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视域下高校科研评价变革思考

2024-05-28 08:04王慧朱玉山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24年5期

王慧 朱玉山

摘 要:高校科研评价是高校科研管理和学术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推动高校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要求科研评价做出相应转变,主要表现为科研评价主体从单一向多元转变、科研评价方式从同行向跨界转变、科研评价价值取向从学术影响向非学术影响转变等。这些转变促使高校科研评价做出变革:一是要适应变革趋势,构建多元的科研评价主体;二是要重申价值理念,突出科研评价的社会价值导向;三是要优化衡量标准,采用多向度的科研评价方法。

关键词:知识生产模式;高校科研评价;新质生产力;学术治理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 [1]“新质生产力”概念一经提出,迅速引起各界广泛关注。2024年3月,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要“推动高校分类特色发展,建立分类评价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高校科研评价改革是当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高校科研评价是高校根据国家和本校的政策与目标,按既定原则、条件、程序和方法,对教师科研行为、过程和成果的表现进行的价值判断[2],是高校科研管理和学术治理的重要手段,对推动高校创新发展、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具有重要价值和实践意义。

现阶段我国高校科研评价改革显有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随着科研在高校排名、声誉等方面角色的日益凸显,高校为了迎合相关定量指标,盲目追求绩效产出,“优绩主义”“重绩轻效”的问题十分普遍,导致出现“科研评价标准制定忽视科类差异、科研评价主体与方法多元性缺位、盲目追求绩效产出致使评价流于形式、科研绩效奖励制度致使评价价值取向异化”[3]等现实困境,这种现象不仅大大降低了科学研究生产力的内在发展,而且还制约了科研评价的社会成效。近年来,学界对高校科研评价改革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探讨,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关于高校科研评价的反思性、评述类文章较多,主要是从高校科研评价标准、评价手段以及评价实施等方面,对当下科研评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策略。从分析视角上看,主要集中在“双一流”建设、 “破五唯”和“新时代”等,以“知识生产模式转型”为视角来分析科研评价改革的较少。而在知识经济的今天,高校已经从一个封闭的“象牙塔”变成社会的焦点,并日益成为各国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新质生产力”的提出,预示着对旧有生产力模式的升级和转型,高校不仅要满足社会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科研,而且还要通过开放创新、产学融合等方式,与社会、产业等进行深度融合[4],共同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由此加快了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因此,在新的知识生产模式下,高校科研评价应如何进行变革,如何使其更加适应并符合新的知识生产方式,从而促进高校科研的创新和发展呢?本文尝试从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视角,探究知识生产模式转型如何推动高校科研评价的变革以及转型背景下应如何对高校科研评价做出路径优化,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历程

随着时代的演变,知识生产模式转型逐渐进入大众视野,知识生产模式1、模式2与模式3等理论的产生与演变引起学者高度重视与思考。

1.模式1到模式2的转型

在“知识生产模式”概念提出之前,人们并未对知识生产进行明确划分。直到1994年,迈克尔·吉本斯(Michael Gibbons)等人在《知识生产的新模式》一书中,提出知识生产模式1和模式2的概念。模式1被认为是一种传统的知识生产模式,主要以柏林大学科学研究思想为代表。在19世纪初,洪堡等人创建柏林大学时,把科学研究引入到大学课程中。在当时,科学研究是以追求真理为终极旨趣,知識生产是基于闲逸的好奇心和学术志趣,知识本身即为目的。这时候,大学是知识生产的唯一主宰者。模式1以“高深知识”为主要内容,强调知识生产过程中的专门性、独立性和超越性。同时,知识生产通常在认知语境中产生,是与社会分离的一种智力探究活动。知识生产基础是学科化、制度化的,知识生产者是比较固定的学术共同体的内部人员,几乎不受外部利益的影响,其评价标准是以科学知识的内在价值为基础,而非基于对学科发展贡献的外部因素,主要采用同行评议来评判科学研究的成果[5]。

20世纪中叶以后,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以及经费来源和大学职能的多元化,大学组织越来越复杂,大学开始走出“象牙塔”,逐渐形成“多元化巨型大学”。知识在社会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知识生产呈现市场化趋势,知识的生产性质、生产情境等发生了重大改变并呈现出新的特征。这也标志着知识生产模式1向模式2发生转型。知识生产模式2在现实应用情境中产生,指向的是社会生产的需求和效益。知识生产的基础是跨学科性,强调知识的“有用性”,同时涉及所有相关方的利益,将知识的生产、流通、消费、应用等各个环节都囊括了进去,更加重视它们之间的协商与合作。

21世纪初,亨利·埃茨科威兹(Henry Etzkowitz)等学者基于吉本斯等人的模式2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大学—产业—政府”的三螺旋理论,旨在强调大学、产业、政府之间的相互协作以及它们在知识的生产、传播、应用和创新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6]。知识生产主体已经从原本的固定的学术人员团体,转变成了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利益相关者,知识生产具有跨学科性和应用性,生产组织是非等级制的、异质性的,其成果是社会分散、社会责任和反思的知识。同时,评价标准在同行评价基础上,呈现出更多维度、更综合化。

