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
从前段时间引起热议的大学生虐猫事件,到屡见报道的中小学校园欺凌案件,数起青少年负性事件的接连发生不禁引起人们的深思,其中也不乏从教育层面的再审视。每一起事件的曝出,都不啻为一次对现有教育体系的质询。从中小学的道德与法治课直至大学里的通识课,我们对思政课不可谓不重视,然而该如何更好地发挥它们应有的道德引领作用?相关的课程教学如何进一步提质增效?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如果学校教育未能真正进入学生的内心世界,引起他们情感上的波澜,那么就难以实现道德教育的良好效果。
学校道德教育中的情感缺失
忽视心灵的功利教育观。学校教育的意义远不止于升学准备或为未来积累资本,学校不仅承载着传授知识、锻炼技能的重任,更肩负着通过文化熏陶和价值观引导,深层次塑造学生思想观念与行为模式的使命。虽然如今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获取渠道,生活的领域也相较过去大大拓宽,但对于学生而言,学校生活中所经历的一切,依然是他们整个学习阶段不可或缺的成长经验。然而,相较于传递知识、培养技能等方面的显著效用,当代学校教育对学生的情感教育明显滞后,情感教育和心理关怀往往仅在他们面临明显的心理困扰时才被重视,这正是学校道德教育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核心症结之一。
知情分离的片面德育观。正如康德所言,教育是以个体的未完成性状态为起点,以人的向善倾向和人类自身已有的发展状态为依据,以人性的完善为终点的事业。道德教育可谓教育的最高目的。学校教育具有道德性,这是公认的常识,而要实现这一点,绝不能完全重复甚至照搬过去的经验与教条,更不能依靠说教和灌输的方式开展德育。学校应当在学生追求知识与技能的旅途中,引导他们发现世界的和谐美好;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也不应与知觉、理解的过程相割裂。然而,中小学校的道德与法治课,本应是塑造正直人格的基石,却往往沦为了应付考试的知识堆砌。大学生的通识教育与思想政治课,理应引导学生探索生命的意义、社会的责任,却时常面临着脱离实际、难以触动心灵的困境。
失落主体的狭隘知识观。学校教育毫无疑问应该关心学生的知识获取情况,但是“知识”不应是狭隘的、客观主义的。当代知识论的研究早已看到人作为有思想、有意识的主体,在获得知识方面具有能动性,强调要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出发界定知识。由此观之,知识不仅限于已被凝练为符号形式的客观描述,用以阐述客观事实;还应包括对于社会和文化的合理认知,建立在人们对彼此行为的理解、领会之上,涉及我们的心灵体验和人生意义。前者往往容易在更大范围内引起传播和共享,后者则大多源自个体的具体言行,需要学生通过深度对话、共同经历或情感共鸣等过程去领悟,因而更具有个体性、内隐性。因此,学校教育中所谓的“知识”不能仅包括那些写在课本上的符号,还要包括学生与教师、同伴的互动之中生成的个人体悟,它们与学生的感受和理解相关,也更直接关乎学生的心灵成长。过分强调知识学习而忽视学生心灵成长,甚至仅侧重道德理论与理性认知,而忽略学生的情感体验,是导致学校道德教育成效不佳的重要原因。
如何在学校中培养心灵健全的人
我们固然不能因为校园欺凌等负性事件,一味否定学校道德教育的作用,但学校道德教育理当由此反思进一步努力的方向。笔者认为可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将道德情感的培养渗透于学校教育全过程。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不同,学校教育天然地具有道德的属性,承担着对学生进行道德教化的使命。学校对学生道德的影响和教育不仅在知识教学中,而且渗透于学校的全方位、全过程。大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建设,小到日常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都对学生的道德品行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并非主要依赖于传统的说教方式或密集的知识灌输,而是以一种微妙而深入的方式,融入学生的情感体验。学生是不是喜欢学校,是不是在充满友善和关爱的环境中学习,是不是能够在人际关系中感受到来自教师和同伴的关心,能不能在学校生活中体验到公正、民主,等等,都对他们道德品行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而又隐而不见的影响。人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和理解世界的方式,并获得自我发展的。学校中,教育者应通过对学生情感体验的价值引导,关注他们的心灵和精神世界,进而培养健全的人,提升道德教育的效果。
第二,科学设计并规划学校情感教育实践。由于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个体性和私密性,有关情感的教育往往难以像知识教育那样制定出标准化的教学计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轻视其重要性。实际上,由于并非所有的情感体验都自然具备道德价值,我们更需要审慎地设计和规划情感教育,从而积极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积极的情感态度和道德观念。为此,学校教育应该根据学生的生活经验、年龄特点等,设计逻辑上层层递进的情感教育目标,为他们道德品行的发展奠定扎实的情感基础。以“关心”这种情感为例,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情感教育课程,帮助学生从关心身边的人和物开始,培养基本的同理心和共情能力,随着他们认知和理解能力的提升,再将这种能力迁移至不在身旁的其他朋友、亲人,乃至表达对国家、民族的热爱。
第三,培养学生在道德教育中的积极情感品质。对学生的教育归根结底是要使教育的力量能够在他们的心灵之中引起波动,使他们在精神上感受到充實、丰富,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道德教育应在关注道德知识、理想信念等道德价值和原则的同时,重点思考通过什么方式进行教育,引起学生情感上的积极体验和认同,培养如兴趣、同理心等积极情感品质,由此增强他们对道德价值的认同与理解,提高道德行为的自愿性,从而显著提升道德教育的实效性。此外,若片面强调学生的认知发展和知识学习,特别是过分依赖考试分数作为衡量学生表现的唯一标准,忽略他们精神世界的丰富性和复杂性,那么不论采用何种道德教育形式、付出多少努力,最终可能只会造就两类人:一类是只擅长机械记忆规则的“工具人”,另一类是视野狭隘的利己主义者。当然,关注情感并不意味着放弃道德原则和理性,教育若偏废心灵或知识的任何一面,都无法培养出具有高尚品德和完整人格的个体。
近年来,学术界对情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日益深刻,不少学校引入并实施了欧盟儿童社会与情感能力项目。然而,由于实施情感教育难度较高,效果也不易显现,加之学校教育面临内外部因素的多重影响,我们仍需努力建设兼具人文和科学形态的情感教育。实践中,我们正以“种子学校”作为突破口,试图打破对道德教育的狭隘和片面化理解,在培养完整的人的立场上,对学校教育进行情感视角的审视和改进,以此为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作出一些本土化的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