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质改写”与元杂剧的经典化

2024-05-15 00:01韦强
艺术传播研究 2024年3期
关键词:风尘元杂剧影视剧

[摘要]艺术和文学的经典化,与后世新兴媒介艺术对其的改写及改编有密切关联。元杂剧作为元代的“一代之文学”,是中国叙事文学和戏剧艺术领域公认的经典体裁,诞生了大量传世之作。进入20世纪后,新兴的连环画、舞台剧、影视剧等艺术形式当中有大量的元杂剧改写/改编作品,这对元杂剧作品的经典化产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影响。这些艺术形式与元杂剧并不属于同一艺术门类,因此属于“异质改写”,其中尤以影视媒介对元杂剧经典化的影响为大。

[关键词]元杂剧经典化影视改编连环画舞台剧

元杂剧被称为中国戏剧的第一座高峰,和散曲一起被视为元代的“一代之文学”。如今,元杂剧已经是中国叙事文学和戏剧艺术领域公认的经典体裁,有《窦娥冤》《梧桐雨》《赵氏孤儿》《汉宫秋》《倩女离魂》等大量经典作品。当然,经典与正典不同:正典可以成为“不刊之论”,经典则要受限于时间效力。一种文学经典的时间效力能维持多久,既与其本体的品质有关,也与不同时代的社会文化背景相关。在如今这个属于大众媒体、数字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时代,许多新兴的媒介此起彼伏地改写着人们的传统认知和观念,这必然对包括元杂剧在内的古典文学、艺术的传承与接受产生巨大影响。对元杂剧来说,当代的这些“异质改写”,与它的经典化有密切的关联。所谓“异质改写”,是指在与原作不同的艺术载体和形态中进行改写。在非戏曲艺术中对元杂剧的改写、改编、翻改,就是对元杂剧的“异质改写”。进入20世纪后,中国不仅新兴了连环画、影视剧等艺术形式,还兴起了话剧、歌舞剧等西方戏剧形式——这些艺术形式基本都以叙述性的故事作为艺术内容和对象,因此古代的小说、戏曲等叙事作品就成了它们在中国的重要创作素材。元杂剧的很多作品在被这些新兴的艺术形式改写和“新创”之后,也以全新的艺术姿态出现在当代中国观众的视野之中。那么,“异质改写”之于元杂剧的经典化,究竟有哪些影响?本文尝试探究之。一、元杂剧的“异质改写”概况进入20世纪以来,中国涉及元杂剧改写/改编的非戏曲艺术主要有四大类:影视剧、图画书、舞台剧、歌曲。这里,影视剧不仅包括电影、电视剧,也涵盖网络剧等新的影视形态;图画书主要指以图画展示故事的图书,最具代表性的是俗称“小人书”的连环画,此外也包括专门为儿童出版的图像读物;舞台剧包括话剧、歌剧、舞剧等现代舞台艺术;歌曲则主要指通俗活泼的“流行歌曲”。在这几大类艺术形式中,当以影视剧和连环画对元杂剧作品的改写数量最多。据笔者目前統计,有影视剧、连环画以及歌舞剧等形态的改写作品的元杂剧至少有二十六部,即《窦娥冤》《救风尘》《鲁斋郎》《望江亭》《蝴蝶梦》《单刀会》《梧桐雨》《墙头马上》《赵氏孤儿》《柳毅传书》《汉宫秋》《单鞭夺槊》《秋胡戏妻》《曲江池》《灰阑记》《杀狗劝夫》《张生煮海》《李逵负荆》《两世姻缘》《魔合罗》《隔江斗智》《陈州粜米》《鸳鸯被》《马陵道》《谢金吾》和《合同文字》。这二十六部元杂剧虽然都有“异质改写”的作品,但各自在改编形态、改编次数等方面差异颇大:有的被多种艺术形态改写,有的则只被改为连环画;有的被改写的次数颇多,有的次数很少(参见下表)原文已列出所有改写作品详目,兹因篇幅所限从略。——本刊编者注。其中,《窦娥冤》

