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唐朝书法以“楷体”为主,重视书法的法度,而宋朝的书法审美则转变为“尚意”,成为书法家追求书法之“乐”的载体。宋人书论中所展现的,无论是欧阳修的“静中之乐”、蔡襄的“神气为佳”、苏轼的“意造无法”,还是米芾的“随意自然”,都是宋人对唐人书论“尚法”的反拨,也是宋人体会到了书法对于人内心修养的自然功用和“适意”的审美体验。
关键词:唐宋;法度;尚意;审美
基金项目:本文系辽宁省社科青年项目“‘韵范畴体系的研究”(L20CZW001)研究成果。
在书法史上,清代书法家梁巘在《评书帖》中曾评说过唐宋书法不同的审美风尚:“唐人尚法,宋人尚意。”[1]唐宋在书法上表现出不同的审美风尚,这并不是凭空而出的观点,而是与其所处的社会政策导向密切相关,且在书法家的理论著作中有具体的表述。
一、唐代书论中的唐楷“法”度
唐代选取官员的四项标准分别是:身、言、书、判①。其中“书”便是指书法,它是唐代科举的重要考核标准之一。“书”的具体所指,则是《新唐书》中所记载的“楷法遒美”[2]。也就是说,唐代官员铨选的书法标准是楷体字,并且书法要“遒美”。“遒”就是强健、有力,也就是字体线条要有力度;“美”指的是形式上要具有美感。这就不仅讲求“书”,还要有一定的“法”度,使字体美观。因此,在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文人,必会为了符合科举的要求,而注重书法的法度,从而以遒劲优美的楷体书法为自己的仕途铺平道路。在这样的选官政策导向下,围绕“楷体”而建立的法度书论大量涌现。
从初唐时期书坛领袖欧阳询的书论就可看出其“重法”的倾向,其书论著述《八诀》强调了最基本的八种楷书点画写法。《三十六法》讲求点画的分布结体,像排迭、避就、顶戴、穿插等,追求字体结构的灵动和力的平衡,《用笔论》强调用笔的方法即紧握低捏,行笔的方式要快行快拽,这些都是用笔书写之“法”。欧阳询为其子欧阳通学习书法而作的《传授诀》更是将书法的创作心态法度化:
每秉笔,必在圆正,气力纵横重轻,凝神静虑,当审字势,四面停匀,八边俱备,长短合度,粗细折中,心眼准程,疏密欹正。最不可忙,忙则失势。次不可缓,缓则骨痴。又不可瘦,瘦则形枯。复不可肥,肥则质浊。详细缓临,自然备体。此字学要妙处。贞观六年七月十二日,询书付善奴。[3]
欧阳询嘱咐其子,书写一定要精神专注、思虑平静的状态下,再观审字所蕴含的势能,心态与眼观都要符合一定标准的程式化,这样字才能够书写得疏密恰切,正斜适当。在书写的过程中心意不可匆忙,否则就会失去对笔力的控制,使字失去了势能。行笔又不可缓慢,缓慢则会失去刚健的骨力。最后欧阳询指出以上就是学习书法最紧要和神妙之处。可以看出,欧阳询不仅将字的有形层面——用笔和点画分布进行了“法化”,而且将无形层面——书法的创作心态进行了程式化的表达,建立了一定的“法度”。
中唐时期的张怀瓘其《书议》和《书断》主要从书法史的角度记录了古今书体及书法家,述其源流、定其品第,并建立了“书道之不朽”的书法地位。而《论用笔十法》则详细介绍了书法技巧的章法、字法和笔法:
凡攻书之门,有十二种隐笔法,即是迟笔、疾笔、逆笔、顺笔、涩笔、倒笔、转笔、涡笔、提笔、啄笔、罨笔、赲笔。并用笔生死之法,在于幽隐。迟笔法在于疾,疾笔法在于迟,逆入倒出,取势加攻,诊候调停,偏宜寂静。其于得妙,须在功深,草草求玄,终难得也。[4]
