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维博,李奋生
(成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成都 610059)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1]19作为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当前,在工业4.0 的时代背景下,数字化转型浪潮促使全球经济格局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随着《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政策的相继出台,人们对数字技术将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强大助力已达成了广泛共识[2]。如何最大化发挥数字技术的潜力,促进其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向赋能,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国家治理等领域全面转型过程中需要迫切回答的现实问题。因此,探究数字技术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赋能的作用机制,并基于客观实际探析其可行性路径,对于提升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我国通过率先将数字技术试点应用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收获了一定的发展红利。在此基础上,将数字技术嵌入农村地区现代化转型进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助于实现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的协同发展[3]。数字技术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本质上就是以数字化基础设施为硬件基础,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利用数字技术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和监管,通过构建有效的需求反馈机制,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数字技术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 技术、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化工具,充分与农村的资本、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融合衔接,创新基本公共服务的途径和模式,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农村覆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智能化、公平化、普惠化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4]。信息技术的加速发展也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赋能过程中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第一,以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为硬件需求。农村地区实现数字化转型的目标离不开网络基础设施的硬件支撑,数字技术的全方位渗透不仅改善了农村的基础生活条件,也为解决农民信息获取的“接入鸿沟”难题提供了新的方案。随着“宽带中国”和“普遍服务”等计划的有效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水平不断提升,5G 网络也将逐步向偏远地区全面覆盖,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发展创造了条件,深刻改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方式[5]。
第二,以现代信息网络平台为重要载体。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新业务模式的兴起,在推动农村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农村产业转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正是建立在数字时代下涌现出的网络社交媒体和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精准对接农村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实际诉求,通过在短时间内进行有效的供需匹配,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有助于打通城乡之间的融合壁垒,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现实可能。
第三,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动态监测为必然要求。在传统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缺失等限制,使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者难以根据群众的现实需求进行科学分析,从而导致公共资源无法得到均衡配置。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趋于个性化、差异化,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目标,必须借助数字技术对复杂多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数据进行深入挖掘,通过从局部感知到整体建模的方式,从需求侧出发对其进行动态监测和精准研判,从而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以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目标。数字技术通过发挥其资源优化和集成作用,改变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使农村以低成本获取和城市同质化的公共服务资源,为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导致的资源分配不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可行方案。从本质上来看,数字技术助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进程,旨在通过推动农村在产业、生态、文化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回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扩大高质量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打造宜业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实现。
我国进入“十四五”发展时期,数字化转型不断加速,数字技术成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创新的强大动力。数字技术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强力推动主要体现在精准识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信息需求、降低基本公共服务的交易成本、缓解财政压力、提升政府治理效率等方面。
第一,数字技术赋能可以精准识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信息需求。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通过对城乡居民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进行归集,再对相关数据进行研判,根据分析结果动态调整服务标准和城乡资源配置方案,从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针对性,为重点人群和弱势群体提供精准化和个性化的公共服务,确保实现均等化的发展目标。
第二,数字技术赋能可以降低基本公共服务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由于公共财政预算通常是一定的,因此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数字技术凭借其高效性的特点打破时空约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缩短服务的供给时间以降低公共服务供给侧的交易成本。通过数据的仓储和集成技术,可以有效推进医疗、教育、政务等数字化处理平台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覆盖。“一网通办”等智慧平台的推广应用,直接将农村居民和基本公共服务对接,降低信息的搜索和交易成本,大大提升了农村居民的办事效率,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加速发展。
第三,数字技术赋能可以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数字技术的应用带动了农村电商、直播等行业的迅速发展,有力地驱动了消费,以促进相关企业增收,进一步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研究表明,政府在财政压力大时,会缩紧财政预算,缩减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而当政府财政压力小时,通常会放宽对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预算[6]。
第四,数字技术赋能可以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效率。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方,政府的治理效率直接关系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否真正落实。随着数字化手段在政府治理过程中的不断应用,数字政府建设、政务电子化和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等方案有力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和应用场景朝多元化、精细化、协同化方向发展[7]。同时,通过建立开放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库,高效传递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提前预判风险以降低监管成本,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流程,以提升公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现阶段,在数字乡村建设的驱动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遵循着数字技术推动和多元主体共享共建的现实逻辑进行,随着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相继出台,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模式仍然停留在信息畅通的阶段,在数字化人才力量、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共享机制等方面城乡之间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性,不同区域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存在较大差距。
农村居民数字素养不高,数字化应用的水平有限。我国农村居民普遍面临着文化水平不高、年龄结构偏大、信息获取渠道不畅、数字设备使用率低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数字技术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第5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我国互联网用户总量为10.67亿,其中,城镇网民数量为7.59亿,占网民整体的71.1%,而农村网民数量为3.08 亿,占网民整体的28.9%[8]。数据表明,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远低于城镇地区,城乡间仍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9]。此外,由于老人、妇女、儿童是农村常住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而这一群体的信息认知水平有限,对数字化应用的接受能力也相对较差,无法有效地获取数字基本公共服务,使得均等化发展的进程缓慢[10]。
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缺少专业性的数字化人才力量加以支撑。数字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而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中,需要加大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同时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和数字化应用水平。较之于城市,农村目前的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难以吸引优秀的数字化人才,造成大量人才流失,人才断层现象严重,特别是复合型数字人才的缺口巨大,将进一步导致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的创新性不足,只能停留在手机软件的简单应用阶段,难以满足农村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不同层次的需要,更无法让广大农村居民真正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11]。
