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芸芸
(山东师范大学 齐鲁文化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孟子论“乐”,旨在扩充人本有的四端,以达成仁德。他以性善为轴心,采取直就本心的方式,借发育四端之心来指点为仁,进言王道仁政的实践之方。在此基调下,孟子更为关注主体的内在观省,至于礼乐师法等外化因素,则非其所重。故而孟子并未专门为音乐立论,也没有详细推阐音乐的陶化之功,但音乐对于孟子,并非是可有可无的。不论是出于人格涵养还是政治的需要,音乐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倘若以“仁”的目光来统摄孟子论乐之全体,便可从中发掘、窥探出其深意所在。
欲要了解孟子论“乐”的总体基调,首先需要了解他的性善学说。性善说是孟子思想的华髓所在,其它一切论说皆本于此。关于性善之要义,《孟子·告子上》所论尤为精到。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曰性善,然则彼皆非与?”
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1]803-813
于此可见,当时关于人性之论,纷然不一。告子认为人性本无有善或不善,不可以为之定名,其根本在于化。另有持“性无定论”之说,主张善恶系于后天之“习”,习于善则趋于善,习于恶则趋于恶。除此二者,又有“性有二分”之说,认为既有生来性善者,又有生来性恶者。生而为善者,虽有外在的恶行亦难侵其体;生而为恶者,即便沐浴善化亦难生向善之心。所以,以唐尧之贤而难改象之凶恶,以瞽瞍之顽而生舜之盛德,以微子启、比干之忠却难去商纣之暴。人各有其性,是不可变化和更移的。
遍览当时所流行的人性论诸说,皆于善恶之间致疑,独孟子确言“性善”。公都子或许亦发觉此点,故向孟子询问其“性善”说之义髓。孟子指出,从人天生的“情”来看,是可以为善的。情本乎人心人性,其感物而动,触事而发。人最初之所发和所动皆合乎中节,本无乖戾淫放之邪行,是可以称之为善的,故言人性“可以为善矣”。至于人之不善者,也并非其才质之过:知诱物化,腐蚀其本性;势利荣名,昏惑其心神。乃是其自归于不善也,“非才之罪”。
得出“非才之罪”的结论,孟子接着道出“性善”说的精要:依凭“四心”来论证人本心之善,以心善来确立性善。“四心”是“恻隐”“羞恶”“恭敬”“是非”的总谓,每一心皆含育一德,分别是仁、义、礼、智四德。四德是生来即有的,与“我”共生共存,是“我”所固有的天性。此说从何处验之?孟子举“乍见孺子坠井”为例,指出人们若是骤然看见孩子将坠落入井,无论是亲疏远近,还是愚智凶贤,在此“乍然”情境下,都会产生惊惧不安的心情,为此所触动而呈露真心。孟子指出,这种仁爱恻隐之情是自然以生而不待勉强的,只是后天有太多的物欲诱惑和声名拖累,薰染性情,造成层层的遮蔽和掩翳。若想要呈显这种善心,就需要冲破这层层遮蔽和掩翳。掩蔽愈多,善心愈难生发,便容易产生“不善”之情形。“乍见”是孟子的别有用心之处,非这种“乍然”而不及掩饰的情境,难以催生善德善心的自然生发。故孟子举此为例,使天下之人,无论贵贱、远近皆得通用。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1]965-967孩提具赤子之心,生而备仁义之德。孟子从稚子“爱其亲”“敬其兄”的自然举动中,谛观出人之纯然善性:仁和义。但是,“心”是与人身俱存的,它本乎人身,同耳目之官实为一体。耳目之官的存在,使人于后天不免薰染耳目之欲,养成某些恶的习性,而掩蔽本然的善心。“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1]852耳目这类器官不能思,易受蔽于外物(声色),一同外物交接,便会为其所引诱而入歧途。于何处补救?孟子指出,天特意于人有生之初赋予其“心”,心可以思,且能够于耳目之间“先立其大”,主宰视听,严防外物遮蔽引诱之害。只是,若要使本然的“心”和善性在后天正常发挥,需要一个成长培育过程。
