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草原牧区走“绿富双赢”的乡村振兴路径探索

2024-08-29 00:00史主生武振国
北方经济 2024年6期

摘 要:草原牧区是我国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既要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国家生态安全,又要促进广大农牧民增收致富、最终实现“绿富双赢”。内蒙古作为我国最大的草原牧区,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径选择上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大绿色农畜产品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变现”;激发乡村绿色发展新动能,助力农牧民增收致富。

关键词:草原牧区 乡村振兴 内蒙古

草原牧区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甘肃省等西部地区,大部分区域具有生态屏障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区、低收入人口集中分布区“四区叠加”的特征,是我国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受自然、地理、历史等因素影响,草原牧区仍然是全国经济发展的滞后区、民生改善的薄弱区。草原牧区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一方面要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国家生态安全;另一方面要促进广大农牧民增收致富。推动草原牧区乡村经济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增强辩证思维能力,一手抓生态建设、保护与修复,一手抓生态补偿、发展生态产业。通过提升生态工程和生态补偿的增收效能、拓展生态产业增值新空间、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促进生态与民生、增绿与增收同步伐,实现“绿富双赢”的发展目标。

内蒙古有我国最大的草原牧区,也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在118.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分布着草原、沙漠、湿地、森林和湖泊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多样的生态系统。要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结合草原牧区特征,把握好全区生态优势,扎实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转变成高质量发展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实现“美丽风景”向“美丽经济”的有效转化,走出“绿富双赢”的乡村振兴之路。

一、强化绿色农畜产品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内蒙古拥有大森林、大草原、大湿地、大沙漠、大冰雪、大山脉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具有“水是清洁的、土是干净的”生态环境优势,地处北纬37度-北纬54度,处在世界公认的种养殖黄金带,得天独厚的天然环境必然孕育出绿色优质的农畜产品。内蒙古作为我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之一、5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必须加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设好国家“粮仓”“肉库”“奶罐”,同时落实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大力降低农牧业生产经营成本,适当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种业振兴

按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求,将沿黄流域、西辽河流域、大兴安岭南麓农牧业发展带等粮食主产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以高效节水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和中低产田,推进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改良及综合利用面积。加快建设青贮玉米、羊草、苜蓿和饲用燕麦等优质饲草基地,支持肉牛、肉羊、奶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发展玉米、大豆、水稻、小麦、马铃薯、杂粮杂豆、大水面增殖渔业及冷水鱼养殖等优势产业。大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以种业创新为重点,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大力开展优势特色品种联合育种攻关,利用好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现有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加强乳业和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本土粮种、畜种、草种、薯种等研发力度,不断增强良种供给能力,积极推广先进种植、养殖技术。

(二)做足做好“土特产”这篇大文章

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农村牧区特色资源,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加大农畜产品加工业项目的用地计划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满足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需求;依托各地优势农畜产品资源,结合自治区“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的发展导向,以奶业、玉米、马铃薯、肉牛羊、羊绒羊毛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和资金投入,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大力发展特色农畜产品种植、养殖及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伸农畜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打造一批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同时充分利用农牧业展会、品牌推介会、产销对接会、新媒体等营销平台,强化品牌宣传推介。

二、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变现”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优质富集。2020年自治区政府在北京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产品总值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内蒙古生态产品总值(GEP)为4.48万亿元,为当年自治区GDP的2.6倍,其中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总价值为0.31万亿元,提供的调节服务产品总价值为3.37万亿元,提供的文化服务产品总价值为0.79万亿元。近年来,自治区再未公布生态产品价值情况,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应有所增长。充分应用生态价值评估成果,通过建立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相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完善“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化变现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变现”,并将“变现资金”投入到乡村振兴、促进农牧民增收过程中。

(一)建立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相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

从国家层面给予森林、草原、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更大力度的纵向补偿,特别是划入禁止开发区但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接续替代性产业和创收渠道的生态功能区,加大生态工程投入力度,修复生态系统,完善区域生态功能,增加当地百姓的劳务收入,为当地相关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建立气候上下游和流域上下游地区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与毗连的8个省区及京津两市尽快启动研究建立跨省区生态补偿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积极协调进驻内蒙古的央企,在资源开发收益中提取部分利润建立生态恢复补偿金,拓展内蒙古生态补偿的资金渠道,并通过提高资源税水平和促进其在内蒙古成立独立法人机构等措施,降低利益流失。

(二)建立“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化变现机制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最大的生态系统碳库。根据自治区政府官网数据,2020年全区林草湿碳汇量为1.19亿吨,占全国林草湿碳汇量的9.44%,位居全国第一位。2023年,全区共开发林草碳汇项目17个,实现碳汇交易80.5万吨,交易金额达2700万元。然而,碳汇交易机制尚不完善,金额有限。一方面,自治区应通过全面停止天然林、公益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天然草原,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等方式固碳增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另一方面,在对全区森林、草原、农作物等生物资源量和折算碳汇当量科学测算基础上,筹建碳汇交易所,设计交易模式、交易标准和交割结算方式等,促进生态功能区生态资产变现。此外,对于生态功能矿山退出、工厂关闭、园区撤销、村屯整合等腾、退出的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并允许跨地区异地交易,促进生态功能区的土地资产高价变现。

三、激发乡村绿色发展新动能,助力农牧民增收致富

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内蒙古要发挥好生态环境良好、农牧业资源丰富的优势,持续探索“生态+”模式,不断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逐步实现“生态美、环境优、产业强、群众富”的美好愿景。以绿水青山、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提升生态工程和生态补偿对农牧民的增收效能;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乡村旅游、光伏、电子商务、庭院经济等绿色产业,拓展生态产业增值新空间;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切实提高农牧民收入。

(一)提升生态工程和生态补偿对农牧民的增收效能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聚焦“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防沙治沙、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害生物防治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将生态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制定印发《关于尽快兑现草原森林生态保护奖补资金的通知》,确保中央每年下达内蒙古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造林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资金及时兑现,国家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地见效。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大幅度提升脱贫地区林草植被盖度,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状况,增加脱贫地区居民收入。实行1.7万多名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险全覆盖,持续推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培训护林员巡护APP系统操作和使用方法,确保生态护林员安全高效开展巡护工作,并制定劳务补助发放管理办法和相关奖惩措施,将巡护出勤情况与考核、奖惩直接挂钩。

(二)拓展生态产业增值新空间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沙产业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光伏品牌打造、创新生态产业模式、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等措施,实现农村牧区绿色发展与增收相结合。培育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项目和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等生活服务。基于各嘎查村优美生态环境和特色民族文化等资源,将民俗、农耕、游牧文化、民间技艺等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创意中。结合沙漠、荒漠、戈壁实际情况,以“光伏+治沙”为突破口,推动光伏全产业链发展。发展特色经济林,并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发掘农牧业“产品供给、文化体验、生态涵养、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文创教育、安排就业”等多种功能和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价值,通过产业分红、产品收购、提供就业等帮扶形式有效带动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三)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及衔接资金

2012年以来,内蒙古累计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到2020年已形成483亿元的扶贫资产。2022年、2023年内蒙古分别争取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25亿元、38.89亿元。要用好衔接资金,规范和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完善bc09d282bfcc3a0c27b841322adcd91e、健全帮扶项目资产营运管护机制,增强帮扶资产效益。坚持以绿色产业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主攻点,将补助资金继续向脱贫旗县倾斜,并严格按照要求将60%以上的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将项目资产收益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投入到绿色产业项目中,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集体帮扶项目资产的收益除用于壮大绿色产业及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外,应主要用在农村牧区公益领域,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应急救急、农牧民素质培训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增强乡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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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