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对拉萨尔主义现代国家观的批判及其方法论意义

2024-05-17 07:44卢敏
理论观察 2024年1期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

卢敏

摘 要:《哥达纲领批判》是标志马克思现代国家思想成熟的重要文献代表。他不是通过一般意义上认识现代国家的观念的,而是通过批判包括拉萨尔在内的以往意识形态国家的现代国家观念中认识的。围绕拉萨尔主义的“国家帮助”“自由国家论”以及意识形态策略和政治要求展开批判,深入到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语境中,揭示建立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基础上的国家本质,以生产方式为范式分析和预判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和消亡,从而提出了超越拉萨尔主义的国家理论,为新时代中国坚持走好社会主义道路、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重要原则和方法论指导。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拉萨尔主义;国家学说

中图分类号:F091.91;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4)01 — 0040 — 06

党的二十大科学擘画了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发展的中心任务,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可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如何认识、把握现代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是我国面临的重要主题。迄今为止,理论界对这一弘旨要义进行分析研究日益火热,围绕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演进、制度根基、核心逻辑、中国方案等现实议题展开,成果丰富,但仍有人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对于“现代国家”,只是“一再批判了封建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所作所为,然而对它们的发展却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历史性的介绍”,[2]300对此,我们需回到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拉萨尔主义关于现代国家论调的历史语境中把握该命题的“前情提要”,也就是把握何为现代国家,以及马克思恩格斯是否阐述过现代国家继续发展和嬗变的问题,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学说正名,也为新时代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方法论。

一、批判的前提:《哥达纲领》对马克思恩格斯国家学说的遮蔽

《哥达纲领》是在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之间为达成合并而妥协的历史产物,是在两派领导人共同起草的《德国工人党纲领》基础上略加修改的报告,于1875年哥达代表大会上通过并被确定为党的正式纲领。而整个纲领,满是虚伪的、空谈的民主口号,“彻头彻尾地感染了拉萨尔宗派对国家的忠顺信仰,”[3]477或者说,总是瞅着俾斯麦政府的意愿制定方案,不仅完全不是社会主义纲领,更是以充斥其中的机会主义观点遮蔽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学说。

第一,整个纲领在思想上是以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为理论基础的,集中体现了拉萨尔派的反动国家观。19世纪60年代初期,在德国工人运动逐渐高涨的形势下,拉萨尔乘势投机工人运动,以假革命的面目迷惑部分工人,凭借其《工人纲领》等鼓动政治的小册子在全德工人联合会中窃取了主席职位,自此,全德工人联合会成了严重阻碍工人运动按照马克思主义方向顺利发展的组织,深受拉萨尔思想影响。在国家观上,拉萨尔主张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理念来分析和认识国家的本质,将国家视为自由的最高体现,悬置于精神的绝对自由之上的一种独立存在物。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哥达纲领》中,不仅滥用“现代国家”等字眼,甚至把德意志帝国误解成人民可以依靠的国家,提出“国家帮助论”等荒谬的观点,事实上,就是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理念充作施韦泽等拉萨尔分子忠顺于俾斯麦政府和容克地主阶级的羽翼,以此来反对推动生产方式变革的资产阶级革命,进而阻碍工人运动的进展。而且,黑格尔的国家观念“是建立在对社会和国家之间对立的某种实际认识的基础上的”,[2]238拉萨尔派继承了黑格尔抽象逻辑分析问题的衣钵,把自由的国家作为法律和社会的基础,用“废除一切特别法律”[4]3这样的要求来颠倒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历史辩证法,其真实目的就是要实现普鲁士王国的“终极”统治。可以说,拉萨尔分子不仅无视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学说的纠正和超越,反而以此为信条,在合并的纲领中丝毫不谈国家问题的核心,“走上了巩固主席独裁权力和压制联合会内反對派的道路”。[5]

