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左雄奏议,台阁为式”

2024-07-14 13:17梁秀坤
贵州文史丛刊 2024年2期
关键词:奏议

梁秀坤

摘 要: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评价说“左雄奏议,台阁为式”,阐述了左雄的奏议类文章在我国文学史上的特点和地位,这是建立在梳理古代奏议类文体从产生到发展的脉络基础上得出的精到表达。左雄的奏议文作为东汉奏议类文章的典型代表,对于研究其时及此后的同类文章创作,有着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东汉 左雄 奏议 台阁式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24)02-0033-08

一、引言

左雄,字伯豪,南阳涅阳人,东汉安帝、顺帝时期的著名学者,《后汉书》有传。据相关文献记载,左雄于安帝时举孝廉,曾任冀州刺史;顺帝时征为议郎,由虞诩推荐,拜为尚书,迁尚书令,后又任司隶校尉;坐法免,后复为尚书;永和三年(138)病卒于任内。《全后汉文》辑录左雄作品七篇,皆为奏议类文章,分别是:《上封事谏封山阳君及襄邑侯》《复谏》《复上疏谏》《上疏陈事》《上疏言寇贼》《上言察举孝廉》和《上言谏捶扑九卿》。所存奏议文章数量在东汉奏议作者中已属较多1。目前,学界对左雄的研究相对较少,仅有少量几篇论文关注了左雄关于察举用人的主张和意义2,而关于左雄奏议,还未得到充分的关注。因此,笔者拟在查阅相关历史文献的基础上,对左雄奏议进行探讨和研究。

刘勰对左雄的文章评价颇高,他在《文心雕龙·章表》云:“左雄奏议,台阁为式;胡广章奏,天下第一:并当时之杰笔也。”3刘勰将左雄和胡广并称,认为他们是东汉时期章表奏议写作的杰笔。而刘勰对左雄的判断,是建立在汉代公文文体的评价基础上的。刘勰对奏议类文章源流做了梳理,同时也对奏议类文章的体例和审美提出了规范要求。《奏启》篇云:“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汉之辅,上书称奏。陈政事,献典仪,上急变,劾愆谬,总谓之奏。奏者,进也。言敷于下,情进于上也。”1刘勰认为,奏议发端于唐虞之世,即《尚书》所载录的贤人说君之辞。到了秦汉时期,上行至帝王的文书都可以称为奏。奏议类文章的范畴包括陈述政事,讨论礼典制度,上言边境急事变故,劾奏不合适的制度和任命,等等。奏议即臣子以文字形式向君王上书言事,涵盖多种文体小类和名称。但是奏议作为历史上的公牍文,在西汉时期并未受到太多的关注。贾谊言,“善书而为吏耳”2,这是受秦以来文吏掌管公文的传统影响而视奏议为实用类文体的观念。《汉书·艺文志》依据《七略》,将文献分为六类,而奏议类文献则散见于各类之下。如春秋类,下有“议奏三十九篇”,注云“石渠论”,“议奏三十九篇”应为汉宣帝时石渠阁论中围绕《春秋》之学而撰写的学术性奏议。书类下又有“议奏四十二篇”,注云“宣帝时石渠论”,《论语》类下有“议奏十八篇”,注云“石渠论”。可见,石渠阁所产生的诸儒讨论经旨的奏议,是按照所议之经进行归类的。而其他如儒家类下有“终军八篇”,杨树达《汉书管窥》认为“军《传》有《白麟奇木对》一篇,《奉诏诘徐兖矫制状》一篇。《自请使匈奴使南越》各一篇,凡四篇”3。此类还有“陆贾二十三篇”“贾谊五十八篇”“董仲舒百二十三篇”等,其中应该包含不少言及其时朝政之事的文章4。故知奏议或以人分类,或以内容归类,还未被视为独立的文章类别,更多的是作为实用性的表达载体,按作者或内容进行归纳。

奏议类文章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提升和作为独立的文体类别,是从东汉时期开始的。如王充的《论衡·超奇》云:

