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艳,谭相格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信息传播伦理研究所,武汉 430205)
网络语言是语言在网络新技术的作用下产生的社会性变体,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它具有简洁、生动、幽默等特点,但也存在模糊、不确定、冗余等问题。网络语言在使用和传播的过程中,频频产生网络谣言、语言暴力、隐私泄露、网络欺凌、恶意传播、网络失语、网络侵权、标题党等问题,因为具有开放性和自由性的网络环境中主体多重角色、信息海量、匿名性等特征,规范网络主体行为的网络语言伦理的建构尤为必要。
网络语言伦理是语言伦理中的一个分支,是专门为网络语言产生的。[1]所谓网络语言伦理,是指人们在网络社会中言语表达、语言交流中所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和具体的道德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网络语言主体之间的道德关系。网络语言伦理主要依托一般的社会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和网民内在的良性机制,对网络中公开和匿名的语言主体的言语行为,发挥着独特的引导和规范作用。[2]
本文以技术善治为视角,探讨多元主体协同以及人机协同的网络语言伦理建构的理论架构和实践作为。从理论上提出技术善治视角下网络语言伦理建构的可能及原则,从网络语言行为和传播流程的实践层面探索技术善治对于网络语言伦理建构的可为之处。
在古代西方,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善”的理念,认为“善”是万事万物的根本。“善”给予知识对象以真理和知识主体的认识能力。亚里士多德把“善”作为城邦治理的最高目标。在古代中国,老子在《道德经》里提出了系统性的“善治”社会管理理论。孟子提出了在社会政治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3]“善治”理念开始逐步进入国家治理的话语体系中。
善治是以完善的治理体系为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在此基础上,强化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的发展。并鼓励公民积极配合参与决策,促进公民参与治理。
善治作为价值观影响着治理。在网络空间中,善治理论同样适用,采用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来改善网络语言环境,可以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这与古代哲学家对“善”的追求一致,也是近现代治理概念内涵的发展,更是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技术善治是指利用科技手段来改善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效果,实现更高效、更公平、更稳定的社会治理。
网络语言是基于网络技术和网络空间而存在的。在网络语言伦理的建构中,技术手段是助力因素。技术善治就是要充分利用技术的力量,推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包括人机协同治理,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网络语言伦理的技术善治,可以从技术创新、技术监管、技术保障、技术评价等方面入手,但要确保技术手段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公正性。
数字与技术是冷漠的,它的出发点是精准与效益,薄弱之处就是对于人的价值考量。[4]技术应用的善治应该追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赋予技术以道德伦理的温度。[5]
在网络语言伦理建构中,需要多元主体发挥合力。网络平台、网络语言、网络语言资源的使用者、利用者和管理者,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都有其自身的利益和角色定位,需要相互协调、相互沟通、相互合作,在诸多层面达成共识,形成利益共享和合作共赢的局面。
