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琴教育的百年发展

2024-06-14 09:10雷晴
音乐生活 2024年4期
关键词:钢琴音乐教育

雷晴

钢琴,作为“乐器之王”,在西方乐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传播广泛且盛久不衰。键盘乐器从管风琴开始,演奏者不断追求乐器的音乐表现力,后来出现了楔槌键琴(Clavichord)和羽管键琴(Harpsichord)等古钢琴,但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社会逐渐变得世俗,人们希望键盘乐器不仅能播送音乐,更能发出如唱歌般地触动人心的声音。很快,顺应时代需求的钢琴产生了。1709年,意大利人巴尔托洛梅奥·克里斯托福里(Bartolomeo Christofori 1655—1731)制作了一架能同时演奏弱音强音的钢琴,从此开始了钢琴艺术的历史纪元。随后,钢琴经历了多次改进与发展,如击键灵活、音色清晰的“维也纳式”钢琴;音域扩大、声音明亮的“布劳德伍德”钢琴;琴键可快速回弹、音色更为精细的“现代钢琴之父”艾拉德(Sebastien Erard 1752—1831)所制钢琴等。最终,19世纪中叶,斯坦威父子公司融各国制琴师成果为一身,完成了现代钢琴结构的原型。

一、古钢琴初入中国

季羡林曾说:“文化交流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1]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是一个对外来文化十分包容的民族,与外国音乐文化的交流也层出不穷。中国音乐文化曾远播海外,给其他民族和国家带来启发;同时,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也在发展中不断汲取其他文化的营养,获得新的生机。早期的音乐文化交流,受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多与周边相邻国家进行。明清时期,中西音乐文化才开始大规模交流。实行海禁百余年后,明晚期恢复了与欧洲通商,西方传教士跟随传教,西乐东流渐趋高涨,西方乐理知识、键盘乐器等随之进入中国。

19世纪的欧洲,经历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洗礼,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都呈现出一派生机。明清时期来华的传教士虽不能带来充分反映当时欧洲的先进学术成果,但足以给固步自封的国人带来冲击,迫使国人开始在若干领域“睁眼看世界”,音乐自然也包含在其中。这样,就为清末民初中外音乐交流高潮的到来做了准备。1840年的鸦片战争起,西方列强用军舰和大炮摧毁了清王朝闭关自守的大门,古老的中华帝国从此沦落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这样就使得早期的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渠道主要为西方传教士及双方官员。

目前可知,中国最早的钢琴音乐传播教学,发生在明朝后期。明万历二十八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MatteoRicci 1552—1610)以传播天主教为目的,将古翼琴作为礼物之一献入宫廷。《续文献通考》和《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均详细记载了利玛窦向明神宗“献其国乐”一事。《续文献通考》中史料记载如下:

“明万历二十八年,西洋人利玛窦来献其音乐。其琴纵三尺,横五尺,藏椟中弦七十二,以金、银或铁链为之。弦各有柱,端通于外,鼓其端而自应。”[2]

“利玛窦自大西洋国来,自言泛海九年始至。因天津御用监少监马堂进贡土物。其俗自有音乐,所为琴,纵三尺,横五尺,藏椟中弦七十二,以金、银或铁链为之。弦各有柱,端通于外,鼓其端而自应。”[3]

从琴的形制和传入时间推断,应为古钢琴楔槌键琴(Clavichord)。明神宗对于这种奇特的乐器十分新鲜,特命四名乐师进行学习并演奏。《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记载:“过了些时候,在皇帝面前演奏弦乐器的四名太监奉皇帝之命来见神父。……他们前来是请神父教他们演奏古翼琴的,这架古琴也包括在进献给皇宫的礼物之中。庞迪我(Diego de Pantoja 1571—1618)神父[4]从一个偶然的学徒已经成为精通这种乐器的人,他每天去皇宫给他们上音乐课。”利玛窦还为此专门编写了《西琴曲意》八章[5],便于乐师边奏边唱。利玛窦和庞迪我在宫廷传授《西琴曲意》可以说是已知的键盘乐器音乐在中国最早的传播与教学,但仅存在于宫廷之中,在社会上没有引起实际影响。之后,德国传教士汤若望也曾向中国进献了古钢琴,并撰写中文钢琴教材,教授国人演奏技法,但也仅限于宫廷内,同样未对当时中国钢琴艺术的发展产生过多影响。

