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

2024-07-05 00:32陈家佳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4年3期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法治实践、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时代问题,指引我国法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从全面依法治国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战略部署、实现路径、保障力量等方面都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体现了当代中国法治理论创新的强大生命力,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宝贵财富,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

中图分类号:D920.0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4.03.005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伟大实践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创新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其原创性贡献在于首次提出并系统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战略部署、实现路径、保障力量等十一个方面的重大时代课题,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发展作出了原创性贡献,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性飞跃,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里程碑,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与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回望过去,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把依法治国确定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1]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立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全局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大任务。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2]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则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独立的篇章体例进行阐述,强调其重要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有效应对错综复杂、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矛盾的时代要求。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内政、外交、国防、经济等各方面面临的风险和需要肩负的任务前所未有。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法治具有“国之重器”的威力,坚定不移地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彰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有利于更好应对重大危险、克服重大挑战、预防重大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前景更加渴望,在人身权、人格权、信息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等方面的权利意识逐步加强。党和国家厉行法治不仅要做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而且还要重点解决司法不公、监督不力、保障不均等方面的“老难题”。[3]在新征程上,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指出:“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这充分彰显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地位,是立足国情作出的正确战略决策。

●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包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而全面依法治国在其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的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法治保障。在新的发展阶段,党领导人民进行奋斗的目标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一个现代化强国必然是一个法治强国。一个国家要想走向现代化,必然要走向法治化,用法治为国家前进和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性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协同剂和粘合剂,为深化改革不断助力。在新征程阶段,全面深化改革有了更为系统、整体的新要求。纵观当今世界发展史,总是改革先行,立法为适应其发展而紧随其后。因而,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总是相辅相成。对于改革转型过程中所不适用的法律规定,不能恪守教条,而是要从实践出发不断完善法治机制改革。[4]只有法治和改革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让全面深化改革的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完善法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发展进步的时代选择,要想在“全面”上无缝隙、“从严”上铆足劲、“治党”上常态化,必须依靠法治力量予以推进。因此,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辩证统一,廓清“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做到四个“有机统一”:一是要维护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性统一;二是要把握国家法律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性统一;三是要发挥国家法律与党的政策的互补性统一;四是要结合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的紧密性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中国法治新格局。

●全面依法治国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包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贯穿其各个领域,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保障力量,发挥着重大作用。

在经济建设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由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5]法治作为上层建筑,必然要为其经济基础服务。从我国具体情况而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就是构建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法治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保护各类产权、维护市场资源合理配置的法治化要求愈发强烈。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发挥法治巨大优势,才能更好地去维护市场规则公平,提高经济效率,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政治建设上,政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政治的反映和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通过法律的实施维护人民利益,保障全体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党领导人民在法治建设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无不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在文化建设上,文化是经济和政治的体现。中华法系凝练着民族特色、民族精神、民族智慧,在不断汲取中积极创新,在包容开放中源远流长。使得其在世界法治史上独树一帜,提供了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宝贵文化滋养。立足当下,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是首个专门部署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中央文件。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善用法律制度的“刚”,活用法治文化的“柔”,刚柔相济,相互结合,使得中华法系变得更有厚度、更有深度、更富活力。

在社会建设上,建设信仰法治、守法诚信、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律这一制度体系。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总体目标包括“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在社会建设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规范,加强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打通法治建设牵系人民的“最后一公里”。

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使用最严格的法律措施规制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违法行为。例如,实施严厉的损害赔偿制度,坚持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相协调,以及源头保护制度等方式,为建设绿水青山保驾护航。[6]同时,在目标上,全面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和生态文明建设致力于民生福祉的目标是不谋而合的,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法治建设理念深入人心,才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两个结合”视域下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价值贡献

英国科学家齐曼认为,所谓“原创性”,就是给人类知识宝库“添新砖”“加新瓦”,如提出新科学问题、探索新研究方法、获得新数据、提出新理论新解释,或者是以上的组合。要想明确原创性价值贡献的判断标准,首先要明确原创性价值的标准应当是一种从无到有的理论,是前人没有提出的新理论、新命题、新范畴,或者是一种在旧理论的躯壳里推陈出新,创造的新表述、新概括。其次,思想的原创性同样体现在对既有理论的不断发展上。最后,原创性价值经得起时间考验,符合时代发展的科学规律。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同当代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一系列原创性贡献。实践是理论之源,伟大的思想理论应当立足于实践发展。我国的实践基础是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时代发展的新内涵赋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原创性动力。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来观察、分析、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真正契合中国法治实践需求的法治理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第二个结合”,对中华法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做出了原创性贡献。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拥有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孕育造就了独一无二的中华法律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了中华法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对中华民族的智慧进行了创造性转化,例如:坚持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维护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推崇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贯彻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彰显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坚持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在绵延的历史长河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于中华文化土壤,结合时代发展实现了创造性转化,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精神时代精神的精华。