2.模式2到模式3的转型

伴随着智能化后工业社会的来临,知识创新社会模式的变革,模式2受到了学者们的质疑,有学者认为模式2只注重大学与产业、政府之间的关系,而忽视了公民社会的基本作用,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侵蚀了大学的学术自治和自由。由此,埃利亚斯·G·卡拉雅尼斯(Elias G. Carayannis)等人在其论文《模式3和四重螺旋》中构建了模式3理论,模式3是以知识集群、创新网络、分形创新为核心的组织模式,追求“公共性”“公益性”,进而形成“大学—产业—政府—公民社会”的四螺旋结构[7]。模式3的主体更具有多样性,这种模式将社会公众作为第四螺旋添加进来,对知识生产的适应性情景进行了优化,其中的知识生产人员是各种知识生产的集合体,其生产性质呈现出更多的协作性和创新性[8]。因此,模式3的质量评估准则也更注重协作创新与知识产出的广泛监管性。

随着我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发展,提出了“新质生产力”这一新概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的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所催生的生产力质态,主要以创新为特点,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9]。这表明未来的知识生产更加注重知识的创新性和成果转化性,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效推进产业转型和升级。

知识生产模式转型推动高校科研评价的变革

知识生产由模式1向模式2、模式3的转变过程中,知识生产的主体、生产情境、评价标准、成果等都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新质生产力”的生成,加速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各个领域纷纷对此做出回应,尤其是高等教育领域,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开始推动高校科研评价主体、评价方式、价值取向等的转变。

1.科研评价主体从单一向多元转变

知识生产的团体性使得科研成为一种团体活动,科研评价主体则由单一转向多元。知识生产模式1的背景下,知识生产是封闭的,高校科研局限于单一学科,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之间几乎不联系,科研评价主体较单一,主要是受高校主导。随着高校与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面向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的知识生产方式,高校科研组织逐渐具备跨学科性,不同领域及不同行业之间广泛交流,一些企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开始逐步参与到大学的科研评价中来。由此,模式2的科研评价主体不再由高校来主导,而是由政府及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专门协会等主体共同参与。在模式3中,科研评价主体更加多元,社会公众也作为科研评价主体的一部分。其中,各级政府及科研管理部门,主要承担着对学术资源的分配与管理、科研评价的职能,他们的大部分工作都围绕着对学术资源的分配与管理来展开评价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不受政府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等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并具有某种客观性和公平性。专门协会是指根据学科专业而建立的院系、学位点和研究机构,还可以是围绕着课题项目或学术权威而组成的科研团队和学术沙龙[10]。这里主要代表科研评价中的“同行专家”,即由某一领域内有高深造诣、一定地位并且能对自己学科领域内的科研成果有准确而独特的价值判断的研究人员[11]。同时,社会公众也有一定的发言权,对某一科研成果和相关文件有所了解的都可以发表自己看法。因此,只有各方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扬长避短,才能真正保证科研评价的客观与公正,进而推动高校科研评价的长远良好发展。

从模式1的大学单一主体,到模式2的“大学—产业—政府”三个主体,再到模式3的“大学—产业—政府—公民社会”四主体,高校科研参与的主体明显增多,高校科研评价的主体也应从单一转向多元。

2.科研评价方式从同行向跨界转变

知识生产的跨学科性使得科研成为一种开放性的活动,科研评价方式由同行评审转向跨学科领域评审。在知识生产模式1阶段,知识生产以“单一学科”为主,科研评价主要以同行评审为主,同行评议制度自实施以来便得到广泛应用,在学术评价领域中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评价手段。在模式2下,科研活动以“跨学科”和“应用性”为典型特征,科研事业已经越来越多地融入到国家的发展之中,并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同行评议制度已不能满足国家、社会及企业等的需要,这时科研评价方式在同行评议基础上,发展为跨学科同行评议,即要求“同行”也来自于不同领域。模式3的知识生产具有创新性与协同性的特点,参与者更加广泛,集合了各种知识生产的形式,因而科研评价方式在跨学科同行评议上增加了社会公众评议。

当前的知识生產已经从单一学科的单一生产走向了大规模、跨学科和跨领域并基于具体问题情景的知识生产,其生产主体呈现出多元异质性。因此,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参与讨论,以各自不同标准对科学研究的质量进行多方面评价。同时,外部公众参与到科研评价中也尤为重要。在国外,已经有一些高校尝试将学者在社会媒体上发布的优秀成果,纳入到教师的绩效评价指标中。例如:明尼苏达大学、哥本哈根大学、墨尔本大学等,都将“网文”作为教师晋升与评聘的质量评判标准[12]。