第二,整个纲领“粗暴地歪曲《宣言》”,[3]438试图鼓动工人抛弃和反对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策略。早在1848年的欧洲革命后,马克思与拉萨尔就时常通过书信来往表达自己对待拉萨尔及其观点的辩证态度,“一方面经常告诉他……非常热情赞扬他的优点,另一方面,对于……是缺点的东西……也总是坦率地向他提出自己的批评性意见。”[6]但拉萨尔却从不接受马克思的意见,反而常剽窃《共产党宣言》和马克思经常告诫他的话,并将其进行卑劣的庸俗化,暗中向俾斯麦谄媚,与其勾结,出卖工人阶级利益。例如,就拉萨尔写的现代德国剧本《弗兰茨·冯·济金根》,马克思曾指出其分析济金根暴动失败的原因的错误所在,即忽略了农民阶级的力量,恩格斯也曾指出,在革命中,“农民和城市革命分子的代表(特别是农民的代表)倒是应当构成十分重要的积极的背景。”[7]而拉萨尔不仅没有丝毫醒悟,反而坚持自己的反动观,硬是忽略“工人的越来越扩大的联合”[8]的重要条件,在于和农民阶级的联盟,从而宣布他的“超阶”“反动的一帮”的观点,为封建专制主义者辩护。这一点,在合并纲领中明显体现,问题在于拉萨尔派的头子没有认识到国家的阶级本质,而把所有的国家的发展进程及其本质看作是一样的,忽视不同国家的具体发展状况,抽象地对待国家的本质,无法理解像巴黎公社这样的无产阶级革命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间的根本分野,把革命历史上个别的例外场合产生的结果说成是完全具有普适性的结论,“不过是为了粉饰他同专制主义者和封建主义者这些敌人结成的反资产阶级联盟。”[3]438

第三,通过纲领达成的合并只是“一时的成功”,影响了德国社会民主党党内的政治纯洁性。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75年前后的相关通信中可以看出,他们曾不止一次告诫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活动家不要牺牲和放弃任何原则。在1873年2月12日,恩格斯致威廉·李卜克内西的书信中,就暗示过对待党派合并的态度问题,强调“如果拉萨尔分子的叛乱以你们背着国际互相握手而告终,即你牺牲国际,……这就会从根本上改变”。[9]568在1873年6月20日,马克思致奥·倍倍尔的书信中,也隐喻了这一点,提出“把群众争取过来,而不要他们的地方首领”[9]591的策略,他分析道,那些拉萨尔派头子总是在为自己的利益所辩护,他们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原则。不止如此,1875年3月18至28日,在恩格斯致倍倍尔的书信中,以及在1875年5月5日,马克思致白拉克的书信中,都有明确强调两派合并的条件是“决不拿原则来做交易”。[10]130结合当时的复杂形势,可以分析出马克思没有立即发表《哥达纲领批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马克思于1865年2月23日致库格曼的书信中已经说明,在拉萨尔早期鼓动工人的时候,他便已经与其彻底决裂,这更是与其鼓吹的运动和理论都决裂;其次,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正忙于与巴枯宁无政府主义作斗争,无暇顾及拉萨尔主义的政治活动,另外,李卜克内西等人的有意阻挠和压制导致有关合并事情的信息闭塞;最后,党内形势向好,巴黎公社吸引大批工人重新考虑实现革命改造的途径和方法,其中就包括拉萨尔派在内,如奥·倍倍尔所述,“许多工人,越来越靠近我们,一部分已参加到我们这边来了。”[11]140相对来说,工人们的理论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够甄别真假马克思主义话语的程度,而他们更多的是依据实际革命斗争中所取得成就选择革命方式的。直至1890年反社会党人的废除,为彻底清除拉萨尔思想的遗臭,纠正党内的拉萨尔主义余毒,恩格斯最终于次年发表了《哥达纲领批判》。可以说,客观形势所迫导致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没有立即发表回应,多多少少是没有在拉萨尔派对国家问题上进行彻底肃清,影响了德国工人党对国家问题的认识和建构。

