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核安全公众沟通机制研究

2024-06-08 07:59张俭韦舒月
中国军转民 2024年7期
关键词:核电共同体公众

张俭 韦舒月

在当前“碳达峰和碳中和”(双碳)背景下,核电作为全生命周期不排放温室气体的清洁能源,对于优化我国能源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2014 年3 月24 日,在荷兰海牙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营造共建共享的核安全氛围,需要社会广泛参与。开展核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是民众认识核电、了解核电以及参与核电活动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核电设施与当地人民、环境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一种重要方法。

一、核安全公众沟通现状

一方面公众沟通逐步深入。核电企业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联合所在地方政府和各个行业机关,合力构建统筹体系。中国核电与多方进行合作,能够从舆情监测、分级、报告和应对四个环节逐个击破,实现舆情管理的零死角覆盖。中国华能作为全球首座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牵头建设者,2023 年在行业内率先推出了应用推广手册并且发布了核电公众沟通品牌“连心桥”,邀请公众参与公众开放日,使得广大公众对核电的了解和信任与日俱增。另一方面核安全沟通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沟通内容、沟通方式、沟通框架等进行了规范,以做好公众沟通工作,健全公众沟通的工作机制。2006 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发布,2015年,《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发布,形成 “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2016 年,国家核安全局公布《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方案》初步构建起公共沟通机制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于2017 年颁布,将核能公众沟通纳入到国家政策制定过程中,并于2018 年增加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一章,为核能重大工程项目的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法律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于2019 年开始施行,在项目建设阶段,公众参与的范围及方式等方面均做出了新的规定。

二、核安全公众沟通存在的问题

伴随民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媒体多元化和互联网的普及,民众对于核安全的关注日益增加。但由于受到技术发展、社会心理以及文化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1],核安全公众沟通机制也呈现相应的问题。一方面核安全公众沟通存在片面性,公众仍处于被动状态。传统媒体时代,公众对涉核信息处于被动角色。随着新兴媒体发展,公众了解核安全知识的方式、渠道增加了,但参与核安全公众沟通的多是专家,普通公众少,获取的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又值得商榷,加之公众对于核安全的认知受主体特性的影响以及主体的分散性,公众沟通往往对一些潜在利益相关者的重视不够。据调查超过67%的公众很难了解到核电相关知识[2]。半数以上公众对核安全认知不足,对核风险存在焦虑[3]。公众仍然处于一个被动接受的状态。政府也未建立完善的多方联动公众沟通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在公众宣传中正向引导不足并且对舆论评论引导作用不足,导致公众对核安全科普知识掌握不充分,对核不信任感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核安全公众沟通方式传统,缺乏创新性。网络、数字技术的裂变式发展,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媒体平台发展突飞猛进。但2023 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所采取的公众宣传方式仍然是以传统方式为主,对以新媒体为主的新型方式利用较少,总体对新媒体把握利用不足,没有深入挖掘新闻媒体、核电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核设施和监测站这些资源的科普功能,没有提升核安全科普的专业度和深度。

三、构建命运共同体下的核安全公众沟通机制

“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是专门针对核安全领域的一种概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核安全领域的创新性发展。这一新理念不仅扩展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外延,还对核安全的内涵进行了扩展与整合。同时也明确了国家责任,促进了国际核合作,为人类消除核武器、核事故以及核恐怖主义威胁指明了努力方向[4]。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首要原则是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安全事业,核心内容是核安全责任,终极关怀是对生命的尊重与关怀[5]。保障核安全,公众的认识、行为以及态度都至关重要,公众的广泛有效参与是保障核安全的重要条件。

我国核安全公众沟通的主体是政府、核企业和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又分为邻避、非邻避、专业和非专业公众,加之宣传途径的多样化,使核安全公众沟通工作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情况。针对我国核安全公众沟通存在的问题,构建“命运共同体下的核安全公众沟通机制”,实现政府、企业与公众在核安全的公众沟通中的共建共治共享。

该机制包括公众沟通参与方、沟通内容、沟通渠道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参与方主要包括涉核企业、政府及公众,三方各自沟通重心及权责各不相同;沟通内容以核安全知识为核心,在该机制中重点在沟通内容如何在三方之间传达与迭代;沟通渠道包括传统方式与新媒体,正式沟通与非正式沟通;最终,还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该机制具体阐述如下:

第一,多元主体,双向多维沟通。我国的核安全公众沟通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模式,各参与主体之间应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优质资源。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多方联动、多部门合作共享的核安全沟通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实现公众沟通的双向互动。政府在平台上公布相关法规政策,回答舆论关心的问题,了解核企业和公众的需求,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疑问,并实时完善相关政策以弥补不足。核企业在平台上传播核科普知识,并发布关于核项目的相关知识,了解政府相关政策的要求和公众的疑问和建议,从而解决相关疑问,并根据相关政策和建议进行改善。公众在信息公开平台上获取相关核信息并且根据已经了解的知识,提出疑问,建议、表达相关意愿。

公众对于核知识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受到性别、年龄、学历、职业和居住地的影响,在进行宣传内容时,要充分了解不同公众群体已经掌握的信息,以及公众想要获得什么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避免输出无效信息。邻避公众除日常沟通外,要着重讲解核事故应急知识并且解答不同利益诉求,可以采取宣传进社区和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宣传;对非邻避公众,可以采取微视频或微旅游等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对媒体记者等特定公众要根据不同职业特点进行区分,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和解答;对高校师生,要加强沟通合作,进行宣传科普的同时还要广泛吸收政治学、传播学和核专业等学科的研究成果,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对地方政府等主要领导,要重点介绍核电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核事故应急知识,消除其安全顾虑。

第二,创新公众沟通渠道。在新形势下,统筹各类核安全公众沟通资源,以现有的核安全公众沟通宣传平台为基础,充分利用新型传播媒介,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新老媒体优势互补,加大对核能公众沟通平台的投入。同时要站在公众的角度去理解和分析公众的需求,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来进行沟通,兼顾科学性和严谨性,避免公众产生误解。还要认识到非正式沟通的重要性,兼顾发展正式沟通与非正式沟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队伍的建设,吸纳并聘请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如教师和网络大V 等担任科普讲师,从而提高非正式沟通中信息传播的正确性,同时扩大公众科普宣传的对象和范围。

第三,完善核安全公众沟通保障体系。核安全公众沟通保障体系是一个系统性和持续性的工作,需要健全的法规体系的支撑,使公众沟通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还需要专门的机制、专项的经费和专业人员的支持。核企业应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和公众沟通岗位,专人专岗,明确职责分工,使公众沟通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有效保障核安全,人的因素最为重要。“命运共同体下的核安全公众沟通机制”,可以促进政府、企业与公众在核安全的公众沟通中的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核安全公众沟通健康持续的发展。中国军转民

猜你喜欢
核电共同体公众
爱的共同体
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第四代核电 高温气冷堆
百年初心精神 点亮核电未来
公众号3月热榜
公众号9月热榜
公众号8月热榜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共同体的战斗
公众号5月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