欢的小红心多,算法机制会根据热度将其判定为高质量作品,推荐给同一兴趣领域内的其他用户[6]。代表推荐的大拇指点赞按键的设置,也给创作者带来了裂变潜在浏览用户的可能性。
(二)互动仪式链下的群体归属与身份认同
戈夫曼提出的互动仪式理论认为,人们最基本的活动和社会学研究的基点是互动仪式。柯林斯在其基础上提出了互动仪式链理论,认为社会的基础结构是人们局部际遇之间所形成的链条关系,可称之为互动仪式链[7]。
在LOFTER平台,互动仪式的主要驱动因素是情绪。通过仪式,传者和受者可以提升正面情绪,并在趣缘群体中产生情绪传播共振,生成共通的情感符号和社群内的准则[8]。在LOFTER平台进行的同人创作正符合互动仪式的四大要素:创作者和受众多人共同在场、标签对局外人设定了界限、同人作品是传者和受者共同的关注焦点、创作者与受众可以通过对作品的互动获得共同的情感或体验。
当创作者对平台社群成员的身份价值产生认同后,他们更容易对平台社群产生归属感,从而对团体内部的各类活动给予支持。当忠诚度提高后,其参与团体活动,即产出同人作品的动力也会增强。LOFTER平台鼓励粉丝在社区内部建立共通的意义空间,在外部划分壁垒,增强了粉丝的群体认同和归属感。
(三)创作者社交需求与自我价值认可需求的满足
根据舒茨的人际交往需要三维理论,每一个个体在人际互动过程中,都有三种基本的需要:包容需要、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9]。对许多同人创作者而言,创作不仅仅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创意和想法,更是为了与同好交流和互动。
LOFTER为创作者提供了一个与志同道合的人社交的平台,创作者与受众可以互相交流对原作的理解、对角色的喜好以及对创作的想法,形成一种社群感。这种交流和互动可以满足创作者的社交需求,让创作者感到被理解和接纳[10]。
此外,社交需求还促使创作者合作互动。有些创作者会与其他创作者进行联合创作,如“24h活动”接力创作。联合创作在促进创作者社交的同时,也推动了同人社区的发展。创作者自我价值的实现也体现在对读者反馈的期待上。当读者给予积极的反馈时,作者会觉得自己的创作得到了肯定,从而产生满足感。
(一)AIGC的应用引起创作者反感
近年来,AI技术爆炸式发展,LOFTER也开始尝试引入AI技术,上线了一款名为“老福鸽画画机”的AI绘图头像生成器,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关键词自动生成头像。该功能引起了大量创作者和用户的不满,LOFTER的创作者开始仿照Art Station上艺术家抵制AI的做法[11],集体上传一张“对AI作画说不”的图片。部分创作者甚至直接销号,以表明自己的态度。用户纷纷质疑LOFTER是否利用了创作者的原创内容作为数据来源训练AI工具。事件发生后,官方立刻发布声明澄清并下线该功能。
从创作者角度来看,LOFTER引入AI技术,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站内作品的原创性;AI技术在LOFTER推广,存在侵犯版权的潜在威胁[12]。
LOFTER是一个非常典型的UGC原创平台,而版权问题是平台与创作者之间最容易出现裂痕的地方[13]。虽然这只是AI技术的一次引进实验,但平台方对AI技术的态度难免引起创作者的联想,如果未来AI绘画的作品被站内算法大量推送,那么原创作品的曝光收益就会受到很大影响。原创者动力下降,将直接影响平台广告收入,最终影响创作者的激励收益,形成恶性循环。
(二)平台对创作者的重视度不足
在访谈过程中,部分创作者表示平台许多机制未站在UGC创作者的立场进行考虑。在LOFTER平台,创作者发布内容时难以预判潜在的曝光限制和内容锁定风险,这对依赖用户互动和阅读量来激励创作者的作品推广和社区活跃性构成威胁,无疑会影响创作者的创作激情和新作品的点击量。
除此之外,相比手机客户端,创作者在PC端创作时,流程相对烦琐。PC端在页面UI设计上也不如手机客户端符合创作者的创作习惯,这给创作者带来了诸多不便。很多创作者选择先在其他平台或者软件编辑文本,再将内容转移至LOFTER中。在访谈中,一名创作者表示,平台内文字编辑的段落设计未考虑创作者的感受,因为原本平台内的排版并不符合用户观看习惯,创作者需要手动调整行间距,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创作者的工作量。
