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自觉说”的再次审视

2024-05-26 21:19马云龙
青年文学家 2024年11期
关键词:文论魏晋时期

马云龙

“文学自觉说”这个概念作为舶来品经鲁迅之手而被中国学界所熟知,形成了“汉代文学自觉说”和“魏晋文学自觉说”两大基本派别。但是,鲁迅所持“文学自觉的时期”却是个伪命题,存在着诸多缺陷。因受五四运动时期反封建和追求文体自由解放的时代要求影响,实际上“文学自觉说”这个命题的本身就是在用“虚构”的西方美学理论去评判中国古代文论。但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命题的提出,使得学界对文学审美性的研究更加深入,同时也认识到了魏晋南北朝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对中国古代文学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对“文学自觉说”进行再审视,仍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自从五四运动时期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提出“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自觉的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的观点后,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完善,“魏晋文学自觉说”俨然成为“文学自觉说”的大宗。直到20世纪80年代,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再次提出“魏晋文学自觉说”,并关注到“文的自觉”是以“人的觉醒”为前提的,前者又是后者的必然表现形式。从此学界就开始了关于“文学自觉”具体断代时间的讨论,形成了以“汉代文学自觉说”和“魏晋文学自觉说”两个基本派别,同时还兼有“宋齐说”和“战国说”,有些学者甚至把文学自觉推后到晚明小品文时期。对“文学自觉”的具体划分年代,各家各派的论述已经较为全面,因此本文不再探讨这个问题,而是通过梳理其发展的历史脉络,对“文学自觉说”进行重新审视。

一、“文学自觉说”概念的提出

“魏晋文学自觉说”这个命题的最早提出者是日本的著名汉学家铃木虎雄,其著作《中国诗论史》中《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一文就明确提出了“魏晋文学自觉说”的定论,并提出了“脱离道德论”的文学观和“诗赋欲丽”等一系列论据。这篇文章发表是在1919年,《中国诗论史》成书于1925年,而鲁迅在1927年才在演讲会上提出了“魏晋是文学自觉的时代”这个命题。那么就存在一个问题,这个“魏晋文学自觉说”的“产权”到底是属于铃木虎雄还是鲁迅的?笔者认为,在中国流行起来“魏晋文学自觉说”大抵是鲁迅受铃木虎雄的影响而提出的。首先从观点出发,其“诗赋不必寓教训”和“以气为主”的观点与铃木“脱离道德论”“诗赋欲丽”以及“文以气为主”的观点高度重合。其次,从时间上来讲,铃木虎雄的《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一文共分五次发表在日本《艺文》杂志上,而“魏晋文学自觉说”这部分文章1919年就已经见刊,就算成书后也是1925年,距离鲁迅1927年的演講还有两年时间。在这期间,鲁迅是有机会接触,抑或了解过这种学说的,况且在1924至1925年正值鲁迅翻译厨川白村《苦闷的象征》一书,对日本学界的接触和关注也正处频繁期,很难说其对于铃木虎雄的学说一无所知。最后来讲,有一件事情比较有说服力,就是鲁迅在日记中曾经明确写过,自己曾经在1925年9月15日买过铃木虎雄写的《中国诗论史》一书。以上种种,再结合两年之后的演讲,我们大抵可以判断,鲁迅的“魏晋文学自觉说”是受铃木虎雄的影响而提出的。所以说,“文学自觉说”是舶来品,而不是本土化的学说是完全立得住脚的。

二、“文学自觉说”两大派别争论的焦点

从鲁迅在中国首次提出“魏晋文学自觉说”以来,这个学说经历了漫长的演变。20世纪80年代,李厚泽出版的《美的历程》一书中阐述了魏晋时期的“人的觉醒”和“文的自觉”两个重大命题,这使得“魏晋文学自觉说”的理论地位进一步夯实起来。这一理论的支持者主要有李文初、童庆炳、袁行霈等学者。与此同时,以龚克昌为代表的一众学者提出了“汉代文学自觉说”,支持者主要是李炳海、张少康、詹福瑞。