清初,康熙皇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中一位开明的统治者,十分热衷于学习西方的知识,对于西方音乐也非常感兴趣。为了学习钢琴弹奏,康熙先后聘请了南怀仁和徐日升来教授自己古钢琴的演奏方法和相关乐理知识。不仅自己学习,还命徐日升到宫中教授乐理知识,为此徐日升编纂了《律吕纂要》,是第一部用汉文较为系统记录西方乐理知识的著作,有力推动了古钢琴在中国宫廷中的传播与教学。“康熙晚年期间,与中国教徒在‘敬祖‘尊孔等问题上出现分歧,引发中西方礼仪之争,下旨闭关禁教,中西方文化交流中断,古钢琴的传播也随之暂停”[6],明代后期以来西方传教士输入西洋音乐知识的途径暂时中断。

明末清初,古钢琴和西方音乐文化随着传教士进入了中国,但传播和教学范围基本围绕在宫廷之中,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促进钢琴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并未对中国音乐文化和音乐教育产生深刻影响。这一时期,欧洲音乐在中国深入传播和教育的时机并未成熟,还需要跨过将近三个世纪,到清末时期历史机遇才应运而生。

二、钢琴教育在中国的早期发展

重新“闭关锁国”并未给中国带来更好的保护,而是等来了西方列强的军舰大炮,古老的中国被迫打开国门,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但也正因为如此,国人开始睁眼看世界,维新变法、“废科举、兴学堂”等改革加速了艺术、文化、教育等领域的近代化进程。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开放通商口岸,开始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1844年,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黄埔条约》,条文规定‘凡弗兰西人至五口地方居住,无论人数多寡,听其租赁房屋及行栈储货或租地自行建屋、建物……可以建造礼拜堂、医院、周急院、学房……。自此,传教活动在中国自由发展。随着教会学校的建立,西方音乐教育也最早地在中国开始实施。”[7]1858年《天津条约》签订后,俄、美、英、法相继获得了在中国的传教自由,传教士大量进入中国,在澳门、广州、福州、厦门、汉口、上海、杭州、天津等地纷纷开设了教堂。基督教的传教活动离不开歌咏演唱,西方乐谱、乐器(以钢琴和风琴为主)以及西方的音乐风格便直接地影响了教徒们的音乐生活。现代钢琴伴随着宗教活动、教堂学校、商业推广等来到中国。但是,也由此可见,中国早期的钢琴教学大部分是由传教士担任的,他们多数只是会宗教所需的圣诗和简单小曲,缺乏系统教学。钢琴真正广泛地被中国人所接受,并为后来的钢琴教育奠定基础,则得益于新制学堂的建立和乐歌课的开设。

现知最早中国人在新式学堂中接受音乐教育的学堂是1839年传教士布朗(Samuel Robbins Brown 1810—1880)在澳门创办的“马礼逊纪念学堂,1942年该校由澳门迁至当时的传教士活动中心——香港,并增设了音乐课。《黄埔条约》《天津条约》等签订后,相继开设了大量的教会学校,如崇信义塾(1845年)、上海清心书院女校(1860年)、登州文会馆(1872年)、圣芳济书院(1880年)、鹤龄英华书院(1881年),均开设音乐课,其中不乏钢琴教学,逐步建立了学校音乐教育的模式。正式开设“琴科”,将钢琴等乐器作为学习对象的学校,是由美国基督教卫理公会传教士林乐知(Young·J.Allen 1836—1907),在上海创办的一所专门吸收高贵华人子弟修习“中学”与“西学”的学校——“中西学院”。学校规定,修习期限前后共八年,八年中每年均设“习学琴韵”课。至1892年,林乐知与海淑德(Laum Haygood)共同筹划,借用“中西学院”的办学经验,在上海另成立了“中西女塾”。重视西洋音乐的传授,课程设置除必修课外,选修课有音乐、表情法及舞蹈。“钢琴选修生约占全校总人数的1/3至  1/2,学琴时间一般不少于12年。……琴科音乐会形式多样:有间周一次向音乐科公开的小型音乐会,每月一次向全校公开的中型音乐会,半年一次向家长汇报的大型音乐会,还有毕业生向社会公开的个人音乐会,组织有‘墨梯歌社。……此外还有音乐史、乐理和音乐创作等音乐理论修养课。”[8]钢琴教学主要参考西方音乐教学模式,初具学科体系,为探索中国钢琴教育之路打下基础。[9]

