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耦合协调发展的统计评价

2024-05-15 06:49姚聪莉
统计与决策 2024年8期
关键词:耦合度子系统实体

蒙 恬,姚聪莉

(西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西安 710127)

0 引言

实体经济是数字金融发展的基础和依托,数字金融是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手段[1]。伴随着数字技术和虚拟经济的深度融合,数字金融业务的拓展催生了一批极具活力的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和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研究数字金融与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特点,既是实现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金融科技现代化的重要选择。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从内涵特征、耦合机理、评价指标、区域差异等方面研究了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在理论层面上,成琼文和申萍(2023)[2]指出数字金融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建设和发展的核心内容,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了数字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周全等(2024)[3]指出,数字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的服务边界,重新定义了金融产品价格、融资风控、投融资服务和金融效率等金融要素。张海霞和赵景峰(2023)[4]构建了数字金融生态系统,指出数字金融从多个方面促进了实体经济产业结构的演化。在数字金融监管方面,白万平和官倩倩(2022)[5]研究了网络金融数据交易的隐蔽性和传染性,指出数字金融业务存在客户金融信息泄露、融资数据流卡断、金融区块链诈骗、金融数字画像侵权和元宇宙金融游戏化等弊端,因此必须加大政府金融监管力度。在实证层面上,李林汉和田卫民(2021)[6]构建了基于倾向性得分匹配法的数字金融评价指标体系,指出数字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正在逐步加强。在区域异质性方面,谢婷婷和高丽丽(2021)[7]研究了“新基建”背景下数字金融的区域创新效应,指出数字金融对于中国不同地区的经济驱动效应存在差异。在数字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姚凤阁等(2022)[8]利用耦合度模型实证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关系,指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数字金融之间的耦合存在显著的省际差异。

总体上看,现有文献对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关系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多,但是对于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关系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基于此,本文选取2011—2022 年中国31 个省份数字金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面板数据,运用熵权法分别测算数字金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两个子系统的综合评价值。运用耦合度模型和耦合协调度模型从时间演化上研究了数字金融子系统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子系统的发展轨迹和未来趋势;从省域层面上研究了数字金融子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子系统的省际差异,以期为推动数字金融创新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1 理论基础

从理论上看,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耦合”关系。一方面,实体经济通过资本利润、技术进步、制度优化和管理效率提升为数字金融系统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另一方面,数字金融通过融资产品创新、交易机制、信息供给、数据治理等便利性服务促进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1.1 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数字金融提供物质基础和保障

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数字金融提供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数字金融产业提供资本和利润,如“新基建”为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数字金融业务的拓展提供后发动力。二是实体经济通过创设“金融需求”推动数字金融的发展。三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激励机制促进数字金融产业发展。一方面,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人才竞争战略和科技研发投资推动数字金融发展;另一方面,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区域协作交流机制和区域比较优势战略推动数字金融产业发展。

1.2 数字金融通过便捷性服务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金融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数字金融通过缓解实体经济投融资过程中的“金融排斥”效应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金融降低了网点服务的信息处理成本和柜台交易成本,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和农村居民融资难等“金融排斥”问题。二是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数字金融通过数字交换技术和数字安全技术为广大用户提供了优质的消费保障,从而间接推动了实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效益的提升。三是通过创新创业驱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数字金融的协助下,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开始向稳态增长、和谐增长、包容性增长、生态绿色增长、创业增长和共享式增长阶段过渡。而数字技术的创新和金融科技产品的有效供给则是保证绿色发展、和谐包容发展和稳态发展的重要条件。四是通过金融数据治理保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本身的比特属性使得数字金融监管和治理变得更加紧迫和必要,在基数庞大的金融数据流中,数字金融技术通过监督机制设计和监督平台建设有力保证了实体经济交易的后台安全性和顺畅性。

2 研究设计

2.1 指标体系构建

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数字金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本文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1,6,8],按照纵横可比、分类科学和数据可计量的原则,从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演化深度、数字金融交易便利化程度和数字金融安全4 个维度出发构建了数字金融评价指标体系;从创新驱动能力、协调发展水平、绿色生态发展和开放稳定水平4 个方面构建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评价指标的计量单位、权重和属性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数字金融评价指标体系

表2 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2.2 研究方法

2.2.1 子系统综合评价模型

本文参照李向阳等(2022)[9]的研究,根据熵权法构建子系统综合评价模型。其过程如下:

第一,对相关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其中,xmax和xmin分别代表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x和y分别表示指标的原始数值和标准化后的数值,i(i=1,2,…,m)代表年份,j(j=1,2,…,n)代表指标数。

第二,根据各指标标准值矩阵Xij,计算出第i年第j个指标的特征比重pij:

第三,由pij计算第j个指标的熵值ej:

第四,计算出第j个指标的权重wj:

第五,在此基础上建立子系统综合评价模型:

其中,Zi为综合评价值,Yij为标准化值,Wj为各指标权重。将根据此模型计算出数字金融子系统综合评价值S(x)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子系统综合评价值f(y)。

2.2.2 复合系统耦合协调度模型

(1)耦合度模型。变异系数(CV)法是采用数据标准差与均值的比值作为度量方法的耦合比较法。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法来度量数字金融子系统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度,认为变异系数越小耦合度越高,系统达到最优化的概率越大;变异系数越大耦合度越低,系统达到最优化的概率越小。耦合度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c表示子系统耦合度,取值范围为0~1;k表示弹性调节系数,取值范围为1~5,为适应本文的研究需要,取k=4。

(2)耦合协调度模型。耦合度模型能够识数字金融子系统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强度和区间,但是对两个子系统发展水平均很低的系统的耦合程度不能进行有效识别(也就是说两个实际发展水平很低的系统可能表现出极高的“伪耦合”),为此,必须引进耦合协调度模型来修正耦合度模型的错误判断。耦合协调度计算公式为:

其中,c表示耦合度,p为两个系统的综合评价值,R为耦合协调度,α和β分别代表为数字金融权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权重。在难以确定两个系统数据优先权的前提下,本文假定数字金融权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权重相等,即α=β=0.5。一般来说,耦合协调度越高,复合系统协调发展水平则越高,系统的“真耦合”程度则越高;反之,耦合协调程度越低,复合系统协调发展水平则越低,系统则越不和谐。

(3)耦合协调类型。本文借鉴徐玉莲等(2017)[10]的研究成果,将耦合协调类型按照递进式分布函数划分为失调衰退型和协调发展型两种类型,见表3和表4。

表3 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耦合发展类型

表4 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主导类型

2.3 数据来源

本文以我国31 个省份(不含港澳台)为研究对象,选取2011—2022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研究。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官方统计年鉴和官网权威数据,如《中国金融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有些数据来源于《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及中国银行官方网站,还有少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国家统计信息中心、“腾讯互联网+”数字经济大数据平台等。为保证实证分析的准确度,在使用过程中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无量纲化处理。

3 实证分析

3.1 时序演变分析

本文利用子系统评价模型分别计算2011—2022年的数字金融广度指数、数字金融深度指数、数字金融便利度指数、数字金融安全指数、创新驱动指数、协调发展指数、绿色生态指数和开放稳定指数,然后根据复合系统耦合度模型计算出数字金融子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据此评价两大系统的耦合协调水平,具体结果见下页表5。

表5 2011—2022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评价结果

(1)数字金融指数的时序演变趋势

总体上看,2011—2015 年是我国数字金融初步发展的阶段。除2014年数字金融便利度指数和数字金融安全指数跃进到较高水平外,其他年份的数字金融子系统评价指数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尽管从2011年开始中国已经出现了电子银行、网络对冲基金交易、P2P 网络信贷交易等数字金融活动,但是受制于普惠金融背景下金融交易成本、电子交易手续和网络交易安全性的制约,数字金融业务开展的深度和广度相对有限,最终导致这5年的数字金融指数出现较为“低迷”的现象。2016—2017 年是我国数字金融快速发展的阶段。特别是2015年年底至2016年年初,四大数字金融指数普遍增长,其可能的原因是:得益于“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的推进、丝路基金的设立、亚洲开发银行的支持和跨境电商模式的兴起,数字金融业务出现了大幅增长的态势。而“微金融”对实体金融的冲击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纸币运输业务、纸币存储业务、纸币修复业务、现金流、纸币收藏业务以及与此相关的投融资业务均出现了大幅度减少,与此同时,电商模式引发的“无纸化货币交易”进一步蚕食了银行对人力资源的需求[11]。2018—2022 年是我国数字金融业务稳步发展的时期,推进数字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无疑为包括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在内的数字金融业务确定了监管原则,指明了业务边界,从而推动了数字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12]。2019 年《区块链金融发展白皮书》、2020 年清华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2021 年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中国区块链专业协会发布的《2020—2021 中国元宇宙产业白皮书》和2022年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公布的《金融元宇宙研究白皮书》是推动“数字金融”快速发展的政策性指导文件[13]。