“魏晋文学自觉说”经过多年的发展,其论述看起来似乎相当完备。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更是从学术史、审美层、风格论三个层次对“文的自觉”的标志作了明确的概括:第一,文学从广义的学术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门类;第二,对文学的各种体裁有了比较细致的划分;第三,对文学的审美特性有了自觉的追求,同时强调这一时期受玄学影响的名士的世界观、价值观对文学的影响。这可以看作是对“人的觉醒”的格外关注。总之,这些概括可以说是对前人理论的一大总结。

下面我们具体看看“汉代文学自觉说”的理论依据。龚克昌在《论汉赋》一文中阐明了这一观点:“这个‘文学自觉的时代至少可以再提前三百五十年,即提前到汉武帝时代的司马相如身上。因为如果根据鲁迅先生的标准,我们可以引用汉人或今人所常讥讽的汉赋是‘劝百而风一‘曲终而奏雅‘没其风谕之义等这些话来作证,这些话正认为汉赋庶几摒弃了‘寓训勉于诗赋。”但是,其立论是基于“魏晋文学自觉说”而提出的,只是把时间往前推进了,理论依据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张少康则在《论文学的独立和自觉非自魏晋始》中具体提出了“文学自觉”发生在汉代而非魏晋的论据:其一,“文学的独立和自觉是从战国时期《楚辞》的创作开始初露端倪”的;其二,“刘向校书而在《别录》中将诗赋专列一类”,并已出现了“专业的文人队伍和文人创作”;其三,“多样文学体裁的发展成熟”以及“汉代文学理论批评发展的新特点”。由此他认为,“文体繁荣发展的汉代,理应是文学自觉的时代”。

结合持此论的众多学者的观点来看,“汉代文学自觉说”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三点:一是出现了因文学创作而扬名于世的专业文人队伍;二是学术部门的独立,肯定了文学同其他学科一样的独立地位;三是文学理论批评指导下的“赋丽”性。

结合“魏晋文学自觉说”和“汉代文学自觉说”的“文学自觉”标准,我们不难看出这两大派别的理论依据都是从一个划分标准出发,去寻找各自朝代独一无二的理论依据。比如,它们都是证明文学从含混的学科体系中独立出来,“汉代文学自觉说”把刘向《别录》和刘歆《七略》中的诗赋独立为一类作为依据;“魏晋文学自觉说”则从《典论·论文》《文心雕龙》等文论中去寻找论据。但是相比而言,“魏晋文学自觉说”更重视关注人,重视“人的自觉”,从“人学”的角度思考文学的自觉,认为没有“人的自觉”作为前提,文学自觉的时代就无法到来;而“汉代文学自觉说”的持论者把重点放在文学本身的形式和演变过程。这就是二者多年来相互辩驳的焦点所在。

三、“文学自觉说”的再审视

诸家对“文学自觉”年代的断定已经十分完备,因此此文不再具体地探讨“文学自觉”究竟萌发于汉代还是魏晋,抑或别的朝代。笔者认为,“文学自觉说”是一个“虚构”理论,因此不论是哪个派别,其立论都是在一个伪命题之上,这样的探讨没有任何意义。我们跳出这个命题本身来看,其实不难发现其中的诸多缺陷。

一是对文论思想借用的盲目性,“文学自觉说”是鲁迅用舶来的“文学自觉”理论去划分“文学自觉时期”,这实际上是用西方的现代美学概念去评价中国古代文论。其问题就在于,不还原历史以历史,不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去分析“文学自觉”现象的发生。这其实是五四运动以来接受西方文论思想影响的新一代知识分子的通病,为了追求文体解放和个性的发展而借用西方文论盲目地去分析评价中国古代文学。把作品究竟是“为艺术而艺术”还是“为人生而艺术”作为评判是否为“纯文学”的标准,是西方20世纪“新批评”“形式主义”文论研究的热点,他们极为重视文学的抒情性,提出了“纯诗”概念,代表人物华兹华斯主张“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这些思想通过“五四”时期的西学东渐之风,自然而然地影响了新一代知识分子。鲁迅这种提法不免也受到了“新批评”“形式主义”文论影响,把“文学自觉”等同于“文学独立”,把中国古代文学史看作“个人怡情文学史”,实际上把文学史的概念窄化了。