3.科研评价价值取向从学术影响向非学术影响转变

知识生产的应用性使得科研成为一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活动,科研评价价值取向由学术影响向非学术影响转变。非学术影响评价和学术影响评价是相对的概念,学术影响通常指研究成果在学术圈内对学科领域的知识生产和学科共同体发展作出的学术贡献,一般是为了满足学科或学术共同体对于发展学术的内在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而非学术影响评价,则指研究成果对学术共同体以外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和推动作用[13],更加注重国家导向和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可以看出,学术影响评价与非学术影响评价之间最显著的区别主要是服务主体的不同,学术影响评价服务于学科或学术共同体,非学术影响评价服务于经济、社会、文化等,更加强调知识生产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知识生产模式1强调知识生产是在传统学科认知的环境下进行,知识的有效性由专家团队认定,这种模式下的科研评价主要局限于学术范畴以内,价值导向以学术影响评价为主。而在模式1向模式2、模式3转型的背景下,知识生产更具有多层次、多主体、多形态等特点,学科组织边界被打破,容纳范围更广泛,对知识科研评价更强调特定的社会情境,知识生产内容也包含了更多服务社会的责任,因此非学术影响科研评价应成为新知识生产模式下的主流趋势。例如:作为世界高等教育科研评估的典范英国,自2014年就陆续发布了“科研卓越框架”(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work,REF)的评估指南、评估标准等文件,着重强调了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在REF2021中,指标权重由之前的20%提高到25%,同时将科研对于教学和学生活动的影响纳入到评估范围内[14]。在吸收英国REF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也开发了“科研参与和影响”(Engagement and Impact,EI)评价体系,更加关注研究者与外部研究用户合作互动以及科研对社会的影响[15]。英国与澳大利亚对科研评价非学术影响的重视,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际科研评价发展的新动向。

知识生产模式转型下高校科研评价的优化路径

在上述的分析中发现,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极大推动了高校科研评价的转变,包括科研评价的主体、评价方式、评价价值取向等均发生了相应转变。在知识生产现代转型的背景下,高校科研评价也应适应变革趋势,选择相应的优化路径。

1.适应变革趋势,构建多元的科研评价主体

传统的科研评价改革视角较为狭隘,评价主体较单一,仅侧重于实施科研成果的学术评价已无法满足高校科研评价的改革需求。因此,要适应变革趋势,构建多元的科研评价主体。首先,应建立起学术共同体参与的评价机制,学术共同体由学术团体、科研机构里的科研人员、同行专家等组成,通过组织学术论坛、专家评审会等形式,邀请学术共同体成员进行评价和讨论,形成多方面的评价反馈和意见,一定程度上能确保科研评价的专业性。其次,要建立外部主体参与的评价机制,包括政府机构、产业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科研成果的价值和影响不仅限于学术内部,而且也对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有着重要价值和影响。最后,高校、研究机构与产业界之间应建立合作网络,整合各方资源,对科研成果转化率和应用性进行评价。同时,各个主体之间应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在评价过程中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时信息共享、分享评价结果,以保证评价的全面性与公正性。

2.优化衡量标准,采用多向度的科研评价方法

单一的量化评估机制,极易导致科研流于形式,将忽视知识生产过程中的需求差异、情境差异、人员差异、组织差异以及质量控制方式差异等关键问题。在新的知识生产模式下,应优化衡量标准,采用多向度的科研评价方法。首先,发展多元组合评价,突破单一的评价模式,根据评估对象、目标、内容的不同,探索将量化评估与定性评估、学术评估与社会评估、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个体评估与群体评估等有机融合起来的评估方式。其次,设立服务于新质生产力的提升,构建分类评价机制。依据科研人员的研究领域、岗位特征、学科类别等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评价机制,对评价机制进行合理的设定与运用,充分激发各类科研人才的活力和创新力,提高科研成果的创新性、产业性和社会效益等指标的评价比重。最后,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社交网络等先进技术,建设科学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动态评估和过程控制,促进科研评价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例如:科研成果价值的显现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通过论文的下载率和引用率等量化指标很难评估研究成果的价值,因此要利用智能技术对科研成果进行分析和预测,有效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重审价值理念,突出科研评价的社会价值导向

在传统的学术价值导向下,只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学术领域中的知识创新,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高校自身生存要求。因此,在新知识生产模式下,应重视科研评价的社会价值导向,并致力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首先,对高校科研成果的评价要充分考虑到中国社会的实际需要。这就要求高校科研工作要密切地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结合,高校要利用产教融合的方式,加深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可以为高校提供项目、資金等资源,从而有效地解决高校在进行科研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高校研究者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走进公共领域,关注社会及公众的需求,参与到社会服务中去,与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互动和交流。其次,高校科研评价要把非学术影响纳入到评价体系中。非学术影响评价关注的是一项研究对社会的贡献,而不是研究本身。主要基于学科与社会之间的互动过程,即通过科研人员与社会之间的一系列互动,如调查、访问、报告、合作、交流等进行衡量,使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发生变化,进而影响社会。最后,高校科研评价要在同行评审中纳入非学术评审。非学术评审包括来自各个行业、企业、公共机构的非学术评审人员,组建混合式评审委员会,希望能够最大程度地尊重科研成果使用主体的价值诉求,对科研成果的社会价值进行全面的评判。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现代大学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YJA880122)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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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朱玉山系本文通讯作者)

[责任编辑:卜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