二、批判的重心:彻底肃清拉萨尔主义现代国家观的神话

怎样对待拉萨尔派宣扬的现代国家,是关乎阶级斗争和革命成败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于1875年撰写《哥达纲领批判》以及恩格斯时隔十五年后作出发表的决定,是以实际行动回应该问题的历史贡献所在,不仅打击了党内拉萨尔主义喉舌的个人迷信,而且彻底揭示了拉萨尔分子把一切有关经济的、制度的和意识形态策略的问题都置于抽象的国家观念上来制定纲领的粗劣行径,从而明晰了有关现代国家问题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观念的发展,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解和把握。

第一,批判拉萨尔主义“国家帮助论”的教条式逻辑,揭露建构现代国家的利益前提和阶级本质。威·白拉克认为《哥达纲领》是奇特的,很多条文内容都是不够充分和含糊不清的,在他的著作《拉萨尔的建议》以及先后写给奥·倍倍尔、弗·恩格斯的相关书信中,都特别强调拉萨尔派所谓“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3]442的观点是谬论,他指出,如果向拉萨尔派作出让步,这将是“无可挽救地滑下去的那个斜坡”,[11]154党会变成“想用线牵动木偶那样牵动社会发展的宗派”。[11]154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与白拉克的观点相一致,认为决不能降低党的理论水平,放弃原则性的东西,用过高的代价作为交易谋求一时的成功。

对此,马克思首先指明这一谬论并非拉萨尔原创,而是来自法国天主教社会主义者毕舍提出的口号。他以基督教的博爱原则为基础,调和工人和经常与剥削者阶级结成联盟的天主教,以此引诱法国工人脱离阶级斗争的革命正轨。而拉萨尔派却试图根据这种教条式的处方来规定德国工人运动的进程,完全是一种脱离实际的思想倒退,不仅取消了工人阶级在构建现代国家进程中的主体作用,而且用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德国政府取而代之,以封建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来否定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以维护德国现有政权的阶级统治的目的捏造和胡说国家问题。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批判拉萨尔派不顾阶级运动的实际因素而转向“国家”的怀抱的做法,他们不仅没有弄清德国的革命性质和阶级成分,特别是农民阶级的地位,也没有搞清生产合作社的性质和目的,而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早在《共产党宣言》中澄清和阐明过。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强调劳动的解放,工人阶级的解放以及人类的解放都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而合作社的目的就是要将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它的功绩在于提供“用事实证明了那种专制的、产生赤贫现象的、使劳动附属于资本的现代制度将被共和的、带来繁荣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所代替的可能性”,[12]即是言,生产合作社本身不是工人解放的最终归宿,工人阶级把希望寄托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国家上,这样只会更加反动地阻碍革命的进一步发展。毕竟,如果德国的统治阶级真心实意地走社会主义路线,很快就会认识到,这个路线的发展最后會指向消灭统治阶级自身的政权统治和国家机器,而为了阻碍新社会的出现和取得独占领导权,他们就不可能真诚地、完全地代表被压迫阶级的利益。在一定意义上说,只有看到利益动因和阶级根基,才能理解拉萨尔派所谓现代国家的方案的实质,不过是以资产阶级利益为前提,是统治阶级谋求政治权力和实现政治野心的工具。

第二,批判拉萨尔主义“自由国家”的幼稚论调,阐明现代国家的本原及其与社会的辩证关系。恩格斯指出,“从字面上看,自由国家就是可以自由对待本国公民的国家,即具有专制政府的国家。”[10]123也就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在着封建残余、同时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成、以警察来保护的军事专制国家”,[3]466即德意志封建帝国。拉萨尔分子就是要求在这个国家里,绝对不可以有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任何可能,必须把革命斗争局限于议会内的斗争,或者以议会斗争为最高形式的斗争支配其他一切形式的斗争,以达到他们所谓提倡的“用一切合法手段去争取建立自由国家”[3]440的目的。事实上,这是向资产阶级靠拢和妥协的口号,是反对和否定无产阶级力量的口号。