笔者收集到的元杂剧在20世纪被其他形态艺术改写/改编的案例数(影视剧分为两列)

元杂剧剧目电

影电视剧/

网络剧舞台剧连环画/

儿童图画书歌

曲窦娥冤4114救风尘1231鲁斋郎4望江亭15蝴蝶梦11单刀会1梧桐雨63121墙头马上11赵氏孤儿5243柳毅传书116汉宫秋34652单鞭夺槊2秋胡戏妻4曲江池1灰阑记2杀狗劝夫2张生煮海1李逵负荆4两世姻缘1魔合罗1隔江斗智3陈州粜米3鸳鸯被1马陵道4谢金吾2合同文字1《汉宫秋》《梧桐雨》《赵氏孤儿》等作品的改写无论是形态还是次数都明显更多,而《合同文字》《鸳鸯被》《魔合罗》《两世姻缘》等则都较少。这种改写形态和改写次数上的多寡对比,与剧目在现代和当代的经典化程度是有密切关系的——具体来看,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三个特点,它们在元杂剧经典化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下面详述之。

二、“异质改写”与元杂剧

经典化之关系的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源流众多、世代积累的剧目往往有更多的改写作品。元杂剧的作品并非都是独创,许多是根据历史记载、笔记传说、前代文学改编而成的。此类故事题材在古代往往本来就有多种作品形态,比如除元杂剧之外,还有小说、诗歌等文学形式。所以,当代影视剧、连环画、舞台剧等领域虽然有不少作品与元杂剧同题材甚至同名,但实际上并非“直接”改写自元杂剧,只是由于元杂剧名声在外,可以视为其间接的改写。例如,《柳毅传书》最早是一篇唐传奇,后世与“柳毅传书”相关的艺术作品主要依据的也是唐传奇的故事;情况与之类似的还有《谢金吾》,当代的相关连环画作品基本是依据“杨家将”小说中“怒打谢金吾”的情节改编而来。这里更具代表性的是《汉宫秋》《梧桐雨》两部名作:在其“异质改写”作品中,完全以“汉宫秋”“梧桐雨”为名的并不多,大部分都以“王昭君”“杨贵妃”为名——虽然它们的题材、故事都与《汉宫秋》《梧桐雨》颇为相关,部分作品亦借鉴过这两部著名的元杂剧,但是“王昭君”“杨贵妃”的故事毕竟发源于史书,历代传说、逸闻、野史、故事作品数不胜数,在古代就以多种艺术形态流播,其故事内容也汇聚了不同的叙事源流,所以我们不能认定现代和当代大量以“王昭君”“杨贵妃”为题名的作品是直接改写自两部元杂剧的。理论上说,一部作品在其他艺术形式中被改写得越多,说明该作品的流行强度越高,开发价值也越高;而且,众多改写作品的出现也会对原作起到进一步的推广作用。然而,对元杂剧作品的传播而言,这种多源流汇聚的作品虽然在当代有丰富的改写形态,但是由于与元杂剧的映射关系不是一对一的,所以其推广红利也未必能作用在元杂剧作品上。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过于纷杂的改写反而削弱了元杂剧作品的传播广度和知名度。以刚刚提过的《汉宫秋》《梧桐雨》为例,这两部作品在明清时期就确立了经典剧目的地位,广受欢迎乃至名声赫赫,但它们其实分别属于以“王昭君”“杨贵妃”为核心的两个故事系统。在中国文化中,“王昭君”“杨贵妃”早已不只是两位历史人物,而是两个有着深厚文化内涵、汇聚了广博的故事内容的文化符号。