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传承发展的关键因素,是重要的继承者和传播者。甘肃历史悠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作品承栽了甘肃历史脉络厚重的文化底蕴及多元融合的文化价值等独特的地域特点。本文分析了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传承非遗过程中的困境及问题,并就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保护体系建设,改善教育传承活动的主体环境条件,开创多种传承方式培训,加强非遗科研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参与数字化管理等多方面给出建议和改进方法,希望构建具有甘肃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推动甘肃文化发展,促进甘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定义及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2008年6月14日起施行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已将“代表性传承人”指定为“承担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非遗法》也规定有“代表性传承人”这一概念。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第3号令发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办法》从技艺精湛程度、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传承活动开展、品质修养等方面,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作出了细化规定。在第八条中要求,符舍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一)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三)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四)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都需要创造性展现并传承下去,手工艺等有实质载体的非物质文化如此,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的许多没有物质栽体的表演艺术更是如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需要借助传承人的表演行为展示出来,需要借助传承人精湛的技艺和创造性持承下去。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想要把这些艺术品和表演形式传承下去,需要传承人通过师带徒的机制,长期坚持尽心尽力的口传心授。能够发展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经过历代传承人的不断传承与创新发展而来,所以“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享用者。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是依托人的继承,融入传承人思想和时代烙印,从而创造发展具有生命力的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传承发展的关键因素,是重要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核心要素。
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作品承载的文化特点
(一)甘肃历史悠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作品承载了厚重的文化底蕴
甘肃历史悠久,大约四五十万年前就有人类在这片土地上活动,华夏民族最初的文明,诸如大地湾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半山文化,在甘肃大地上均有分布。甘肃地理位置重要,历代都处于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在汉武帝时期,大力发展东西方贸易,丝绸之路初步形成并横贯甘肃全境,丝绸之路的形成加速了甘肃地区文化的交融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甘肃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个繁荣阶段,这一时期以敦煌莫高窟为代表的佛教石窟开始修建。
甘肃是古丝绸之路的繁荣通道,东西方文化在这里交融,在世代共同生活与生产实践中,不同民族的生产、生活、艺术等文化体系相互借鉴又相对独立,这些文化蕴含着普通民众的造物思想、审美意识和技术能力,是民族心理、精神、集体记忆的真实写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承栽了悠久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造就了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二)甘肃自然环境独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作品承载了坚韧顽强的奋斗精神
甘肃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当地民众面对艰苦的生活环境为更好地生活和生产而形成的智慧结晶。如黄河水车就是兰州劳苦大众为解决兰州干旱少雨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发明的,大大利于农业和人民生活的取水;“陇东窑洞民居”利用了黄土层深厚、土质密实、不易坍塌的特性,经济实惠,冬暖夏凉,千年不倒;“肃北蒙古族服饰”是肃北蒙古族在继承本民族传统服饰基础上吸收周边民族服饰发展出来的防寒和美观兼具的民族服饰。
甘肃自古地处西北,生态环境恶劣,为了生存下去,甘肃人民一直在和恶劣的生态环境进行着抗争和磨合,这使得甘肃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非遗作品承载了这片大地上人民坚韧、顽强、生生不息的奋斗精神。
(三)甘肃民族多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作品承载多元融合的文化价值
数千年的历史变迁,使甘肃成为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境内汉、回、藏、蒙古、东乡、裕固、保安族等55个民族杂居。甘肃少数民族相对聚集,使各民族文化能更快速地相互吸收、相互融合,从而形成和中原汉文化、边疆少数民族文化不尽相同的独特文化,出现多元文化并存的局面。典型的例如敦煌研究所申报的省级遗产“敦煌艺术·音乐技艺研承”,这种古代音乐是融合了汉、鲜卑、吐蕃、回鹘、羌、蒙古、吐谷浑、中亚、印度、波斯、古希腊、古罗马等世界范围内的各种音乐元素的集合体,是人类智慧的共同遗产。与此同时,还创造了“河州贤孝”“河西宝卷”“花儿”、裕固族民歌等极具民族融合特色的非遗文化。
甘肃厚重的历史所呈现的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形成了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富多样,甘肃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作品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特征突出、文化价值高、活态传承较好、开发潜力大的特点。
(四)甘肃人民拥有善良质朴的情怀,非遗传承人的作品凝结着甘肃人崇高的道德品质
恶劣自然环境和多元人文生态,中原勤劳务实的农耕文化和洒脱自由的游牧民族文化结合,形成了甘肃人民率真洒脱的性格特点,同时又兼具勤劳勇敢的特性。展现在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就有很多以追求自由平等,惩恶扬善为主题的作品。如“凉州贤孝”又称“凉州劝善书”,是流传于武威及周边地区的古老说唱艺术,唱本分“国书”和“家书”两种,内容多为劝人向善,教导孝顺老人、父母和歌颂忠义贤德之士的故事。还有河西宝卷,主题多为宣扬孝道和善行,如《哭五更》《莲花落》《十劝人》等。轴
甘肃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非遗作品展现了甘肃人民真诚善良的民族性格,体现出淳朴厚道的人文情怀和勇敢爱国的精神品质,蕴含着深厚的人文精神。
三、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的困境殛问题
(一)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代表性传承人后继乏人
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公布四批累计493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全省已认定68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17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3452名市(州)级传承人,认定8299名县(区)级传承人。
甘肃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68人,其中14人逝世,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49人,112人逝世。而现有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平均年龄偏大,目前已进入了老龄化时期和衰亡高峰期。人亡艺绝时有出现,致使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濒临绝境。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缺少科学有效的传承路径
