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娟
[摘 要]本文探讨了高校音乐教育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分析了现存的问题,如民族音乐与文化素养教育的对接问题,民族文化符号在教学创新中的应用研究欠缺,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模式待优化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推进音乐课程与民族文化素养教育融合,引入民族文化符号学改革教学方法,多样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以及构建系统化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才培养体系的解决方案。高校音乐教育需在理论与实践、传承与创新之间找到平衡,以更好地服务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高校音乐教育;民族文化传承;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24)06-0059-03
随着我国民族文化的复兴,高等教育在文化传承中的责任愈加凸显。高校音乐教育作为传承和发扬优秀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弘扬民族文化的重任。但是,目前高校音乐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的有效融合仍面临诸多制约与不足。为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需要从音乐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改革、实习基地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系统推进高校音乐教育与民族文化有机融合、共同发展。
一、高校音乐教育中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性
面向民族文化传承,高等音乐教育发挥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高校音乐教育具有系统性和连续性。完整的音乐教育体系涵盖基础理论、表演技能、创作手法等诸多方面,能对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全面系统的继承和发展。例如,云南艺术学院民族音乐学院通过完整的课程设置和严谨的教学体系,实现了对本土民族音乐的整体性传承,其中如“彝族音乐文化”等专业基础课对民族文化内涵的解析尤其深入。第二,高校音乐教育中长期积累的丰富表演技能与创作经验,能更好地体现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与时代价值。中央民族大学民族音乐系的多位教师在民族乐器演奏技巧、民族声乐表演以及民族乐曲创作方面具有卓越造诣,表演和录音的作品反映了民族音乐文化在当代的发展与创新,其中王光荣教授的作品《山魂》就是民族风格与现代手法完美融合的典范。第三,高校音乐教育界与文化演艺界的广泛合作交流,能打通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育人渠道,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创新的高度统一。例如,中央民族大学与多个民族表演团体的合作机制,为培养复合型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才提供了重要平台和契机。总之,高等音乐教育在民族文化传承大业中担负着独特而关键的责任,其教学和创作实践推动着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与创新。
二、高校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传承融合发展现存问题剖析
(一)民族音乐与文化素养教育有效对接问题
当前,高校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传承与推广工作还存在民族音乐与文化素养教育没有有效对接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一是民族音乐教育过于侧重技能训练,而相对忽视对本民族文化内涵的解析。许多高校的民族声乐、民族器乐教学注重演奏技巧的训练,而很少涉及作品所反映的民族历史文化背景以及音乐符号所承载的文化意义,使学生对作品所反映的民族文化主题和民族精神缺乏深入理解。二是现有音乐课程的民族文化元素不足。许多音乐教学课程过分强调西方音乐理论体系,对融入民族文化元素的课程设置和内容开发不够重视。三是缺乏统筹民族文化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的机制。音乐院系之间、艺术类院系之间以及与相关人文社科院系之间缺乏在民族文化教育上的交流合作,使音乐教育脱离本民族文化语境进行。这些问题制约了高校音乐教育与民族文化内涵的有机统一,影响其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实效性。
(二)民族文化符号运用于音乐教学创新的研究有待加强
在当前的高校音乐教育领域,对民族文化符号在教学创新中应用的研究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尚未充分构建起一套完善的以民族文化符号为驱动的教学改革与研究体系。首先,在系统性探究民族文化符号如何融入音乐教学及其所蕴含的应用价值方面存在不足。例如,藏族音乐中独特的“玛”音阶反映了其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图腾崇拜象征,但在现行音乐教学理论与实践中,并未得到充分关注和深度挖掘,很少有研究从文化符号学的角度分析这一音乐元素如何生动地反映出藏族人民的生活哲学与信仰内涵,以及如何有效将其运用到提升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认知与认同感的教学情境中。其次,针对民族文化符号解析音乐作品内在意义的方法论构建有待完善。目前较多的研究仍然主要依赖于西方音乐分析框架,而相对忽视了如何开发和利用适应于民族音乐特性的声音象征及音乐结构分析方法,而这些方法对于揭示民族音乐中深邃的文化底蕴至关重要。最后,在打造将民族文化符号作为核心要素来创新教学模式的成功范例方面尚显不足。当前高校音乐教学实践中的案例并不多见,尤其是在设计启发学生主动参与、深入体验并理解民族文化内涵的教学策略时,鲜有借助分析民族音乐文化符号进行教学创新的典型实例。因此,可以说该领域的教学法革新研究仍处于待开发和完善的状态。
(三)民族音乐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模式有待优化
在高校民族音乐教育的实习基地构建与管理模式上,存在着一定的集中化和单一性的弊端。当前,许多院校倾向于依托校内资源尤其是本校民族音乐学院或关联艺术团体来搭建实习平台,这一做法虽确保了实习活动的基本实施,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实习教学内容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未能实现紧密衔接。例如,学生的实践学习多局限于导师指导下的音乐工作室环境或参与校内演出团队的活动,这种过度依赖校园内部封闭式资源的现象,不利于充分培养出适应社会文化发展动态、具备民族文化传承能力的专业人才。同时,必须注意到现行实习基地建设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方面尚存优化空间。尽管一些学校已经建立了初步成型的实习基地,但在诸如人员互派交流、课程内容共建、教学质量监测等关键环节的合作深度仍有待提升。此外,部分实习基地在硬件设施升级、师资力量扩充等方面也面临持续改进的需求,以确保实习基地不仅成为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还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育高素质民族音乐专业人才的重要平台。
(四)高校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才培养体系亟待完善