随着西方思想文化的传入,中国有识之士也开始了近代化音乐教育的探索。如:梁启超1896年发表文章《论幼学》中强调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1900年《饮冰室诗话》中再次强调音乐教育的重要意义;1989年张之洞在《劝学篇》中提出学习日本学堂;1898年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提倡儿童教育设置“歌乐”科目;1905年曾志忞在《音乐教育论》中提出“仿造泰西风琴、洋琴”、“公共地方设奏乐堂”等建议等等。西方教会学校的推动,加之中国各界人士的提倡,为“学堂乐歌”的出现以及钢琴教学提供了社会条件。1904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乐歌科目正式纳入课堂教学体系之中,为钢琴学科的教学奠定了政策基础。

早期到日本学习音乐的留学生,如沈心工、李叔同、曾志忞、高寿田、李剑虹、辛汉、叶伯和等人,归国后积极投身于中国的音乐教学和乐歌创作之中,乐歌以朗朗上口、易于传播见长,很快全国各地传播学堂乐歌蔚然成风。钢琴作为乐歌伴奏和重要教学工具,在学堂乐歌实践中发挥了作用,开始被民众所接受并受到学校重视。南京两江优级师范学堂(1906年)、天津中西女中(1909年)、北京师范学校(1912年)等新式学堂均设置了钢琴课程,钢琴教师大多由留学生或外籍教师担任,教学内容和模式主要以引进西方钢琴教程为主,为钢琴乐器在中国的早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如上文所述,清末期由于政治、思想等方面的改革与转变,钢琴教育由宫廷逐渐扩大至民间,由教堂开始进入学校。虽然教学模式和内容基本照搬西方教学模式,但为中国钢琴教育的发展做了良好开端,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五四”新文化运动后的钢琴教育

辛亥革命后,音乐教育迎来了新局面,1912年教育部所公布的中小学学制中,已将“音乐”课正式列为正课。“当时,一般学校中音乐课的内容,主要分为基本练习(以读谱及习唱为主)、唱歌(通过学习新歌掌握齐唱及简单的合唱技能)、基本乐理三个部分。有条件的学校还增加讲授‘音乐欣赏和教习‘乐器等……所用的教材则以沈心工、辛汉、李叔同、华航琛、胡君复、李雁行、张秀山、索树白等人所编的为主”[10]。虽然专业音乐教师的数量十分缺乏,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迅速发展,加速了钢琴教育普及以及我国音乐教师的培养。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新型音乐社团与音乐活动应运而生,如: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1919—1922)、北京爱美乐社(1927—1929)等都开设了钢琴班。世界一流的演奏家开始到中国进行演出,大大丰富了城市音乐生活,如:德国钢琴家鲁道尔夫·路特(Rudolph Reuter)1912年与上海工部局合作演出、俄国钢琴家洛维基·比亚斯洛(M·Biaslo)1915年在上海演出、意大利钢琴家梅百器(Mario Paci)1919年在海举办两场钢琴独奏音乐会、波兰钢琴家利·戈多夫斯基(Leopold Godowsky)1923年在市政厅举行肖邦作品专场等等,加深了民众对钢琴的兴趣和认知,推动了钢琴教育的普及。

