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路径研究

2024-08-15 00:00:00陈雨玫
公关世界 2024年13期

摘要:乡镇公务员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执行者与引导者,处于地方政府工作的最前沿,与基层群众的接触最为直接和密切,其法治素养的培育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乡镇公务员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其法治素养,需从工作机制的完善、主体自觉意识的增强、法治实践的深化、培育方式的拓展等方面进行对策优化。通过树立人民公仆形象和良好的政府公信力以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步,也是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路径

引言

法治化水平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新时代、新时期的法治建设对公务员提出更高的运用法律的能力及素质的要求”[1],这就需要我国公务员构建系统化的法治素养。乡镇公务员作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其法治素养的培育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迫切要求,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了解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意义,认识到目前我国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在培育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亟须通过探究多样化的培育路径来推动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新时代培育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重要意义

(一)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要求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以及全体公民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从而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乡镇公务员是基层事业的执行者,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深入理解和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法律的平等适用与公正实施,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同时,国家对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培育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这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整体发展进程,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二)推动基层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

依法行政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及重要途径,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过程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公信力及治理效能。而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及能力高低,影响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也影响着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具备较高的法治素养可以帮助乡镇公务员更好地理解、应用和执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应对法律问题和挑战的能力,确保在行政工作中不偏离法律轨道[2]。培育乡镇公务员的法治素养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公正、规范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是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三)维护群众基本权益的重要保障

乡镇公务员是直接面对和服务居民的重要力量,对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具有重要意义。乡镇公务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处理各种事务,包括土地纠纷、民事纠纷、社会救助等,参与保障群众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权益,推动政策落地、执行和落实,通过协调、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3]。法治素养的提升促使乡镇公务员更好地遵守法律程序,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从而切实维护基层群众权益的合法性、公正性,使居民更好地享受到政府的服务和保障。

二、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一)基层组织的培育机制尚未完善

培育乡镇公务员的法治素养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至关重要,但部分基层组织对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培育机制仍有待完善。主要包括:(1)部分基层组织缺乏对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的长远规划。一方面,缺乏明晰的目标和计划会使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培训变得零散、随意,失去针对性和导向性;另一方面,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基层组织过于注重干部选举而忽略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上级组织对干部的培养学习未能提供充分的支持和指导;(2)部分基层组织专注于处理事务性工作,忽视对乡镇公务员思想素质的培育。一些乡镇组织可能面临着来自上级政府、群众和其他部门的各种任务和压力,更加注重短期的工作成果和效益,对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培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从而忽略了对其思想素质的培育;(3)部分基层组织对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的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资源有限且分布不均,存在部分因乡村两级财政运转困难,基层法治教育资源较匮乏,其经费拨付难以得到保障,无法满足乡镇公务员长期而系统的法治素养培训需求的情况。

(二)自主学习意识不强

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培育仍欠缺一定的自主性,主要体现在:(1)法治观念有待转变。部分公职人员缺乏对法律的崇敬,仍然存在“依法治民”的落后观念,坚持权力本位,将法律视为管制群众的工具,未能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4];(2)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乡镇公务员对于法律知识的把握不够全面、理解不够深入,无法合理且灵活地处理新形势下日常现实的群众法律诉求;(3)法治实践有待深化。在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中,部分乡镇公务员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无法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法规,导致基层执法实践不够规范,或易于安于现状,在理论体系的把握上和融会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以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导致法治理论学习与依法行政实践相脱节。

(三)缺乏丰富有效的培育方式和手段

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培育欠缺更丰富有效的培育方式,其中包括:(1)缺乏系统化的学习模式。就其法治素养的培育方式而言,由于基层单位资源的有限性、乡镇地域广阔、公务员分布分散等因素,难以大规模开展乡镇公务员的法治轮训,在此情况下,碎片化的学习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即通过短期、小组或个别的培训课程以及在线学习等方式,为乡镇公务员提供法治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但这种学习模式往往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2)信息化学习手段应用不足。由于工作繁忙,或缺乏主动性和自律性,部分乡镇公务员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在线学习,使在线学习工具的使用率较低,无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部分乡镇公务员信息化办公能力较为薄弱,可能存在某些技术障碍,影响其法治素养培育的效率;(3)普法宣传内容单一、形式单调。部分乡镇公务员由于对法治的理解不够全面深入,可能倾向于将法治宣传内容仅停留在喊口号、拉横幅等形式主义上,加之普法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地区普法工作缺乏长期稳定的宣传计划和措施,难以实现常态化。

