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从就业人员数量、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民营市场主体等方面分析了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认为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主体规模较小、竞争实力不强、城市群内民营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难点,从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区域联动发展、拓宽金融服务渠道等方面提出推动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呼包鄂乌 民营经济 高质量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稳定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时代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呼包鄂乌城市群位于内蒙古中西部,是国家能源矿产资源富集区和内蒙古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区域面积18.62万平方公里。2023年,常住人口1019.09万人,占内蒙古常住总人口的42.53%;地区生产总值14999.95亿元,占内蒙古地区的60.9%,是自治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5.7亿元,占内蒙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5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全国和全区水平。
一、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一)民营企业相关经济数据分析
2022年,呼和浩特市全市就业人员157.4万人,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比7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为241户,占比79.5%;民营企业营业收入1341.9亿元,民营企业利润总额151.16亿元。包头市全市就业人员127.7万人,民营企业就业人员73.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为421户,占比74.1%;民营企业营业收入2637.48亿元,占比49.2%;民营企业利润总额286.83亿元,占比62.2%。鄂尔多斯市全市就业人员114.1万人,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比70.9%。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325.2亿元,同比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为450户,占比79.2%;民营企业营业收入4696.14亿元,占比59%;民营企业利润总额为1426.05亿元,占比58.9%。乌兰察布全市就业人员75.7万人,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比79.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为263户,占比74%;民营企业营业收入1171.3亿元,占比77.1%;利润总额为59.05亿元,占比62.7%。
综上可知,2022年,呼包鄂乌4市中,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员比重均超过70%,其中,乌兰察布市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员比重最大,为79.9%,呼和浩特市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员比重最小,为70.7%;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就业人员为346.48万人,占内蒙古民营经济就业人员的37.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4市民营企业总户数占比均超过74%,户数最多的为鄂尔多斯市(450户),户数最少的为呼和浩特市(241个);民营企业总户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最高的为呼和浩特市(79.5%),占比最低的为乌兰察布市(74%),呼包鄂乌城市群规上民营工业企业为1375户,占内蒙古规上民营工业企业总数的52.5%。另外,鄂尔多斯市规上民营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成绩最为抢眼,分别为4696.14亿元和1426.05亿元,位列自治区首位。呼包鄂乌城市群规上民营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为9846.82亿元和1923.09亿元,分别占内蒙古规上民营工业企业比重的68.1%和94.1%。
(二)民营市场主体分析
由表1可知,截至2022年6月末,呼包鄂乌城市群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00.61万户,占内蒙古各类市场主体总数41%;民营市场主体97.43万户,民营市场主体占各类市场主体总数的96.8%,占内蒙古民营市场主体总量的40.7%。
(三)百强民营企业分析
2023年,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中,呼包鄂乌城市群占有64席位,占内蒙古民营企业百强的64%,营业收入8462.48亿元,占内蒙古百强民营企业营业收入的76.1%(见表2)。
综上分析,呼包鄂乌城市群各市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从自治区来看,呼包鄂乌城市群对内蒙古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等主要经济指标占比均在50%以上,民营经济主体数量占比在40%以上,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对于拉动全区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分析
(一)市场主体规模较小,竞争实力不强
一是市场主体总量少。截至2023年末,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远低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区域。二是优质企业数量少。202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内蒙古有5家入围,且在呼包鄂乌城市群,但入围企业排名较为靠后,仅伊利集团在前100名中,入围企业多为能源和化工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较少。三是在民营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占比较大,2022年,个体工商户占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市场主体的70%,个体工商户与企业户数之比为2.3: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民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呼包鄂乌城市群中,乌兰察布市与其他3市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和百强民营企业的数量、营业收入,与其他3市差距较大,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的问题突出。同时,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的民营经济同样存在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从市场主体规模、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研发投入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民营经济提升空间依然很大。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转型升级压力大
呼包鄂乌城市群规模较大、在自治区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大多以资源型产业起家,能源消耗多,创新能力不强,研发人员与经费投入不足,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仅为0.81,处于低位。另外,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双碳”目标要求下,呼包鄂乌城市群创新驱动发展的动能不足,尚未建立起整合创新资源协同发展的创新链和协同创新网络,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大。
(四)现有金融体系不健全,融资问题尚未解决
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依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是内蒙古现有金融机构存在信贷偏见,信贷投放区别对待,偏好于央企、国企,特别是一些商业性银行由于担心资产不良率,信贷资金投放门槛高,附加条件多,尽管一些民营企业资质良好,但很难达到银行的准入门槛。二是融资渠道窄,内蒙古缺乏专门扶持民营经济的金融机构,针对民营经济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尚未形成,民营企业获得金融支持难度较大,一些民营企业不得已转而投向高利息的民间借贷,陷入恶性循环。三是民营企业即使获得了银行的信贷支持,但贷款利率普遍上浮,融资价格高。
