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张亚楠(1996-),女,山西长治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摘要:当代中国的慈善事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时期,以慈善事业助推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发展道路不仅需要具有现代意识,还要不断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合理成分。长期以来,以仁爱为核心、以义利观为践行、以民为本的儒家慈善思想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慈善事业的发展。该文以文献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着手,追根溯源挖掘出传统儒家文化中蕴含的慈善基因,以此来研究当代社会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力求探究其困境背后隐含的理念性因素,在此基础上将传统儒家慈善理念与当下实际创新性结合,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慈善思想,从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助力慈善事业良好发展,建构符合时代发展的慈善事业。
关键词:儒家;慈善;仁爱;义利;文化;思想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24)04(c)-0070-05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of Confucian Charity Thought and Charity Cause
ZHANG Yanan
(School of Marxism, 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Xinxiang Henan, 453000, China)
Abstract: Philanthropy in contemporary China i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from traditional to modern. It boosts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people and contributes to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To embark on a path of charitable development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t is not only necessary to have modern awareness, but also to continuously explore the reasonable elements in traditional culture. For a long time, the Confucian charity ideology centered on benevolence, practiced with the concept of righteousness and profit, and put the people first has had a profound and lasting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arity. This article uses literature research and systematic analysis methods to trace and excavate the philanthropic genes contained in traditional Confucian culture, in order to study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charity in society, and strive to explore the underlying ideological factors behind these difficulties. Based on this, the traditional Confucian charity concept is innovatively combined with current reality to form a charity ideology with contemporary characteristics, thereby helping the good development of charity in the new era and new journey, and constructing a charity that conform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Key words: Confucianist; Charity; Kindness; Nghia Loi; Culture; Thought
儒家以仁爱为核心、以民为本、重义轻利的慈善思想环环相扣、相互关联,形成了一种高度的文化自觉,同时也是人类在改造社会过程中主动性与积极性的表现。其诚信友爱、济世救人的道德原则对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1 儒家慈善思想
1.1 仁爱
“仁爱”是儒家思想体系的内核。那么何为“仁爱”?《论语·颜渊》说:“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克己复礼为仁”。孔子以“爱人”释“仁”,“爱人”指的是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孔子的“仁者爱人”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爱亲是最基本的规定。“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悌,即孝敬父母,敬爱兄长,这是做人的根本。爱父母、爱亲人,先有父母,才有兄长,孔子的仁爱思想带有一定的等级性。如何达到这一境界,孔子主张“忠恕”作为行“仁之方”[1]。《论语·庸也》中“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着重强调克己修身,以达到仁者爱人的地步。春秋之际社会动荡,战争频发,孔子的仁爱思想打破了固有的血亲之爱,从爱亲到爱人到爱众,他的仁者爱人思想超越了以往狭小的血亲之爱,扩大到了整个社会群体。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并进一步提出性善论,他认为人性本善,人人皆有不忍之心,强调了人的道德主体性。“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2](《孟子·尽心上》)这是说人的道德品质源于内在的本性,而不是外在的环境,孟子性善论的出发点也基于此。接着孟子提出了善的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与仁、义、礼、智相对,这是人天生具有的秉性。孟子认为善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那么如何把这种潜在的善化为现实?在个人层面,他认为要通过后天的不断学习培养,使人皆有成为尧舜的可能;在国家层面,君王要有不忍之心,以此来实行仁政,体恤臣民。以恻隐之心驱动,以仁爱为目的,以忠恕之道为途径必将推动社会仁爱氛围的广泛传播,促成慈善事业发展的有利环境,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