二是对“文学”概念认识的模糊性。我们今人理解的“文学”实际上是西学东渐以后的概念,而中国古代常常谈及的是“文”而非“文学”。现有的文学自觉理论,大部分从今人的“文学”概念出发,去审视评判古代文学作品,这从出发点上来讲就是失之偏颇的。春秋时代的“文”的概念比较宽泛,既包括文章,也包括人文,甚至是天文。到了战国时期,文章的比例大大增加了。到了汉代“学术”和“文章”逐步分离,出现了所谓的“文学之士”和“文章之士”,在这里“文章”不仅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诗词歌赋,同时也有包括政论文在内的非纯粹的抒情文学以及部分史传。这个“文章”的概念一直延续到明清,并没有多大的演变。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文”的概念与今天的“文学”概念并不完全重合,我们今天所指称的“文学”实际上包含于古代的“文”中。朱光潜在《文学院课程之检讨》中指出:“历来草大学中国文学系课程者,或误于‘文学一词……而西方所谓‘文学悉包含诗文戏剧小说诸类,吾国文学如欲独立,必使其脱离经史子之研究而后可,此为误解……经史子为吾国文化学术之源,文学之士均于此源头吸取一瓢一勺发挥为诗文,今仅就诗文而言诗文,而忘其所本,此无根之学,鲜有不蹈于肤浅者。”笔者十分赞成这种观点,认为这种用“虚构”的西方概念去分析评判中国古代文论的做法是极其荒谬的。

三是对文学史的割裂性。我们假设魏晋作为文学自觉的时期,那么又如何解释在这之前或者之后的文学史?难道中国仅仅在这一时期出现过文学自觉?后来的盛唐,这一文化繁荣的时代,难道我们可以说这是个文化的不自觉时代?这岂不是割裂了魏晋文学与前后文学时代的联系。“汉代文学自觉说”就是通过“魏晋文学自觉说”的标准推衍而来,又有学者把文学自觉期进一步提前到了春秋,提出“春秋文学自觉说”,由此推之将来可能还会把这一时期提前到周代,往后推之,则会有明代甚至是清代。可以说,历史上到处存在文学自觉时期,因此这一说法实际上也就自我消解了。

四是逻辑上的矛盾性,按照鲁迅的说法,曹丕时代的文学是脱离礼教束缚的,因此可以看成文学自觉时期。但是曹丕本人并没有明确提出过诗赋脱离训勉的言论,同时在曹丕现存的作品中像《煌煌京洛行》《艳歌何尝行》和《同前》亦有着诗教传统。南朝时期的刘勰也以“征圣”“宗经”作为“文之枢纽”。实际上,我國古代文学是以“混融”的状态存在的,文学始终与外部的社会是相互交融,有着复杂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文学自觉说”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舶来品,并且存在着诸多缺陷。但也正是由于“文学自觉”命题的提出,才使得学界对文学审美性的研究更加深入,同时也认识到了魏晋南北朝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对中国古代文学重要的促进作用。中国古代虽然并不存在以现代视角来看的“文学自觉期”,但是可以说存在文学创作动机转变的时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时会因为政治局势的变化,使得原本的歌功颂德的文学嬗变为个人怡情文学,比如魏晋时期处在中国历史上的大分裂时代,政治的黑暗,生活的艰辛,正是文学创作动机转变的重要原因,因此也就出现了许多的怡情文学作品,但这仅仅是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涉及的创作动机的转变,而不是我们所探讨的“文学自觉”。可以这么说,要想探讨中国古代文学“自觉”与否,就应该用中国文学传统的“文”或者“文章”概念去推衍“自觉”过程,站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去探讨,而不是简单地用西方美学观点和现代概念去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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