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以下简称乌市)拥有着较多历史古迹。这些历史古迹显示着中华民族多元融合发展的重要历史脉络,具有较高价值,可以作为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资源。由于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矛盾突出、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稀缺、历史古迹保护工作和第三产业开发融合不易等困难,乌市当前相应历史古迹保护利用存在着文物保护机制不完善、利用机制单一、公共认知程度不高、部分历史古迹价值流失等问题。2020年,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这一论述将文化因素纳入新疆工作的总目标,表明了党中央对于新疆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作用的深刻认识。而历史古迹作为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对其的保护、利用与开发工作有益于彰显其文化价值和精神意义,可为文化润疆工程作出贡献。基于此,本文以乌市市区清代民国时期历史古迹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实地调研,总结历史古迹现状,进而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应的策略与建议,为乌市推进文化润疆工程、历史古迹保护与利用政策提供参考。
1 文献综述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自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乌鲁木齐地区历史古迹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得到了系统的开展,形成了包括《乌鲁木齐掌故》[1]、《新疆通志·文物志》[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乌鲁木齐卷 克拉玛依卷》[3]和《中国文物地图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册》[4]等重要文献。这些文献比较完善地记录了乌鲁木齐的历史古迹,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但对市区历史古迹的调研仍有所欠缺或信息过时。
“文化润疆”一词最初由对口援疆省市在文化援疆建设过程中提出,主要指对口援疆省市捐建公共文化设施、推动教育基地建设以及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等活动。随后,各级会议亦明确强调了加强文化教育援疆、推进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性。尤其是党中央对文化润疆事业的战略部署凸显了文化润疆事关全局的重大价值,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促使学者们展开了理论和实践等各方面的研究。
在相关研究当中,中央民族大学青觉等学者在对“文化润疆”进行理论阐释时,强调了文化润疆是新时代下关于新疆工作思路的系统性与深层性擘画,并指出不能将其理解为一种简单的治理策略和路径,更要将其理解成为新疆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内在文化支撑的过程[5]。同时,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杨昊霖与顾光海教授也从多个维度对文化润疆展开论述,强调要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同文化润疆工程相结合,并探讨了文化润疆工程在新疆地区的具体实践方法与意义[6]。
然而,在文化润疆的实践路径方面,现有讨论仍然相对笼统,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具体建议;其次,学界对文化润疆的价值内涵方面虽有涉及,但较少结合具体事例,深入探讨其对地方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影响和意义;最后,对于如何在实践中将文化润疆与具体工作过程有效结合,尚缺乏具体的操作性指导和实践经验总结。
本文试图在对前人研究进行梳理与借鉴的基础上,研究乌市清代民国历史古迹保护利用现状,探讨如何将文化润疆与这一具体工作相结合,以期为文化润疆理论和实践的深入发展与乌市市区历史古迹的保护与利用工作的下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建议。
2乌鲁木齐市市区清代至民国时期历史古迹保护、利用现状及分析
乌鲁木齐,源自准噶尔蒙古语,意为“优美的牧场”。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以来,清政府在该地进行了大规模开发,随后分别修筑了迪化城和巩宁城,但后者于1864年被焚毁。1884年,清朝收复新疆后,迪化城成为省城,经济文化有了较大发展。总体上,清代乌鲁木齐市市区古迹主要为传统建筑,其中近代实业建筑也开始兴起。民国时期,迪化城虽保持了省城地位,但受军阀混战影响,其市政发展较为缓慢,但仍留存下了一系列重要古迹。1949年,迪化成为自治区首府,并随后恢复原名乌鲁木齐,如今蓬勃发展。
2.1 乌鲁木齐市市区清代至民国历史古迹资源现状