学习书法的门径,有12种不会显露出来的隐藏笔法,而用笔的关键之处,在于一些幽深隐匿的方法。迟笔不是指行笔速度慢,而是线条的钝感和力度,行笔恰要快一些,否则就会慢而无气;而疾笔并非速度快,主要是显示线条的流畅度,行笔恰要迟缓一些,太快有可能断势,所以运笔应当不疾不徐。入笔要逆锋,收笔要回锋。为加强字的气势,必须像治病一样仔细诊断,心态上要心寂气静。如果要得到书法之妙,必须下苦功练习,急功近利是很难深入书法精髓的。这里张怀瓘也将书法创作法度化了,并且强调深入书法精髓是以书写的练习功夫为前提的,他将幽隐不见的心法转化为可学可拟的笔法,成为后世学书之人可以把握的标准与法度。
晚唐时期的柳公权在颜真卿的颜楷基础上创立了自己的柳体楷书。苏轼云:“柳少师书本出于颜,而能自出新意。”两人的书法理论传世不多,颜真卿有《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以自己与张旭的对答,对萧衍的《观钟繇书法十二意》的“笔法”进行了发展和详细阐说,并论及执笔之法和字的位置安排:
余罢秩醴泉,特诣京洛,访金吾长史张公,请师笔法。长史于时在裴儆宅憩止,有群众师张公求笔法,或存得者,皆曰神妙……予遂铭谢,再拜竣巡而退。自此得攻墨之术。于兹七载,真草自知可成矣。平、直、均、密、锋、力、转、次、补、损、巧、称,为十二意。天宝五年丙成九月颜真卿述。[5]
颜真卿拜访张旭,为求得张旭传授笔法要诀,在裴儆宅中跟随张旭学了一个多月,才得闻笔法的要义,其中“平、直、锋、转”为笔画要点,“均、密、补、损”为经营结构,“力、 次”为用笔的力度与速度,“巧、称”为构思结体和章法安排。颜真卿自此得到了攻习笔墨之术,从此历时七年,楷书、草书自知可达一番成就。
而柳公权则提出了“心正则笔直”的书论,《旧唐书》中则记载:
穆宗即位。入奏事,帝召见,谓公权曰:“我于佛寺见卿笔迹,思之久矣。”即日拜右拾遗,充翰林侍书学士,迁右补阙司封员外郎。穆宗政僻,尝问公权:“笔何尽善?”对曰:“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上改容,知其笔谏也。[6]
唐穆宗因为在佛寺看到了柳公权的书法,当日便将柳公权封为右拾遗,充任翰林侍书学士,后又升为右补阙、司封员外郎。穆宗也曾问柳公权,书法用笔如何才能达到最好状态而臻于完善。柳公权则认为,心为用笔之法,心正才能笔正。柳公权将用笔的善,转化为心的善,而心善则在于心正。从柳公权的“心正则笔正”说可以看出,在晚唐时期书法已经开始从外在的“用笔之法”,转向了内在的“用心之法”。陈志平认为,“‘心正则笔正说为宋明理学家思考书法与人的心性关系提供了支点。”[7]
唐朝在科举制的影响下,文人学士整体对于书法的追求,呈现出“楷法遒美”的馆阁气象,从初唐经历中唐至晚唐,唐代书法家在楷书笔法、结构、结体、章法上不断地继承与变法,极大地丰富和完备了唐楷的法度,把楷书技法推向了规范化、程式化和法度化,显示出唐楷“尚法”的审美标准,意味着书法家与文人士子都会更为注重书法的外在观感和法度规矩,呈现出所谓的“馆阁气象”,在书写的过程中会用理性的法度去抑制书法创作过程中的情感抒发,正如姜澄清在《中国书法思想史》上所说的:“所谓‘唐人尚法,即不能逾越既定的法度:‘法是最高的原则。而‘法是客观的,作书遵从客观的法则,而抑制主观情感的发挥。”[8]正是这种对“法”的推崇,使得唐代书法容易抑制创作过程中人的个性、情感的表达,从而更多的是对外观法度的追求,而书法家内心情感的展现也多融入在这法度之中,到了晚唐时期,柳公权提出“心正则笔正”说,预示着书法由法向心转变的开始。
