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强作风、以党务促业务为思路,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监督从严、作风务实”的干部队伍,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一、强化政治思想引领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采取领导带学、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支部共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相关部署,认真研学必读和选读书目,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主题党日12次、支部集中学习48次,集中观看各类教育片14部,征集主题教育学习心得体会40余篇。
二、强化组织作用发挥
一是注重夯实内功提能力。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成员 ,明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使支部委员找准定位、发挥作用。对空缺的支部委员及时进行补选,全年共补选3名支部委员、1名支部书记。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周一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4个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6次,党员上微型党课40次,周一集中学习52次,其中5月主题党日活动由第二支部与县委办党支部联合开展,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好评。12月主题党日活动与驻村工作队支部联合开展,收到良好效果。三是注重发挥领导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制定印发了《利辛县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4名院领导联系4个党支部,指导、督促支部开展活动,对于苗头性问题及时与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为干警带好头、树好榜样。四是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年内召开3次党建工作联席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三、强化党建重点任务落实
一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年初结合党建工作会议,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健全完善介绍人、教育培养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保证了党员发展质量。年内培养积极分子4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
二是规范党费收缴、经费使用管理。建立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县直工委下发的党费要求核定党员党费,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有公示,有效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全年共收缴党费24786元,对下拨的党建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以党的建设审视业务工作实效,第二支部抓实支部品牌创建,将党建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出“晨曦”未检品牌,荣获全省工作品牌称号,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推介。
四是注重党员作用发挥。选派党员参加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宣讲、走进企业百日体悟等实践活动,两名干警分别在全市法律知识技能竞赛、全市“家风家教”演讲比赛中荣获一、二等奖。组织干警参加“争做好样的利辛人”主题演讲比赛,一名干警荣获优秀奖。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县“微型党课”比赛,一名干警荣获二等奖;在全市检察机关“微型党课”比赛中,3名参赛干警两人荣获二等奖,一人荣获三等奖。在全市职工法律知识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并代表市参加省比赛。
五是突出党建带队建。一年来,一名党员被评为全省榜样,荣记个人一等功,列为全市主题教育学习典型,另有38名同志荣获县级以上表彰。深入所在社区进行普法宣传,与学校、社区进行结对共建、党建趣味运动会等系列活动。
四、 坚定理想信念 筑牢信仰之基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继续强化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注重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自觉的实际行动、更加实在的工作成效。
二是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聚焦到突破工作的重难点上,让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挑重担、善攻坚。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持续做好信访案件化解,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
三是持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在机关党委指导下,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的整体作用,开展党建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青年读书会、法治宣传“六进”等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党建形式,提高党建工作质效,为有力有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