对当代的改写者来说,“王昭君”“杨贵妃”本身就是极具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大IP”,所以影视剧、连环画直接使用这两个名字替代“汉宫秋”“梧桐雨”,既能给故事预留足够的容量,也能获取更多的传播效益。在这种背景下,《汉宫秋》《梧桐雨》作为经典剧目的影响力在当前反而常被与“王昭君”“杨贵妃”相关的改写作品所掩盖,以致其元杂剧经典本身的知名度乃至“经典度”在大众视域中受到了限制。当然,并非所有多源流、多形态的杂剧作品都受到负面影响。一些兼有同题材其他文学形态作品的剧目,在当代的改写作品中依然享有独立的生存空间。譬如,“单鞭夺槊”除了尚仲贤的杂剧外,在“说唐”的小说中亦有相关故事。该故事在当代的连环画改写明确分成了两条路径:一条依据“说唐”小说,另一条以尚仲贤的杂剧为蓝本。又如,“包公下陈州”的故事,除了杂剧《陈州粜米》有表现外,在小说《三侠五义》中亦有演绎,而有的连环画便改写自小说,有的连环画则明确改编自元杂剧——改写自小说的连环画一般题名“陈州放粮”,而改写自元杂剧的连环画则题名“陈州粜米”。再如,关于“合同文字”的故事,《初刻拍案惊奇》中有小说“张员外义抚螟蛉子,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其连环画有的是小说改编的,有的则改编自元杂剧。这种现象说明一个问题:不少源自古代历史纪闻或民间传说的故事,虽在后世得到多种文体的演绎并形成了不同的故事源流,但元杂剧在其中还是获得了相当可观的空间和地位,并且受到了当代改编者的重视。对这部分元杂剧作品来说,改写作品不仅没有负面影响,而且可以扩大元杂剧的影响,因为它们相当于在与其他文本形态的竞争中获得了一席之地,不仅使元杂剧作品本身的故事样貌得以在其他艺术形式中演化、传播,更使元杂剧作为一种戏曲体式的代表而获得更加广泛的认可。毕竟,此类作品往往会刻意标注改编自戏曲或杂剧,所以受众会由此知道除了小说之外,同一故事题材还有戏曲或杂剧的版本。这类在后世改写中被赋予独立标签的元杂剧剧目,即便有改写自同题材的其他文体的作品存在,在改写视域中受到的影响仍然是正面的。第二个特点是关于剧目精彩程度与改写形式多样性之关系的。从改写形态来看,除《汉宫秋》《梧桐雨》这两个涉及大量“王昭君”“杨贵妃”题材改写的剧目之外,被改写形态最多的剧目是《窦娥冤》《赵氏孤儿》《柳毅传书》《救风尘》四部,皆为三种。其中,前三者有影视剧、舞台剧、连环画改写版,《救风尘》则少了舞台剧版本,多了歌曲版本。另外,《望江亭》《蝴蝶梦》《墙头马上》都有两种形态的改写,皆为影视剧、连环画;其他剧目则只见有连环画形态的改写。从《窦娥冤》《赵氏孤儿》《柳毅传书》《救风尘》《望江亭》《蝴蝶梦》《墙头马上》这七部被至少两种艺术形态改写的作品来看,元杂剧在中国叙事文学体系中的确具有突出的独创性贡献:在这七部作品中,除《柳毅传书》《赵氏孤儿》外,故事都是元杂剧原创的(当然《窦娥冤》《墙头马上》在故事题材和创作灵感上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前代史料和文学,但故事主体无疑皆为独创);而且从纯粹的文学故事角度来说,《赵氏孤儿》虽然在前代史书中已有故事梗概,但真正成为一部兼具戏剧性、虚构性、艺术性的文学作品,也还要从纪君祥的《赵氏孤儿》算起,所以属于半独创性的作品。