不仅如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纲领针对“自由国家”提出的政治要求和内容也是极其幼稚的。在民主主义方面,拉萨尔派要求在封建贵族还是实际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德国实行直接的普选权,用普选权所代表的“民主”来取消任何实质性改变工人地位的行动,进而把国家政权当作通过他们所谓的正式的、公开的投票产生的合力结果,以此来宣扬在民主共和国的那种“自由”。对此,马克思指明了这种普选制的作用。在资产阶级国家,采用普选权的做法根本不可能应允和执行工人阶级的意志,而从根本上改变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相反,则更可能纵容和导致资本主义国家形式下的独裁统治。马克思从未将国家看作是一台立法机器,能够制造出选民所要求的任何类型的人民法律。问题就在于,拉萨尔派夸大“民主”的概念,根本不懂得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的分野所在。在人民权利方面,拉萨尔派提出“劳动的解放要求”,赋予劳动者所谓“公平分配劳动所得”的平等权利,但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这种所谓的平等权利,依然没有改变其资产阶级权利的本质,也就没有改变其所代表的现代国家的本质。问题同样在于,拉萨尔派为了掩饰剥削阶级国家剥削和镇压人民的本质,不愿意公开承认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权利只是资产阶级拥有的,而对绝大多数劳动人民来说,纯粹是一场政治骗局。

说到底,拉萨尔派所宣扬的现代国家所能达到的自由程度,不过是表明了资产阶级的统治政权压迫和剥削人民达到了什么程度。拉萨尔派主张的“自由国家”,不过是用剥削、压迫和奴役劳动人民的自由作为代价换取得来的罢了,他们主张的“民主”“平等”“公平”和“自由”也不过是一小撮剥削阶级对广大劳动者实行独裁专政的代名词。拉萨尔分子简单重复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必须集中于国家”[13]的倒置观点,直接套用拉萨尔写在“‘小学生的作文”[14]上的幼稚言论,制造一种高高在上的“现代国家”形象,而这在《哥达纲领》以一种隐晦的方式呈现,表明拉萨尔派并没有摆脱狭隘的小资产阶级视野,即马克思所揭示的“狭隘的臣民见识”[3]3,也就无法理解现代国家是历史、社会的产物,更谈不上理解在市民社会的历史地基派生出来的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等在内的国家问题了。

第三,批判《哥达纲领》中“作为国家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基础”[3]446的意识形态策略和要求,分析现代国家形态的历史嬗变。首先,马克思针对《哥达纲领》关于国民教育、科学自由和信仰自由等构建现代国家的具体主张展开逐一批判。在国民教育方面,马克思揭示拉萨尔派关于“平等的国民教育”观的非科学性,在于忽视教育的物质基础和阶级基础,把教育也纳为政府和教会麻痹和控制劳动人民的工具,这样,即使在教育问题上将“人民”和“国家”联结在一起,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纲领的意义,即代表和反映了德国资产阶级保守势力的阶级利益和政治统治。在“科学自由”方面,马克思指出是拉萨尔派在向俾斯麦献媚而提出的主张,而且是一字不动地从普鲁士宪法中复制过来的,完全表明了他们对待现代国家的态度,也说明他们不顾经济事实的联系,“把‘国家理解为政府机器,或者理解为构成一个由于分工而同社会分离的独特机体的国家”,[3]446从而以自上而下的立法方式将科学降为资产阶级统治的奴役工具。在“信仰自由”方面,马克思指出,工人党应该在运动实践中将信仰力求从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是纲领对他们的要求却是不要脱离和越过资产阶级的水平,要求沉浸在满足自己虚假需要的资产阶级精神活动中,而没有认识到人自身的社会主体性存在,否定国家是以人民为基础建构起来的,而把国家偶像化和神圣化。