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普及,和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大量出现的音乐社团、音乐活动,加之“美育”主张深入人心,中国开展专业音乐教育势在必行。北京、上海、成都、哈尔滨等地也陆续建立起了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北京音乐传习所(1910年)、成都高等师范学校乐歌体育专修科(1915年)、上海专科师范学校音乐科(1919年)、北京大学附设传习所(1922年)、上海国立音乐院(1927年)、哈尔滨音乐专科学校(1927年)等专业音乐学校,为我国培养了一批新的音乐人才,充实了音乐教学。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上海国立音乐院,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校,开设了中国第一个钢琴教学组,标志着中国真正开始了钢琴专业人才的培养,钢琴教育逐渐正规化。校长萧友梅多次拜访旅居上海的俄国钢琴家鲍里斯·查哈罗夫(Boris Zakharoff),聘请其为钢琴组主任。查哈罗夫教学十分严格,沿用俄罗斯传统教学方式,注重手指技术和手型的培养。值得一提的是,他常常给学生复杂的演奏任务,带动国立音专钢琴组的师生尝试经典名作,将国立音专的钢琴水平由弹奏小奏鸣曲、钢琴小品的初极、中级程度,迅速向高水准发展,使得当时的学生已经可以演奏巴赫的多声部赋格曲,莫扎持、贝多芬、舒曼、肖邦、李斯特、格里格、德彪西和拉威尔等作曲家的经典独奏名作和一些钢琴协奏曲,是中国钢琴教育史上一次突破性飞跃。经过查哈罗夫的培养和努力把中国原来处于较低水平的钢琴演奏和教学,迅速推进到了合乎当时世界高等专业钢琴教学和艺术性演奏要求的水平线上。我国第一代钢琴家:丁善德、李翠贞、吴乐懿等,均为查哈罗夫的学生,在钢琴教育事业上也取得了重要成就。查哈罗夫严谨的教学风格和重视手指技术训练的教学理念也被沿用,影响至今,甚至成为中国钢琴教育的教学传统。

这一时期,经过早期钢琴教育的积累,专业钢琴教育开始建立,虽然起步较晚但却发展迅速,体现了中国对西方音乐文化的超强学习能力。一切初创事业难免幼稚、不足,但确是一种宝贵的开端,正如此时的钢琴教育,为后来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为以后钢琴教育走上正规化奠定了基础,是中国钢琴教育史上的重要历史阶段。

四、战火中的钢琴教育

1931年至1945年是中国人民长达14年艰苦卓绝的抗战时期,这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聚焦在了战争之中,包括钢琴教育在内的众多领域都受到了重创,此时的钢琴教育工作者们艰难探索出一条生存之路,中国钢琴教育的火种得以保全。

抗战的14年中,除了上文提到的音乐教育机构外,仍有多所音乐类院校成立,如:私立广州音乐院(1932年)、鲁迅艺术学院(1938年)、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9年)、青木关国立音乐院(1940年)和松林岗国立音乐院分院(1943年)等等。这些学校均开设有钢琴课程或钢琴专业,虽然这时的环境导致设备和师资匮乏,但有萧友梅、查哈罗夫、易开基、李慧芳、范继森等教师的坚持,使得钢琴教育得以延续。

我国钢琴教育在吸收不同文化的同时,仍肩负着时代责任和文化传承。正如上文所说,这一时期一切目光均聚焦在抗战之上,音乐文化也不例外。在大环境的推动下,钢琴艺术紧扣时代性和民族性,体现了大众化、民族化的时代要求。此时的钢琴教育除了延续西方经典钢琴教材外,也保持了对中国民族风格的重视,开始学习和创作富有民族风味的钢琴作品。1939年,陈田鹤先生在“在这伟大的抗战中,我深信中国一定会产生伟大的音乐作品”思想的指导下,创作了钢琴曲《血债》。《血债》虽采用了西方的再现复三部曲式结构,但在其中加入了羽调式等民族语言,表达了对侵略者的控诉和血战到底、永不放弃的民族精神。除此之外,刘雪庵的《中国组曲》、贺绿汀的《牧童短笛》《闹新年》等都是这一时期所创作的极具民族特征的钢琴作品。