(2)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的时序演化趋势

2011—2014 年是我国实体经济低质量发展的阶段。其中,2012 年的绿色发展指数和协调发展指数较低。可能的原因是:伴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新旧动能”的转换,国家先后出台了规范实体经济发展的文件和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使得高速发展的实体经济出现了向“稳步健康发展”转化的态势。而2011年以前“竭泽而渔”式的、短视的、急功近利式的、加大贫富分化差异的、招致贫困现象愈发严重的发展模式则是导致这几年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偏低的重要因素。2015—2018 是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起步阶段。在前一阶段相关规范治理政策的激励下,从2015 年开始我国实体经济出现了向高质量发展的迹象。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实施使得实体经济创新活力明显增强,到2017 年“创新驱动指数”已经达到0.689。各种产业协调政策、贫困治理政策和生态治理政策的推行使得“协调发展指数”和“绿色生态指数”飙升到0.729 和0.881 的较高水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2018 年的开放稳定指数却出现了局部下降的情况,这应该与当年我国对外贸易方面的政策调整有关。从2019年开始,在内部结构调整和矛盾释放、全球经济和贸易下滑、中美贸易摩擦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实体经济运行压力逐渐显现[14]。从表5 来看,除绿色发展指数仍然保持着较高水平外,2019—2021 年的创新驱动指数、协调发展指数和开放稳定指数均出现了缓慢下行的态势并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保持一致,从2022 年开始4 个子系统评价指数才出现了缓慢上升的态势。合理的解释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从2021 年开始国家就制定了尽快恢复实体经济运行的诸多政策,但是后疫情时代的投资压力和内需压力仍然巨大,导致实体经济恢复乏力[15]。

(3)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水平的时序演变趋势

2011—2022 年,中国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耦合关系经历了“中度失调—良好协调—优质协调”的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主导发展类型也经历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滞后型—数字金融主导型—同步型”的发展轨迹。2011—2015 年是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度失调”的阶段。除2011 年耦合协调度保持在“轻度失调”水平之外,其他年份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均呈现中度失调的走势。可能的解释是:尽管此时期我国实体经济总产值跃居世界前列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财富配置上的两极分化现象,使得数字金融业务的发展缺乏强有力的利润支撑和资金支持,银行和保险机构普遍对数字金融持有“谨慎观望”的态度[16],再加上数字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型安全漏洞等问题,最终导致这6年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中度失调”局面的形成。2016—2021 年我国数字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进入了“良好协调”的稳步阶段,尽管2019—2021 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是数字金融业务恰好借机发展并出现了“数字金融主导型”的发展格局。2022 年以来,伴随着央行数字货币加密技术的创新和现实增强技术(AR)的发展,数字金融的应用已经延伸到“虚拟现实”和“物理世界”交互体验的全新领域,在金融元宇宙技术的支持下现实世界的金融交易均可以在智能区块链平台上实现即时交割并逆向追溯,这种全新的数字金融平台引起了全球金融资本的密切关注,《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中也明确了国家对数字金融业务的政策支持和产业倾斜,这些都为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和金融保障[17]。与此同时,2022年我国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进入“同步”发展的时期。

3.2 省际差异分析

为准确把握我国数字金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水平的省际差异性,本文首先计算了2022 年我国31 个省份的数字金融指数和实体经济高质量指数;然后,根据复合系统耦合度模型计算出不同省份数字金融子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度;最后,根据复合系统耦合协调度模型计算出各省份数字金融子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据此评价两大系统耦合协调水平的省际差异。结果见表6。

表6 2022年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省际差异评价结果

(1)数字金融指数的省际差异分析

2022 年数字金融指数呈现东高西低、依次递减的态势。数字金融广度指数与数字金融指数较为一致,呈现东高西低、依次递减的态势,东南沿海省份表现比较突出,如北京、河北、广东、江苏、浙江等。较高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为数字金融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而数字金融深度指数并不与数字金融指数高度一致,其中湖北和重庆的数字金融深度指数较高,这说明湖北和重庆作为数字金融高度发达的省份的影响不可忽视;就数字金融便利度指数来说,除去西部发达地区较高之外,山西和内蒙古的综合评价值较高;就数字金融安全性指数来说,甘肃和青海的综合评价值达到了高位水平。