人生之初,“仁”“义”“礼”“智”四德仅可称之为“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1]253端,本作“耑”,有发端、萌芽之意。《说文解字》释曰:“物初生之题也。上象生形,下象其根也。”[2]善端是微而欲显、隐而待发的,只需稍加触发(感物而发,触事而动),四德便可彰露,“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1]255,隐然具勃发不可遏之势。但是,初生之心(善端)极易受环境影响,人多有放佚之时,倘若不多下功夫来对其进行涵养贮积,不仅后期再难发潜呈现,还会导致它的丢失。孟子指出,人若丢失这善端,也就和禽兽无异了。“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1]612于此可见,护守住本然的善端,使之发荣成熟,乃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护守的关键,在于“存之”,要时常反观内省,抚躬自问,明察扩充而警惕丢失,“求放心”。这种“存”,不是外在给予一个“仁义”准则,主体根据这个外在准则去实行之后所获得,而是主体从内在固有的仁义出发,内鉴而自求之。所以,孟子更关注的是“求在我者也”[1]949,而不是依赖于外在力量。
孟子所主的性善论,奠定了其立言、立教、立乐和立政的总基调:重“自我”而抑“外化”。善性为人所本有,只需存而勿失之,便可保其大本。进一步可以扩而充之,由“事父母”达于“保四海”,实现理想追求。如此,主体道德修养的着力点就在于“存性”“扩性”,而非“化性”。后者同前者相比,具有本质之别。“化”是教化、感化。《周礼·大宗伯》曰:“以礼乐合天地之化。”[3]“化”主要依凭于礼乐等外在的力量,使主体于道德上实现挺立。“存”和“扩”的关键则在于自我。仁义道德为主体所固有,是秉彝之性,天属之情,可无待于外而自得。主体凭借自身的努力,修省身克己之功,由内最大化地激发出自我力量,求仁而得仁,达于善地。正如学者杨国荣所言:“自我尊重与自我完善的统一,意味着主体在道德修养的过程中应当无所依傍。”[4]在道德涵养过程中,独立反情而无所依傍,最大化地发掘出本心本性的意义,是孟子一切言说的根本,孟子对音乐的论述,也在此基础上生发开来。
《孟子·尽心上》:“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1]958这里所讲的“文王”,既指圣人之风泽,也泛指各种有利于化性的外部因素,即礼之约、乐之化、师之导、法之驭等。于此可见,在性善论的总基调下,孟子注意力的焦点在于主体内在的观省,劝人直就本心,率其性而任其质,反观内省以砥砺于道德。至于礼乐师法等外化因素,并非是他所侧重的方面。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对音乐等外化方式全然地排斥,而是他另辟新路,以音乐劝行仁政,以此为过接,将音乐导向“仁”,最大化地发掘出音乐的道德属性。
对于音乐的体统大用,孟子并未在理论上加以申说。这并非是不欲说,而是受客观形势所迫,在言说方面不得不有所倾重和限制。孟子所处的时代,是天下归为一统的前奏时期。浮目而望,诸国骄放,交相陵伐,惟以功利征伐为务。面对如此“世衰道微”之象,直接申说以音乐陶冶人心,未免过乎迂阔,显得缓不救急,且颇有少气无力之感。孟子已然注意到这一时代特征:“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1]491当世之时,伐国、克城已然成为诸侯国间万事的本务,尧舜所传的圣王之道又是蔽亏而不明,天下所论学术者,非归于杨,则归于墨,邪说不息,孔道不著。如此形势,更甚于春秋之时。孟子作为孔子“私淑艾者”,肩负挽狂澜于既倒之重任,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他敏锐地意识到事情的本根:扭转世局当以正人心为急。
迫于客观形势的需要,孟子未能同孔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5]116的人格修养三部曲完全呼应,他并未对音乐进行系统的理性述说,仅于篇中零散提及,因而也就没有详细推阐音乐的陶化之功,但他在表达音乐于政化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时,自有一种殊异的体系和效果。
清代学者杨伦在《〈杜诗镜铨〉凡例》中说:“诗贵不著圈点,取其浅深高下,随人自领。然画龙点睛,正使精神愈出,不必以前人所无而废之。”[6]这与孟子论“乐”,有异曲同工之妙。画龙点睛,点明要旨,显发精神,使内容更加生动有力。乐在孟子的思想体系中,正有此特殊作用。在孟子这里,音乐的发展突破以往的格局,不再以“感人”“入人”“化人”的功用为主要脉络,换言之,孟子并未坚持音乐的教化功能。然观其说,他并未违离儒家音乐思想之大本。孟子摭其华髓,采取别具一格的方式,突出音乐之精神。他不反对世俗的音乐,认为“今之乐,由古之乐也”[1]108,从仁政的角度出发,以因势利导之方,突出画龙点睛之效,劝行统治者推己及民、与民偕乐。