抗日战争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对刚起步的钢琴教育无疑是雪上加霜,但教育工作者的坚持给了钢琴教育继续发展的希望,让钢琴艺术得以在战火中传承。这一时期,钢琴教育在教学模式上仍以西方教学体系为主,办学模式逐渐专业化、规范化。在学习西方的同时,也开始了民族化的探索,初步呈现出中西融合的样貌。总之,抗战时期的钢琴教育为之后中国专业化、民族化钢琴教育提供了经验,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中国钢琴教育史上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五、钢琴教育的繁荣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钢琴教育随之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首先,政府对一系列院校和音乐教育机构进行了调整和重组,如在南京国立音乐院、国立北平艺专音乐系、燕京大学音乐系、东北鲁艺音乐系、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等多所音乐院校(系)联合组成中央音乐学院。[11]在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国立福建音乐专科学校、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系等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上海音乐学院。两所学校钢琴系的建立,为中国南北方提供了专业钢琴教育培养基地,使钢琴教育发展出现新局面。同时,中国基础教育逐渐规模化、专业化,将音乐纳入教育体系之中,与之相对应的师范类院校教育模式进一步完善,钢琴成为每个音乐师范生必学科目,钢琴教育师资逐步扩大。

其次,20世纪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广泛的音乐交流给专业钢琴教育带来了更多生机。在和平开放的环境中,老师和学生们可以更便捷地接触到学界最新发展动向,有效推动了钢琴教育内容和技法的更新。钢琴教育的发展,培养了众多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的新一代钢琴演奏家,另外中国也举办了多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钢琴比赛,如:“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中国国际钢琴大赛”、“上海国际钢琴大赛”等,向世界展示了中国钢琴教育的实力。

当下,不仅专业钢琴教育发展步入了正轨,业余钢琴教育也在愈加繁荣地发展,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学习钢琴成为最受欢迎的音乐生活。专业钢琴教育和业余钢琴教育双线并行的情况从早期就已显现雏形,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日益繁荣,人们对物质文化需求相应提高,人们对钢琴的学习不再单单着重于专业知识的传输,而更希望通过学习钢琴,感悟生活,积累习惯,提高审美。业余钢琴教育的迅速普及,也推动了专业钢琴教育的发展,为各类音乐学院储备了大量后备军。

纵览中国钢琴教育的发展历史,从明清古钢琴初入中国,仅在宫廷中懵懂起步;到“学堂乐歌”、“五四”时期现代钢琴教育正式兴起;再到新时期钢琴教育迅速普及、繁荣发展。经历了模仿、借鉴、探索等阶段,最终使得钢琴这件西洋乐器在中国扎下了根,形成独具意韵的中国风格,离不开无数教育者的努力与坚持。尽管中国钢琴教育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回望来路,总结经验,相信中国钢琴教育必将走向更加繁荣的未来!

注释:

[1]季羡林:《〈中外文化交流史〉丛书序》,《中外音乐交流史》1998年版第1页。

[2]王耀华、方宝川等:《中国古代音乐文献集成·第一辑10》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393页。

[3]王耀华、方宝川等:《中国古代音乐文献集成·第一辑11》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393页。

[4]西班牙传教士,跟随利玛窦同时进京。

[5]《西琴曲意》八章标题分别为:《吾愿在上》《牧童游山》《善计寿修》《德之勇巧》《悔老无德》《胸中庸平》《肩负双囊》《定命四达》。

[6]李娜:《康熙学习钢琴对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影响》,《兰台世界》2015年第15期,第76页。

[7]孙继南编著:《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纪年(1840—2000)》,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6月版,第4页。

[8]孙继南编著:《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纪年(1840—2000)》,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6月版,第10页。

[9]本段史料均来自《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纪年(1840—2000)》(孙继南);所引时间为开设音乐课时间。

[10]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三次修订版)》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版,第76页。

[11]孙继南编著:《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纪年(1840—2000)》,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6月版,第174页。

雷 晴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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