故夫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故儒生过俗人,通人胜儒生,文人逾通人,鸿儒超文人。5

王充将能以经义来立说、论述政事的人称为文人,又提出文人高于儒生和通人,是仅次于通儒的大才,他极大地肯定了奏议文章的价值。且随着议奏的制度化,两汉奏议文章不断增多,奏议文章的门类也得到了总结和规范。至汉末蔡邕《独断》表列为四类,“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6他还详细地论述各个类别的文体规制,是汉末学者对奏议类文献的体裁总结。这也表明,到了东汉,奏议类文章及文体规范已经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重视。三国以后,文学批评家更多地从文学的角度来归纳奏议类文章的特点,如曹丕所云之“奏议宜雅,诗赋欲丽”,是从风格的角度对奏议进行评价的。而从文学评论的角度来归纳总结奏议类文章的体裁和作家的写作特点及影响,还可以从《后汉书》中找寻端倪,如《后汉书·马融传》云:“(马融)所著赋、颂、碑、诔、书、记、表、奏、七言、琴歌、对策、遗令,凡二十一篇。”7这里将马融所写奏议与他的赋、七言诗等文学作品并列提出,也体现了奏议与其它文类一样,同样是一种重要的文学体裁。

到南北朝时,奏议日渐发展成熟,被更多的文人学者接受和认可,成为一种独立的文体。换言之,奏议已经从秦、西汉的工具文本,经过东汉时期文人学者在文本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拓展,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化和审美化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有着自身特点的文体及审美规范。刘勰在阅览前代奏议,吸收前代文体评论的基础上,以《章表》《奏启》《议对》三篇专章来专门讨论了奏议文体不同小类的文体源流、体裁特点,并点评了代表作家,提纲挈领地梳理了奏议文发展的脉络。比如,刘勰点评左雄的奏议“台阁为式”,就包含了几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是从处理政事层面看。刘勰的点评,与《后汉书》的相关评价是有关联的。《后汉书·左雄传》云:“自雄掌纳言,多所匡肃,每有章表奏议,台阁以为故事。”1所谓“故事”,是指历史上的某个朝代对当时或之前的朝代在处理政事方面的情况所留下的文字记录,大臣在奏议中引用这些故事,意在说明其奏议的合理性,且为当时的帝王提供一些参考和依据。从上文来看,《后汉书·左雄传》评价左雄的奏议既提出了自己处理政事的观点,又通过引用历史上对类似事件的处理“故事”来说明其观点、依据,且能讲清其中的义理,为当时的帝王提供参考,这种做法对汉朝的施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次是从文学修辞层面看。刘勰对不同文体进行的评述,一定程度上是从文学史的角度进行梳理的,同时又从文体发展、变化和规范形成等层面对重点作家进行了甄选和点评。刘勰在提及汉代这一段,称左雄奏议为“当时之杰笔”,体现出对左雄在奏议文章书写的规范和审美的双重认可。以此来看,要深入了解和研究左雄的奏议,应从这两方面入手。

二、左雄与东汉中期奏议的写作风格

左雄奏议被刘勰称为东汉中期之“杰笔”,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奏议的写作风尚,其主要特点是文本于经,典雅醇厚,这也是东汉中期朝廷大臣、文人学者奏议文章的写作追求和风格。至魏晋南北朝时,大多数文学评论对奏议类文章的评价主要集中在文体方面,多以“雅”作为其主要的评价标准,如曹丕的《典论·论文》就将奏议视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主张文章书写“宜雅”;陆机在《文赋》中提出“奏平彻以闲雅”。刘勰不仅认为“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2,还评价“自汉以来,奏事或称上疏;儒雅继踵,殊采可观”3,提出“雅”的内涵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文本于经。他在《文心雕龙·体性》篇论中说:“典雅者,镕式经诰,方轨儒门者也。”4他认为奏议文章的“雅”首要的是与经典相联结。从上述诸论看,文本于经,是东汉时期对奏议类文章的主要评价标准。王充在《论衡·超奇》中所欣赏的奏议,也是“采掇传书以上书”,即在奏议文章当中主张以儒家思想为正统,并熟练运用“故事”来进行政事谏言。左雄作为这一时期的文坛代表人物,其奏议也很好地诠释了“雅”的内涵。如《上疏陈事》云:

臣闻柔远和迩,莫大宁人,宁人之务,莫重用贤,用贤之道,必存考黜。是以皋陶对禹,贵在知人。“安人则惠,黎民怀之。”分伯建侯,代位亲民,民用和穆,礼让以兴。故《诗》云:“有渰凄凄,兴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及幽、厉昏乱,不自为政,褒艳用权,七子党进,贤愚错绪,深谷为陵。故其诗云:“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又曰:“哀今之人,胡为虺蜴?”言人畏吏如虺蜴也。宗周既灭,六国并秦,阬儒泯典,刬革五等,更立郡县,县设令长,郡置守尉,什伍相司,封豕其民。大汉受命,虽未复古,然克慎庶官,蠲苛救弊,悦以济难,抚而循之。至于文、景,天下康乂。诚由玄靖宽柔,克慎官人故也。降及宣帝,兴于仄陋,综覈名实,知时所病,刺史守相,辄亲引见,考察言行,信赏必罚,帝乃叹曰:“民所以安而无怨者,政平吏良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久于其事,则民服教化。其有政理者,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以次用之。是以吏称其职,人安其业。汉世良吏,于兹为盛。故能降来仪之瑞,建中兴之功。5

本段前半部分的内容,不仅在遣词造句上精心推敲,“故事”基本上都有出处,且主要观点都来源于儒家的经典及义理。首句提出,想要怀柔远方,优抚近地,为政应该做到让百姓安宁,而安宁的关键在于选贤用能,选贤用能的方法是对官员进行考黜。这里有两个关键话题,即“用贤”和“宁人”。这句话从语句到语义,都出自《虞书·尧典》:“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无,而难任人,蛮夷率服。”从这些话来看,左雄的立意来自于儒家经典中的选贤安民的治理主张。为了讲明文章立意,他基于历史故事和经典内涵,举出皋陶与禹之间的对话,总结概括出治理的关键在于知人善任。其引文出自《虞书·皋陶谟》:“皋陶曰:‘都!慎厥身修,思永,惇叙九族,庶眀励翼,迩可远,在兹。禹拜昌言曰:‘俞。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禹曰:‘吁咸若时,惟帝其难之。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在这段文字中,左雄举出周朝时期通过分封诸侯,知人安民以求上下和睦的治理方式,并引用《诗经·小雅·大田》的诗句来进行印证。左雄认为,西周初年,分封诸侯、用心治理、安抚百姓,不仅让百姓能够安居乐业,还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以此观之,作者正是从引述儒家经典和历史典故两个方面来论述首句的立意,而左雄引经和据史的目的不仅于此,他笔锋一转,举出周朝幽王、厉王时期任用外戚而导致朝政混乱的史实,借以说明其时朝政混乱的主要原因在于不能任用贤良。同时,左雄在文中还引用《诗经·小雅·正月》的句子,以表述在幽王、厉王当政时期,民人畏惧周朝官吏的紧张气氛。作者在文中连续引用经典和史事,从正反两面提出得贤善用、安民亲民则黎民安集,任用不贤之人则朝政昏乱的治理逻辑。文章接着转入描述汉朝的治理状况,以古今对照,总结汉朝建立以来的治理经验,凸显选用贤人、安集黎民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并引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久于其事,则民服教化”“是以吏称其职,人安其业”两个主要观点,这就与首句提出的“用贤”和“宁人”两个话题相呼应,得出长时间地任用贤能,方能使天下安定的结论。