《孟子·梁惠王下》曰:“庄暴见孟子曰:‘暴见于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1]107齐王以其实情相告于庄暴,道自己喜好音乐。庄暴不知好乐是有害于治,还是无害于治,不敢断言齐王此好之是非,固未有以对,因询问孟子。孟子答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1]107庶几,是可望于治的意思。孟子指出,齐王若真非常喜好音乐,那齐国便可有待于治了。
孟子此语,可谓尽收不言则已、一言惊人之效,从中可窥视他对于“乐与政通”的深刻认知。他已然将音乐的精神作用升华,迈入乐政合一的境地。孟子指出,好乐无害,只是担心王好乐的程度不深。好乐“甚”者,能通音乐之理,而“声音之道,与政通矣”[7]714。若王能通晓音乐之理,便可通治国之道,深谙治国安邦之理,齐国自然生振起之势。音乐同仁政相通的道理至简,盖在于“推扩”二字。为政者不为一己私欲所蔽,能将自己在欣赏音乐过程中所产生的欣喜之情,推而广之,扩而充之,希愿民皆能得此欢欣之乐,如此,可使国中政令宽厚,人民熙洽,自然政通人和,成雍熙悠久之治。
孟子因庄暴未对齐王阐发好乐之深意,乃于他日觐见于王,复问此事。齐王道自己非能好先王之正声雅乐,惟好世俗音乐,因知自己所好不正,而自觉惭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儒家本以雅乐为正声,认为其声“中正和平”,其词“典雅纯正”,有陶养心性、治化邪侈之功。《礼记·乐记》曰:“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7]758孔颖达疏曰:“雅以施正道,颂以赞成功,若听其声,则淫邪不入,故志意得广焉。”至于世俗之乐,也被称为“郑声”,因其使闻之人心淫,放荡人之心志,被儒家指斥为“乱世之音”。《礼记·乐记》:“郑音好滥淫志。”[7]745《论语·阳货》:“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5]266世俗之音本不应为圣王贤君所好,齐王亦自知其所好非理,故不欲同孟子道说。孟子则别开蹊径,站在齐王的立场,首先对齐王所好的世俗音乐进行肯定,提出“今之乐,由古之乐也”[1]108的论断,迎机而导,宣明音乐并非是古乐独好。接着,又道出好乐同治国相通之理,“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1]107,引起齐王的听劝之心。齐王果然产生兴趣,请孟子详说此中道理。
“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人。’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1]109孟子从人之常情出发来提点启发齐王,他以问答之法,循循善诱,引齐王领悟独自为乐不若与人共乐之理。制作音乐的目的在于追寻快乐,然这种快乐的本质并非是声色犬马,耽于逸乐,而是为了民众和乐,燕燕居息。若是仅围绕或止步于一人之乐,先王制礼作乐就失去了其原初意义。孟子以此为出发点,告导齐王不要蔽于一己私乐,诱励其推扩好乐之心,与民同乐之。
“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1]52人皆有好乐之心,真正的乐是君民的双向奔赴。倘若民众身处水火之中,妻离子散,愁苦难销,他们的王却耽于鼓乐田猎,羽旄锦车,欢愉至极,又怎能产生共鸣?统治者难以对民众的悲愁之情发生触动,民众内心自然也难生归服之意。“人有乐,君共之,君有乐,人庆之,可谓同乐矣。”[8]鼓乐田猎,是王之所乐;安居乐业,是民之所向。王若取一时适意,独自为乐而不能推己及人,便难生恤民之意。相应地,百姓不被德泽,无从得其所乐,亦难生归服之心。“独乐”行径,非明君所当为也。统治者若是能够推己及人,与民同乐,自然可感动民情;百姓每闻钟鼓之声,观羽旄之美,亦会洒然称允。盖因王能体察民情,民亦可设身处地为王着想。民每闻钟鼓之声,可知王平和之心境;每观田猎之景,可知王康健之体魄。两相各得其所,自欣欣然有欢喜之色。