在技术善治的理念下,利益相关者的协同善治,需要形成一种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注意解决各方的利益冲突,并采用相关的政策实现利益主体之间的公平公正,特别是保证话语弱势群体的利益。比如为了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网络语言伦理的治理和建构,可以通过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设立在线投诉渠道等方式,实现对不良信息和行为的及时披露和处理。善治理论倡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区域五方治理格局。在网络语言环境中,可以通过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协力,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技术赋能治理,推动了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人工智能的出现,更是推动技术与治理走向深度融合,人机协同成为创新治理方式的新选择。作为融入治理体系的技术性手段,人机协同是社会治理科学化、智慧化的实现路径,不仅让人机关系被重新定义,凸显治理主体的责任意识和经验,并在机器参与的社会化过程中坚守决策地位、引导技术向善。[6]
技术治理离不开人,需要人的决策的介入,需要人来引导技术向善。所以,在人机协同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形成良好的治理联动和协作机制。在网络语言的治理中,可以结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对信息的快速过滤和分类,有效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比如在谣言治理中,人机协同成为主要力量。智能技术治理谣言能解决日益凸显的效率与成本问题,切实满足实时鉴谣、机器核查、精准辟谣、谣言预防等信息需求。同时,谣言治理更离不开人的监督和参与,以此保障技术始终在主流价值观的引领下发挥效能,最大程度发挥人类深度了解世界的认知优势。[7]
规范和标准是网络语言伦理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技术善治的基础。在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时,需要兼顾利益相关主体,充分考虑国内外的网络实践,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适应性广的规范体系和标准模型,从而促进网络环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网络语言伦理建构的规范与标准,目的在于尊重他人权益、维护网络秩序、抵制网络暴力、增强自我约束等等,以促进网络语言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我们可以结合网络行为实践和伦理价值观念,构建起网络语言伦理的规范体系和标准,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标准模型,从而为技术善治提供坚实的基础,为网民提供实践指导。
让技术“向善”,借助技术的力量重塑网络语言伦理建构的方法、生态。站在技术的角度,以技术向善的理念,改善网络语言的语用优化,一是对技术设置本身的语言提示的优化,二是设置选择期和操作冷静期,三是补给技术素养和伦理观念。
技术设置上的优化,一是取消部分设置改善某些功能。比如“撤回一条信息”的提示,一方面撤回可以避免信息错误,减少多余无用信息,但撤回的什么,发错了,还是改主意了,这有可能引起会话方的猜测,从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比如不信任和猜疑等等。所以,可以有撤回功能,但不用设置提示语言。第二种是直接取消某些设置,因为有些技术设置本身的语言提示,在给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可能更多的是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和交流障碍。比如“对方正在输入”的显示,由此还出现了很多讨论的小文章:“微信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答案望周知”;“微信显示‘对方正在输入’原来暗示的是这么个意思,现在才……”“微信聊天时的‘对方正在输入’,原来只有在这几种情况,才会……”2022年,芒果TV出品《对方正在输入中》7个独立单元故事,讲述人们在使用手机APP过程中遇到的怪诞小故事。打车出行、网购评价、睡眠记录……这些手机生活的瞬间,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可能无意间就会泄露个人信息,生活安全隐患可能已通过一串串信息逼近身边,我们却浑然不知。其实主题并不都与“对方正在输入中”有关,但可以看出导演和其团队对“对方正在输入中”的认知和态度。其实在实际的技术使用中,这种语言设置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若留意,甚至在多篇文章的解析下,极大可能增加人与人之间的猜疑。第三种是可以利用技术优化技术,比如邮箱“自动回复”的功能设置里面的话语千篇一律,对任何一个会话对象都是一样的内容,缺乏个性化的针对性的设置,这样就在具体交往语境下,无法针对具体的伦理角色和伦理情境选择合适的称呼、言语表达。这都是技术设置上的一种缺憾,可以借鉴算法推荐个性化推送的方法进行改良。