本文的“历史古迹”是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综合。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乌市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28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而据本小组实地调研(2023年下半年),目前乌市市区内,共计有56处清代至民国时期历史古迹,相应历史古迹本体彻底消失或被拆除等共有34处;现存历史古迹共有22处,其中18处保存情况良好;当前现存且已为第三次文物普查所录的文物保护单位有17处。在本组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存历史古迹数量与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基本吻合,而前两次文物普查中所记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大量消失。
2.2 分布现状
在乌市市区,清代至民国现存历史古迹空间分布呈现大集中、小分散的特点。大部分现存历史古迹集中分布于天山区,而其中胜利-解放路上又有10处。就这些历史古迹的建造年代而言,清代建筑有12处、民国时期建筑有10处;在建筑类型上,则种类众多,古城址、寺观塔幢、坛庙祠堂、亭台楼阁、名人故居、文化教育建筑等不一而足。
而相应现已消失的历史古迹,在空间分布上也同样高度集中于天山区。相应历史古迹总数计有34处,仅分布于天山区的便有26处;在建造年代上,清代历史古迹有16处、民国时期历史古迹有18处。
2.3 保护与利用现状
就乌市市区清代至民国时期现存历史古迹的保护与利用现状的整体而言,依照其现存情况、本体价值以及当前利用状况可以划分为三类:一、历史古迹价值与以前相同,利用方式未发生变化;二、历史古迹价值保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基本闲置;三、由于时代变迁,相应历史古迹的建筑功能基本延续,但是利用方式不同。
2.3.1 历史古迹价值延续,使用功能不变
在乌市市区,寺观塔幢、坛庙祠堂等建筑,例如乌鲁木齐文庙、红山庙、老君庙等,由于其本身具备相应宗教功能,能受到人们一定程度上的重视,故而其文物价值基本保存,可以继续发挥其作用。同时,少量民国时期历史古迹,如新疆商业银行旧址,除正常承接银行业务外,在一楼有大银行金融发展史陈列馆,记录乌鲁木齐金融事业发展变迁;二楼有钱币博物馆,并且作为乌市文物保护单位,为众多企事业单位、学校及个人参观游览、开展党建等活动提供教育基地。
2.3.2 历史古迹本体价值不变,使用功能转变
诸如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中国工农红军总支队旧址五星路四合院、西路军纪念馆、毛泽民故居等,承载着近现代革命文化的重要史迹,见证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进行革命活动、抗日救亡运动和不屈不挠狱中斗争的历史,凝结着厚重的历史内涵,故而如今多改造为纪念馆,供后人瞻仰。部分历史古迹如湖心亭、朝阳阁,由于较为久远,为了避免其历史古迹价值的丢失,所以对其的利用方法有所改变。本小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湖心亭其外部保存较为完整,但内部被改造为售卖饮料的商业场所;朝阳阁本体得到了保护,但是阁前的广场基本上成了公园,阁楼本身无人观览。
2.3.3 历史古迹本体价值尚存,闲置尚未使用
大量清真寺等其他宗教建筑,如南大寺、青海大寺、撒拉寺、天主教堂等,因相应历史古迹具有特殊的宗教性质,故而当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对外开放,内部也少有人值守。同时也有少量其他建筑,如巩宁城址,本来为清代乌鲁木齐老满城城墙,但是由于年代久远,加之战乱破坏和长期无人管理,虽然经过2023年12月的抢救性保护后可供人参观,但其基本丧失原本使用价值,故而处于闲置状态。此外,像南花园小洋房,虽然建筑形制、内部框架保存较为完整,仍具备居住与办公功能,本为小区物业公司办公使用,但是由于物业公司撤离,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4 价值分析
乌市市区的清代至民国历史古迹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其保护与利用工作,不仅仅可以传承新疆历史文化,更可以成为推进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乌市是新疆地区社会转型的前沿地带,处于高度复杂的中西部地区城市发展过程中。因此,保护与利用这些历史古迹要注意其具有的地域特殊性、承载的深远的历史意义以及对于实现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的战略价值。
2.4.1 为文化润疆夯实内容基础
乌市市区历史古迹除了少数历史古迹外全部属于清代民国时期。这是我国多民族大一统格局的形成和发展、由自在走向自觉、由歧视压迫走向团结平等互助的历史历程的物质见证者。这些历史古迹不仅反映了新疆地区在中央政权治理下的发展繁荣,也凝聚了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和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团结奋进、共同发展的象征。
乌市市区的历史古迹类型丰富多样,包括重要历史遗迹、宗教寺庙、近代实业遗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这些历史古迹展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也体现了中央政权对新疆地区的有效管理与治理机制近代化进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激励我们推进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2.4.2 为文化润疆涵养多元主体