三、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一)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高质量发展一定要符合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呼包鄂乌城市群内民营经济传统产业多、资源消耗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占多数的现状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一定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绿色作为根本导向。一要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提高科技能力,降低资源消耗,发展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绿色服务等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二要以创新为动能,着力提升民营经济发展层次,推动民营企业从传统产业向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行业转型升级。三是整合生产要素,提升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文化旅游、金融、商貿流通和信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乌兰察布市要利用其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升地区经济实力。
(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一要用好国家级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加强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鼓励、支持民营经济不断提高R&D经费投入,对R&D经费投入较高的民营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二要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掌握行业“专精特新”技术的龙头企业,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民营企业集聚,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创新联合体发展壮大。三要积极搭建引才育才聚才平台,培育和发展各类创新创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机构等平台,促使区域性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依托条件和能力不断增强,为呼包鄂乌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推动政策落实落细。针对国家、自治区、各市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紧盯政策落实效果,建立一系列政策配套措施和评价机制,让呼包鄂乌城市群内的民营企业在政策红利中增强发展的信心。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标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当好民营企业的“店小二”,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持续深化减税降费降成本改革,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减负。三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逐步消除各种不合理限制及行业壁垒,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迈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和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形成竞争有序、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活民营市场主体的活力,以营商环境软实力聚集各类高端要素。
(四)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增强有效金融产品供给
一要加大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发挥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开发性金融的先导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可持续的政策性融资支持;鼓励、引导城市商业银行推出针对民营经济的金融产品,引导信贷资金向民营经济领域投放,特别是对于发展前景好、市场空间广阔、产品附加值高的初创民企要给予特殊优惠信贷政策。二要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渠道,降低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使民营企业享有和央企、国企的同等权益,同时,商业银行要缩减不必要的信贷审批资料,缩短审批时间,并不断降低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减低民企的融资成本。三要鼓励城市群内发展态势好的大中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融资性债权,探索“捆绑发债”的模式,努力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四要搭建城市群民营经济的投融资平台,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以国有资金为杠杆,撬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民营经济发展,为城市群内优质民营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从而达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
(五)加强区域联动发展,协力构建优势产业集群
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要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城市间合作,促进生产要素在4市间自由流动,优化配置资源。一要加强政府间沟通协作,发挥自治区、各市统战部、工商联、商会的作用,不断突破行政区划的藩篱,形成跨区域的统一协调机制,建立呼包鄂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和交流,深入研究呼包鄂乌城市群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二要立足于各市现有资源条件、发展基础和优势产业,明确各自在构建区域现代产业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三要以各地民营企业和优势产业为基础,不断延链补链拓链,在呼包鄂乌城市群内协力构建产业集群,发挥民营经济体制机制灵活、市场反应快等优势,推动产业不断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
(六)完善企业管理模式,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
一是在呼包鄂乌城市群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护、重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在民营企业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股权结构,大力引进懂管理善管理的人才,定期举办提升各项业务和管理能力的培训,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家与民营企业员工的综合能力与素养。三是探索、鼓励呼包鄂乌城市群的各级党政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到大中型民营企业挂职,逐步形成点对点的帮扶制度,让各级干部能及时准确了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和民营经济人士的诉求,降低民营企业的制度性成本和经营性成本,更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解难题、办实事。
参考文献: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Z],2021-11-09.
[2]王晓明.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J].北方经济,2020,(2).
[3]皇甫欢欢.呼包鄂乌城市群产业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J].北方经济,2023,(10).
(作者单位: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党校)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