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生产”与中国式现代化之家

2024-08-27 00:00:00胡栋材 孟欢
社会科学动态 2024年4期
关键词:家庭关系文化传统中国式现代化

摘要: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阐述家庭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揭示“两种生产”与家庭的辩证关系, 这对中国式现代化之家的建设具有现实启示。 中国家庭观受到儒家文化长期形塑和影响,当前家庭呈现出多元复杂、传统与现代交织的特征。中国式现代化之家的建设,要自觉运用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批判吸收儒家“仁”“爱”“孝”“亲”等优良传统,尊重家庭成员主体性,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家庭生活的向往。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恩格斯;“两种生产”;家庭关系;文化传统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时间哲学研究”(23YBA002)

中图分类号:C91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4)04-0005-06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现代进程加速,我国家庭遭遇诸多问题,如不婚主义、原子化家庭、丁克家庭、同性伴侣、少子化等。家庭问题日趋复杂,有些方面亟需进行理论思考和现实应对。恩格斯曾充分运用唯物史观考察家庭的形成发展过程,学习领会其家庭观的理论方法,特别是深挖“两种生产”理论与家庭的辩证关系,可以为我们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之家提供思想理论指引。

一、“两种生产”与家庭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生命的生产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另一种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1),“两种生产”既表现为自然关系,又表现为社会关系。这预示着“两种生产”理论初步形成。后来,恩格斯又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中丰富完善了“两种生产”理论。(2)“两种生产”理论科学说明了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础,以及“两种生产”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3)需注意的是:其一,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和社会演进的不同阶段,家庭关系的表现和作用有其自身特点。其二,家庭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生产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载体,特别需要具体探讨,决不可仅作抽象化理解。

(一)“两种生产”驱使家庭产生与发展

根据恩格斯的看法,家庭是人类为了适应物质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变化的需要而产生的。“两种生产”共同促进社会的形成发展,同时驱动作为社会组成单位的家庭的演变,家庭最终成为文明时代的基本单位。历史地看,家庭是原始社会后期专偶制的表达方式,是社会物质生产和私有财产因素的增长逐步取代人自身生产和血缘关系的产物。(4)恩格斯指出,家庭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进程,必然要受到特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家庭的形式、性质、职能、发展趋势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伦理观念,归根到底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他依次考察了从血缘家庭到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的变迁,指出这些家庭形式的演变毫无例外地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结果。(5)比如,群婚制的家庭形态使人口质量较差,以大自然中野生果子为食,导致人类在智力体力方面比较低下,进而导致家庭的发展比较缓慢。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生产力有所提高,人类生存技术多样化,开始出现贫富悬殊,奴役和剥削现象增多,但是物质资料大大丰富,人们掌握了耕种和饲养技术,食物种类繁多,医学技术开始发展起来。不管是人口数量还是人口质量都得到提高,家庭形态逐渐演变为一夫一妻制。

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和社会演进的不同阶段,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的具体表现和作用互不相同。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人自身的生产在较大程度上支配着社会制度的形成发展,“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大程度上受血缘关系的支配。”(6)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剩余产品出现,畜群逐渐变为私有,家庭公社产生,“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7)。私有经济产生并进一步发展,专偶制家庭取代对偶制家庭,氏族制度被瓦解,人自身生产的决定作用被物质生产的决定作用所替代,血缘关系被经济关系所替代。根据“两种生产”理论,恩格斯预测,随着生产资料转为公有,个体家庭就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私人的家务变成社会事业。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成为公共的事情;社会同等地关怀一切儿童,无论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8)同时,“一切妇女的地位也要发生很大的转变”。(9)简言之,未来家庭将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

(二)“两种生产”决定婚姻形态更替

婚姻是一定时代两性结合的方式,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必要环节。在原始社会中,婚姻关系从无限制的血缘群婚过渡到有禁例的群婚,进而实行族外婚的过程。恩格斯考察了不同时期的婚姻形态,指出从蒙昧时期的群婚制到野蛮时代的对偶制再到文明时代的一夫一妻制,是由当时生产力发展导致生产关系变革的结果。群婚制的出现是男女双方在众多选项中找出的最有利的延续种族方式。为了保障自身财产安全以及种族生存发展,人类必须选择群居生活,尤其为了种族繁衍,群婚制产生。群婚制中,只有拥有生育权的女性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是谁,这就导致了群婚制只承认女性的主导地位。以此来看,在物质生产水平较低阶段,人自身的生产起决定性作用。同样,对偶婚和专偶婚分别是女性和男性为了自己所在一方有利的选择。原始的母系社会主要依靠女方采集野果、野菜的方式维持生命,群婚制给女性带来了巨大生存压力,女性无法同时养育多个孩子,为了减少生存压力,女性选择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代替群婚模式。随着生产力发展,可以生产更多生存资料,以至出现“剩余商品”,继而衍生出个体私有行为。为了将财富留给自己后代,男性的权利意识觉醒。(10)