1.2 民本思想
慈善行为不仅存在人际关系中,在国家层面更多地强调统治者的“善”。儒家的仁爱思想延伸到当时的政治中,即为反对暴政,提倡仁政,以民为本[3]。所谓民本就是爱民、重民、利民、富民。《论语·为政》记载:“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认为刑法只能避免人们犯罪,并不会让百姓对犯罪有任何的羞耻之心,统治者只有以德治国,以礼相待,才会民心所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德治是统治者的一种善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以百姓的利益为出发点,给予恩惠,实现社会安宁,百姓安居乐业。孟子将性善论作为实行“仁政”的前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认为群众的力量十分强大,统治者只有实行仁政,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统治者实行仁政,才能天下太平[4]。实行仁政必要轻徭薄赋,减轻百姓的负担。荀子在前人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君舟民水的思想,“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君王只有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国家才能长久。尽管儒家的民本思想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但是其以仁之国、以德治国、以人民为根本的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散发光芒,为慈善文化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以仁爱之心调节个人、社会、国家间的关系,以民为本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进而实现大同的理想状态。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少者以长,老者以养”(《荀子·大略》)。先秦儒家学者最终向往的是社会和谐稳定,人们友爱诚信、团结互助的大同社会。怀揣着此种理想前行的古人,不断激励着慈善事业的发展,这种美好追求成为慈善伦理的最终价值导向。
1.3 义与利
慈善是一个道德层面的行为。春秋之际,社会动荡,人们对财富的疯狂迷恋及对权力的向往,引发了学者对义利关系的探讨。先秦儒家提倡重义轻利,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孔子之“义”是一种极高的道德行为准则,将其看作人们为或不为的标准。《论语·里仁》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高尚的人更多看重义,而在小人眼里只有利。一个人如果违背了义,富贵就如浮云一般。儒家之义即正义,处事合宜。但是孔子并未完全否定利,他认为“利”的获得应当遵循一个标准即“义”,符合标准即可获得,不符则要舍去。孟子把义放在至高的道德层面,将仁与义联系起来,义成为实现仁的路径。“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孟子·告子下》)孟子将仁义相联系作为人的行为准则,在此基础上舍去为利之心,这样便天下太平。他还认为义与利是区分善恶的标准,将义与利对立起来。荀子主张“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荀子的义利有先后之分,同时也和道德取向相联系。荀子把“义”扩展到法治层面,为保障社会正义。在处理君臣、父子、人与人之间关系时,强调义,“从义不从父”“从道不从君”(《荀子·子道》)。董仲舒将义利结合,反对法家的重利轻义,讲求义利兼顾。
儒家义利之辩的问题,实际上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他们倡导重义轻利,把义看做最高的道德准则,利益的获得如若违背道义就被标榜成为个人的私欲,被人所不齿。正是受儒家义利观的熏陶,古代一些儒者都重义轻利,不言名利,孜孜致力于开展救困扶危的慈善事业[5]。
2 制约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理念性因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当代慈善事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人人尽力地局面,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许。这种新模式的慈善事业与传统的慈善活动价值取向一致,但在由传统慈善向现代慈善的转型过程中,慈善事业在中国社会正逐渐被公众认可和接受,但总体上还十分落后[6]。究其根源,一些落后的慈善理念制约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2.1 慈善意识的淡薄
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的儒家思想文化在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慈善主体的思想深受传统文化中的等差之爱、亲疏之别的影响,大众的关注点往往局限于亲朋好友、邻里邻外,他人的境况则无关紧要。譬如微信朋友圈的“指尖慈善”“水滴筹”等爱心众筹,捐助者通常都是亲戚、朋友之类的“熟人”。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不作为有何不妥,原本以助人为出发点的事件,结局却大多不如人意。再者,人们普遍将慈善理解为一种富人的主体行为,认为慈善的捐赠者是一些生活无忧、家产殷实的人,他们理所应当去帮助弱势群体。对于刚好维持生活的一部分人来说,慈善是多余之举。“富人”因惧怕“枪打出头鸟”而不敢慈善,“穷人”因“与我无关”而无所作为。由此经常听到“为什么是我而不是他?我又不认识他,没有必要……”等诸如此类的话语萦绕在我们的耳边。
慈善意识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唤醒全民的慈善意识,将富人慈善转变为大众乃至全民参与的慈善,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2.2 慈善观念的偏颇
首先,慈善的地域保护主义。慈善本无国界,目前一部分人秉持地域主义,认为本国募捐来的财物只可用于本国的贫困地区或人员,如若对其他国家进行救助,则是违背了社会道德,甚至有些人在网络上振振有词地指责他人,而这类人并未做出任何奉献。慈善本就是公益与自愿的一项活动,慈善主体的意愿行径旁人无权干涉,我们都应给予尊重。其次,过于功利目的。将慈善当成是一种具有极强功利目的的“秀”,或者捞取某种社会资本的手段,往往会使慈善失去其原有的价值。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名人明星纷纷建立“人设”,将慈善作为个人在大众媒体前博取名气的一种手段,出现许多虚假慈善。再次,旁观主义的盛行。一些人不参与慈善活动,却对慈善者无端指责,甚至谩骂攻击,进行道德绑架等。不正当的慈善观念会导致慈善行为大打折扣。慈善不应以个人得失来衡量其价值,要以个体的善心仁德、自觉奉献的品质为出发点,以正确的慈善观念引导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2.3 慈善组织公信力被质疑