在网络语言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有慢传播的理念,“三思而后言”。如此,一是有助于网络语言使用者对信息有必要的甚至充足的审慎处理和理性思考,减少盲目、冲动和避免失误,也能避免因情绪化、从众心理、群体压力等而使用语言不当,或者出现不理智的行为。二是有助于网络语言使用者提高信息鉴别能力,充分把握好网络信息传播的“延时性”特征,判断和识别信息,做出正确的文本理解和话语理解,从而进行正确、理性的回应,提高信息质量,减少网络语言暴力、冲突以及其他不良行为。三是有助于增强网络语言使用者的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养成对自我言语行为进行审视和评估的习惯,对传播效果进行预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网言网语中谨慎而负责。
站在技术的角度,以技术向善的理念,改善网络语言的语用优化,设置选择期和冷静期,在平台的应用中可以进一步优化。比如微信对话框输入文字,如果收藏有相应的表情符号,表情符号会根据文字信息出现,当用户点击表情符号时,表情符号就被发送出去了,选择则代替了发送。QQ 会话框有时也是一样的,如此,在语用的过程中,用户则少了选择的余地,发过去的表情符号未必是合适的,或者就是一不小心产生误点或者误发送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至少可以将点击后的表情符号置于对话框,再由用户选择是否点击发送按钮。
站在技术的角度,以技术向善的理念,改善网络语言的语用优化,补给多元主体的技术素养不足或者技术伦理观念偏差尤为重要,这能克服技术素养和伦理的不足。技术带来的变化,可以通过技术来回应。比如对聊天记录截屏不合理的使用行为,聊天记录的私密性被截屏剥夺,聊天记录的截屏传播很可能使原有对话的场域和模式发生改变,还可能演化为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更广范围的传播;更有甚者,截屏可能被编辑,比如有些内容被马赛克,有些内容被裁剪,有些内容因为标记符号而被突出显示从而引导会话对象的解读……如果技术补给,能自动对截屏的编辑修改加以提示说明(A需要将A和B的聊天记录截屏发给C,A做了部分编辑,是图片形式还是内容的编辑,C可以得到系统的提示),或者截屏时进行对方知晓权的设置(A需要将A和B的聊天记录截屏,A在截屏前应该经由B允许,或者告知B);至少技术设置相关友情提示A的截屏行为,比如“截屏设置个人隐私,请谨慎使用”等等,避免相关问题的出现。
同样,除了网络语言交往行为,对于网络用户在使用语言产品、语言服务时,也可以进行相关的技术补给,充分考虑“人的福祉”这一伦理原则。增进人的福祉就是要将科技创新可能引起的对人和环境的风险最小化、受益最大化。尊重人的伦理原则主要是尊重人的自主性,这就要求将知情同意作为伦理规范,并进一步成为法律规范。尊重人也包括尊重和保护人的隐私。[8]尊重人,让技术为人类服务。
在网络社会和网络文化中,对于网络语言以及网络语言伦理的认知、道德判断也是存在差异的,文化的不同、语境的不同、会话双方伦理关系的不同等都会对伦理认知产生影响。有研究者指出,当今时代,人们在一些关涉人类生存与交往的基本道德规范的理据,以及相应的共同价值的信念与实践问题上,并未达成实质性的一致。[9]比如因为年龄差异或者代际差异、职业差异、人机差异等,都有可能带来网络语言伦理认知上的差异,老人相对保守,或者因为知识鸿沟和技术鸿沟的原因,老人的网络语言接受度和使用频率相对要低,甚至在这方面存有社交焦虑和语言使用焦虑及障碍,对网络语言也存有某种恐惧或者反感。基于此,网络语言的伦理行为的评价需要有一个在某些层面达成共识的标准,对网络语言应该有一个客观的且具包容性的认知。
利用技术进行网络语言伦理行为的评价,需要人机协同、民众参与以及区域五方治理等多方面的努力。人机协同是指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共同实现网络语言伦理行为评价的过程。民众参与评价是指在网络语言伦理行为评价过程中,广泛吸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引导网民进行自我评价,使其成为网络语言伦理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和媒体等五个方面共同参与,进行多维度的评价,这样能重视差异,求同存异,结合具体场景进行评价,结果更为客观和人性化。具体操作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网络语言伦理行为的技术评价利用技术对网络语言伦理行为进行事前评估、事中评分、事后评点及评分,同时包括对网络语言素养、网络语言伦理素养等评价。这种评价方式可以通过智能算法和大数据分析与人类专业知识和经验相结合的手段,提高对不良言论的检测和筛选能力,实现网络环境的有效监管和预防。技术可以提供对网络语言伦理行为进行识别、判断和监测的能力,而人类则可以提供更加深入的伦理判断和决策能力。这种人机协同治理模式可以提高对网络语言伦理行为评价的准确性和效率。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在网络环境中自动或半自动监测用户的发言情况,识别不良言论和恶意攻击,快速给予响应和处理,从而实现网络环境的智能化治理。