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不足。要切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我国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位,因此需要长期性投入大量资金,现有的政府财政投入尚不足以满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的实际需求[12]。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涉及的方面广、任务重,投入的回报周期长、回报率低,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设备浪费严重等现象,因此部分社会资本仍处于观望状态,不敢贸然投资[13]。受限于资金投入不够,当前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缓慢,无法充分发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潜力。
农村地区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地理环境相对复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农村地区的信息通信资费高于城镇地区,加之农村人口流动性较大,很多农村家庭安装宽带的积极性不高,因此部分地区宽带网络覆盖率较低,5G 信号在一些地势环境复杂的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较多盲点。农村的网络环境和数字服务平台也与城市之间存在显著差距。由于农村地区的网络环境安全性和稳定性较差,农村居民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如数据泄露、服务中断等问题,无法满足城乡一体化网络互联部署和广泛应用的实际要求,进一步导致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的改造受阻,严重影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质量。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据缺少有效的共享载体。数字技术赋能建立在数据有效应用的基础上,即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进一步的流通、共享、处理和加工才能充分发挥数字优势,因此需要建立城乡统一标准的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来实现数据跨区域的互联互通。目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费用超出了乡村基层组织的经济基础所能承受的范围,导致涉农部门无法共享和整合有关数据,不能及时回应农村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从而制约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14]。
整体政府视阈下的数字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现阶段我国暂未建立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区域间社会资源的配置具有明显的不均衡性。在以往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过程中,政府作为唯一的服务供给主体,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传输渠道,常常采用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15]。在此模式下,政府各级公共服务部门之间信息来源相对独立,信息平台相互排斥,信息数据的割据可能导致各部门发生重复建设数据库等现象,使得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大打折扣,降低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在当前国家积极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也迎来了全新的契机。因此必须充分依托数字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人才队伍的建设,持续完善、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同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共享机制,促进数字技术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深度融合[16]。以数字智能化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要素的流动和模式的创新,进一步消除城乡差距,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人才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关键力量,打造一支高质量的数字化人才队伍,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从而提高农村人力资本,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第一,提升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数字技术在农村地区无法普及主要原因在于主体的认知能力不足。为确保农村居民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应加大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投资力度,缩小城乡间数字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除了提供电脑操作和网络使用的基础技能培训外,还需制定提升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培育计划,加快实现5G、大数据等新兴数字技术在农村的全覆盖,引导农村居民积极接触网络,提高其接受和使用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还应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的数字教育事业中去,通过开发网络培训平台和开展在线课程,提升农民使用数字“新农具”的能力和意识,这有助于培养出有文化、善经营的现代农民,进一步助力乡村的文化振兴和人才振兴[17]。
第二,强化农村数字化人才引进工作。通过相关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培育一批既懂信息技术又懂乡村治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鼓励、支持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积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大学生村官等数字化人才,使之成为新时期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生力军。不断完善农村基层数字治理人才激励机制,将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管理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纳入村干部考核体系,同时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薪资水平,在基本待遇和发展机会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人才的引进工作,吸引人才下乡,留住下乡人才,实现“长久留才”。可采用第一书记、定向选调生等方式,将具备数字化意识和数字化技术知识的管理人才输送至基层,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离不开数字基础设施的支撑。因此,需要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的转型升级,发挥数字技术的优势,打破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壁垒,巩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网络连接基础,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18]。
第一,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从农村居民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电商和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农村“物联网+大数据”平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向智慧化方向转型。加大对农村数字基建的资金投入,通过建立国家农村数字基建升级专项基金,引入社会资本,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结构,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基建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建立统一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农村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
第二,推动传统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鼓励企业在中西部偏远地区开展传统基础设施升级工程,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地区的投入。加快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的覆盖率,积极打造城乡互通共享的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线上培训课程等开放式公共设施,满足城乡居民的个性化需求[19]。在农村地区开展数字基建与运营时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保农村数字基础设施能够得到有效维护与升级改造,突破农村资源有限的制约。同时强化中西部偏远地区光纤网络、数字基站等的巡视检查和维保工作,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基础设施抵抗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
数据共享是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潜力的关键。要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在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引领作用的同时,还需要推动相关部门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对各类公共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利用。
第一,完善数据要素流动共享机制。通过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搭建城乡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库的建设和医疗、教育、社会治理等方面数据资源的共享,通过多元主体共商共建提升治理效率,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协调发展。在整合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相关信息时,应优先以农村居民获取信息的方便快捷为出发点,切实提高服务效率[20]。同时重点关注老龄人口、残疾人口等特殊群体的信息保障,加大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对其的宽容度和关怀度,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保留一定比例的传统办事通道,以保证特殊群体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第二,提高数据资源的供给和整合能力。依托数字化手段精准分析和判断城乡居民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同需求,并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的具体发展情况制定差异化、特色化的公共资源供给策略,有序推进数字技术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从单一部门向整体智治的方向发展,通过构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数据整合平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云计算平台等,强化“适老化”智能终端的应用,不断创新政府部门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注入数智动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设步伐。
以数字技术赋能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尽管数字技术已成为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必要手段,但在此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数字技术并非万能,其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赋能需要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政策环境中进行。对于不同的地区,如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网络基础设施覆盖率和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等各方面因素的差异,实施数字技术赋能的策略也需要相应调整。数字乡村建设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政府、企业和人民共同参与、携手共进。数字技术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而在此进程中,如何有效地利用数字技术的独特优势,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可及和可持续发展,还需要在未来作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