慈善组织作为捐助者与受助者的桥梁,一旦出现偏差,将会影响整个慈善事业的进行。慈善主体的失信、慈善组织不透明,使得慈善的主体(机构)在获取大量的资金后并未物尽其用。近年随着社会各界对慈善活动的关注度上涨,各类慈善丑闻、纠纷屡见不鲜,拷问着慈善的公益性与合法性问题。另一方面,网络的发展使得慈善的客体发生了质的变化,在各大平台求助的弱势群体是真是假?慈善平台的发布规定是否严格?这些谜题同样也在拷问着慈善组织机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还是监管不力,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措施。网络慈善平台作为慈善事业的中介机构,需要网络、社会及政府三方机构的严格监管。网络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导致求助者未能及时获取有利信息,缺乏相配套的法制保障,慈善主体的权益被侵犯,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只会愈加弱化,阻碍慈善事业的发展[7]。
2.4 慈善责任感缺乏
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向来争议不下。究竟是利益重要还是道德责任更加重要,孰是孰非、各执己见。当前我国慈善机构林立,鱼龙混杂。一些慈善组织结构不健全,管理不严格,信息不透明,操作不规范等,反映出的问题是作为慈善行为主体的慈善机构责任心缺乏、社会责任感不强。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最终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慈善作为企业打响知名度、营造良好口碑的手段,部分企业便趁机从中谋利,用极少的付出换取巨大的利润[8]。另外,社会机构因无盈利可言而对慈善的宣传力度不够,必然会影响人们从事慈善活动的积极性,阻碍慈善事业的发展。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进而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人们撇去浮躁,立足现代,继承传统,汲取儒家文化的合理成分,结合实际构建新型的慈善文化体系,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3 儒家文化融入现代慈善文化的途径
3.1 将仁爱转换为博爱
儒家的“仁爱”,是在爱自己的基础上去爱他人、爱万物。实则是要求人们在日常交往中能够突破自身的狭隘性,去关心、爱护、帮助他人。孝悌是仁爱的根本,按照亲疏关系尊亲、敬长,从自己的身边做起,如若对待自己的身边人都无爱人之心,那么何谈他人,此为仁爱之根本。如何由爱亲到爱众,我们应当遵循“忠恕”之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自己都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勉强他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只有个体先做到爱人,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断扩大,普遍遵循平等、博爱的原则来从事慈善活动。构建以“爱人”为核心的和谐社会环境,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多方努力。
第一,从家庭教育入手。家庭教育对个体的身心健康发展有着深远持久的影响,父母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孩子学习的典范,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需要父母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严以待己;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教导孩子尊师长、敬亲友,培养孩子健康善良的人格。只有孩子得到了足够的爱,自我人格完整,具有善心善愿,推己及人,才能懂得去爱他人、爱万物,并化为善行。
第二,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学校作为个体成长的第二道关卡,教师传道授业引领个体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的教育管理理念,以人本的、科学的现代教育理念去培养新时代的学生。教师除了传道授业之外还要以身作则,告诉学生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教会学生分享与共享,让学生意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培养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思想的高品质人才。
第三,以社会氛围为条件。良好的社会环境必然有相应的法律措施保障。为仁爱思想注入现代平等的观念及对他人人格的尊重,在保证仁爱的同时要更加强调法治,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坚守底线、遵纪守法[9];基于法治的平等仁爱观是对传统仁爱思想的新发展。人人平等,不分尊卑贵贱,用一颗博爱之心去维护社会的和谐。
3.2 将恻隐之心提升为个体的责任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们看到凄苦悲惨的境况时总会产生怜悯之心,这是人的一种本能。这种本能使人们在良心上得到满足,更多强调内在。在当代社会,大多数人在看到弱势群体之时都会产生同样的想法,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仅有怜悯同情之心是不够的,我们要把这种本能转化成为一种社会责任,增强个体的社会责任感,使慈善的主体能够用一种积极的态度指导实践活动[10]。那么如何将内在恻隐之心外化为个体的社会责任,就显得十分重要。
第一,身为个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思想上意识到自我责任感的重要性,主动承担责任。在生活中,我们要以诚信、仁爱、谦虚的态度为人处世,对一些不公、违背社会道德的现象有正确的认识,力所能及地做好每一件事。在学习中,要自律、自爱、自强,掌握好专业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实践活动,通过团队合作提升个体的责任感。
第二,发挥媒体的正确引领作用。良好的媒体环境对于提升个体的责任感十分重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对一些正能量的事情多加宣扬,对那些负能量的事件要进行客观的评价以警醒人们。政府或者其他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优势,对社会中的榜样人物事迹大力宣扬,提升个体的社会责任感。
第三,教育是每个人成长中的必经之路。家庭教育中父母要从日常小事中培养孩子的责任感,用实际行动来为孩子做榜样。学校要把传道授业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相统一,采取合作学习、集体活动、案例分析来提升学生的责任感。