习近平法治思想回答了新时代如何实行、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聚焦中国具体实践,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十一个坚持”,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顶层设计。紧扣时代发展的旋律,面对世界、面对国家、面对人民解答了新时代赶考之路该如何落脚、如何实施。[7]回顾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从2012年至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正式发布一起规划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路线图,标示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时间线,为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行动纲领和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划分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两个重要时间段”,即2020年到2035年;2035年到2050年。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则要牢牢聚焦第一阶段的基础建设,到2035年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三、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

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政治方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中国人民取得法治建设的伟大胜利。[8]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矢志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为党统筹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思想遵循。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性飞跃。坚持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立场。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也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权利为本位的根本法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出发点是保障全体人民的根本权利和利益,法律制定的每一个节点都是为了更好地为全体人民保驾护航。忘记人民、脱离人民的法治注定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坚持立法以人民权益为落脚点、执法以人民便利为出发点、司法以实现公正为价值点、守法以全体人民自觉为立足点,才能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历史维度上看,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不是照搬西方的法治模式,也不是闭门造车、固步自封,而是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以兼容并蓄的态度不断与时俱进,实践创新出符合中国特色、中国国情、中国实际的法治道路。[9]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发展道路在于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核心在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根本在于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关键在于始终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人民之问、国家之问、时代之问。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实现路径

一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是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发展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就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该维护宪法的最高尊严和权威。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遵循。

二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首先,法治是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衡量标准之一。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10]只有将法治贯穿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规范作用,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次,一套成熟完善的法治体系能够帮助我们虑之于未有,坚持灵活运用法治手段应对重大挑战、克服重大危险、解决重大矛盾。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就是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才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抓手,它是一个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地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就是要在法治实践上不断探索,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我国的良法善治保驾护航。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不在于制定了多少数量的法律,而在于有多少法律在有效地实施。要做到依法立法、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环节协调运行,才能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旨在建立全过程覆盖的监督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自由裁量的制约和监督力度,加强对司法机关的责任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指从各个方面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包含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思想保障、文化保障、组织和人才保障等方面。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就是要健全完善党内法规,保障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二者的配套统一和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四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共同推进的要求表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的法治建设工程和整体。依法治国是指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是针对党的建设和执政方式而言。依法行政是就政府自身建设而言,要有法可依,即“法无授权不可为”。三者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而一体建设则强调三者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实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做到依法执政,政府能坚持依法行政,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是重要任务和主体工程,而法治社会则作为法治建设的沃土,不断浇灌着全民普法、全民守法的法律之花。

五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而“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如何科学立法是法治建设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起点。所谓科学,主要体现在尊重客观规律和反映人民主张的辩证统一上,强调多个领域立法工作协调的重要性,使得制定出来的法律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严格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是政府和人民联系的关键纽带。对待执法中的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做到零容忍,加强政府执法监督体制建设,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11]公正司法是法治的灵魂,也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杜绝司法人员在处理司法案件时的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决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全民守法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任何人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法治建设不仅要解决人民所需,还要不断完善法治基层建设,为我国良法善治助力。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保障力量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要想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就要坚定不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首先,在复杂国际局势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学会统筹运用国内法和国外法,抓紧国内法律与域外法律的贯通适用,提高涉外工作的法治水平。其次,要加速建设一支精通国内法律和涉外法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和国际治理方案领域提供人才储备支撑。最后,要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国际法建设,打破西方话语权垄断僵局,让世界都听到中国的大国之声、看到中国的大国之智,提高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各个环节都离不开高质量的法治工作队伍。首先,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2]坚守政治定力,维护理想信念的纯洁性,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害,做到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良知。其次,强化法律专业技能和专业法律素养的教育工作,培养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法治工作队伍。最后,要加强“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建设。以德为本,以法铸魂,厚植高校法治人才培养的土壤,坚持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的相互融合,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只有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强大的储备人才保障,才能使得我们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贯彻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组织者,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方向和成效。一些领导干部尸位素餐、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的行为会使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受到严重的损害。因此,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重范: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如此,才能实现“其身正,不令而行”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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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家佳,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责任编辑 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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