也就是说,生产的进步促进人自身的发展,从而出现了更多的婚姻禁制。正是私有制以及由此形成的经济关系,导致专偶制家庭的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以及生育只可能是他自己的并且确定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11)男性依靠天然的体力优势,逐渐占据生产工具,获得的产品逐渐增多,逐渐掌握家庭的经济基础,剩余的产品为了让自己的子女所继承,男性的权利意识被激发,男性逐渐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恩格斯指出,无论是一妻多夫还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形态,都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这个生产力既包括生产物质资料的效率和能力,也包括人的体力智力的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所造成财产关系的消灭,婚姻才会实现真正自由,未来家庭才会真正实现“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

(三)家庭对“两种生产”具有能动反作用

家庭形式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反映生产力发展水平。从原始社会初期到文明社会,婚姻的范围逐渐缩小,这些变化带来了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促使生存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物质产品的增多。对偶制家庭向专偶制家庭过渡,反映出经济关系战胜血缘关系。专偶制则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是私有制战胜公有制的胜利产品。专偶制意味着丈夫在家庭中占据主导地位,家庭的经济基础转变到丈夫的手中,并想将财产继承给子女,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人的智力发展,以及生存技术进步。家庭形态的变化,反映出人的生存水平的提高。家庭是人的发展的基本载体,为人的智力和体力发展提供生存生长环境,家庭的经营状况反映人的发展水平,进而影响物质资料生产的能力。此外,家庭生产不仅满足自身维持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生产,还为社会存在和发展进行生产。家庭孕育劳动生产力主体,它们构成社会关系网络,创新劳动工具,促进社会进步。就此而言,人自身的生产也是人类社会生产一部分。“我们把经济条件看做归根到底制约着历史发展的东西。而种族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因素。”(12)

同时,家庭的产生促使社会分工深化。家庭的产生最初是为了人类生存和种族繁衍,但专偶制个体家庭使家庭发生了分工及异化。妇女料理家务和男子获得食物原本是同等的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须的事业,后来转变为“私人服务”,丈夫还是挣钱养家的人,但妻子变成了家庭的奴仆。对此,恩格斯指出:“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13)“最初的分工是男女之间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的分工。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14)个体家庭剥夺了女性参与公共生产的机会,使其禁锢于家庭的枷锁之中。确立家庭婚姻双方真正的社会平等方法,是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因为随着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雇佣劳动、无产阶级,从而一定数量的——用统计方法可以计算出来的——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性,也要消失了。”(15)家庭的进步解放有赖于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生产关系的各种私有形式则使家庭被束缚以至于丧失生气活力。

二、传统与现代交织的中国家庭特点

中国家庭受到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深刻影响。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作用下,开始呈现出多元复杂、传统与现代交织的面貌。

