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德?钟玉成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勇于创新突破,探索规范设摊经营管理的方法路径。
“摊规点”是指,疏堵结合治理无证无照流动摊贩,引摊入点、规范管理、有序经营,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活便利而设置的摊贩规范经营点。2019年1月,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厦门市加强流动摊贩治理。2019年4月,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岛内无照流动摊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9年12月,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印发《厦门市流动摊贩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包括总体目标、实施步骤、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明确提出“坚持严格执法整治与设摊入点引导相结合”,推进“摊规点”设置等多种手段疏导,将“摊规点”设置作为流动摊贩治理的手段之一。2022年8月,市城管办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优化提升,印发《厦门市“摊规点”设置与管理工作指南》,对全市“摊规点”设置与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截至目前,全市设置“摊规点”138个,可提供约3600个摊位,为近5000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工作岗位。2023年12月,针对在建工地不具备开设食堂、无法提供场内用餐点、周边不具备用餐保障条件的情况,为满足工人在建工地外摆摊就餐的客观需求,厦门市印发《厦门市在建工地工人临时用餐摊点设置指南(试行)》,体现城市管理的温度。
市委、市政府对流动摊贩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发挥“大城管”机制统筹协调作用,把规范外摆经营活动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让城市既有“烟火气”、又有“高颜值”。市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协调解决跨系统、跨部门、跨行业和部门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市城管办发挥高位统筹协调作用,聚焦服务民生,深入调查研究,从流动摊贩治理、沿街店面跨店经营、建筑工人用餐摊点、大型商超(综合体)商业外摆等问题入手,多次调研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症结,根据不同需求研究对策。同时,以“大城管”支撑“小网格”,向社区末端延伸。通过社区周工作例会、月工作部署、物业联席会及网格管理工作大会等形式,收集问题项目,通过“城管+”联动执法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看得见但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城管+街道”,持续开展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理流动摊贩违法占道经营;“城管+环保”,持续开展餐饮油烟和流动摊贩烧烤专项整治,还市民一个清新的环境;“城管+教育”,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清理和环境秩序治理,为青少年提供“护学”保障。2022年以来,在全市大力开展“摊规点”综合整治,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对“摊规点”外流动摊贩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防止摊贩占道问题回潮。
着力完善规范标准。对“摊规点”设置,出台《厦门市“摊规点”设置与管理工作指南》,按照“三低”有序入驻(准入低门槛、经营低成本、环境低影响),“三定”有序经营(精准定区域、科学定业态、合理定时段),“三重”有序规范(引导摊贩重自律、加强管理重服务、规范机制重监管)的工作原则推进。采取空闲区域改造、对零散地域规整等措施,结合民生需求因地制宜规划“摊规点”,并与附近商圈、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形成互补。采取“五定”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定清单,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清单;定措施,制定5项针对性分类处置措施;定规范,制定设置与管理指南;定机制,运用督导协调、考评等机制,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定场景,运用平台系统模块提升精细管理。对沿街店面适当跨店经营,出台《厦门市沿街店面适当跨店经营管理实施导则》,设置5项规范流程,明确7项经营要求,建立3项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精细管理。按照“出店有度、管理有为、监督有序”的原则,划设禁设区、限设区、宜设区,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建立六方——城管办、街(镇)、职能部门、物业业主、经营者、市民群众——共管责任制,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落实。对建筑工人用餐摊点设置,制定《厦门市在建工地工人用餐临时摊规点设置指引(试行)》,主要针对在建工地不具备开设食堂、无法提供场内用餐点、周边不具备用餐保障条件的情况,允许在指定场所和时间设置临时摊点保障工人用餐。目前,已在全市在建工地设置工人临时用餐摊点60余处。对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开展商业外摆活动,规范报备、审批、监管流程,按照“一店一案”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允许利用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合理使用公共空间开展商事活动,全市38个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已经试点开展外摆活动。