二、宋代书论中的尚“意”审美
宋代的科举制度与唐代的官员铨选制度对比来看,宋朝废除了“书”这一科的考核,北宋末年朱弁的《曲洧旧闻》中记载:“唐以身言书判设科,故一时之士无不习书,犹有晋唐余风。今间有唐人遗迹,虽非知名之人,亦往往有可观。本朝此科废,书遂无用于世,非性好之者不习,故工者益少,亦势使之然也。”[9]宋朝时期,由于科举考试废除了“书”的考核,因此书法对于文人士子来说,不再具有科举答题的功利性用途,而文人士子能够继续书法习作的唯有“性好之者”,也就是真正喜欢书法的人,这种改革就对宋代的书法产生了重要影响。宋朝文人追求书法外在“法度”的人越来越少,转而探求内心的情意。
失去了对唐朝书法“法度”的继承,北宋建国以来书坛气象大不及唐,欧阳修在《集古录》中感叹:“圣宋兴百余年间,雄文硕学之士相继不绝,文章之盛,遂追三代之隆。独字书之法寂寞不振,未能比踪唐室,余每以为恨。”[10]可见,宋朝科举制度的变革,既带来了文章的昌盛,同时也带来了书法的没落,与唐朝的书法盛世相较未免令人唏嘘。正如欧阳修所说:“余每得唐人书,未尝不叹今人之废学也。”[11]虽说“今人之废学”是由宋朝科举政策上的原因导致的,然欧阳修作为士人的领袖人物,仍然肩负振兴书法的重任,以一己之力倡导宋人的书法风尚。欧阳修明确地提出了“学书为乐”的观点,意味着书法的审美标准从唐代“尚法”转向了宋代注重书写过程的审美感受:
有暇即学书,非以求艺之精,直胜劳心于他事尔。以此知不寓心于物者,真所谓至人也:寓于有益者,君子也;寓于伐性汩情而为害者,愚惑之人也。学书不能不劳,独不害情性耳,要得静中之乐者惟此耳。[11]
在《笔说》中,欧阳修明确地表达了学习书法,并非是为了求得外在技艺的精湛,也就是不追求外在法度的书写精美,而是在书写的过程中获得“静中之乐”,也就是书法创作过程中内心愉悦的感受,并且这种愉悦体现的是一种宁静之美。
欧阳修在《笔说》中也说过:“学书当自成一家之体,其模仿他人,谓之奴书。”[12]欧阳修没有因循守旧,他认为单纯地模仿前朝的书法,只能被视为“奴书”,并提出了“学书当自成一家之体”的主张,提倡学书要表达的是书法家自身的情与意,由此开启了宋朝书法家各自一派的“尚意”书法气象。宋朝的宋四家:苏轼、黄庭坚、米芾和蔡襄在书论中也都表达过类似的论断。
蔡襄的书法一方面书宗晋唐,恪守法度;另一方面提倡以神气为佳,讲求气韵,他认为:“学书之要,唯取神气为佳,若摹象体势,虽形似而无精神,乃不知书者所为耳。”[13]50这里所说的“神气”即书法创作中的风神气韵,蔡襄所说:“‘神,即风神,指书法的风貌、格调、精神;蔡所谓之‘气,即行气,指字行间的映带呼应。”[14]映带呼应,也就是气韵之连绵,这是模拟不来的,要靠书法家在书写过程中生发而出。因此,蔡襄反对书法创作仅仅模拟前人运笔结字的经验,而是要展现自己独特的“风神气韵”,如果单纯地模仿和因循前人书法的点画布置以及运笔走势,只会写出形似的字,而没有灌注自己独特的内在精神,这并非书法创作的真正目的。蔡襄的行书,也有其自身的“意”趣,他在追求古趣的同时,力创新意,寓法度于变化之中,字与字之间稍带连属,惟意所为,动造精绝。正如蔡襄所说:“每落笔为飞草书,但觉烟云龙蛇,随手运转,奔腾上下,殊可骇也。静而观之,神情欢欣可喜耳。”[13]51这里的“烟云龙蛇”便是字与字之间的映带呼应,笔与笔之间的意属连绵,或形之于外,如“感念”二字笔画相连,或含之于内,如“用”与“凄”的内在呼应,这便有“气韵”生于其间,当作品完成后静心观之,则会生出欢欣可喜之情,此即为欣赏书法作品所带来的美感。