(一)优化站内生态,深挖创作需求
小众亚文化随着网络传播时代的到来和网络门槛的降低逐渐兴起。“出圈”已成为一种新的文化现象,新一代青年在文化喜好、创作和消费方面表现出多元化选择[14]。如今国内的IP市场逐渐发展壮大,同人创作者和爱好者的数量也在增加,同人圈子中难免会出现不同于以往的声音。LOFTER升级后加入了许多新功能,以吸纳新用户,但是平台需在拓展吸引新用户的同时,保持现有创作者的满意度。对LOFTER这类“内容为王”的平台来说,留存优质创作者至关重要,LOFTER可以通过建立定期的创作者调研和反馈机制,了解创作者对平台功能存在哪些不满,以更准确地掌握创作者的需求,并据此优化平台功能和改善站内生态环境。优化社区内的推荐算法机制,算法升级可以帮助LOFTER更精准地推荐内容,让创作者的作品被精准地分发给目标受众,提高作品的可见度和互动率,从而让创作者获得更好的数据表现。这些措施将助力LOFTER构建一个活跃且富有吸引力的创作平台,吸引更多创作者,并为用户提供优质内容。在国内创作平台竞争日渐激烈的环境下,LOFTER应保持目前的优势地位,维护良好的社区交流生态。
(二)完善激励体系,激发创作热情
LOFTER平台可以进一步优化创作者激励机制,以提升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这不仅有利于确保创作者的情感劳动得到应有的认可和保护,还有利于扩大平台内信息流通渠道,避免出现信息孤岛现象,从而维持平台目标用户群体的活跃度[15]。
创作者想要在LOFTER中获得收益,需要开启礼物激励计划,只要满足成为达人用户、粉丝满1000、近3个月礼物大于3000且支持者数大于200、累计热度达1000且喜欢数大于200中的任意一项条件即可。开启该项功能的创作者可以获得现金补贴和新功能,满足更高的条件可以开启高级粉丝计划,获得更多的收益。
但是相较于其他平台的商业化运营,LOFTER中作者获得收益的方式非常有限,LOFTER应该采取更加多样化的激励措施,提高创作者的创作热情。目前许多创作者仍出于爱好进行创作,所以收益十分有限,LOFTER要在广告分成、付费订阅、周边贩卖等创作者可以获益的形式上用心,根据作品表现对创作者进行奖励,激发其创作热情。
同时,可以定期举办创作挑战和竞赛,给予创作者展示自己的机会,并给予实际奖励,进一步提高创作者参与平台创作的积极性。可举办一些线下活动,如创作沙龙和作品展览,为创作者和用户提供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增强社区的互动性。除了以上激励方式,加强版权保护也迫在眉睫,LOFTER应确保创作者的作品不被盗用,谨慎使用AI产品,以免引起创作者的不满和担忧。
创作者在LOFTER平台进行同人创作有多重心理动机,较低的准入门槛与成体系的平台建构为同人创作者提供了广阔的创作空间。同时,平台的社交化属性极大地促进了创作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满足了其多方面的需求。
LOFTER平台在促进同人文化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研究为理解同人创作者在LOFTER平台上生产内容的动机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平台的内容生产和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UGC模式的深入发展,同人创作领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本文为国内同人社区平台不断创新完善提供有益建议,以此更好地满足创作者的需求,激发其创作潜力,推动同人创作健康发展,维护良性生态,为创作者和用户带来更丰富和多元的文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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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夏恩涵,研究方向:数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