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内蒙古全力迈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新征程

2024-08-29 00:00张海涛
北方经济 2024年6期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出重要指示,为内蒙古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内蒙古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就业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就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的基础上,正视差距不足,找准找实制约自治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瓶颈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全力推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关键词:内蒙古 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就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做好就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第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就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全面总结了我国就业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科学回答了什么是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什么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怎样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大课题,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民生篇”,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这些指示要求既一脉相承又创新发展,内涵十分丰富,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做好新时代就业工作,首要任务就是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来领会,全面、系统、完整地深化认识。

(一)要从时代要求上来深化认识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就业是发展之基、财富之源,抓就业也是抓发展。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利于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更好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是支撑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盘,是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准,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是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化,是新时代的新要求,是由发展规律和发展阶段决定的。

(二)要从战略定位上来深化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三个事关”赋予了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这是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定位和要求。人社部门作为就业工作的牵头部门,在抓就业工作中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大局观、全局观、战略观,从坚定维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看待问题、思考问题,不断创新就业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大就业观、新就业服务观。

(三)要从群众期盼上来深化认识

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基础,也是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主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核心就是要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千方百计推动实现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能力持续增强、就业保障稳步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正视差距不足,找准找实制约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瓶颈问题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全区就业工作体系日趋完善,就业政策有效落实,历年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均超额完成,就业局势长期保持稳定,群众就业“饭碗”端得越来越稳。同时也要看到,人口老龄化、产业智能化、就业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等影响叠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任务艰巨繁重,总量持续高位承压、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程度较低等,这些都是我们稳就业促就业面临的困难挑战。从全区层面上讲,当前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经济拉动就业能力不足

全国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从2010年的57.4%下降到2022年的49.4%,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保持在28%左右。但全区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10年的49.6%增加至2022年的62.3%,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例从2010年的32.8%下降到17.3%,表明自治区第二产业拉动就业能力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国家实施“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和“先进制造业促进就业行动”,鼓励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微企业和先进制造业带动就业,这将为劳动者带来更多就业机遇。但从自治区目前情况看,部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招用本地劳动力的意愿不高,特别是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等行业的企业,多从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临近省区招聘人员,对自治区的就业拉动作用不明显,迫切需要我们主动对接,加强衔接,为自治区劳动者争取更多就业岗位。

(二)就业政策落实质效不高

今年,国家将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自治区也将配套出台实施意见,推出一批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带动效果好的政策措施,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联手推动各项政策见行见效,确保政策措施从“纸上”落到“地上”。但从近期调研、座谈了解到的情况看,政策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有关部门还存在政策衔接不顺畅、政策协同不紧密等问题,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没有充分释放。

(三)结构性就业矛盾较为突出

今年一季度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结果显示,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为1.17,从用工侧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34.41%;从求职侧看,无技能的普通劳动力数量较多,占求职人员总数的58.65%,尤其是随着新产业、新技术的发展,对技术工人需求迫切,亟需数字型、创新型、复合型的高技能人才,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现象十分突出。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较为严峻

从人数上看,今年全区应届毕业生预计16.83万人,较去年增加了7000多人,总量仍处高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压力较大。从需求上看,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经济拉动就业不足,公共部门岗位2020年以来增加了近4万个,扩容空间越来越小。从就业观念看,毕业生对岗位、待遇期望值较高,“缓就业”“慢就业”问题较为突出。

(五)人力资源区域布局不均衡

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医疗等资源分布不合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自治区人力资源区域布局不均衡。从流动人口流动趋势看,全区2023年城镇人口1667.14万人,城镇化率69.58%,比2022年末提高0.98个百分点;乡村人口728.85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25.11万人,人口和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集聚明显。从人口分布看,全区12个盟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常住人口均呈正增长,其他盟市均为负增长,人口和劳动力向经济增速快、资源相对集中、就业需求高的地区流动的趋势明显。

(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较低

今年,国家层面对就业服务部署了两项重点工作,即加快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组织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当前,全区就业信息化建设底子薄、基础差、智能化程度低,部门间数据交换不顺畅,就业服务力量向基层延伸不够,一定程度影响供需精准对接。

三、找准主攻方向,全力推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深化就业扩容提质工程为抓手,树立大就业观、新就业服务观,推动就业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夯实就业服务工作基础、基层基础,构建横向联iRgV27O7P5JqpmW9Z+LImkgZAs4GkOxHV5jbKEOg3yE=通、上下联动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链、信息链、服务链、工作链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进一步夯实全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基础。

(一)坚持就业优先这一根本导向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的重要要求,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健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多方联动跑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速度”。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完善对盟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考核指标评价办法,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深入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编制一体化稳就业政策清单,依托“网、微、端、屏”等载体,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推行“政策找人”“政策找企”服务模式,让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机构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二)聚焦供需匹配这一关键之举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要求,注重劳动力市场两端发力,构建就业与产业相协同、劳动者培养培训与岗位需求相适应、公共就业服务与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相补充的高效对接机制。全面摸清全区劳动力资源现状、总体结构、分布情况,动态精准掌握行业需求、人才缺口,进而有的放矢挖掘岗位、匹配资源。加快落实京津冀蒙和沿黄九省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联盟框架协议、东北三省一区地市级就业创业协作协议、自治区东西部劳务协作协议,密切区内外交流合作,挖掘更多就业岗位。深入推进“技能内蒙古行动”,紧盯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重大项目,以及吸纳就业容量大的家政、养老、文旅、物流、新能源运维等市场亟需领域,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人岗有效匹配对接。

(三)紧盯重点群体这一重要基础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的重要要求,突出市场调节与政府促进相结合,支持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不断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加快释放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等政策性岗位资源,打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培训“组合拳”,做实做细“1131”帮扶举措,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加强区内转移就业精准对接,深化区域劳务协作,发展劳务组织和经纪人,培育劳务品牌,拓宽农村牧区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渠道。健全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援助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帮扶,让重点群体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四)抓好权益维护这一有力保障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要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重点围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9大类107项劳动用工事项开展排查,依法纠治企业不规范用工行为。扎实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促进专项行动,认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活动,及时清理不合理限制,严厉惩戒恶意解约等失信行为,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就业环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强化对灵活就业的政策和服务支持,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力度,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官方网站发布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五)用好公共服务这一有效抓手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注重换位思考,着力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聚焦人员集中居住区、人流密集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就业驿站”和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不断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向企业和群众身边延展。强化数据赋能,推进自治区“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就业经办业务“网上办”“一窗办”“掌上办”,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开展“就业服务专员入企寻岗”“人社厅局长进校送岗”和“直播带岗”等活动,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更有温度的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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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