三、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路径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乡镇政府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与基层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不断健全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制度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着眼长远,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乡镇政府必须做好对基层各项法治工作的统筹工作,充分发挥其政治优势和组织力量,通过积极开展暗访调查、约谈等方式,严肃组织纪律与后果处理,确保基层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航作用。同时,乡镇组织还应加强培育乡镇公务员法治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优化基层行政队伍人员配置,积极推进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此外,积极优化法律资源分配和职能配置,确保基层行政人员办公经费的提供以及任职补贴标准,严格在法律范畴内积极主导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完善社会参与,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地方支部书记应作为遵纪守法的表率,在引领乡镇公务员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提供公正、透明和高效的服务的基础上,推动乡企联建共建,形成合力推动依法治理的良好局面,协同培养和提升各方法治意识;(3)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从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手段的多样以及考核程序的正当几方面加强规范,注重结果导向与持续监督,对依法履职、创新创优、法治作风等内容制定精准化考核细则,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监督制度[5]。此外,创新激励机制,将基层法治建设成效纳入乡镇公务员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确保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考核基层干部的重要内容,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提升。

(二)提升自我教育能力

乡镇公务员要主动提高自我法治教育的能力及依法行政的水平,包括以下几方面:(1)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治观念。乡镇公务员应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为指引,深刻领悟法治的核心理念和重要意义,积极将其结合到自己的知识结构中。在深化基层行政体制的改革过程中,乡镇公务员要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摒弃人治意识,追求公平正义,以依法行政、正当程序、人权保障、平等自由的法律意识,为法治观念的强化注入活力[6];(2)端正学习态度。乡镇公务员需要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过程有序而高效。这意味着他们要主动寻找学习资源,包括法治书籍、相关网络课程、培训等,并将其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及时关注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在法治方面,提高乡镇公务员的法治素养,“最基本的途径就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7],他们应当认真学习并掌握法律知识,领会其中蕴含的法治精神,以此为指导自己工作的基础;(3)培养自主学习能力。乡镇公务员应明确学习目标和动机,激发内在的学习动力,深入了解个人的学习习惯和优势,学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掌握不同的学习技巧和策略,并根据相关学习内容和目标灵活运用于法治实践,提升法治素养。

(三)强化基层法治实践

乡镇公务员要立足实际问题,提高基层行政法治化水平,包括以下几方面:(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乡镇公务员要将理论学习与基层法治调查研究相结合。这要求他们就实际案例进行思考和探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基层行政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2)充分开展实践锻炼。乡镇公务员要充分借助实践平台,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个性特点、能力品质等因素,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或其他专项工作中开展实践锤炼,积累经验,以实际行动强化自身法治素养。在实践中,乡镇公务员需要与同事紧密合作,通过团队合作和经验分享,共同解决问题,既有助于加深他们对实际工作的认识,也可以促进其更深入地理解法治理念,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3)积极推进“老带新”,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地方政府应积极倡导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乡镇公务员与新入职的公务员合作成为师徒,引导和教育新加入的基层公务员牢牢专注于法治和责任这两个核心要素。在师徒合作中,资历丰富的乡镇公务员可以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实践技巧,通过实际案例和模拟情境等方式,激发新入职乡镇公务员的学习热情和参与意识,促进其法治素养的快速提升。

(四)拓宽培育方式和手段

挖掘多元化、创新性的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培育的方式和手段,对于提升基层法治执行效能至关重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运用信息技术,创新基层法治。乡镇公务员应注重将信息技术纳入日常培育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力推广电子政务,培养正确且熟练运用电子信息网络平台的能力,组建起基于信息化技术运用的法治工作团队;(2)丰富教育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乡镇政府可以积极开展法治讲座,围绕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热点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研究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知行结合中提升法治素养。也可以广泛开设法治专题研讨班,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利用多种资源,有计划地对基层行政人员进行系统性的法治教育,重点突出对宪法及法规的“应知应会”学习培训;(3)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开展“法治乡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挖掘地域特色,打造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这一过程充分发挥网络主流媒体的优势,开设法治宣传建设专栏,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站等服务方式,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提高普法实效,推动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此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将乡镇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文化作品及文艺形式中,促进乡镇公务员在潜移默化中自觉遵守法律,提升法治素养,以乡镇治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结语

乡镇公务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建设中承担着多方面的责任和使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治素养的培育直接关系基层社会的法治水平和治理效能,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针对乡镇公务员依法行政中仍存在问题,亟需从上述四个维度加强对乡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培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勇担责任、积极作为,以更好地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张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内涵探析[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03):157-160.

[2]吉龙华.切实提升公务员的法治素养[J].云岭先锋,2019,(10):44-45.

[3]陈思明.当前公务员法治培训的重点问题研究[J].行政管理改革,2018,(05):57-60.

[4]谢玲伶.提升基层公务员法治思维能力路径研究[J].法制博览,2016,(23):141+136.

[5]肖琪.法治政府视域下的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22,23(02):116-121.

[6]王迎朝.思政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培养新型政府公务员为目标[J].陕西教育(高教),2020,(07):58-59.

[7]刘巧玲.公务员法治素养构建初探[J].法制与社会,2019,(07):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