目前,很多互联网企业和社交平台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评估和管理网络言论。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针对不良言论设置了举报机制,同时也会通过技术手段主动筛选、屏蔽不良言论。此外,还有全球公司Facebook 的内容审核系统以及Google 的搜索引擎算法更新等措施的采用,进一步提高了网络环境的管理效能。
网络语言伦理行为的技术评价可以利用联网技术将评价结果积分制,多平台、多种典型的网络语言使用行为进行评价得分,或者将主体违背网络语言伦理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进行计分,实现相应的联合惩戒。
同时也可以利用联网技术将评价结果积分制,比如将线上线下结合起来,利用多种应用场景将计分变现,就像信用积分变现,可以免押租用汽车、租用充电宝等。还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平台进行语言规范、语言伦理、网络伦理、网络流行语认知、标题党专题、智能语言科普、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和科普,由学校、所在单位、社区等进行,相应地给予计分,并给予奖惩评价,或者将其纳入某些专业、某些行业的必选项。然而这种联合惩戒的技术评价方式需要严格的惩罚标准和程序,确保惩戒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此外,通过技术来进行网络语言伦理行为及其相关要素的调研和伦理评价,则需要人机协同治理和民众参与治理的有机结合,结合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持和学者的学术研究,共同推动网络伦理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
通过调查问卷、第三方评价或者建构相关的评价模型来分主体进行,或者提出伦理评价的层次和原则。主体可以分为不同的行业或领域,比如政务媒体领域语言伦理行为调查与评估、新闻媒体领域语言伦理行为调查与评估等。也可以对网络语言的重要对象或者要素进行伦理评价的研究,比如对算法新闻进行伦理评价,正视技术的力量,评估机器与人的关系。有研究者提出算法新闻的三层伦理评价层级,在整个社会生态中,验证四要素——算法新闻(人工智能生成物)、新闻生产主体(编辑/记者/媒体、算法设计者)、用户、场景(新闻选题、内容生产、新闻推送、决策服务等)——作为一个整体的共生共存关系。[10]算法新闻语言及语用的伦理评估也离不开对伦理主体、伦理情境、伦理关系、伦理效应的综合评价。
从根本上治理网络语言伦理问题,需要着重完善网络语言伦理行为的全链条体系。根据语言行为在网络空间的传播模式和特点,本文从“语言内容生成-语言传播-话语理解-语言资源/语言产品利用”整个语言主体的行为路径出发,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建构网络语言传播的全链条全过程精准治理路径。
将治理逻辑贯穿语言主体的行为路径,能够形成闭环式的网络语言伦理的精准化治理思路。很多监管主体已将这种思路落实在治理过程中,如抖音将传统的“治理谣言”提升为“治理不实信息”,采取预警、分析、验真、标记、辟谣、拦截、提示七大步骤系统流程化治理不实信息——也就是平台前期主动预期分析(前置预警分析)、中期核实辟谣分层惩治、后期拦截防止扩散,形成了全流程的追踪和治理。[11]知名博主小雪被恶意造谣后,积极寻求法律维权途径,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证据保全等方式保存案件证据,并将案件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对造谣者进行起诉追责。
语言内容的生产主体,生产主体生产的具体内容是需要明确的问题。生产主体可以是各种年龄段、各种文化背景和不同知识水平层次的人,可以是来自各行各业,甚至可以是机器。对于这些主体,伦理建构包括培养他们的语言能力和伦理意识,以及落实机器程序的伦理规范。
哈贝马斯区分语言和言语,指出语言为表达形式建构起来的规范系统,而言语则是语言的使用行为本身。按此标准,语言内容的生成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既有语言能力素养的养成,这包括网络用户已经形成的语言知识、语言规范、语言习惯和语言能力的展现;另一方面是网络行为中的语言内容生成,这也包括机器生成的语言。
在语言内容生成阶段,一个重要的伦理风险预警方式是资格准入制度。例如,哔哩哔哩的会员答题制度规定其用户达到一定分数后才能转正并发表评论和弹幕,其中的语言弹幕伦理问题占据了很大的比重。例如,“xxx全家爆炸”属于违规弹幕、哪种发弹幕的方式会被禁言(答案为:遮挡屏幕的无关竖排弹幕)、遇到大量弹幕争吵时不可取的做法(答案为:加入争吵)、发吐槽弹幕的正确姿势(答案为:文明幽默)等。可见,通过设置准入资格审查来提高既有语言能力素养,为用户后续网络语言行为积累了基本的常识和语用规范。另一个重要的伦理风险预警方式是确定语言伦理准则与违规惩罚。注重与当前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协调,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正当、良善原则等。用户注册前设置应知协议,违反网络语言伦理者,会受到封号、禁言等处罚处理。由此来警示生产主体的生产行为。