这些剧目的剧情不仅富有独创性,而且非常精彩、新奇,譬如:《墙头马上》中李千金与裴少俊私自结为夫妻后,李千金竟在裴家花园隐匿七年,而且诞下一双儿女,随后身份暴露,又与裴少俊经历分分合合;《望江亭》中,权贵杨衙内企图用势剑、金牌强占谭记儿,谭记儿却设下陷阱,假扮渔妇,盗走势剑、金牌,不仅化险为夷,而且设计使杨衙内被绳之以法。可以说,这两个故事都是一波三折、妙趣横生。至于《窦娥冤》《救风尘》的故事之出色,更不待言。所以,这些作品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其精彩故事的独创性。它们被多种艺术形式关注并改写,也说明它们的故事受到改写者认可,被认为具备在新的时代焕发活力和吸引受众的潜力。可见,如果一部元杂剧的故事内容具备更强的独创性,而且兼具较明显的戏剧性、趣味性、新奇性,那么它在后世的影响力和经典化程度往往会更胜一筹,毕竟独创性在任何文学形式中都是极其宝贵的要素,精彩的独创故事更是弥足珍贵。这七部剧目在明清两代的经典性还相对较弱,但在其故事价值的推动下,最终还是在现代迎来了地位的提升。第三个特点是从元杂剧作品被改写的次数来看,古代作家及作品的名声、地位与受“异质改写”青睐的程度缺少直接相关性。首先从作者维度来看。作品的受推崇程度、经典化程度不一定与作者身份及地位相关。在本文统计到的有当代“异质改写”的剧目中,关汉卿的作品最多(六部),白朴、尚仲贤、石君宝次之(各两部),马致远、纪君祥、李行甫、萧德祥、李好古、康进之、乔吉、孟汉卿各一部,其他皆为无名氏作品。而在古代最富盛誉的作者当中,仅关汉卿的作品确实被改编较多,白朴、马致远等人的作品皆相对较少,郑光祖更是一部相关作品都未见。然后从作品维度来看。“异质改写”的作品热度与对应的元杂剧在古代的流行度、经典化程度也无关——在古代更受欢迎且美誉度更高的《两世姻缘》《倩女离魂》《扬州梦》《青衫泪》等剧目,当前都未见有非戏曲艺术的改编作品;相反,《鲁斋郎》《救风尘》《墙头马上》等在古代流行度一般的作品,在当代却有较高的改编率。尤其是《救风尘》,在古代杂剧选本中只被三部选本选录(从侧面反映出其当时的流行度不很高),在当代却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连环画、流行歌曲;另外,《鲁斋郎》在明清两代也只有三部杂剧选本选录,但在当代却已被改编为四个版本的连环画。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源自评价标准的不同:古代对一部杂剧作品的评价,很大程度上要依据其曲词的水平;然而当代影视剧、连环画的改编首先考虑的是故事是否精彩、曲折、有趣味。所以,像《鲁斋郎》这种具有较强的戏剧性、冲突性、传奇性的作品如今改编率更高,而《扬州梦》《青衫泪》等古代的“爆款”剧目因抒情性重于叙事性,相对不太适宜改编为影视剧和连环画。也正是这种差异,导致郑光祖等以曲文见长的作家在当代的改写视域中受到“忽视”。新形式改写的缺乏,直接导致《扬州梦》《青衫泪》等这些古代红极一时的作品在当代的流行度降低,而《鲁斋郎》《救风尘》等故事性更强的作品则“逆势”上扬。诚然,我们不能说改写作品的多寡直接反映剧目的经典化程度——毕竟作品经典性的最关键要素还是其本身的艺术质量和专业人士的评价,但随着时代对文艺需求的变化,那些更加符合古代文艺需求而不尽符合现代文艺需求的剧目,其原有的经典地位必然受到冲击,反之则有可能获得提升。三、影视剧与元杂剧