历史古迹不仅是历史的见证,也能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全国群众对文化润疆工程的参与。乌市历史古迹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承载着当地丰富的历史信息,是重要的文化遗产,可以提升乌市知名度与城市形象,吸引外地游客,从而推动该市旅游和服务业的繁荣,增加旅游收入,助力乌市的经济转型;而相关旅游业的发展也为乌市市区民众创造了就业机会,例如导游、保安、维护人员等,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乌市历史古迹多分布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等旧城区,具有辐射带动相应地区发展的潜力,可以推动当地企业参与文化润疆工程。因为相应历史古迹旅游业的发展不仅仅发展历史古迹本身,同时还能带动其周围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业的发展,周边的商业街区、餐饮店、民宿等都会有所受益,促进当地的第三产业整体发展。
3乌鲁木齐市市区清代至民国历史古迹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3.1 城市建设与历史古迹保护矛盾突出
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市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蓬勃发展,而这也给市区内文物保护带来种种困难与压力。例如,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发展思路,致使部分历史古迹长期缺乏资金与妥善修缮,难以维持,如巩宁城址、红庙都曾面临被拆毁或崩溃的风险;同时部分文物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如前苏联驻新疆领事馆等目前已被拆除。
3.2 历史古迹保护专业人员稀缺
乌市当前现有专业人员数量与配置较难满足保护工作开展的要求。在历史古迹维护科学与相关历史研究方面也缺乏专业人才,导致其修缮管理不够到位,不利于历史古迹保护与利用。
3.3 历史古迹保护与第三产业开发融合困难
历史古迹保护需要资金支持,但未得到充分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游客数量的增加,导致历史古迹不规范改造的情况出现,影响保护工作的进行,部分历史古迹游客数超过承载量,破坏了历史古迹与周边环境的一致性。
3.4 历史古迹保护与利用机制不完善
目前乌市历史古迹保护也存在着监管不当、保护意识不足等问题,这导致部分历史古迹价值下降,如内部被商业化改造、内有破碎石雕像等。同时,部分历史古迹处存在着游客不文明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等现象,这也会影响保护利用工作。
3.5 公众对历史古迹认知不足
虽然乌市历史古迹具有重大的历史文化价值,但是附近居民与游客往往对其了解不深,造成了调研困难。据本小组调查问卷显示,除少数人对近代历史古迹有较高了解外,受访者对大多数历史古迹的知晓度较低。
4 结语
综上,本文较为深入地研究了乌市市区清代至民国时期历史古迹保护利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经过实地调研,总结发现当前乌市相关历史古迹保护与利用现状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困难与挑战。
基于此,本文在此提出部分对策:(1)在历史古迹的保护方面,应积极创新复原方法,譬如参考史料并运用声光电技术对目前已不存在的历史古迹进行复原,从而激活其文化影响力,使历史古迹更为生动形象,吸引更多人了解其历史文化信息;(2)在利用方面,可以打造更多文化特色与品牌,结合历史古迹打造爱国主义与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从而创新历史古迹功能发挥模式;(3)在宣传方面,应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范围,譬如与乌市众高校建立合作,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历史古迹的保护利用工作中来;(4)应加强对于乌市历史古迹的挖掘与运用,做好基础引导工作,让历史得以“活起来”,以更为直观的形式呈现在群众面前,从而提高大众对于历史古迹及其保护利用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度,促进文化事业与第三产业的良好结合。
总体而言,乌市历史古迹保护与利用对文化润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希望本文可以通过分析总结问题做到抛砖引玉,促进相关事业健康发展,为党和国家的文化润疆工程和即将到来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贡献力量。
引用
[1] 刘荫楠,著.乌鲁木齐掌故(一)[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新疆通志·文物志[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7.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乌鲁木齐卷+克拉玛依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4] 国家文物局,编.中国文物地图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册[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
[5] 青觉,吴鹏.文化润疆:新时代新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话语与实践逻辑[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1,31(1):1-12+213.
[6] 杨昊霖,顾光海.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个基本维度[J].广西民族研究,2021(1):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