除了直接引用儒家经典和历史故事来强化义理表达,左雄奏议在语言表述层面,又对儒家经典的义理作了注解和引申。如“玄靖宽柔,克慎官人”的说法出自《虞书·尧典》的“敬敷五教,在宽”和《虞书·皋陶谟》“知人则哲,能官人”等,除了文章的观点提炼自儒家经典,这些观点所包括的含义又与儒家经典形成互文,增强了词语本身的经典内蕴。又如“或色斯以求名”出自《论语·乡党》中的“色斯举矣,翔而后集”。《论语》中此句的原义是:鸟见人之颜色不善,则飞去,回翔审视而后下止。文中的“斯”为虚词,“色斯”在原句中不能构成独立的词语,而左雄将其组合成辞来使用,实际是为了凝练经典的引申义,意指观前人之颜色。通过使用此种修辞方法来化用儒家经典义理,缩减了篇幅和字数,使表达更为浓缩蕴藉,且词义又显丰富,具有内蕴感。

除了文章的观点、史料和语言根底于经学之外,左雄奏议的另一个特点是语言的工整化,使用了大量的四字句和对偶句式。如上述段落中首句之外,从“宗周既灭”到“信赏必罚”,皆为四字句,使得行文呈现简练工整的美感。尤其是《上疏陈事》的后半篇,这种四字句的使用则更为常见,足见作者在文学修辞和语言艺术上的深厚功底:

汉初至今,三百馀载,俗浸彫敝,巧伪兹萌,下饰其诈,上肆其残。典城百里,转动无常,各怀一切,莫虑长久。谓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辨为贤能,以理己安民为劣弱,以奉法循理为不化。髡钳之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视民如寇雠,税之如豺虎。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观政于亭传,责成于期月,言善不称德,论功不据实,虚诞者获誉,拘检者离毁。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以求名。州宰不覆,竞共辟召,踊跃升腾,超等逾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会赦行赂,复见洗涤。朱紫同色,清浊不分。故使奸猾枉滥,轻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动百数。乡官部吏,职斯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民,廉者取足,贪者充家,特选横调,纷纷不绝,送迎烦费,损政伤民。和气未洽,灾眚不消,咎皆在此。今之墨绶,犹古之诸侯,拜爵王庭,舆服有庸,而齐于匹竖,叛命避负,非所以崇宪明理、惠育元元也。1

从上段看,文中出现了大量对句及句式整齐的排句,不仅语言简练,逻辑严密,而且行文流畅,一气呵成,既点出了汉朝建立三百年以来吏治中出现严重的贪腐问题,又直言官吏的贪腐对朝廷和百姓的危害,进而向汉廷指出解决贪腐问题的紧迫性。这些论述以对句的形式加以表达,不仅达到言简意赅的效果,又使奏议的语言表现形式更为丰富。如“州宰不覆”之后,除了一两句有“而”“故使”之类的转折词、承接词之外,基本都使用了四字句式,体现出左雄主张的简明整饬的文风。这种在文章中使用排偶句的文风,在东汉中期之后表现得更为明显,到了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使用,如诸葛亮的《出师表》、李密的《陈情表》等。可以说,左雄奏议的语言表达艺术,与诸葛亮的《出师表》等一样,对后来的骈文写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刘师培在《论文杂记》中总结了这种词语结构和造句方法在两汉时期的变化:

西汉之时……大抵皆单行之语,不杂骈俪之词;或出语雄奇,或行文平实,咸能抑扬顿挫,以期语意之简明。东京以降,论辩诸作,往往以单行之语,运排偶之词,而奇偶相生,致文体迥殊于西汉。

西汉之文,虽属韵文,而对偶之法未严。东汉之文,渐尚对偶。2

奏议属散文,以散句为主,而对句和排偶的行文方式虽在西汉中期的刘向、匡衡等人的此类文章中已经出现,但是这种对偶的特点并不明显,他们主要还是用单行之文与对偶之句交杂,行文爽劲,没有黏滞和工整感。东汉中期以后,偶句增多,以四字句为主的表达形式,逐渐成为这种句式规整的文风。左雄奏议当中四字句和排偶句式,不仅体现了东汉以来文章句式对偶化文风的演变,而且在东汉中期的奏议写作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可以说,左雄奏议之所以被评价为“台阁为式”,体现了其时的文人学者对左雄奏议大量使用偶排句和工整句式的认可,以及对他主张的简约文风的效仿和推崇。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左雄等人的影响,许多朝廷大臣和文人学者参与其中,使这种行文风格成为东汉时期奏议类文章的一种主要写作方式。