苏轼在《次韵子由论书》中明确表达过自己“尚意”的书论观:“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这里苏轼自谦地说虽然自己的书法造诣不高,但是却通晓书法创作之理,如果能够以“意”写书,即便不学习前人的笔法也未尝不可。当然这里苏轼夸大了书法家“意”的成分,是对前朝“法度”的一种反叛。同样,苏轼在《石苍舒醉墨堂》一诗中也表明类似的书论观:“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苏轼说自己的书法字形是自己的“意”所创造的,一点一画都是信手拈来,不会推求字的结构、笔画顿折等“法”。而我们看苏轼年轻时三十几岁所作的《治平帖》,正是兴到笔随之作,赵孟頫在跋语中评价:“字画风流韵胜,难与暮年同论。情文勤至犹可想见,故是世间墨宝。”[13]353也就是这幅字,可见其情而不为法缚,因情意迭出而有“风流韵胜”。“韵”是其情意连绵而有。
米芾的书论观在《答绍彭书来论晋帖误字》诗中有所体现:“自古写字人,用字或不通。要之皆一戏,不当问拙工。意足我自足,放笔一戏空。”他在这首诗中,明确说出了写书法要“意足”,而对于具体的用字之法,则不应该去执着每一个字的拙劣或是工整,甚至书法写作的过程只是如游戏一般,超越了现实的功利性,不抱有任何文化理性、道德伦理或社会科举的目的,而写完的书法作品,放下笔来,一切也不过是一场空,因此无需那么严肃地执着字法的好或坏。正是因为秉持着“意足”的观点,米芾甚至公开地批评颜真卿的楷书,他在《跋颜书》中称:“颜真卿学褚遂良,既成,自以挑剔名家,作用太多,无平淡天成之趣。”[15]米芾认为颜真卿的书法是学习模仿唐初的褚遂良而来,正因为颜真卿学得兢兢业业,达到了“挑剔”的程度,因此米芾说其楷书“作用太多”,也就是刻意而为的成分太多,没有了自然天成之趣,这正是“以法困意”的弊端,正如米芾在《海岳名言》中云:“随意落笔,皆得自然”。人只有在创作书法时随意而动,而非单纯地追求某个字的法度,这样的作品才能真实自然,也就是情意的真实与自然。
三、结语
正是唐宋政治科举制度在“书”一科上截然相反的政策态度,使得宋朝的文人从“楷法遒美”的书写标准中解放出来,以至于整个宋人自觉地形成了“尚意”书论观,无论是欧阳修的“静中之乐”、蔡襄的“神气为佳”、苏轼的“意造无法”还是米芾的“随意自然”,可以说都是对唐人“尚法”的反拨,也是书法对于人内心修养和适意的美感体验的自然生发。统观宋人的书法思想,可以说是对唐人“尚法”的一种冲破,宋人之书从注重外在的对“法”的追求与执守,转向了内在书法创作之“意”与“情”的探寻与尊崇。
注释:
①《旧唐书·职官志二》言:“择人以四才。”注:“四才谓身、言、书、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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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米芾.海岳名言[M].北京:中华书局,1985:204.
作者简介:张浣纱,博士,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论与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