与民同乐,本于孟子的性善之说,是其仁政思想之贯行。统治者推其好乐之心以保息万民,乃是以其不忍人之心,扩而充之,以达于不忍人之政。“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1]252孟子此举,将政治上的民心得失同国君的好乐之心相贯联,指出王若能将其喜好音乐的一己私心推扩,恩及于众,使民安生乐业,远至迩安,自然生太平之象,“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1]114。由此可见,孟子所提出的“今古乐同”的论断,其大本就在于与民同乐。若王诚能“好乐之甚”,推己之情而与民同乐,那么今乐和古乐又有什么区别呢。此中的根脚,在于不忍独乐之心;此中的和理,则在于“仁”之德。
相较于孔子论乐,孟子更能重视实际。他不为传统所束囿,同时也更富有革新精神,能够突破音乐传统形式的束缚,提出“今古乐同”的见解。又别开蹊径,以常情诱导,提醒齐王独乐不若众乐,与民同乐方为正道。孟子对音乐的论述,侧重于政治层面,有因势利导的意味,虽异乎常俗,然别开生面,成一大观。尽管孟子未对儒家传统的乐教思想进行完全呼应,但他也并未失其大宗之本。正如陈柱所言,孟子学说之总论,“一言以蔽之,皆扩充爱己之爱,以及人者也。皆不失孔子忠恕之义焉”[9]。
《孟子·梁惠王下》中曾论求古乐章《徵召》《角招》的来源:“景公说,大戒于国,出舍于郊,于是始兴发,补不足。召大师曰:‘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盖《徵召》《角招》是也。”[1]138-139孟子为倡言与民同乐,勉励齐宣王行仁政,便采用齐国先君景公之事以行劝导。
昔日齐景公欲仿效先王游观胜迹,以成后世之隽谈,曾询问晏子当如何修为以直造圣域。晏子赞颂景公的复古之志,阐述先王游观之旨在于沿途体察民情,了解施政得失,以保宁万民。夏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1]132晏子借谚语阐明其意,指出统治者有游豫之乐,民可得休息、辅助之恩泽。但是当今的游观,则是一味兴师动众,纵于逸乐,致使民心嗟怨,流连荒亡。齐景公知晏子深意,乃效法先王之举,关心人民疾苦,开仓恤民。
晏子劝政,景公从教,君臣各得其志,偕乐不已,便命太师将此欢乐之情,宣播于音乐,于是创制了《徵召》《角招》。在孟子这里,音乐亦是人情之宣播,“乐”(yuè)与“乐”(lè)之间,本就浑然而不可分言。孟子虽未明说,亦是默认这一前提的。且孟子自成一格,以“与民同乐”为本旨论“乐”(yuè),将“乐”由一种纯粹的精神情感升华为极富道德内涵的象征名词,以乐象德,发挥音乐的“效仁”之功。
音乐的道德属性,集中体现于《孟子·离娄上》:“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1]573追索仁义道德,当以孝悌为本,从事亲和从兄出发。仁主于爱,襁褓中的婴孩,即知爱其亲长。济人利物,皆由此爱亲之情推出。义主于敬,兄先弟后,乃是天之伦次。孩童稍长,便知敬爱兄长。逊顺敬恭之心,自然由此推扩。
“智”“礼”“乐”之实,亦本于孝悌之理。“智”在于明识事亲、从兄之理识,持守而不失;“礼”当以事亲和从兄为出发点,对其进行适当地修饰、调节和扩充,以安邦国、宁万民。至于“乐”,则是于事亲和从兄中所产生的快乐情感,和睦融洽而从容自得。真正的“乐”,是能够通达仁义礼智四德的,是一种自然生发的和乐,妙在手舞足蹈而不自知。《白纻篇大雅》曰:“在心曰志发言诗,声成于文被管丝。手舞足蹈欣泰时,移风易俗王化基。”[10]和乐,指和睦安乐。《诗·小雅·常棣》:“兄弟既翕,和乐且湛。”[11]“翕”是“合”之意。父子兄弟之间,本为天道至亲,自有一股出于本然善性的真正快乐,若能持守孝悌之道,上下翕合,便可固守乐之本根。乐则和谐顺适、无所勉强,真情实感,自然流露,一举一动,合乎中道,可称之为盛德。
基于音乐的象德之功,孟子在形容孔子之德时,以乐设喻,称之为“集大成”。“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1]723-724孔子圣智兼备,无所不通,可谓“集大成”也。“成”是“奏”之意,“一成”是指一音独奏,八音合奏称为“大成”。盖“集大成”者,是取“融会”之意。孔子集伯夷之清、伊尹之任、柳下惠之和,以成己之圣德也,就好比集八音之小成,合为一大成也。八音协畅,合奏以成文。孔子兼备德才,能通圣之全体,故以此喻之。