如柯尔所指出的,更为重要的,还是“马克思反对拉萨尔把国家当作民族精神的意识形态表现的整个想法,”[15]反对拉萨尔主义从最狭隘的民族观点来把握工人阶级及其斗争策略,因为马克思十分清楚他们之间的意识形态分歧,在于对国家的观念的理解的差异,在于阶级利益的对立。毕竟,在实际政治中,拉萨尔是十分愿意同普鲁士国家同处一个阵营的,看不到国家是建立在市民社会之上的,将其看做空中楼阁一般的独立存在物,并用凭空而来的绝对客观精神裁定国家在社会历史中的现实性,从而用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同盟口号取代社会主义者宣扬的各国工人阶级的国际兄弟团结的口号,唤起极端的民粹主义热情,放弃工人运动实践证明了的国际主义精神。可以说,在拉萨尔主义那里,德意志国家的民族精神被视为意识形态的“实际”,被视为推动现代民族国家、推动社会历史的真正动力,从而把实现德国的民族统一当做巩固统治阶级政权的工具。所以说,拉萨尔主义是以唯心主义为基础来认识现代国家的精神和道德领域的问题的。

因此,马克思指出,“‘现代国家是一种虚

构。”[3]444拉萨尔分子口中的“现代国家”从来是在统治者个人头脑中臆想的结果,他们用这样的字眼来拉拢工人阶级,不懂得它是具体的,它会因国境的殊异而有所差异,甚至在涉及意识形态斗争策略方面,丝毫“不谈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不谈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3]445马克思强调,尤其是以资产阶级社会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必然要进行最后的决战,即无产阶级革命,之所以要进行革命,是因为资产阶级统治下建立的是一个强大的、官僚的、军国主义的国家机器,这个国家机器堵塞了所有可能通过和平方式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况且马克思恩格斯從未拒绝考虑采用革命与和平发展这两种策略,只是要根据国家的具体实际加以科学判断。与拉萨尔主义相反,马克思揭露了现代国家的阶级性和剥削性本质,他还考虑了现代国家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并强调,对社会进行革命改造的大量的创造性工作,不可避免地需要一个相对长时期,即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时期。

三、批判的价值:提供超越拉萨尔主义现代国家观的社会主义原则和方法

在拉萨尔主义那里,“现代国家”不仅是从来就存在的,而且是永恒的终极存在,但他们又无法解释其到底从何而来,更不能看清现代国家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从而只能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那里寻找空洞的遁词,为统治者阶级能够自由依据私人意志来规定国家内容的言行辩护。《哥达纲领批判》则是对包括拉萨尔主义在内的以往意识形态家的思想超越,其发表具有很大的原则性意义,是马克思主义在国际工人运动中取得思想上的胜利的历史性篇章。尤其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论战中阐发了有关国家问题的新论断,为新时代中国如何坚持走好社会主义道路、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重要原则和方法论指导。

第一,重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原则和方法。在拉萨尔派那里,“国家”的概念被强行分割和肢解,涉及它的每一个方面都叫嚷着自己是一个整体。譬如,分配问题被视为不依赖于社会生产方式的问题,工资问题亦是如此,他们跟着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问题的表象当成问题的本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不能片面地、形而上地把握问题,应该“从直接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16]对待宗教、法律、道德、教育等,应从市民社会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辩证矛盾运动出发加以阐明,并且要溯及上述社会意识形式整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上述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被马克思反复强调,如法的概念是由经济关系所调节的,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国家的分配形式应该以当时所处阶段的社会生产方式为基础等,不仅表明马克思对拉萨尔派崇拜、迷信唯心主义国家观念的批判态度,也是其坚持马克思主义整体性方法认识和理解国家问题所得出的一般性结论。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明确了何为现代国家的问题,指出其是建立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基础上的,作为统治阶级维护私人财产利益的阶级工具而运行的,这是马克思国家学说超越拉萨尔主义思想必须提及的要点。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原则和方法分析和切实地解决现代国家问题,就“必须对它的整个发展过程作历史的考察”,[17]64既需要宏观研究,即从主体、形态、规律、机制、目标等方面作总的研究,更需要深入到特定国家的生产方式、阶级结构和社会矛盾中研究,从而帮助解决研究和理解国家问题中出现的偏误,回应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关于国家问题的争议。在当代中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诸多新思想、新方略,是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原则和方法分析和解决中国社会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典范。反过来,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原则和方法把握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思想精髓和价值追求,是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结合具体实际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生动实践。