语言传播阶段包括对传播主体的传播动机、传播渠道、传播方式、话语修辞等的关注。洛克认为,语言存在两大危险:其一是成为制造噪音和混乱的工具;其二是成为对他人的意愿“施暴”的形式。[12]在传播过程中,应对违背语言伦理的行为进行监测,并对达到一定程度的此类行为实施资格审查和学习审核。此外,在互联网时代,人机对话传播中的伦理问题应得到重视,技术对语言传播的创新和干预也需要得到相应的措施应对。例如,可将网络语言规范纳入算法推荐权重中,对符合规范的内容进行大力推荐,反之则不推荐或禁止。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促进网络语言规范健康发展。通过把关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更加全面和完善的网络语言治理体系。[13]郭全中也认为,“资讯平台应进一步完善AI算法,给予真实、高质量的信息更多的权重”[14]。
在互联网时代,语言传播与智能翻译、人机对话等深度融合,将成为语言传播的新途径。[15]基于信息技术的语言传播混合模式+(即语言传播混合模式+互联网、语言传播混合模式+大数据、语言传播混合模式+人工智能等技术驱动型拓展模式),需要特别考虑语言传播中的伦理规范和价值取向。虽然技术对语言传播产生驱动作用,但不应被技术所裹挟,并应保持对人类语言文化多样性的尊重。
站在接收者和听者的角度,包括对传播效果的关注,即使人们的说写行为遵循了伦理准则,但如果话语理解者或听读者那里被误解或曲解甚至于断章取义,那么言语交际也不能公正合理地进行。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传播者,听者或者读者极易成为传播者,对他人话语进行理解和判断的基础上进行转发、点评等,形成二次传播、N极传播。如果话语理解出现偏差,比如随意解读、恶意传播,就可能导致恶性传播。因此,建立互联网时代的话语理解道德规范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陈汝东教授提出了话语理解道德准则的具体条款。[16]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这些内容为网络语言行为中话语理解的伦理治理提供参考和借鉴。第一,言实统一,即话语认知要联系客观实际,从与客观实际的对照印证中对话语进行公正客观的理解、分析与评价。这有助于对信息进行鉴别。第二,言人统一,即对言语动机及话语信息的判断、评价以言语者的话语角色及其同话语理解者的社会角色关系为坐标。如此有助于对网络言语主体的多重角色的语言行为做出更为客观的理解。第三,言行统一,即把言语者的话语信息与其行为结合起来理解、评价,不以言废行,也不以行废言。这里特别要注意虚拟与现实、网上与网下的情境差异和必要的统一。第四,言境统一。对话语的认知理解不能脱离其产生的原始语境,既包括话语产生时的宏观社会文化环境以及微观交际场合、说写者以及听读者及其各项社会因素及心理因素等。
其实归根结底强调一个本质性的规定,话语理解要与具体语境相结合。对于互联网语言行为来说,既要注意到网络虚拟社会中复杂的语境,还要结合线下的实际语境。例如,在政务媒体话语进行理解和评价时,考量其言行统一尤为重要,看其媒体话语是否是空话、大话、官话。此外,陈汝东教授还提出了一个原则,即言德统一原则,话语理解者应该为言语者、社会以及话语理解主体自身担负一定的道义责任,应该出于善良、无私的动机。因此,话语理解者不能望文生义,不任意曲解他人的话语,故意制造纠纷等。
首先,针对技术带来的语言伦理问题,应采取技术回应技术的方法,建立相关的语言数据库进行治理。例如,在目前网络技术环境与网络信息传播的方式下,刘耕提出建立“敏感信息关键词库”[17],薛朋强改进了传统的DFA过滤算法,只需建立一次敏感信息决策树,即可实现多次过滤网络信息。当敏感词语料库发生更新时,可以实时更新决策树。[18]王冲构建了“敏感句子与敏感词词典”,并采用规则及相似度匹配策略对特征明显的对话进行意图识别。[19]
其次,对语言产品应用的伦理治理涉及到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问题、语言服务中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问题等。语言产品如词典、翻译软件等,具备知识产权的属性。在应用这些产品时,应尊重知识产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良性竞争和创新。
最后,链条式治理的思维和能力应秉持开放的心态,联合媒体、专业机构、权威部门和公众,形成网络语言伦理建设的生态圈层。汇集专业力量与非专业力量,像百度百科一样,“众筹治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齐心协力,形成一种风气、一种合力、一种常态、一种生态。