经典化之关系后世的“异质”改写、改编、翻作,对任何一种文学形式的经典化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然而,不同的艺术形态对文学经典化的影响程度也可以各不相同。就元杂剧在当代的经典化而言,舞台剧、连环画、影视剧等艺术形态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影视剧。限于篇幅,这里仅就电影的情况展开一些讨论和印证。电影作为一门由现代技术支撑起来的综合性艺术,按麦克卢汉的观点,具有强大的提取信息的力量:“电影不仅是第一个伟大的消费时代的伴生物,而且是一种刺激性的广告,也就是一种重要的刺激性的商品。再用媒介研究的话来说,显而易见,电影可用于提取信息的力量是无与伦比的。”[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59页。而作为叙事艺术,它又与文学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可以将文学以视觉化的方式呈现。俄罗斯学者福柯耶夫援引托尔斯泰和冈恰洛夫斯基的观点说:“20世纪初,列夫·托尔斯泰(Л.Толстой)就预言电影艺术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他认为,电影能够将文学所无法彻底揭示的许多可能变为现实,文学家笔下的肖像、风景、富于表现力的细节等都会在银幕上获得特别的意义,产生极大的情感力量。正如米哈尔科夫-冈恰洛夫斯基(А.Михалков-Кончаловский)所说:‘电影艺术能够在瞬间表达文学需要许多文字才能表達出来的东西。”[俄]福柯耶夫:《经典文学作品的银幕性特征——关于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的问题》,叶红译,《当代电影》2016年第2期。但同时,“在将可读形象转化为可视形象的过程中”,电影带来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即使是最忠实于原著、精心拍摄的上乘之作也不啻于一台‘外科手术”参见同上文。。本雅明的观点则更加激进,他认为电影不仅对作品进行“手术修改”,更可能铲除传统价值——他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说:“电影的社会意义不管如何积极,都有其破坏性和宣泄性的一面,即铲除文化遗产的传统价值,而且恰是在其产生的积极社会效果中才呈现出这一面。”参见[德]瓦尔特·本雅明:《艺术社会学三论》,王涌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51页。所以说,电影(以及电视剧)作为带有革命性的艺术,其与七百年前的杂剧发生交集所产生的“化学效应”值得重点探讨。按照对元杂剧剧目的改写幅度来考察,我们可将其影视剧改编作品分为两类:一是基本忠于原著的,二是对原著进行“颠覆性改编”的。一般来说,戏曲电影基本都会按剧目原貌呈现,不作太大改动,从一定意义上说其“本质”还是戏曲。另外,相对简短的非商业性影视剧往往以展现原著故事作为主要目的之一,加之集数较少,基本上也会忠于原著,例如2005年由苏舟导演、鲍国安等主演的3集电视剧《窦娥冤》。不过,长篇电视剧通常需要新增大量的故事内容,商业电影则需要全面考虑营收、口碑等因素,因此这两类作品往往会对元杂剧进行大幅度的改编。尤其是在电影投资人和导演看来,简单地复制原作剧情显然无法实现电影翻拍的价值以及电影所追求的效益。仍以《窦娥冤》的改编为例,杨真担任导演的电影《窦娥奇冤》(2017)除保留了窦娥、张驴儿、蔡婆三个关键人物外,还增加了县佐于为忠、蔡婆的干女儿霜儿等对剧情有重要影响的人物,且包含了悬疑、玄幻、恐怖等多重元素,可以说商业味道十足。