(一)儒与家的文化传统

中国家庭带有强烈的儒家文化印记。对于儒家来说,家具有本位的特性。《礼记·中庸》指出“仁者人也,亲亲为大”(16),《论语》强调“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7)。中国传统家庭在家庭关系中强调“仁”,家庭成员之间要有“爱”。家之所以为家,首要在于家庭成员间的血缘关系及情感牵连,家人之间若没有血缘与情爱,相互之间不再成其为家人。本质上说,家乃是一种爱的共同体。其中,孝被视为仁之本。《礼记》言:“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18)儒家文化对“孝”及“亲亲尊尊”等的强调,使中国家庭具有独特文化传统,与西方家庭区别开来。中国人骨子里的“孝”使中华民族比其他任何民族都更加重视代际关系。费孝通指出,代际关系在西方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抚育丙代的接力模式,而在中国则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要进行反馈的模式。(19)孝道传统或者说依靠子代来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的“反馈模式”,是中国家文化的独特发明。由于它对中国人的影响达到了日用而不知的程度,因此,孝道传统对中国家庭依然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除了“孝”,儒家文化还强调“礼”。《礼记》说:“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20)儒家传统的家礼如朱子家礼,强调家庭中的等级关系,用以规范夫妻、父(母)子、兄弟(姐妹)之间的基本行为。儒家家礼强调夫妻尊卑有别。“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21)对于父(母)子关系,则要求子服从于父(母)。“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若饮食之,虽不耆,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22)兄弟之间的关系则是父子关系的延伸。“兄者,况也;况父法也;弟者,悌也,心顺行笃也。”(23)在封建专制下,家庭成为壁垒森严的家族秩序。“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24)僵化的家礼把家人囚困在家庭的壁垒中,以致把孝、礼上升到天理,以此禁锢人欲,甚至造成人伦异化,家庭成员“没有独立意识,没有独立选择的权利”(25)。

(二)家与国的一体同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与国具有同构性,可以说国是家的延伸,家是国的雏形。儒家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26),“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27)个人的德行来源于家庭教化,运用于国家治理。同时,有德行之人能够做到把对家人之爱推及到对“他人”之爱,对国家之爱,甚至对天下之爱。“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28)“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29)将家庭中的“忠”与“孝”延伸到国家治理方面,实现“家齐而后国治”。传统社会的治国之策产生于家庭,君臣相处之道源自于家庭成员间的相处模式,家与国在某种价值观上具有同一性。古代仁人志士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为基础,以治国平天下为旨归,将远大理想与个人抱负、家国情怀与人生追求融合为一。《大学》讲“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孟子》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都强调齐家是治国的基础,国与家相辅相成。此外,家礼是等级森严的君臣之礼的伦理原型,政治上的专制似乎与家庭的伦理观念有着极大的关系。

(三)新中国与现代家庭的形塑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陆续实施相关政策,对现代家庭的建设发挥影响。某种意义上,这些政策的落实通过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形塑我国现代家庭样态。比如,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废除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旧时代陋习。改革开放至今,从计划生育政策到“两孩生育政策”再到“三孩生育政策”,调控中国人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对当下和未来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方式产生宏观性影响。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增加“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从法律层面加强国家对家庭的保护。除了法律和政策直接干预,国家还通过其他途径对家庭产生间接影响。比如,我国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动,这对大家庭的延续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不同时期在城市和农村实施不同的住房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城乡家庭的居住方式和家庭养老安排。此外,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渐放松对经济社会的全面管制,在将流动、居住和就业的选择权让渡给个人的同时,大幅削减社会福利供给。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原本由社会单位承担的养老、托幼等功能重新回归家庭,劳动力市场竞争失败的风险主要由个人和家庭承担。(30)“两种生产”意义上的家庭越来越重要。当代中国家庭依然具有不可或缺的社会保障功能,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地区,这些功能将对家庭的居住选择和代际关系发挥极为重要的影响。

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家庭呈现多元复杂、传统与现代交织的重要特征。有学者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东亚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具有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压缩型”特征,即时间上的进程短和变化快、空间上的差异性和多元化。(31)传统的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尚未消除,现代乃至后现代的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快速出现,以致某些具体个人身上呈现出传统与现代混合的形态。也就是说,受社会生产力等重要因素影响,中国家庭已然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元化的特征。

中国的家庭变迁的轨迹必然是“流动的、曲折的、充满差异的和复杂的”(32)。首先,当代中国家庭的结构和功能不会朝着某个单一方向进化,而是会沿着多个方向迂回曲折地向前发展,甚至在某个特定时期和特定人群中出现向大家庭回归的传统化趋势。其次,中国的城乡和地区之间现代化发展不平衡,这就造成不同水平层次上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方式的不同表现。最后,从个人层面看,性别、年龄、教育等因素深刻影响人的观念和行为,不同阶层应对转型社会的各种风险,会采取不完全相同的行动策略。可以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之家对于国家、社会以及家庭、个人来说都十分重要。