大力推动区、街(镇)、社区和责任网格四级体系建设,全市设置网格4513个,执法人员结合“城管进社区”,开展常态巡查,利用“城市网格App”及时上报问题、派单整改、核查督办。同时,运用大数据、物联网、AI智能识别等技术,提升临时占道经营管理效益。完善数据信息,依托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将“摊规点”、允许跨店经营街区、临时用餐摊点的要素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门前三包”监管系统,实现10.5万个责任主体“一店一档”,综合信息可视化“一图通览”。上线使用“摊规点”管理系统,实现“摊规点”、摊位商户的信息化管理。快捷“网上通办”,完成业务流程、工作机制的数字化构建,简便“摊规点”和跨店经营等的申请、审批、监管、退出流程,实现事务性工作全程线上办理。打造智能监管,市民可通过“i厦门”、“厦门城市网格”App、市政管家小程序等渠道一键联通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举报流动摊贩、违法占道经营问题,实现“零距离”参与整治;接入“雪亮工程”20万路视频资源,运用街面秩序视频巡检系统,通过视频轮巡、信息采集车路巡,智能识别垃圾落地、超范围占道、超时经营、流动摊贩等常见违法类型,自动派发处置。升级配套设施,创新推出集垃圾分类、油烟净化、车载视频监控、油污水分离、太阳能发电节能夜景和车体城市主题风景于一体的新型摊车,强化规范文明经营,降低油污、垃圾、噪音等对市容的影响。
坚持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发动群众,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多元治理模式。加强横向协同,优化“大城管”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市场、商务等13个部门做好日常政策服务,建立定期会商、检查督察、考核通报和信息共享等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城管委办、职能部门、街(镇)、物业业主、市民群众、经营商户六方共管机制,实现由城管部门“单一执法”到联合监管多元服务的转变。强化纵向贯通,层层压实市、区、街(镇)、社区、网格的责任。各街(镇)组织“摊规点”经营人员开展“履行社会责任、真情回报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利用经营间隙清洁主次干道、街区环境卫生。社区网格员结合常态巡查,及时劝导纠正违规行为,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刊等加大政策宣传,面对面向群众、商家宣讲答疑,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发动自管自治,大力倡导经营主体自律自治,构建自我管理、自我促进、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提升服务品质,履行责任义务。思明区筼筜街道“酒吧一条街”的商家自发拟定《官任街酒吧商家跨店经营(外摆)管理公约》,列出“不得进行摇骰子、划拳,不得设置音响、投影”等行为约定,还自发组建“巡逻”群,负责监督夜间噪声超标等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经营环境,共建共治文明街区。
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和规范管理,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成效。“摊规点”使灵活就业人员有了固定的经营场所,可以安心经营,经济收入也得到提高;允许近2万家沿街店家适当跨店经营,提升了商家经营效益预期,为稳定、增加就业岗位加添底气。通过帮助部分弱势群体解决生存生计需求,为沿街商户纾困解难,也为市民生活提供了方便,在缓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具体落实中央、省市“六稳”“六保”相关要求的生动实践。
“摊规点”和跨店经营丰富了夜市经济、特色经济、小店经济等多种业态,吸引了人气,经营外摆提高了商品与顾客的“见面率”,促进了消费。同时,“摊规点”和跨店沿街店家主要分布在出门“最先一公里”、回家“最后一公里”,最贴身近邻,具有快速适配消费需求的灵活性,满足了市民群众便利性、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促进消费意愿转化为实际消费,既带动消费活力也提振经营信心。
随着“摊规点”和适当跨店经营机制陆续落地、规范运行,管理标准从粗放到精细,卫生从不脏到整洁,摊车从“简拼”到“精装”,无序占道经营变少了,环境卫生变好了,街区道路变通畅了。比如,在思明区筼筜湖咖啡一条街、湖里区BRT县后站摊规点等一批典型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点位打造成为城市亮丽风景线。实现了城市品质的进一步提升,更显城市包容性、多元化,既化解了城管执法部门与摊贩商家之间的管理执法矛盾,又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借鉴。
通过创新“摊规点”等工作机制,方便了群众生活、得到了店家商户认可、改善了市容面貌、提升了城市“烟火气”,实现了多方共赢,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各级各部门的肯定,规范摆摊设点经营活动的经验被住建部和福建省住建厅转发推广,允许适当跨店经营相关经验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近200家媒体刊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厦门市将始终以民生需求为牵引,坚持“三个结合”推动“摊规点”建设。
一是坚持有限开禁与合理限制相结合,更加科学合理设置流动摊贩管理区域,根据市民生活需求和市容管理需要,参照适当跨店经营管理模式,对“摊规点”的设置和管理予以分类设置和限时管控。
二是坚持精准管理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建立流动摊贩信息沟通和社区联动机制,推动政策资源、服务资源、人力资源、社会慈善资源等在基层融合。区分对象,分类施策,对需要兜底保障的弱势群体,畅通社会救助和急难情况报告渠道,纳入民政保障。对有摆摊需求的,引导纳入“摊规点”规范管理。市、区城管办在市容管理中突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在“摊规点”设置中规定一定比例(暂定10%)的“爱心摊规点”专供残障群体、低保人员使用,开通申请绿色通道,并酌情减免、优惠摊位管理费用。
三是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完善流动摊贩执法应对处置机制,由市城管办牵头食药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流动摊贩开展常态化、持续性的集中整治。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对特殊情况、对象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陈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