我们认为,基本忠于原著的影视剧,对元杂剧剧目经典化的影响总体上是正面的,因为它没有改变故事的内核,只是以新的视听形态呈现了这些内核。至于改编幅度较大的作品,对其所作评价则需要根据改编的结果和质量来进行。对此,我们以《救风尘》为例,考察不同的改编品质之于原剧目的影响。《救风尘》在明清杂剧选本中选录不多,流行度一般,但非常受当代影视剧的青睐。2022年播出的网络剧《梦华录》即是根据它改编而成,因汇聚了众多“明星”,播出后迅速掀起了观剧热潮。这部作品长达40集,讲述赵盼儿的未婚夫欧阳旭变心另攀高枝,赵盼儿与另外两位命运不幸的女子宋引章、孙三娘一起创业开办酒楼,自立自强的故事,除保留原作中宋引章、赵盼儿、周舍的姓名外,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和主题内涵都是再创作。而在该剧之前,还有两部改编自《救风尘》的影视剧。其一是1957年的电影《风尘尤物》。与《梦华录》相比,这部电影的故事情节与原作较为接近,只是增加了一个情节:宋引章背叛安秀实而嫁给周舍是因为周舍从中作梗,诬陷安已有妻室,同时又说服宋母要她把女儿嫁过来。宋误解了安,又迫于母亲的压力,才进了周家的门。其二是2002年的电视剧《爱情宝典》。该剧的改编幅度虽不如《梦华录》大,核心情节是忠于原剧的,但具体情节改动极多。剧中,安进京赶考结识周,周不仅盗取安的财物,还用安的歌词引诱了宋。安发现自己被周偷了财物、盗了歌词,遂告官,但周买通官府,不仅未被法办,还顺利娶到了宋。宋嫁给周后才发现他不仅有多房妻妾,还利用她们色诱他人以敲诈钱财。宋不肯受周奴役,托人送信给赵盼儿求救,赵最后联合安救出了宋。这三部改编作品的质量和效果各有不同。《风尘尤物》的改编总体上是比较优质的:宋引章嫁给周舍不再是自愿的,而是被骗加上受到母亲的压力,其艺术形象由此有了一定的升华。原剧中的宋过于天真且贪恋富贵生活,在周假意的浓情蜜语下失去理智,更像水性杨花的风尘之女;而到了《风尘尤物》中,这个人物已经成为更具悲剧性的可怜女子,可以说这次改编使这个故事更具思想深度和人文关怀,是值得称道的。与之对比,《爱情宝典》和《梦华录》的改编并不能令人满意,尤其是《梦华录》,尽管由于在服饰、化妆、建筑、道具等方面颇为考究,表演亦不乏亮点,但其故事和剧情在网络上获得的评价并不甚佳——被认为不仅在故事主体上完全消解了原著的框架、根基,也未能建构起令人满意的新版故事体系。从历史上看,元杂剧改编不成功,早在明代传奇中便有例子。明传奇作为元杂剧之后又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戏曲形式,有不少作品改写自元杂剧,然而其中有的剧目在改编时既不忠于原著,本身质量也较为低下,从而损害了原作的经典性。例如改写自《窦娥冤》的明传奇《金锁记》不仅增加了窦娥的丈夫蔡宗昌等画蛇添足的人物,而且把窦娥冤死的情节改为窦娥未死,大大削弱了原剧的悲剧性和批判性,从而折损了《窦娥冤》的经典性。那么,像《梦华录》这样在剧情改编上被认为较为失败的影视剧作品,会给原作的经典化带来消极影响吗?根据事实来看,也不尽然。笔者在“豆瓣网”上看到很多网友在批评《梦华录》的同时,都会赞美《救风尘》原作。可见,即便《梦华录》本身的改编并不成功,但是它可以带动《救风尘》的普及与相关讨论,尤其是通过部分熟悉《救风尘》的网友的介绍,许多原本并不了解《救风尘》的受众也知道了这部作品及其经典价值。而且,这种通过改编作品来普及原作的做法并不只存在于普通网友之间,主流媒体也有所参与。比如,《钱江晚报》2022年6月24日发文以《梦华录》为引子,对《救风尘》的价值作了详解。宋浩:《脱离原著后〈梦华录〉口碑滑坡!关汉卿的〈救风尘〉原本是个什么样的故事?》,钱江晚报“百家号”账号,2022年6月24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64863934680015