“金声玉振”是指以钟发声,以磬收韵,取奏乐有始有终之意。金声开奏乐之端绪,是音乐的“始条理”;玉振为众音收尾,是音乐的“终条理”。始终之间,同条共贯,众音浃洽,共谱乐之“大成”。音乐的“始条理”,体现在圣德方面,就是“智”。“智”是人的基本品格,孟子以“是非之心”的形式对其进行呈现,“是非之心,智之端也”[1]253,“是非之心,智也”[1]813,“智”德主辨,能鉴达万物,分辨是非得失,是人天然之衡镜。在人天然存有的“仁”“义”“礼”“智”四德中,“仁”和“智”占据突出地位。孟子将“仁”和“智”相并而言,“仁且智,夫子既圣矣”[1]231,具备了“仁”和“智”,便可步入圣人之境了。所以说,“始条理者,智之事也”[1]724。“智”而后能圣,圣是孟子的终极追求。孟子主内圣,强调内在的德行涵养。其要径在于“存心”,保存本心,养育正性。其人格表现为“大丈夫”。大丈夫居仁由义,持身以礼,若是得志而见用,则推行道德,与民同乐;倘若是不得志,也独自坚持正道,而不违离仁义。在面临富贵的诱惑之际,能澄心静虑,不生荡心;身处贫贱的境地,也能持节秉义,固守其穷。倘若遇权势威逼,亦是不卑下,不屈折。大丈夫执持中正之道,不为外在所惑,所体现出的崇高操守,正是圣(内圣)的风骨格度。
《帛书·五行》曰:“金声而玉振之,有德者也。金声,善也;玉音,圣也。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唯有德者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12]《礼记·乐记》亦曰:“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7]736可见音乐同仁德之间关联密切。奏乐以金声启,以玉振结,从始至终,条理分明。孔子由智到圣,集其大成,亦是层次井然。孟子以“集大成”喻夫子之圣德,并非是一个简单的设喻,而是贯彻了他对音乐道德属性的深刻认知。以乐象德,其中体趣,言之不可尽,当优游涵泳,透过对其论乐的深入体究来进行诠释。他以音乐为辅枢,彰显道德本心,敦促主体实践、完成道德修养,成就人之圣德,契合了儒家的乐教目的。
孟子论“乐”虽少,但对音乐有关键性的掌握。先前已言,受客观形势所限,他对音乐的处理往往隐晦而含蓄。其实,他是将乐的存在本质视为一道德本心来看待的。这种道德本心,也就是仁心,孟子也称之为“不忍人之心”。孟子多言仁,其“言仁心、仁政、仁术,皆发挥仁字”[13],可见,孟子对乐的论述,实是对仁的发挥。乐之于儒家的思想体系,并不单纯是抽象的艺术概念和审美体验。质言之,它是作为一种道德实践而存在的。孟子以仁心言性善,其立教、论政皆由此发出。音乐作为修教和政化治理的方式手段,亦不违离仁之大本。乐之功效的发挥,实为仁之体显。孟子实是以仁德为“乐”之归旨。
首先,孟子论乐,不止于感官、情意之乐,更指向深层次的道德、精神之乐。“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1]949-950万物之理,皆浑然全备于人性之中,若能以诚心体认、探元,使心与理交融相合,归于仁心善性,则合于天地之理。持身端正,俯仰无愧,自然生忻然恬愉之乐。朱熹曰:“反之于吾身,于君臣必尽其义,于父子必尽其亲,于兄弟必尽其爱,于夫妇必尽其別。莫不各尽其当然之实理,而无一毫之不尽,则仰不愧,俯不怍,自然是快活。若是反之于身有些子未尽,有些子不实,则中心愧怍,不能以自安,如何得会乐?”[14]1749求仁之方,亦近于此道。君子反身修德,推扩仁心善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5]175,通过推己以度人,而不受私意所蔽,以此来树立仁之大体。
其次,尽管孟子不重外化,而偏重于内在的反省,但他肯定音乐有打动人心的绩效,并具有教化作用,能使风俗淳美的音乐称之为“仁声”。《孟子·尽心上》曰:“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1]964赵岐注曰:“仁声,乐声雅颂也。”[1]964音乐“入人”的感染力和渐化力,足以成全孟子所谓“仁”之理想境界。联想孟子先前所提的“今乐犹古乐”的论断,可以隐射出其论乐的深意:音乐的最高理想不在于古今雅俗之分,而在于仁乐合一,以此为本而行推扩之理,可得化形俗美、成就仁德之功。