高校在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才的培养过程中,面临着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方面,在音乐类专业的教育中,技能训练占据主导地位,而对作品所承载的民族文化意蕴的教学往往较为薄弱。例如,即使在中央音乐学院这样的高等学府,民乐教学也可能会忽视对乐曲背后深藏的民族生活故事、文化象征符号等深层次内容的解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全面理解和把握民族音乐文化本质的能力,也不利于实现对民族音乐的立体化传承。另一方面,民族学相关专业在融合音乐文化研究方面也存不足。部分民族学系科的课程结构设置并未将音乐人类学、音乐考古学等内容与核心的民族学理论和民族历史课程充分整合,难以满足系统研究音乐文化所需的跨学科支持。此外,不论音乐类还是民族学类专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实践环节与社会需求契合度不高,学生的实践活动缺乏实战性和针对性,影响到培养具备实际应用能力的音乐文化传承人才的目标达成。因此,构建一套科学完整、融合理论与实践、对接社会需求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才培养体系,是当前高等教育领域亟待探索和完善的重要任务之一。
三、高校音乐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的融合发展路径
(一)推进音乐课程与民族文化素养教育的融合
为更好地解决当前高校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与文化素养教育脱节的问题,需要在课程设置与教学过程中推进两者的有效融合。具体而言,高校音乐专业可以设置系列民族音乐赏析课程,通过解析作品创作背景、音乐形式演变、民族文化内涵符号等方面内容,加强学生的文化启蒙教育,这种音乐赏析课既不同于简单的音乐史学习,也有别于单纯的技能训练,而是立足作品,展开深层文化解读。
此外,音乐教学过程中也可以运用更多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在技能训练中渗透文化元素。这需要音乐教师自身具备一定的民族学知识和跨学科视野。在这方面,学校可以举办音乐教师的文化素养提升培训,提高教师运用民族文化符号解析教学的能力,也可以与民族学院系开展联合教研。如果条件允许,音乐院系还可以聘请民族学界教师开设相关通识课程,这都能推进音乐专业课程与民族文化内涵的深度融合。
(二)民族文化符号学引入音乐教学方法改革
为有效解决高校音乐教育研究中没有形成运用民族文化符号进行教学创新的问题,需要在教学方法改革中大力引入民族文化符号学的视角和研究成果。第一,可以设立系列课题研究民族音乐文化符号的教学应用价值。这既包括解析传统音乐形式中独特音序、节奏结构蕴含的符号意义,也可以探讨数字音乐技术对民族语言、民歌等声音符号的再创造。例如,上海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系的一个课题组,运用声学分析软件描绘维吾尔族民歌中微妙的音高变化曲线,将其可视化呈现,以唤起学生对音乐符号背后民族文化意蕴的联想,成效显著。第二,可以编撰系列案例,记录运用民族音乐文化符号解析作品内涵的教学实践。这包括采集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可以组织教师开展试点。比如,北京大学音乐学院民族音乐教研组发挥学科融合优势,邀请相关领域教师参与案例撰写。然后汇编优质案例,制成教学方法手册,在全国音乐院系之间分享推广。第三,学校还应加大这一领域的人才培养支持。如在音乐学博士点中增设有关模块,面向本科生设置相关通识课等,这既能壮大教学研究力量,也能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如果条件允许,学校还可设立系列奖励措施,鼓励教师开展民族音乐文化符号运用于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与研究。
(三)多样化高校民族音乐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
为有效应对当前高校民族音乐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单一、脱离社会需求的问题,需要推进建设管理模式的多元化改革。首先,高校可打造校内外结合的实习基地网络。除了维持原有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学校可主动拓展外部资源,与文化演艺机构、传媒企业签署实习基地协议,向学生提供多样化实习岗位。例如,大学可与电影公司合作成立虚拟数字音乐设计实习基地,使有潜质的学生接触前沿领域。与此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基地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其次,实习基地可拓展内容,涵盖文化传承的多个层面。现有实习基地可推出系列公开讲座、展览、民族音乐会等文化传播模块;也可以设置音乐产业运营、文化艺术管理等岗位,拓展实习范围。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自主承担地方音乐文化调查项目,让学生走进不同地域,了解当代民族音乐发展,并收集记录优秀样本。最后,学校应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战略合作,共建产、学、研、用融合的人才培养基地。这既可依托校企共建民族音乐学院、研究院,也可以与文化公司、新媒体公司合作成立实验班,提供导师、场地、设备等资源支撑。这种产学深度协同,可有效补充高校实习基地建设的不足,也能使人才培养方案对接社会需求。
(四)构建系统化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才培养体系
为有效应对当前高校在培养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才过程中存在的体系不完善问题,需要从以下三个层面构建系统化的解决路径。第一,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有机贯通。音乐类、民族学类相关专业应增加民族音乐文化相关课程的学分比例,并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加强对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民族文化内涵的阐释。例如,大学可推出由音乐学院、民族学院联合开设的“民族音乐文化研究”通识课程,邀请双方专家合作授课,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效对接。第二,建立科研创新与文化传播应用的螺旋式培养机制。在本科阶段启蒙文化内涵,研究生阶段拓展跨学科视野,并建立系列应用型课题,培养学生的文化传播和产业化能力。博士阶段则侧重原创性研究。例如,大学可设立具体课题,要求研究生运用数字技术研发民族音乐文化产品并实现市场化。第三,完善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音乐类院系、民族学院系要与文化企业、新媒体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建研究院和实验班,提供导师、场地、产业资源等全面支持学生实践创新。学校还可设置系列奖励措施,增加教师队伍中应用型人才的比例。
结 语
高校音乐教育作为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音乐文化的主要平台,在新时代挑起了传承民族文化的重任。要推动音乐教育在文化传承中发挥应有作用,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在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法、拓展实习基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着力,构建系统化、多样化、开放式的教育体系,以提高音乐教育服务民族文化建设的质量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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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津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