三、中国式现代化之家的建设

党的二十大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33)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现,离不开亿万现代化家庭的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之家尤其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家庭观,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对于思考未来家庭的发展具有理论指引作用。然而需要看到,“两种生产”理论大致分析了家庭的产生发展规律,但并未着重阐述家庭的其他功能。它关注家庭的生产生育功能,并未明确涉及家庭的感情交流功能、抚养和赡养功能、教育功能等。中国式现代化之家建设,需要坚持恩格斯家庭观的基本立场和方法,更要与中国社会具体发展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事实上,本世纪以来,学界对家的理论思考有所深化。笑思通过对东西方文明历史发展的总结,概括出西方社会存在家弱点和家盲点的问题,东方社会基于发达的家文化而产生家哲学,指出西方需要接受并学习“家”哲学。(34)张祥龙从现象学、人类学等角度分析家庭的文化心理现象,以此阐发儒家对现代社会问题的意义,着重强调儒家文化的“孝”的意识。(35)孙向晨以新文化运动对“家”的批判为介入点,在提出尊重“个体”原则的同时,强调“亲亲”的作用,提出“双重本体”的家哲学。(36)可以看出,学界从中西文化比较方面探讨家文化及家哲学的现代意义,缺乏对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自觉坚持和分析运用。(37)中国式现代化之家建设要坚持恩格斯的家庭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相适应,发挥好家庭的生产生育功能,同时注意保持巩固家庭的情感功能,尊重家庭个体的主体性。

(一)发挥好“两种生产”对家庭的积极作用

“两种生产”决定家庭的产生发展。家庭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息息相关,提高家庭的生产生活水平,离不开社会经济的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角度为现代化之家的建设提供系列措施和保障。(38)党和国家致力于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从而带动家庭生产发展,提高家庭整体收入水平,促进现代化家庭的构建。当前我国家庭面临两大困难,即子女亲养问题和父母赡养问题。新时代十年来,党和国家不断完善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在生育和赡养方面逐步为家庭减负,减少家庭生育成本,促进家庭人口再生产。此外,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福利不断完善,女性更容易回到公共事业,平等参与社会生产。当前,有些行业女性占比相对较少,求职过程存在隐性“性别歧视”,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人的生产不仅关乎人口数量问题,更关系着人口素质的变化。种族延续也不仅仅是简单重复,而是继承文明基础上的向前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39)。党和国家始终关注育人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发挥好人的作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发展与家庭发展理应是同向同步的。

(二)注重家庭的情感培养及教化作用

现代家庭的良性基础,应该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亲爱关系。对于当前我国家庭而言,要注重提倡发扬儒家传统的仁、爱、孝、亲的基本精神,摒弃尊卑等级等旧家庭礼制,构建“亲亲”“尊尊”的良好家庭关系。在夫妻关系上,两性结合必须基于爱情,夫妻之间尊重理解、相爱相敬。在亲子关系上,父母与子女在家庭中具有平等地位,父母与子女平等相处,父母关心支持子女、子女感恩与孝敬父母。在整个大家庭中,年长者及在某方面富有经验者,对年轻者或缺乏经验者不是命令而是指导、规劝和建议;年轻者对年长者孝敬、关心、感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40)中国式现代化之家建设,应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破除传统家礼的禁锢,发挥情感交流成长作用,还需批判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国同构”传统。“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41)从“齐家”到“治国”,蕴含着家国情怀甚至爱国主义朴素情感。家庭具有重要的教化作用,是个体迈向社会的原生环境。要注重家庭中个体品格的培养,使个体在参与社会公共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注重以情感为纽带,构建不失传统美德且符合现代生产生活要求的家庭方式。

(三)尊重现代家庭中个体合理的自由

自由个性是人类自由解放的基础。工业化生产的进步和经济的全球化使得经济谋生手段个体化,现代人追求“自由个性”,突出个性价值。恩格斯根据“两种生产”理论预测未来家庭的形态,指出男女双方自由缔结婚姻,充分尊重个体对身体和情感的自由支配,强调每个人都是“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是恩格斯阐述唯物史观的逻辑主线,也是“两种生产”的历史主体。“现实的人”要求尊重人发展的自由个性,在家庭中表现为尊重家庭成员的个体自由。“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42)随着“现实的人”的发展,现代化家庭必然是一种开放性家庭,需要提倡充分尊重家庭个体的主体性。这与建设现代化家庭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也就是说,强调尊重自由个体,不代表对家庭集体的否认、对家庭责任的推卸。个体情感的不完整性在家庭中得到弥补,男女双方也是在家庭中互惠地参与到对方的发展中,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同时,只有能够容纳“个体”意志,“家”的作用才可以在现代社会中延续,“家”作为生命再生产和价值再生产的基本单位,才能在现代社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尊重个体的主动性,是人类历史的大势所趋和现代化发展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现代社会强调的结婚及离婚自由,在一定程度上蕴含着尊重个体主体性的思想。男女双方基于感情自由缔结婚姻,感情消失双方协商后可以选择离婚,表明两个个体之间相互尊重、充分独立。父母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尊重子女的独立人格,让子女在亲爱的家庭氛围成长,使“子女在家庭中实现最初的筹划,为人格最终的独立奠定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健康的家庭是培育现代个体的暖房”(43)。要看到家庭的辩证作用,保持家庭成员之间的合理平衡,否则家庭容易变形或受到摧残。而家庭的不幸也就是个体的不幸。