59,访问日期:2023年11月3日。该文还专门请了杭州师范大学教授郭梅对《救风尘》与《梦华录》进行了对比,并讲解了元杂剧的相关知识和成就。媒体和高校學者通过《梦华录》对《救风尘》进行普及,其影响力和说服力无疑比普通网友更强。所以《梦华录》虽然改编不够成功,但客观上也对《救风尘》进行了一次非常有益的推介。从这个角度来说,该剧对元杂剧经典化也有积极意义。所以,影视剧的不成功改编与传奇的不成功改写,对元杂剧经典化的影响是有差异的,其具体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传奇与杂剧皆为戏曲艺术,故改写为传奇是“同质改写”;影视剧与杂剧是不同的艺术形式,故改为影视剧属于“异质改写”。影视剧除了剧情、人物与元杂剧有交集外,在整体的艺术表现方式和审美品格上都与之有很大差异,所以即便改编出现瑕疵,直接投射到原作的负面影响也相对有限。而且即便剧情改编不成功,影视剧还可能在演员阵容、舞美妆容、视听呈现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准,从而为作品的整体质量提供底线保证,不至于完全成为拖累原作的劣质作品。另一方面,影视剧作为一种依托现代传媒的技术型艺术形态,有着其他艺术形态所不具备的强大传播力,因此自带信息汇聚力、流量集聚力、焦点凝聚力,能够通过一部作品引发远超作品本身的附加效应。当然,我们必须明确一点:改编不成功的影视剧对元杂剧经典化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并非来自改编之作本身,而是来自影视剧这种特殊艺术形式的附加价值,来自现代传媒的传播力。正因如此,若回归作品本身来看,《梦华录》的改编瑕疵之于原著还是有负面影响的。总体来说,忠于原著或改编成功的影视剧作品,对元杂剧的经典化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与此同时,由于改编者艺术素养、创作水平参差不齐,又可能受到资本的不良引导,盲目追逐经济效益,很多改编之作确实存在过于浮躁、哗众取宠、理念歪曲等问题。正如有学者总结的:“就目前的电影市场来说,传统戏曲虽然为电影提供稳定的灵感来源,但是电影的改编难度超过原创。主要问题有:一是传统经典戏曲的社会认同,受到大众传媒的威胁。二是不尊重经典原著,一味追求新鲜,哗众取宠地取悦当代人的审美消费,造成主题的严重偏离。三是受市场利益所驱使,以吸引眼球、获得高票房为主要目的。”吕茹:《新世纪经典戏曲的电影改编》,《电影评介》2013年第15期。不佳的改编作品固然也可以引发人们对元杂剧原作的关注和欣赏,但是过度歪曲原作、颠覆传统、解构经典的作品还是会对原作造成伤害。尤其是对那些文化程度不高、分辨能力不强的受众来说,如果看到一部质量不高的改编作品,通常不会被激发出了解原作的动力,也不会关注相关讨论,而只会认定该题材本身质量不高,从而对其失去兴趣。若是改编作品中掺杂了错误的价值观念,则结果更糟。所以,质量不佳的影视剧改编对元杂剧的经典性的影响需要双向评判:若改编作品的质量尚可,并未完全背离原著的核心内容和主旨,同时又有很高的关注度,那么总体上对原作的经典性损害是较小的,同时还能为原作带来一定的再普及效果,从而以另外的角度对原作的经典化产生积极的影响;但若改编作品过于背离原作,不仅会给原作带来不良影响,消解原作的经典性,自身也难以成为有价值的新生作品。可是,这里仍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由于影视剧和元杂剧对应于完全不同的时代,加之文学、艺术本身没有绝对客观、固定的评价标准,所以有的改编作品在品质判定上是有争议的。譬如有的作品脱离原著的精神,这在一部分接受者看来是对原著的破坏和解构,但在另一部分接受者看来却是适应时代的需要,因此是合理的。笔者认为,此处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当属2010年的电影《赵氏孤儿》。该片由陈凯歌导演,主演阵容也很豪华,是当年极具关注度的作品。该片内容上最大的特点是打破了原作“舍生取义”的主题,试图在复杂的历史局面中表现人性的抉择。片中,韩厥、公孙杵臼皆非自杀:韩厥没有了在元杂剧中的义薄云天,而是始终以保全自身为优先;程婴也并非为了“义”而主动交出自己的孩子,只是被屠岸贾诱骗。由于韩厥被屠岸贾一刀砍伤面部,程婴的儿子被屠岸贾杀死,可以说片中这二人最后的复仇,主要是出于一己之私仇。把原作中具有博大胸怀的、大义凛然的英雄人物变为患得患失的小人物,这种主题的变异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一部分研究者认为,这样的改写是对人性的回归,是契合当今价值观的,元杂剧原作的“舍生取义”则过于脸谱化;参见刘瑞娟:《人性真实的回归——元杂剧〈赵氏孤儿〉和电影〈赵氏孤儿〉的比较》,《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4期。另一部分研究者的观点恰恰相反,认为“舍生取义”才是“赵氏孤儿”故事的精髓,这部电影的改编是不妥当的。