除上述所说的词句上的特点外,在文章的篇幅上,左雄的奏议往往以短篇为主,行文简练而意思明了。其奏议类文章中篇幅最长者为《上疏陈事》,仅一千馀字左右;其他诸篇多为两至三百字的短札,篇幅也是比较简短的。这与西汉中后期的刘向、谷永等的长篇奏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透露出东汉中期以后奏议类文章在写作风格上的明显变化,即从长篇转变为追求凝练句义表达,以偶句驱义,在短章之中融汇观点表达,将引典与据史融于其中,使文章体现出简明蕴藉的特点。

除了语言艺术上的变化外,左雄的奏议往往更为注重言之有物,避免空言谀词。左雄深受儒家“以民为本”主张的影响,素有忧国忧民之志,他的奏议类文章往往更多地关注百姓的真实生活,切中时弊。由于其平日的悉心观察和丰厚的史学功底,使其文章不仅见解独到,立论有据,而且旁征博引,很具说服力,他的许多奏议得到其时的朝廷大臣和文人学者的认可。《后汉书·左雄传》称其“时顺帝新立,大臣懈怠,朝多阙政,雄数言事,其辞深切”。虞诩举荐时亦称左雄“实有王臣蹇蹇之节,周公谟成王之风”3。汉顺帝时,外戚梁冀兄弟以及孙程、张防等把控东汉朝政,日益骄横跋扈,弄权坏政,百官敢怒而不敢言,而左雄连上奏议,反对顺帝封孙程、张防为侯,时人称其有“忠臣骨鲠”之风。他的《上封事谏封山阳君及襄邑侯》《复谏》《复上疏谏》三篇,就是针对顺帝欲封孙程、张防为侯这件事而上的谏阻奏议。在《上封事谏封山阳君及襄邑侯》中,左雄以汉安帝时封王圣而导致日食灾异,以海内多饥馑战乱来谏阻汉顺帝封山阳君及襄邑侯。顺帝不听,左雄又上《复谏》曰:

臣伏见诏书顾念阿母旧德宿恩,欲特加显赏。案尚书故事,无乳母爵邑之制,唯先帝时阿母王圣为野王君。圣造生谗贼废立之祸,生为天下所咀嚼,死为海内所欢快。桀、纣贵为天子,而庸仆羞与为比者,以其无义也。夷、齐贱为匹夫,而王侯争与为伍者,以其有德也。今阿母躬蹈约俭,以身率下,群僚蒸庶,莫不向风,而与王圣并同爵号,惧违本操,失其常愿。臣愚以为凡人之心,理不相远,其所不安,古今一也。百姓深惩王圣倾覆之祸,民萌之命,危于累卵,常惧时世复有此类。怵惕之念,未离于心;恐惧之言,未绝乎口。乞如前议,岁以千万给奉阿母,内足以尽恩爱之欢,外可不为吏民所怪。1

在这段文字中,左雄征引故事,反复陈述汉安帝封赠王圣而造成的废立之祸,并以儒家经典中的史事来说明作者之所以提出这个想法的道理。为了缓和汉顺帝对山阳君的偏爱之心,他称扬了山阳君的德行,但同时又提出了进行封赠不妥的两个理由:一是像山阳君这样有德行的人,是不会接受这样的封赠的;二是这种封赠不合儒家的礼法,并征引桀、纣、夷、齐之事,反复提醒顺帝不要重蹈覆辙。这段奏议文字不长,但内容丰富,采用了多种写作方法,既有对人之常情的体察,又提及了前事之镜鉴;既有对情势的分析和利弊的权衡,又有对史事的征引和儒家经典义理的阐述,最后写出了自己的提议。整段文字内容言之有物,议论入情入理,描述简单意赅,文辞考究。故明代焦竑以为,“世称左雄、胡广奏议第一,文举孔明志畅辞美,不独身文所在,抑亦国华系之,故足重也。”2