这种责任感是一种自觉的意识,要求个人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它也是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主体地位的体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正确引导,将内在恻隐之心与外在的社会责任感相结合,以实际行动来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3.3 以义利统一为价值导向
传统的慈善观讲求重利轻义、舍利求义,它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将慈善的主体定位为精英阶层。新时代的慈善事业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继承了传统义利观的合理成分,作为一场全民参与的活动,更加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慈善的主体与客体处于平等的地位,将慈善行为看作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义:道德范畴,即慈善行为的深层次追求。慈善行为要求参与者有道德上善的动机,慈善本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其本身就是道德的;作为慈善事业的参与者也应是道德的,出于良知和精神的追求,将慈善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主动为善,这种以纯粹的善为动机的行为才具有价值。利:慈善行为背后的动机。慈善主体的功利性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在法律和道德约束下合法地谋取利益,二是为谋利而侵犯别人的利益或者违背了社会道德的慈善行为。如何坚守慈善事业的公益性与合法性,以义利统一为价值导向需要从三方面着手。
第一,教育引导,不忘初心。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培养个体的心智与品质,提高其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养;使其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慎独自律,坚定理想信念,不被外界所诱惑,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第二,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维护公平正义。政府作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完善社会分配制度,缓解贫富差距,健全社会保障体制,确保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出台相关法律措施,严惩不法行为和犯罪分子,保障大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明确义和利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反对极端利己主义者。从实践中去领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3.4 以人民性为最终目的
传统民本思想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但其安民、利民、富民、爱民的思想得以传承。慈善本就是一项体现人民主体意识的活动。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强有力的支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的利益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首要任务。慈善行为的产生、结果都是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最终指向还是人民。只有国泰民安,人民过得好、吃得好、睡得好,才是慈善行为本身存在的合理动机。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去增加人民的幸福感,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和国家做出了种种努力。
首先,明确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人民性是党性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增强了人民的归属感。其次,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建设中增加人们的幸福感、获得感;经济上推动高质量发展,秉持新发展理念,“一带一路”建设等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民众;政治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赢得民心民力作为着重点;文化上坚定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以真理之光激活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慈善文化传播,他引用“仁义忠信,乐善不倦”的古语,指出:“中华文化历来具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11]以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为人民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最后,理论还需实践来检验。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下基层倾听群众的心声,用法律制度来保障人民的权益。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慈善文化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儒家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蕴含的良法善治思想对今天慈善事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传统的慈善理念经过岁月的洗礼,势必与当代社会不断融合,形成新的理论来指导着实践活动。新时代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中一个关键环节就在于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之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丰富,其继承并发展了儒家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慈善价值导向,必将引领慈善事业见实效,助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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