(2)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的省际差异分析

总体来看,2022 年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指数存在着显著的区域差异,呈现东高西低、自东向西依次递减的态势。其中,江苏、上海、浙江和广东的实体经济高质量水平处于良好水平;其次是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和四川,这些地区的技术创新实力雄厚、高端制造业发达、经济活力和经济效率较高,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技术、设施配套较为完善;其他省份处于综合评价较差水平。具体来说,创新驱动指数、协调发展指数、绿色生态指数和开放稳定指数在不同省份之间存在不同特点。创新驱动指数呈现南高北低、自南向北依次递减的态势,其中,海南、四川、广东和江苏的指数较高,原因是这些省份的土地生产率、资本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普遍较高,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较,经济发展充满活力;协调发展指数呈现不规则的空间异质性态势,其中广东、陕西、西藏和河北的指数较高,这说明这些省份在高端制造业占比、产业结构优化、消除GDP 异化、降低逆向城镇化比率、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方面成效较为突出。绿色生态指数大体上与创新驱动指数保持一致,呈现南高北低、自南向北依次递减的态势,其中,云南、广西、海南、湖北、湖南和江苏的指数较高,原因是这些地区属于国家生态治理的示范区域,无论是森林覆盖率还是空气质量都呈现常年“优质”的状态,工业三废治理的补偿性投资进一步优化了环境质量,从而为实体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环境条件。开放稳定指数的空间分布基本上与实体经济高质量指数一致,呈现东高西低依次递减的态势,其中,广东、山东、吉林和河北的指数较高。这很可能与这些省份和谐的开放政策和较低的外贸依存度有关,当然也与这些省份较低的经济纠纷发生率、失业率、资产负债率和CPI波动率有关。

(3)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水平的省际差异分析

2022年我国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水平与子系统综合评价指数总体上呈现东南沿海和中部地区较高、西部地区较低的态势。具体来看,东部地区优于中部地区。合理的解释是:东部沿海地区拥有较为完善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数字金融驱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较为强劲,两系统耦合状况优质;尽管中部地区的数字产业化水平较高,数字金融支持政策力度较大,但是受制于实体经济资源瓶颈、人力资源瓶颈和贸易瓶颈的制约,导致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水平低于东部沿海地区[18]。处于良好耦合的省份有6个、中级耦合协调的省份有4个、初级耦合协调的省份有3个。耦合失调的省份有2 个,分别是安徽和西藏。其中,西藏属于唯一严重失调的省份,近年来西藏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优化,大大提高了实体经济活力,在旅游业和畜牧业的支撑下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体产业质量效益明显增强。但是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因素的影响,西藏数字金融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没有金融大数据中心和顺畅的电商交易平台,快递业务到达困难,导致数字金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处于严重失调的状态[19]。

4 结论

本文利用熵权法、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模型评估了我国31个省份2011—2022年的数字金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结论如下:

(1)从时序演变来看,2011—2022 年中国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耦合协调水平经历了“中度失调—良好协调—优质协调”的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主导发展类型也经历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滞后型—数字金融主导型—同步型”的发展轨迹。其中,2011—2015年是我国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中度失调的阶段,主导发展类型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滞后型”;2016—2021 年是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的良好协调发展时期,主导发展类型转变为“数字金融主导型”;2019—2021年是中国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的高耦合新阶段;2022年开始,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进入“优质协调发展”的新阶段,主导发展类型也由“数字金融主导型”逐渐演化为“同步型”,这说明数字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效用逐渐提升,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战略进入优质运行状态。

(2)从省际差异来看,2022年中国数字金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耦合协调水平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均为东部地区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从具体指标层次上看,2022年我国数字金融深度指数、数字金融广度指数与创新驱动子系统综合评价指数、绿色发展子系统综合评价指数基本一致,呈现东高西低的态势。这说明实体经济创新驱动、生态可持续性发展为数字金融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协调发展指数、开放稳定指数与数字金融便利度指数、数字金融安全指数较为一致,呈现东部地区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的态势。这说明安全稳定的数字金融服务是推动实体经济开放、共享、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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