一方面,大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艺人文化水平不高,表达能力有限,只能通过口传心授,一对一、手把手地传授技艺,受众面有限且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受传统思想束缚,很多地方的技艺都有只传本家,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为了保证绝对保密,形成了只能在某一族群流传的单链条限制型传承方式。面对封闭保守的传承方式,很多非遗面临传承链断裂、文化断层、发展受阻等难题。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相关法律保护体系有待健全
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呈现法律规范少且以行政保护为主、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片面、司法保护效果不明显等局限。不论是全国其他省还是甘肃,情况大致相同,即没有形成保护与传承相结合的具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律体系。应当完善现行法律规定,健全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等,构建系统、科学、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对非遗文化进行种类细分和精准保护。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原因分析
(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法律保护欠缺
针对非遗传承人的法律保护欠缺,首先在出版业尤其明显,已出版的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普查资料、采访资料以及民间流传的故事及歌谣等,很多只有采录者或编著者的名字,却未著名传承者。其次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现象凸显。在传统手工艺方面,盗用他人作品冒充自己所作,或稍作改动,利用现代化工艺大批量生产,谋取经济利益。弄虚作假,侵犯传统技艺的技术秘密。
(二)传统朴素的知识产权保护思维导致传承难度大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中,非遗技艺核心技艺需要口传心授来实现传承与发展。很多技艺不能大规模传播学习,一旦成批量发展,那么其中掌握技艺的传承人便失去独一性。传统原始朴素的知识产权保护致使很多技艺无法实现大规模传承与推广。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没有留下关于历史发展、技艺特点、学习流程等文字性记载。比如凉州贤孝、兰州鼓子、花儿、河西宝卷等民间曲艺需要用本民族语言演唱,并没有全面的歌曲词曲库。
(三)非遗项目缺乏经济效益
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入大城市工作。人们追求的是即时经济效益。而许多非遗项目工艺复杂,学习难度高、时间长,经济效益却很低,导致学习的人越来越少。与此同时,很多传承人工作环境艰苦,生活困顿,在压力之下转行放弃了自身的技艺。虽然各级政府对非遗传承人越来越重视,不断加强资助帮扶,但远远不能保证非遗艺术的传承活动正常运转。
五、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体系建设与保护方法
(一)进一步健全地方法规,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和专项法规建设
2011年2月25日,国家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公布,同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确立了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使得非遗保护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轨遣。各级政府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之上,还应加强地方法规建设,要让地方非遗保护工作有法可依,逐步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的保护体系。
对于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我们应该在国家文旅部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和制度,整合拓展现有相关法律条款,制定针对传承人的法律条款。甘肃在这一方面做了大胆而积极的探索,甘肃文化行政部门制定了《甘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进一步细化了条例内容,彰显了政府对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视,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二)开创多种方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首先,各级政府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过程中提供足够资金保障改善传承主体的生活和传承工作条件,建立传承基地、传习所、专题博物馆等从事非遗传承工作的便利环境,同时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授课带徒、理论研讨、展演展示的平台。其次,充分发挥地方高等院校拥有的专业师资力量资源,加强非遗传承人人才的培养,以改善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与此同时,着重推进非遗科研体系建设。除了建设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常设机构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相关单位也应设立非遗处等部门,业务内容包含人才培养、咨询服务及信息资源收集等。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培育非遗传承和科研人才,促进甘肃省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和区域文化软实力塑造。
近年来,甘肃省大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截至目前,甘肃省图书馆建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所各1个,并在全省设立8家传习点。2015年开始,西北民族大学承办了甘肃省非遗培训项目。2021年,兰州文理学院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获教育部批准,并于2022年正式招生。
(三)完善非遗资料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
甘肃非遗用文字记载的信息相对较少,可供参考的保护传承体系建设的文献与资料相当匮乏,但这些历史记载又很有史料和文化价值,很久以来并没有专门进行分类总结、记录整理。帮助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更好地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成为当前最为有效的技术手段。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单位应积极参与进数字化保护非遗的行列里来,寻找收集记载非遗、非遗传承人的文献资料、图片,整理文献资料,运用数字技术对文献记载的有关非遗项目、传承人、传承技艺、历史变革,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并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技术、AI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手段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归类管理,提高检索效率和利用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非遗的教学传承和保护发展。
(四)探索构建非遗产业化发展体系
各级文化部门应创造多元平台,有效利用好传统节日以及相关的展览会等为非遗代表性项目提供演出展览和展销机会,深入进行学术研究和跨文化传播。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博物馆,走向市场。通过市场运作整合资源,实现非遗经济产业化之路,推动文化保护和经济开发的良性循环,使非遗产业创造经济效益并拥有市场活力。2022年9月14日,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在甘肃旅游大厦正式开馆,“如意甘肃·乐享非遗——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同时开展。有效解决了甘肃省在省级层面长期无法系统、全面展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困境,成为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宣传展示的一个重要窗口。
六、小结
甘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生活在甘肃的各民族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劳动人民智慧创造的结晶,是民族精神的价值体现,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更是中华灿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加强文化大省建设,就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必须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以新的视角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非遗传承中的重要地位度推动作用,构建具有甘肃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更加自觉主动地肩负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甘肃文化发展繁荣的历史重任,促进甘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