第二,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辩证法。《哥达纲领批判》对国家问题的态度表明:社会主义决不会从剥削阶级的“国家帮助”下产生,也不会依靠议会、普选权、信仰自由等所谓“和平的合法的手段”而自动生成,而必须从社会革命改造的过程中产生,社会革命的任务就是利用“在现今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最终创造了物质的和其他的条件,使工人能够并且不得不铲除这个历史祸害”,[3]430即不得不铲除剥削阶级的统治。但如果仅仅抽象地坚持拉萨尔派所谓“公平的分配”“平等的权利”等这些普遍的范畴,结果就会造成一种在理论上完全反动的、没有意义的机械论和本体论主义。因此,必须批判脱离现实根基的教条主义论调,这种方法不仅无法助力当时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找到正确解决国家问题的道路,也不能助力当代中国走对、走好、走实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始终加以警惕和辨别的错误思维方法。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辩证法,就是要求我们把当代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置于世界历史中考察,置于世界各国推进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考察,置于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考察,积极吸收借鉴资本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有益经验,将其与我国国家发展实际相结合,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路,创造出体现中国制度优势的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至于代替现代化大工业的生产方式发展了的结果,究竟以何具体面貌呈现、以何具体细则运作,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能全面而具体地勾勒和描述的,仍需中国共产党人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坚持以历史辩证法的眼光看待国家的未来发展问题,在积极推动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创造性活动中实现国家向社会的复归。

第二,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和方法。恩格斯指出,“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10]124而拉萨尔派所公开树立的是放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的反动旗帜,不把无产阶级的革命要求当做动员无产阶级斗争的手段,而是将全部希望寄托在所谓“合法手段”上,说到底,他们提出的一系列关于构建现代国家的做法和策略,只能模糊工人阶级的革命意识,解除工人阶级的思想武装,并为统治阶级破坏、分裂、扑灭一国乃至国际工人运动提供便利。而且马克思指出,历史主体并非抽象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具体的,要根据特定国家的社会条件加以把握,如果不能看到国家的阶级问题,那么“人民当权”也好, “民主主义”也好,都不过是掩盖阶级矛盾的抽象概念和幻想,是资产阶级的狭隘见解。虽然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并未将人民性与党性的问题联结起来加以探讨国家问题,但其对上述两点的强调是贯穿全文思想的,可以说,党性与人民性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正确认识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的重要原则和方法。

在当代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把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就是要坚持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面推进国家发展的事业中来,就是要坚持不断完善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主体地位的国家制度。胸怀“国之大者”,要始终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始终在为民服务上力行,把党性与人民性始终融合和贯通于“中国之治”的切实实践中, “努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8]可以说,推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性努力。在全面建设现代化进程中要更加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破除束缚人的能力发展的旧的体制机制和思想价值观念,全面提升人的素质能力。同时积极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从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积极动力和创造活力,用自身的现代化助力国家现代化进程。

〔参 考 文 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21.

[2]庫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马克思的社会学的基本要点[M].袁志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资料室.研究《哥达纲领批判参考史料》[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3.

[5] [苏]H·Г·费多罗夫斯基.巴黎公社和拉萨尔主义的变化[J].马列主义研究资料,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16.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26.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73.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09.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资料室.研究《哥达纲领批判》参考史料[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219.

[13]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297.

[14] 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292.

[15] [英]G.D.H.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第2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87.

[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44.

[17] 列宁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8]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521.

〔责任编辑:侯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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