参见徐翠:《悲剧美感的消解:从元杂剧〈赵氏孤儿〉到电影〈赵氏孤儿〉》,《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笔者认为,这种基于文艺观念差异的争论对元杂剧剧目整体上似乎是有积极意义的,尤其是具有争议的改写,往往可以重新带动起研究原作的热潮。上述这部电影上映后,学术界随即出现多篇关注它以及对应的杂剧作品的论文。这种能够激发讨论的改编作品,可以让人们重新发现和认识元杂剧原作的思想、主题,激发人们思考元杂剧在当代的价值和意义,促成对元杂剧的重新审视和拓展研究,所以不妨说对元杂剧的经典化有其正面价值。只不过,我们仍然需要强调:这种正面价值来自影视剧带来的影响力、关注度以及相关讨论,而非影视剧本身。经典文艺作品在后世长存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不断适应不同时代的新兴主流艺术形式。毋庸置疑,影视剧作为20世纪以来影响最大、传播最广的艺术形式,已经成为经典文艺作品是否能在当代继续维持经典地位的“试金石”与“风向标”。无论中外,名著级别的叙事作品几乎都有影视剧形式的改编作品,而且往往越是公认的经典,衍生的影视剧也越丰富,譬如“四大名著”。元杂剧作为距今约七百年的艺术和文学财富,维续其在当代的经典地位必然离不开与影视剧的交集。从宏观上看,这些交集对元杂剧的经典化利弊兼有。其中,利处有两点:第一,影视剧让元杂剧在当代有了新的生命形态,在新的形式中展现了新的面貌;第二,对部分作品来说,影视剧改编扩大了它们的影响,引导人们重新审视它们的价值,重新发现它们的经典意义,从而提升了它们的经典地位。同时,影视媒介对元杂剧的不成功改编,也会对元杂剧的经典性有所消解,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在大众传媒时代,影视剧容易受到资本、市场的驱使,而不是遵从艺术本身应有的向善、向美、向上的追求,这就更加容易导致对经典的破坏,从而应该引起警觉与反思。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元杂剧经典化研究”(编号:21FZWB025)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韦强,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The Concept of “Heterogeneous Adaptation” and the Classicization of Zaju of the Yuan Dynasty

Wei Qiang

Abstract:The classicization of any art and literature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rewriting and adaptation of emerging media art in later generations.Zaju of the Yuan Dynasty,as a literary genre of the Yuan Dynasty,is recognized as a classic category in Chinese narrative literature and dramatic art,and has given birth to numerous classic works.After the 20th century,emerging art forms such as film and television dramas,stage plays,and comic strips have produced a large number of rewritten works of Yuan Dynasty dramas,which have had a complex and profound impact on the classicization of Yuan Dynasty Zaju drama.These art forms do not belong to the same artistic genre as Yuan Zaju,therefore they belong to the concept of “heterogeneous rewriting”(“heterogeneous adaptation”).Among them,film and television media have the greatest impact on the classicization of Yuan Dynasty dramas.

Keywords:Zaju of the Yuan Dynasty;classicization;film and television;comics;stage pl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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