中国式现代化之家需要尊重个体的主体性,但过于强调个体“自由”容易产生自我中心、价值虚无主义、道德相对主义等消极价值。要发挥好家庭的集体和教化作用,营造良好的家风家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从道德层面对个体意识进行约束,减少现代社会中“个体本位”的消极效应。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中国式现代化之家要发挥好家庭的生产、生育、情感培养的功能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立足实际问题,发扬优良传统,一代代中国人接续努力。

从历史及现实来看,中国家庭与西方家庭差异较大。中国的家庭出门是为了回家,西方的家庭更多的是为了走向社会,在家更是为了离家。(44)西方人的关切始终集中在城邦(社会)及个人。恩格斯写作《起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阐明国家的起源以及实质性地指导工人运动,其中对家庭的探讨,只是论述私有制、氏族、阶级和国家的辅助部分。不仅如此,整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视域对家庭的探讨基本都是在社会生产意义上进行的。这就表明,恩格斯的家庭观是为了更好地阐明唯物史观要义,进而完善阶级斗争学说和阶级分析理论,未能深刻认识到家的文化情感作用,对家庭的复杂性缺乏具体考察。对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来说,家就是存在交往的基源,是比城邦、国家等中型团体更普遍、更自然、更永久的生活单位,是人类安全感、道德心、幸福感和政治智慧的主要来源。在中国式现代化之家建设中,必须注重挖掘传统文化关于“家”的智慧,批判吸收其积极因素。作为“两种生产”意义的家庭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之家的首要原则。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不能不重视和发挥家庭的生产生活作用。“千家万户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45)

注释:

(1)(4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0、422页。

(2)(5)(6)(7)(8)(9)(10)(11)(13)(14)(15)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4、69、4、182、81、81、58、69、80、70、81页。

(3) 学界关于两种生产谁起决定性作用展开激烈争论,形成了不同观点,本文不再进行详细阐述。

(4) 吕世荣:《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历史性贡献》,《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7期。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68页。

(16)(18)(20)(21)(22)(24)(27)(41) 李学勤:《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12—2014、1438—1439、1606、949—950、975、915、2250、2250。

(17)(28) 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中国致公出版社2016年版,第3、3页。

(19) 费孝通:《生育制度》,湖南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53—75页。

(23) 陈立:《白虎通疏证》(上),吴则虞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80页。

(25) 胡骄键:《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家”的解构与重构》,《学习与实践》2023第1期。

(26) 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22页。

(29) 孔子:《孝经》,陈书凯编译,中国纺织出版社2005年版,第106页。

(30)(32) 许琪:《传承与变迁:当代中国家庭结构与家庭养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9—10、8—9页。

(31) Chang Kyung-Sup, South Korea Under Compressed Modernity: Familial Political Economy in Transition, Routledge, 2010.

(33)(38)(39)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1、28—29、33—34页。

(34) 胡栋材:《评〈家哲学〉的文化思想》,《哲学评论》2014年第14辑。

(35) 张祥龙:《家与孝——从中西间视野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75—111页。

(36) 孙向晨:《论家:个体与亲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32—56页。

(37) 陈力士:《家哲学研究的热点、路径与价值》,《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40)(45) 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12月16日。

(43) 孙向晨:《重建“家”在现代世界的意义》,《文史哲》2019年第4期。

(44) 笑思:《家哲学——西方人的盲点》,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1页。

作者简介:胡栋材,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湖南长沙,410083;孟欢,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责任编辑 木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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