最后,孟子对于乐的论述,最终关怀亦不离儒家理想人格典范的确立及培养这一主题。对于理想人格的设定,孟子以孔子为尊。《孟子·公孙丑上》中引子贡之言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1]235音乐能够彰显德行,听到一国流行之乐,便可知圣王君子之德教。这是透过对音乐的研味、咀嚼,来诠发理想的道德人格风范。集德之楷模,推尊孔子,“自有生民以来,未有孔子也”[1]233。孔子冠盖古今、德超千古,出其类而拔其萃,乃是理想人格之典范,有志于圣学和乐于圣道者,当追步于此。孟子于此出发,始言知言、养气(集义)的工夫。
所谓知言,即善于通析、辨证他人之言辞。这是一种格物致知的功夫,是一种“智”,其目的在于明理。“苟不知言,则不能辨天下许多淫、邪、诐、遁。将以为仁,不知其非仁;将以为义,不知其非义。”[14]1534淫、邪、诐、遁分别是放荡、邪僻、偏曲、逃避之意。人之言语,生于其心,心明则理正,道理正当,则能知淫辞之失足迷陷处、知邪辞同正道相悖之处、知诐辞之片面性,知遁辞闪烁遮掩之由,从而不受淫辞、邪辞、诐辞和遁辞之蔽,自然能够见道分明,通于仁义之道。
所谓养气,即涵养此身本有之正气,提升内在的道德境界,用孟子的话来讲,就是“养吾浩然之气”。这一种气,是一种宏大而坚劲之气,是人生质之美,顺其自然去存养它而不加伤害,就会充盈于天地之间。这一种气,集聚正义所生,必须“配义与道”,遇到合乎道义之事,挺身而出,勇于去做,一旦“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1]218。养气要时刻执德而行,于“积”上下工夫,专一行义,万不可急躁欲速,拔苗助长,否则徒害而无益。
在知言、养气上用工夫,培养仁义礼智四德,成就理想的人格,自然就具备君子之乐。“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1]973此三种乐事,一乐在天,三乐在人;所在己者,唯有二乐。君子内鉴而自求、克己以修意,使四德根植于心,自然能俯仰无愧,存其所乐。
俯仰无愧,是人之至诚情感的流露,乃是天性之真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内在的理感动于心中。君子能于日常中检查自身过失,克制自己非分之想,也是因心中有义理存在。克制私欲而不随便放纵,皆因内在存有的仁厚之心。“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1]975有“仁”“义”“礼”“智”四德根植于心,可使人视容清明,不为物欲所诱导,一举一动皆合于仁道。孟子对人格的理想设定,始终是同仁德学说相关联的,达成理想之人格,自然能够“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1]719,安仁乐道,存养四端之善性。
《孟子·离娄上》曰:“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1]512-520又曰:“(圣人)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1]522这并不是仅将五音六律视作一种设象、类比的符号,而是透过对音乐本质的理解去索隐“仁”的格范。五音以六律为基,治天下以仁政为基,其理相通。圣人通过制作音乐来宣和天下,然耳力有其所不及之处,故设六律为乐音之标准,来分别声音的清浊高低,审正五音,使之和谐。“声音之道,与政通矣”[7]714,圣王尽心为民,然其力有所不及之处,故以“不忍人之政”继之,制民以恒产,尊德以尚贤,推行德治而不尚暴力,设教分化以强仁而行,使天下之民皆沐浴恩泽,此乃“仁覆天下矣”。
要而言之,对于成仁之道,孟子的进路在于引导主体对自我力量进行确信,他着重强调的是理性化这一方面。对于借助外在的音乐、艺术等审美体验来陶淑人心这一进路,孟子并未作过多的阐释,这既是受客观形势所迫,也是对其性善根底的呼应。孟子认同音乐感动人心的绩效,也肯定后天的理性自觉、砥励节行等环节对成就理想人格的意义,但在他的理路中,这些因素仅仅是作为发舒先天四端的方式而存在,其作用不外乎扩而充之,并没有为人格注入新的内容。音乐作为后天的熏陶方式,其作用固然不可忽视,但在孟子的思想体系中,其影响主要表现为促进或遏抑内在善端的推扩,它并未改变成仁的内在根据。尽管如此,孟子对主体成仁过程中对“乐”的思考,有其独特之处,强化了音乐的政治功能和道德属性,是促成仁政、实践“内圣”人格进程不可或缺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