三、左雄奏议“台阁为式”的内容特色

左雄的奏议涉及的方面是比较多的,但主要内容是针对当时的治理状况,向东汉朝廷建言。如谏封山阳君及襄邑侯,防止宦官、外戚分权;守相长吏久任之制,强化对地方官员的管理;变革察举制度;修太学,崇经术;谏捶扑九卿等等。这些谏议主要是针对当时的朝廷施政提出来的,许多方面得到了其时的朝廷大臣、文人学者以及后世史家的称道。

通过分析《左雄传》中所论及的奏议内容可以发现,左雄的奏议不少是针对选用贤能方面的,包括崇经术、修太学、变革察举和官吏久任制度等。《左雄传》开篇就说到,左雄“安帝时,举孝廉,稍迁冀州刺史。州部多豪族,好请托,雄常闭门不与交通”3。在左雄早期的仕宦经历中,就已经注意到豪族与地方官吏之间的复杂关系,豪族通过请托和私交而影响地方管理,出现了许多贪腐之事。豪族和地方官吏的勾连问题,一直是东汉时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汉光武帝刘秀为了削弱豪族势力,采取使用严刑峻法和整饬吏治等措施,虽然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豪族的势力,但无法实现根治。随着宦官与外戚对东汉政权的轮流把控,朝廷腐败日趋严重,官吏横征暴敛,百姓苦不堪言,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章帝以降,东汉朝廷提出了“禁苛暴、尚宽厚”的治理主张,期望任用“良吏”取代“苛吏”。但苛吏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尚宽厚却成了贪官污吏的保护伞,加上地方豪族势力的重新抬头,许多豪族通过行贿等方式控制地方管理的情况越来越多,致使百姓的利益受到更加严重的侵害。贪官与地方豪族勾结,导致地方吏治问题更加突出。4故而在汉顺帝即位之初,左雄就向汉廷上疏,痛斥不法官吏、守相“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辨为贤能,以理己安民为劣弱,以奉法循理为不化”“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会赦行赂,复见洗涤”5等现象,指出豪族、苛吏对百姓的盘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如果不严加处置,朝廷将会失信于天下,百姓会揭竿而起。所以,左雄在《上疏陈事》的篇首就提出了“宁人”的具体策略,希望通过强化考黜等方式,罢黜和处置贪官苛吏,通过大量选用良吏,以求平息民怨,稳定东汉朝廷的统治。由此,左雄又向汉廷《上言察举孝廉》,期望汉廷变革察举制度:

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1

在以上这段话中,左雄提出选用良吏要从举孝廉开始,并需要明晰相关的规则:

一是限年。左雄认为,选用官员还要进行复试考核和明细惩罚谬举等措施,使察举制度发挥实际的作用,不能形同虚设。从其中的内容看,左雄认为,在选用良吏过程中,首先是要限定选用人员的年龄在四十岁以上,其依据主要来自于《论语·为政》和《礼记·曲礼》的相关经义。当然,也有人认为,左雄此处有曲解儒家经义之嫌,比如袁宏就曾提出异议,他认为,“古者四十而仕,非谓弹冠之会必将是年也,以为可仕之时,在于强盛,故举大限以为民表衷,且颜渊、子奇旷代一有,而欲以斯为格,岂不偏乎。”2但综观前后文义,左雄也只是想借用儒家经典之表述来强化某个时间节点,期望汉廷明晰官吏选用中的标准,做到有章可循,防止随意性。且从这个制度的施行情形来看,并没有一刀切地绝对不允许选用四十以下的人,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人,也是可以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当然,在制度施行之初,为了解决汉廷过去选用官吏中因豪族等的介入而产生的随意性等问题,左雄还是采取了极为严苛的衡量办法,即以颜渊之才作为比较。如他对待徐淑年未及举之事,左雄诘之曰:“昔颜回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谴却郡。3并借此更正和审查之前的请托谬举之事。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当时的地方豪族对官吏选拔的影响,明晰了察举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选出了一批不论门第和关系、有真才实学的人,这些做法对后来隋朝科举制度的出现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是试才。左雄把察举内容限定在考核被选人员的经学和章奏两科上。对于这一点,左雄提出之初就遭到了其他官员的反对,比如胡广就曾提出:“盖选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显用,年乖强仕;终、贾扬声,亦在弱冠。”4胡广反对限定举选年龄,同时认为限定考核内容为经学和章奏二门,有失偏颇。如上文所述,左雄以年齿论人,主要目的不仅是为了察举有规可循,更多是选用一些相对有经历且年富力强之人,并非全部排斥四十岁以下的人员,如“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于是负书来学,云集京师”5。这也说明,虽然年少,但确有才能之人也不会被埋没。至于考核的内容,左雄则有强化儒家经学教化与考核人员实际理事才干之意,这主要是针对东汉中后期豪族干预用人的情况而来的。关于文吏试章奏的规则,《文心雕龙·章表》云:“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6范文澜注云:《胡广传》“广举孝廉,既到京师,试以章奏,安帝以广为天下第一。”7据此传,则安帝时孝廉亦试章奏。《续汉·百官志》太尉《注补》引应劭《汉官仪》曰:“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自今以后,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令,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1据此可知汉初察举,已试章奏也。2从以上来看,测试章奏,在汉代选人制度中是有长时间的渊源的。到了北宋时期,王安石就曾对以此两门为主要考核内容加以称赏,并作注解:

必欲得人,称职不失,士不谬举,宜如汉左雄所议,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为得矣。所谓文吏者,不徒苟尚文辞而已,必也通古今习礼法,天文人事政教更张,然后施之职事,则以详平政体,有大议论,使以古今参之是也。所谓诸生者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必也习典礼,明制度,臣主威仪,时政沿袭,然后施之职事,责以缘饰治道。3

王安石在这段评价中认为,在施行治理中,首要的是选人,选用之人要能称其职,因此选人不是随随便便的事,要做到不谬举。尤其是选用文吏,不能只看其文辞的优劣,更重要的是看其是否能通古今、知礼法,知道“天文人事政教”方面的变化,然后才可以委以职事。以王安石对左雄的评价来看,他们都主张选用官吏不能只看文章句读,要看其是否具有处理实际事务的才干。正是由于左雄的这些提议,曾一度出现了“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迄于永憙,察选清平,多得其人”4的效果。

综上所述,一方面,在创作风格上,左雄的奏议被刘勰称为东汉中期之“杰笔”,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奏议的写作风尚。在其奏议中,左雄主张文章不仅要做到见解独到,立论有据,通晓古今,旁征博引,还要做到言之有物,语言简练,切于实用,具有说服力。他的许多奏议得到其时的朝廷大臣和文人学者的认可。另一方面,在内容特色上,左雄的奏议更多地谈及了东汉时期的官吏选用,主要体现在变革选用制度,强化考试、考核、罢黜等方面,而这些举措都体现出左雄在奏议中期望强化对官吏实际能力进行评判的理念。历代史评家对左雄的主张多有称道,如《后汉书·左雄传》云:“雄作纳言,古之八元。”5又如沈约在《为褚炫让吏部尚书表》中云:“东西两汉,左雄孤绝于前,南北二晋,山涛莫嗣于后。”6因此,虽然左雄奏议的内容还涉及其它诸多方面,但“台阁为式”仍是其主要特点。左雄的奏议作为东汉奏议类文章的典型代表,对于研究其时及此后历代的同类文章创作,有着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Discussion on "Zuo Xiong Zou Yi, Tai Ge Wei Shi"

Abstract:Liu Xie commented in Wen Xin Diao Long  that " Zuo Xiong Zou Yi, Tai Ge Wei Shi " and expounde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status of Zuo Xiong 's memorial articles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This is the essence of expression based on combing the context of the ancient memorial style from generation to development. As a typic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memorial articles in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Zuo Xiong 's memorial articles have important reference value for studying the creation of similar articles at that time and thereafter.

Key words:the Eastern Han Dynasty;Zuo Xiong;ZouYi;Taige-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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